一、关于规范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作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宋晓娟[1](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2020)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指出(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0年9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汤晓红[3](2020)在《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保险基金属于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我国政府部门出台系列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约束。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管理服务方式发生变化,给基金监督工作带来新挑战,监督工作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一方面要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与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监督的作用未真正地体现,基金面临流失的风险。论文从基层的实际情况出发,引入个案考察,以地级市A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为例,从社会保险基金制度化监督视角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现象。论文主要采取访谈法加以研究,通过观察各类群体对监督实施的态度,从中解读如何实现整体监督产生的良性效应。研究结果表明,政策多元构不成合力、政策执行涉及群体因素难以落实、政策监控过程疏于全程化管理等原因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现象。研究发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发展完善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大力度对“监督部门的内在因素”、“公众参与的社会因素”、“政府信息共享的互动因素”等方面进行改善和提升,以实现防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目标。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调研组[4](2019)在《创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践与建议》文中提出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工会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依法履职,不断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在委托12个盟市自行调研的基础上,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一些盟市进行专题调研,发放企业问卷600份、职工问卷2万多份,召开座谈会10余场。调查问卷表明,85%的企业主认为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很有必要,可以督促企业规范用工;80%的企业主认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劳动争议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80%的职工希望本单位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高雪莲[5](2016)在《试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现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背景:随着社会保险的普及,越来越大的保险基金存量对基金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直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以行政监督为主,然而该监督方式存在其自身的局限。2012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要求在试点地区开展社会监督试点。如今,社会监督的试点已进行两年有余,有必要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社会监督的方式提供依据和参考。研究目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方式进行调查分析,通过调查各试点地区在试点社会监督时的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分析社会监督在试点地区中的运行现状以及运行的效果。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和问卷调查。在数据库平台搜索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文献,研究并总结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进展,同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全面调查全国共100个试点地区的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开展情况,分析并得出研究结论。研究内容:1.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的运行现状;2.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运行效果.3.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的问题。研究结果:1.社会监督组织机构建设情况:(1)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69%的试点地区建立了监委会,共有监委会委员1147名,在职委员占96.1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88.19%,年龄在30岁至50岁的委员占87.10%,专业具有针对性。监委会的主要工作是定期听取社保相关机构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运行情况报告,并对其进行审议,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提出审计意见。通过社会监督监委会提出意见建议403条。(2)社会监督员建设情况:57%的试点地区开展了社会监督员试点,共有社会监督员1000名,94%为在职人员,本科和专科学历者约占85%,年龄在30岁至60占86%,专业分散。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主要是通过现场监督或非现场监督的工作方式,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展开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反映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同时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目前监督员在社会监督中提出意见建议344条。(3)专家库建设情况:21%的试点地区建立专家库,共有专家296人,专家队伍专业性强,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约占96%,年龄在30岁到60岁之间者超过96%。专家的主要工作是参加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调研活动或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报告或提出意见建议,参加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活动,对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进行评估等。目前,专家的社会监督中提出意见建议190条。(4)行业协会建设情况:目前有上海、绍兴嵊州、黄石三个试点地区建立了行业协会,其中绍兴嵊州地区的行业协会已取得较大成效。2.社会监督制度建设情况:(1)举报制度建设情况:88%的试点地区建立了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及时举报违法违纪的社会保险基金问题。目前举报渠道主要是网络、邮件、电话,其中50个试点地区配套建立了奖励制度,对举报者进行奖励,目前使用奖励资金69.06万元,其中99.93%来自于财政。(2)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情况:61%的试点地区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对社会保险相关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披露,使公众了解从而更好的监督。目前运用较多的渠道是政府公务网和12333热线电话,占75%。披露内容主要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和社会保险相关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3)听证制度建设情况:20%的试点地区建立了听证制度,使社会各界加入到社会保险基金决策的制定中,使决策更加符合民意。目前共开展28场听证,其中75%采用现场听证会,25%为网上听证。听证内容全面,涉及各险种。3.社会监督的成效:经过社会监督有50%的试点地区发现了违法违纪问题,涉及基金数额巨大。目前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监督主体主要为个人、单位、专业人员,问题的涉及对象主要是参保人和用人单位,主要问题类型是参保人、用人单位骗保以及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结论:1.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在各试点地区发展不均衡。2.社会监督组织机构建设有待完善。监委会存在未全面构建、建立不符合《社会保险要求》、未发挥作用等问题;社会监督员队伍存在经费得不到保障、缺少培训等问题;专家库、行业协会还未得到重视,建立地区较少。3.社会监督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举报制度存在群众参与性不高、奖励资金来源和管理情况不明确等问题;信息披露制度存在未全覆盖、披露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听证制度存在建立地区少、听证频次低、听证人员受众面窄等问题。4.社会监督已显现一定成效,切实为基金安全做出了贡献。
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2011)在《关于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中认为川工发〔2011〕9号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在促进我省社
董广驰[7](2010)在《创新执法理念 坚持五个统筹 努力开创省管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新局面》文中研究说明省管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劳动关系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后一个时期,省管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必须创新执法理念,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以"两网化"管理为主要抓手,统筹好"两个重视、两支队伍、两个办法、两网化、两个效果",即在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监察执法工作的基础上,专职监察员队伍与兼职法律监督员队伍紧密配合,用诚信评价办法和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办法鼓励先进惩戒违法,推进"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以构建覆盖省管单位的"两网化"管理体系,达到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执法效果。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8](2009)在《关于做好2009年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中认为川劳社发[2009]4号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2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劳社发[2009]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9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9](2006)在《关于选任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聘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有关意见的通知》文中提出
施晓义,李晓鹏[10](2005)在《立法,为保护普通劳动者》文中研究表明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全方位监督违法用工行为;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逾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未拖欠工资的,将被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在建筑业和其他特殊行业实行职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 这些结合我省劳动用工特点而采取的有效措施,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变成神圣
二、关于规范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作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规范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 |
2.1.2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 |
2.1.3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内部控制理论 |
3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现状 |
3.1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背景 |
3.2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基本情况 |
3.2.1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情况 |
3.2.2 A市开展基金监督工作的主要表现形式 |
3.3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的表现 |
3.3.1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推进力度不足 |
3.3.2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式不科学 |
3.3.3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核查不畅 |
3.3.4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发挥作用不充分 |
4 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的原因分析 |
4.1 政策多元构不成合力 |
4.1.1 基金投资运营信息不对称 |
4.1.2 现有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还不明晰 |
4.2 政策执行涉及群体因素难以落实 |
4.2.1 人员配备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
4.2.2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权威低 |
4.2.3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人员没有切实执行政策规定 |
4.2.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稽核力量配置不足 |
4.3 政策监控过程疏于全程化管理 |
4.3.1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不足 |
4.3.2 现有监管系统难以满足需求 |
4.3.3 部门联动机制不顺畅 |
5 解决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的对策思考 |
5.1 国内城市监督模式经验借鉴 |
5.1.1 “泸州模式”实践 |
5.1.2 “南通模式”实践 |
5.1.3 国内模式经验启示 |
5.2 解决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的对策建议 |
5.2.1 通过建章立制推动监督工作 |
5.2.2 大力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
5.2.3 加大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 |
5.2.4 实现信息平台构建与部门联动 |
6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创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践与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做法 |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做好新时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建议 |
(5)试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现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文献综述 |
1 国内外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式 |
1.1 国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模式 |
1.2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模式 |
2 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方式 |
2.1 法律法规对于社保基金社会监督方式的规定 |
2.2 社保基金社会监督方式的研究现状 |
3 文献总结 |
4. 文献综述参考文献 |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目的 |
3 研究意义 |
4 研究内容 |
4.1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的现状 |
4.2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效果 |
4.3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的问题 |
5 研究方法 |
5.1 文献研究 |
5.2 问卷调查 |
资料与方法 |
1 资料 |
2 方法 |
2.1 调查方法 |
2.2 质量控制方法 |
2.3 统计分析方法 |
结果 |
1 试点地区社会监督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
1.1 监委会建设情况 |
1.2 社会监督员建设情况 |
1.3 专家库建设情况 |
1.4 行业协会建设情况 |
2 试点地区社会监督制度建设情况 |
2.1 举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2.2 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2.3 听证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3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效果 |
3.1 各险种违法违纪问题的数量及金额 |
3.2 各监督主体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数量及金额 |
3.3 违法违纪问题的涉及对象 |
3.4 违法违纪问题的类型 |
3.5 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与社会监督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的关系 |
讨论 |
1 社会监督试点总体发展情况 |
2 社会监督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
2.1 监委会建设情况 |
2.2 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情况 |
2.3 专家库建设情况 |
2.4 行业协会建设情况 |
3 社会监督制度建设情况 |
3.1 举报制度建设情况 |
3.2 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情况 |
3.3 听证制度建设情况 |
4 社会监督的效果 |
结语 |
研究结论 |
研究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个人简历 |
(6)关于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一、充分认识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扩大监督工作覆盖面 |
三、相互协调, 大力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建设 |
四、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 指导工作 |
五、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建设, 从源头上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律监督 |
六、建立健全信息上报工作制度 |
(8)关于做好2009年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一、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
二、进一步增强日常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三、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整治行动 |
四、切实做好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报告工作 |
五、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 |
六、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机制 |
七、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
八、继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 |
九、加强劳动监察员和法律监督员管理和培训 |
(9)关于选任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聘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有关意见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一、严格按照规定选任监察员、聘任法律监督员 |
二、严格审批程序 |
三、统一证件编号 |
四、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以本通知为准。 |
四、关于规范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作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2]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20(04)
- [3]A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不力问题研究[D]. 汤晓红. 暨南大学, 2020(04)
- [4]创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践与建议[J].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调研组. 中国工运, 2019(12)
- [5]试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现状研究[D]. 高雪莲.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6(08)
- [6]关于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J]. 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劳动保障, 2011(03)
- [7]创新执法理念 坚持五个统筹 努力开创省管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新局面[J]. 董广驰.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0(08)
- [8]关于做好2009年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J].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劳动保障, 2009(02)
- [9]关于选任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聘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有关意见的通知[J].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劳动保障, 2006(05)
- [10]立法,为保护普通劳动者[N]. 施晓义,李晓鹏. 浙江日报,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