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地理标志,商标法模式,专门法模式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赵春怡[1](2019)在《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下国内外农业处于产业升级阶段,促使地理标志制度成为国际、国内炽手可热的话题之一。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谈判中的争锋到新老农业国家制度模式的对立,再到一国国内地理标志制度紧锣密鼓的筹备,一场无硝烟的“战争”正在世界农产品领域上演。关于地理标志这项制度的概念,相关权威性协定将其定义为:其标示的产品来源于某个行政地理区域,且产品的品质等特征与其来源的地理区域的自然、人文因素具有一定联系。因此,其背后是其所来源区域的优质人文、自然因素的体现,而以上自然、人文因素经过了认证并得到社会普遍的认可。所以,地理标志其实代表着一种信任,一种声誉。而随着社会经济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产品质量、信誉的追求越加强烈,因此,地理标志制度恰好能满足人们的这一需求。另一方面,地理标志也能为产品生产经营者带来高的附加值,增加其利润,改善其生活水平,同时可促进农业品牌化、规模化,促进农业产业升级革新,这即是各国纷纷注重地理标志制度建设的社会、经济原因。而在地理标志制度建设中,拥有众多农产品资源的传统农业大国法国,选择的是专门法保护模式,其通过不断加强对本国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来促进本国农产品资源的发展,并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从而扩大本国农产品的保护范围及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作为新兴农业国家,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则制定了一套完全不同的模式,即国际上流行的商标法模式,此种方式不另设法律法规,主要利用本国固有的法律规范进行保护,效果也较为显着。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拥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但在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的建设上却较为落后,无法为我国农产品的复兴提供制度保障.具体表现为,在理论研究方面,我国地理标志制度来源于国外,但学习借鉴过程中存在生搬硬抄、机械模仿的现象,导致我国现有地理标志制度体系概念混乱、逻辑冲突,难以为我国地理标志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制度支持;在具体应用方面,我国制度设计也没有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没有对我国当下发展状况作一个良好的分析、把握,使得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在实践应用上,存在管理主体及权限不明、冲突不断的现象;且缺乏科学有效的程序,导致效率低下,严重损害地理标志权人的利益。可以说我国现行地理标志制度严重阻碍了我国地理标志制度的发展及农业结构的改革更新,地理标志制度改革已迫在眉睫。本文立足当下我国地理标志制度发展困境,从理论体系和实践应用两大领域出发,针对我国制度中概念逻辑的混乱不足、制度设计的冲突及缺陷以及具体管理措施的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理论研究、制度构建等,再立足我国现实国情,最终,得出一条涵盖社会根基、科学制度及具体措施等多维一体的解决方案。在结构方面,本文具体分为四个部分,具体设计如下:第一部分立足地理标志制度本身,通过概念特征详解及先进国家经验的介绍,使读者充分认识地理标志制度。第二部分具体概括我国此项制度在理论及实践方面的发展实际,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应用情况作一个分析、总括,从而为下一部分的问题罗列部分做好准备工作。第叁部分则为我国地理标志制度存在问题的罗列部分,且并非单纯、机械的罗列,另会分析导致问题的根本原因,以致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第四部分,拟对以上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建议。具体建议如下:首先,针对理论的不足,我们可以接轨国际,学习国外最新的理论概念,不断更新本国的理论体系。其次,加强制度的社会普及力度,培养政府、行业协会及农户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制度普及程度,为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提供“沃土”。另外,建议学习借鉴具有相似国情且制度建设较为完善的欧盟及法国等,在我国境内也建立起相关制度的专门法保护模式,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强度,并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以扩大本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范围。最后,在专门法规的制定上,应完善具体管理措施,并树立先进的地理标志保护及管理意识,力争把我国地理标志专门法打造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从而促进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及农业升级改革的加快推进。(本文来源于《河北师范大学》期刊2019-03-20)
彭兰,董景山[2](2018)在《浅析我国现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幅员辽阔,物产丰富。而不可否认的是各个地区以及区域内的特产都是该地区独一无二的资源,是可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优势,所以说对于管理者来说,保护好这些自然资源是很重要的,这关乎到地区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安全。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国家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制度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在制度的完善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地里标志保护制度上更是投入不多,为此,本文就我国在这一领域的保护制度进行探讨。(本文来源于《南方农机》期刊2018年21期)
任彬[3](2018)在《论山西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山西作为中部地区农业大省,依托独特的地理条件、自然环境和悠久的农业文明,形成了全省不同县域都有各自独具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诸如沁州黄小米、吉县苹果、平遥牛肉等,其中有些已经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而有些仅在当地及周边存在局域性影响,无法通过独特而显着的印记形成广泛的受众并开拓更大更广的市场。因此,本文意图通过对地理标志的基本概述、发展历程,地理标志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能够产生哪些意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何构建山西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法治环境的建议。(本文来源于《第十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集》期刊2018-10-19)
王笑冰[4](2018)在《国外地理标志保护的两大制度模式及国际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以欧盟为代表的旧世界采用专门法保护,和以美国作为新世界的主要代表的以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构成当今世界地理标志保护的两种基本模式。大多数国家并未单一采用专门法或商标法模式,而是多种方式并用,但以其中一种为主。不少国家的地理标志立法明显受到域外力量的影响。例如澳大利亚作为新世界国家,其地理标志立法却因与欧盟签订了葡萄酒贸易协定具有专门(本文来源于《中华商标》期刊2018年08期)
苏仕日,杨逸,廖奕文[5](2018)在《潮州探索:用“地标”给非遗加道保险》一文中研究指出红色的泥在他的指尖千变万化,壶身经手拉瞬间成型。车轱辘边,“80后”的章广鑫期待着一项与他家百年祖业息息相关的法律保护制度实施:今年4月,潮州手拉朱泥壶顺利进行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专家评审,有望在近期正式公告。章广鑫是潮州清代“老安顺”手拉(本文来源于《南方日报》期刊2018-07-25)
郄心怡[6](2018)在《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表现形态,地理标志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对于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显着的功能,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日趋加剧的情形下,地理标志产品对于一国国际市场的开拓以及竞争力提升都具有突出的推动作用,为此,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专门性立法对其加以保护。而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强化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建设以期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对于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提升国际贸易竞争力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然而,当前我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着系统性缺失,严重制约着地理标志的保护效率,立法制度架构与地理标志价值重要性之间严重失衡。所以,急需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本文就是以推进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为宗旨而展开研究,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分析,首先明晰了地理标志的内涵及其特点,并将其与货源标记以及原产地名称等相关术语进行比较分析;其次从私权与公权两个方面对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客体作出分析;再次沿着社会、经济以及文化路径,对其现实意义做出分析;最后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发展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等相关要素,剖析了其发展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现状与缺失进行分析。首先对我国地理标志立法保护体系进行梳理,包括《商标法》、《地理标志保护规定》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立法;其次对我国当前立法保护体系中的缺失进行剖析,包括《商标法》与《地理标志保护规定》的冲突、地理标志保护专门性立法阶位过低、地理标志管理机构权限不科学、地理标志产品保障机制不完善以及相关责任机制缺失等。第叁部分主要是对域外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进行分析。首先对《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里斯本协定》以及《TRIPS协议》等国际条约中的相关保护制度进行分析;其次对美国、法国以及日本等国家立法中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进行分析;最后围绕着最后围绕着完善的法律概念、专门性的立法模式、协调的行政部门管理以及葡萄酒和烈性酒的特殊保护等方面展开,总结域外相关立法经验,以期为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构想作出分析。首先建议建立以专门性立法保护为核心的综合保护体系:以构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法》为中心,以《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为辅助的综合保护体系;其次,提出关于构建专门性《地理标志保护法》的具体构想,包括地理标志的申请与受理制度、审查与批准制度、保护与监督制度、使用与退出制度以及法律责任制度等。(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期刊2018-06-01)
曾素梅[7](2017)在《基于知识产权体系下的广东茶叶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广东茶叶地理标志的建立,旨在维护广东省茶叶的合法权益。然而,广东茶叶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却问题众多,管理混乱,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保护效果。因此,分析茶叶地理标志的缺陷和不足,应该采用正确的思路和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实问题。加大宣传管理、严格控制质量、建立叁维体系,这都是完善广东茶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措施,对广东省的茶叶的保护及推广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福建茶叶》期刊2017年06期)
王显妍[8](2017)在《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保护地理标志已有百年的历史,但其真正引起各国的重视是从TRIPs协议中为其设定专门一节加以规定开始。当前国际上主要存在以欧盟为代表的专门法保护模式,以美国为典型的商标法保护模式,以及德国的混合保护模式,叁种地理标志保护的模式各具有特色,各国根据本国的法律传统和实际对地理标志加以保护。我国凭借广袤的土地、复杂的地形、多样的气候变化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而成为地理标志资源大国,但地理标志保护法律制度远不及西方发达国家。不仅民众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意识淡薄,国家当前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制度也混乱不清,尤其在各地方,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标准各不相同,不利于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开展。为此,本文开篇从梳理地理标志的相关概念入手,理清地理标志保护的发展渊源,再通过对我国现有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总结我国当前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现状。同时结合笔者通过查询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采取走访调研、采访、电话咨询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有关主管部门及企业、协会等地理标志相关信息,梳理我国当前对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理清不同制度的异同及优缺,分析我国在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提出合理的建议。(本文来源于《青岛大学》期刊2017-05-26)
宋涵,海淋泽[9](2016)在《从“供给侧”角度浅谈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地理标志制度很大程度上基于国际义务和顺应世界潮流而生,而非自身利益诉求,缺失利益动力使我们并没有很重视地理标志制度的利用和完善。由于其舶来性质,消费者对地理标志概念认识不清,地理标志实际效用浅显。在"供给侧改革"要求提高产品质量的背景下,地理标志产品开发和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的有效构建迎合了当今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趋势。本文认为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同时需结合我国国情,要在一个统一法律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不同的地理标志适以相应保护,以求发挥地理标志实际效用,并积极寻求其在国际市场上显现优势。(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32期)
罗晶[10](2016)在《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地理标志是一种特定产品产地来源标识,它以质量作保证,导引着众多消费者的购买趋向,具有很高的卖点和重大的商业价值。地理标志受到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的高度重视,在《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中,将地理标志称作知识产权,要求各成员国给予保护,赋予其和商标、专利、版权等传统知识产权同等重要的地位。世界各国都通过国内立法或签订国际合约的办法来保证本国地理标志带来的利益最大化。(本文来源于《党政干部论坛》期刊2016年11期)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幅员辽阔,物产丰富。而不可否认的是各个地区以及区域内的特产都是该地区独一无二的资源,是可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优势,所以说对于管理者来说,保护好这些自然资源是很重要的,这关乎到地区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安全。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国家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制度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在制度的完善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地里标志保护制度上更是投入不多,为此,本文就我国在这一领域的保护制度进行探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赵春怡.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D].河北师范大学.2019
[2].彭兰,董景山.浅析我国现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J].南方农机.2018
[3].任彬.论山西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C].第十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集.2018
[4].王笑冰.国外地理标志保护的两大制度模式及国际发展[J].中华商标.2018
[5].苏仕日,杨逸,廖奕文.潮州探索:用“地标”给非遗加道保险[N].南方日报.2018
[6].郄心怡.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18
[7].曾素梅.基于知识产权体系下的广东茶叶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及对策研究[J].福建茶叶.2017
[8].王显妍.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研究[D].青岛大学.2017
[9].宋涵,海淋泽.从“供给侧”角度浅谈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6
[10].罗晶.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选择[J].党政干部论坛.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