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地方政府举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债,地方债券,债务管理,债券发行,中国国债,发行定价,实务工作,评级结果
地方政府举债论文文献综述
赵白执南[1](2019)在《专家建议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债尤其是专项债,将是明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发力点。多位监管人士、专家17日在由中国国债协会主办的地方债市场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上建议,多措并举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进地方债市场建设,应做好风险防控,健全专项债券偿还机制,强化债务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和(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9-12-18)
赵斌,王朝才,柯勰[2](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演变》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和分税制改革后的地方税体系等构建地方举债融资的自有财力支撑,以及新《预算法》赋予地方自主发债权利为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资本力量的日益壮大,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可划分为叁个阶段,对应叁种模式:集资和收费、借助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或发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伴随这一过程的是,地方政府主体地位及相关参与主体权责利的日益清晰化、中央对地方债务管理的日益规范化、举债融资手段的日益市场化、相关配套制度的日益完善化。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演变历程,总结各个阶段特点。在此基础上,阐释叁个阶段的演化逻辑,并总结了相关经验及启示。(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19年16期)
马万里[3](2019)在《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扩张的行为逻辑——兼论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路径转换与对策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力求展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扩张背后更加完整的行为规律和行为图谱,从而为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与化解重大风险奠定行为基础。研究表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扩张的背后,分别呈现了"绕道逻辑"、"倒逼逻辑"和"机会主义逻辑"。"绕道逻辑"是指地方政府借助融资平台、影子银行、PPP新马甲等方式避开法律和中央政府监管要求而发债,使《预算法》和有关监管规范地方政府发债的"明规则"被事实上普遍隐性举债的"潜规则"强制替代;"倒逼逻辑"是指政治与财政双重压力迫使地方政府通过隐性举债开拓财源,并凭藉"大而不倒"的集体行动逻辑,倒逼中央对地方债务危机予以舒困;"机会主义逻辑"是指在多层级政府的委托代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基于自利动机,在救助预期与制度软约束的双重影响下隐性举债。文章引申的政策含义在于,治理地方政府隐性举债进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应由当前的行政治理转向以"现实的具体的人"—地方官员—为政策出发点的行为治理模式;同时,在强调立法、规则、文件等"硬"工具手段的同时,也应强调助推等"软"治理手段的有效性,从而充分彰显分权架构内地方政府的正向激励作用。(本文来源于《财政研究》期刊2019年08期)
刘忠庆,李健[4](2019)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形式、危害及对策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政府举债制度属于政府管理的长效机制,关系到国家全局和长期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特别批示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对出现风险和可能出现风险的地区,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当前,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时有发生,局部风险不容忽视。因此,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当前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列举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产生的背景、举债形式、形成的危害,进而找出对策,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本文来源于《财政监督》期刊2019年12期)
刘宝亮[5](2019)在《用改革方法开大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有关负责人”)共同回答了提问。(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导报》期刊2019-06-12)
包兴安[6](2019)在《用改革开大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一文中研究指出为进一步指导有关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就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和要求,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6-11)
陈家宝[7](2019)在《我国地方政府举债的内在驱动及风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地方政府是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地方政府通过投资推动着地区经济发展、保障了民生,为地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当前财政分权不匹配,地方政府没有足够财权来匹配其事权,各级地方政府往往是通过举债的方式来筹集所需资金。而且,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身发展经常大肆扩大投资取得政绩,以期获得中央政府及区域民众的认可,进而获得自身升迁,此举更加增大了举债意愿。财政分权不匹配与地方政府竞争两个体制因素是地方政府举债的两大内在驱动因素。如今,债务扩张带来的债务风险引起政界与学界高度关注,近些年,国家高度防范重大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便是其中重要一环。地方政府举债原因地研究多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定量分析多而定性分析少,对地方政府举债的内在驱动因素也鲜在体制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在地方政府举债风险的评价方面,学者多分析举债的违约风险而没有全面系统的评价债务风险。为此,在借鉴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论文主要在地方政府举债内在驱动因素与全面系统评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两方面做出努力。论文分析了地方政府举债的内在驱动因素,并用我国债务相关数据进行验证,然后构建指标体系系统分析各地区债务扩张所带来的债务风险。最后,根据现实情况提出治理我国债务问题、防范债务风险的对应举措。论文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对国内外研究地方政府债务成因、风险及治理的文献进行深入学习及归纳总结,了解研究的空白点与不足,找到自已研究的切入点及研究方法。第二,对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内在驱动因素进行分析。运用公共物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系统分析地方政府举债的体制性原因。提出财政分权不匹配与地方政府不合理竞争是导致地方债务扩张的重要因素。第叁,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使用近6年28个省份省级地方政府面板数据,验证前一部分地方政府举债内在驱动因素的理论分析。论文用规范的实证方法验证了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竞争等因素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影响。结果表明,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都会对债务规模产生显着正向影响。第四,运用统计学方法系统评价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先,选取负债率、债务率等指标利用传统方法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测算。然后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在经济风险、违约风险两个维度选取13个指标分析我国各省市及东中西部各地区债务风险。第五,根据地方政府举债内在驱动因素及债务风险分析,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以规范治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建议主要有:完善我国分税制,完善地方官员考核与管理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11)
王耿焕,魏远竹[8](2019)在《地方政府举债对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资产组合效应",选取2009—2017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城投债视角考察了地方政府举债对本地区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政府举债推高了当地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地区国有上市公司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具有更强的替代性,受地方政府举债影响更明显;与地方国有上市公司相比,中央国有上市公司受地方政府举债的影响更大,承担了更高的债务资本成本。因而,地方政府需统筹考虑地区企业融资、合理、科学举债,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创新债务融资方式;国有上市公司应关注地方政府举债,做好应对措施。(本文来源于《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王文苹[9](2019)在《地方政府举债法律问题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政府债务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升地方政府债务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搭建起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基础法律框架。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和财政部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举债方式、规模控制、预算管理、风险控制、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我国地方政府举债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标志着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管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但是,实践中对地方政府举债法律规制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现象严重、地方政府举债面临多重风险及地方政府举债监管机制存在缺陷问题表现尤为突出。李克强总理曾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作出总结讲话:“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此为契机,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刻不容缓。笔者从国家审计署和财政部公布的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背景案例入手,以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顺次展开了对相关问题的讨论并提出完善建议。规范化治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从以下叁个方面采取措施:其一,抑制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笔者认为应通过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等方式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通过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分税的税种、比例以及积极推进新税种开征来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引导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其二,防控地方政府举债风险,应构建规范化的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完善地方政府举债问责机制以及推进地方政府举债信息公开透明。其叁,完善地方政府举债法律监管,应完善地方政府举债相关立法,明确监管机构及其职权分配从而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同时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约束。(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9-05-01)
赵斌,王朝才,柯勰[10](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演变》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和分税制改革后的地方税体系等构建地方举债融资的自有财力支撑,以及新《预算法》赋予地方自主发债权利为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资本力量的日益壮大,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可划分为叁个阶段,对应叁种模式:集资和收费、借助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或发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伴随这一过程的是,地方政府主体地位及相关参与主体权责利的日益清晰化、中央对地方债务管理的日益规范化、举债融资手段的日益市场化、相关配套制度的日益完善化。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演变历程,总结各个阶段特点。在此基础上,阐释叁个阶段的演化逻辑,并总结了相关经验及启示。(本文来源于《地方财政研究》期刊2019年04期)
地方政府举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以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和分税制改革后的地方税体系等构建地方举债融资的自有财力支撑,以及新《预算法》赋予地方自主发债权利为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资本力量的日益壮大,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可划分为叁个阶段,对应叁种模式:集资和收费、借助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或发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伴随这一过程的是,地方政府主体地位及相关参与主体权责利的日益清晰化、中央对地方债务管理的日益规范化、举债融资手段的日益市场化、相关配套制度的日益完善化。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演变历程,总结各个阶段特点。在此基础上,阐释叁个阶段的演化逻辑,并总结了相关经验及启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地方政府举债论文参考文献
[1].赵白执南.专家建议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N].中国证券报.2019
[2].赵斌,王朝才,柯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演变[J].经济研究参考.2019
[3].马万里.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扩张的行为逻辑——兼论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路径转换与对策建议[J].财政研究.2019
[4].刘忠庆,李健.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形式、危害及对策探讨[J].财政监督.2019
[5].刘宝亮.用改革方法开大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N].中国经济导报.2019
[6].包兴安.用改革开大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N].证券日报.2019
[7].陈家宝.我国地方政府举债的内在驱动及风险研究[D].山东大学.2019
[8].王耿焕,魏远竹.地方政府举债对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9].王文苹.地方政府举债法律问题实证研究[D].郑州大学.2019
[10].赵斌,王朝才,柯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演变[J].地方财政研究.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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