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义务论文-陈道江

保全义务论文-陈道江

导读:本文包含了保全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竞业限制,禁止令,行为保全,消除危险

保全义务论文文献综述

陈道江[1](2019)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情境下行为保全的适用问题——二元选择下的困境与突破》一文中研究指出竞业限制是一项以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为出发点的制度,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常常伴随着对商业秘密的侵权或侵权的现实危险,尽快地制止这种行为是确保竞业限制制度价值的必然要求。在法律程序的选择上有竞业限制纠纷劳动仲裁和侵犯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两个选择,但竞业限制纠纷跨越了劳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领域,带来了法律上适用的难题。因此,应当借鉴英美法上的临时禁令的合理内核,将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对行为的保全引入到劳动仲裁的程序中。(本文来源于《民商法争鸣》期刊2019年02期)

李文达[2](2019)在《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财产保全在商事案件中被大量采用。根据2018年度江苏省南京地区商事案件的统计,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占全部商事案件的比例达到15.76%。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大背景下,法院在财产保全中承担(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7-25)

蓝照辉[3](2019)在《论财产保全中的注意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民诉法将财产保全申请存在错误作为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囿于“存在错误”之表述较为模糊,致使法院在判断财产保全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存在错误时适用的标准并不统一,产生了大量同案不同判之情形。本文以财产保全申请行为是否存在错误为研究对象,在第一部分中,笔者对司法实践的典型做法加以阐述,说明财产保全错误纠纷中存在的冲突,借此引出目前我国财产保全错误纠纷中的判断标准不一以及类型缺失的问题。实践中,有部分法官在裁判中引入了注意义务理论,这样的做法能够更好地兼顾申请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有的放矢地克服财产保全制度的现有不足。在第二部分,本文从正当性、必要性、可行性叁个方面对在财产保全错误中引入注意义务进行了理论分析。从正当性来看,保全错误责任应当适用过错归责原则,并且过错概念呈现出向客观化发展的趋势,这都与注意义务的理论相一致;从必要性来看,注意义务不仅有助于以动态化的视角对判断保全行为是否存在错误的标准加以统一,也有助于在个案中明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从可行性来看,目前我国在侵权领域出台的相关立法已经引入了注意义务,并且司法实践中最高院也多次采用注意义务,而且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也为注意义务带来了强大的生命力。其次,本文就保全错误中注意义务存在即违反的判定标准进行了论述:在财产保全的注意义务存在方面,应当从制定法及法律规范、技术性规范、习惯和常理、先行行为等方面加以判断;在财产保全注意义务违反方面,应当以一般合理人标准加以判断。最后,笔者就保全错误赔偿纠纷中注意义务进行了类型化,总结出及时行使诉权、判断诉讼程序正当性、甄别保全对象和数额、判断保全申请必要性、审查诉讼请求正当性五大注意义务,并对上述注意义务的高低程度予以了分析。(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9-06-08)

肖红波[4](2008)在《疏明义务——遏制滥用财产保全的良方》一文中研究指出设立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顺利得到执行,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信用意识缺乏的情况下,财产保全制度对防止诉争当事人恶意转移、藏匿、毁损或(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08-01-23)

李元宏[5](2008)在《保有货物权利与保全货物义务的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85条规定了卖方保有货物的权利,同时规定了保全货物的义务;第86条规定了买方保有货物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保全货物的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如何正确行使法定的违约救济权利并履行违约救济义务,实现保有货物权利与保全货物义务的协调,是有效减少(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08年01期)

修伟,战庆国[6](2007)在《“叁个全覆盖”惠及海岛百姓》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开学了,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叁官庙村36岁的农民尹丽和其他家长一样高高兴兴地把女儿送进了县初中。望着女儿的背影,尹丽感慨万千。两年前,尹丽因患尿毒症接受了肾移植手术,术后需终生服药,每年仅药费就需4万元,加上孩子的上学费用和患病丈夫的医药费用,邻居都(本文来源于《大连日报》期刊2007-09-09)

李杰辉[7](2007)在《谈保全送达证据公证的告知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民、商事活动的日益增多,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保全证据公证也逐渐成为了公证处的“热门”业务。近年来,银信部门向我处申请办理了《催收贷款通知书》保全证据公证业务,以达到中断诉讼时效和保护债权的目的,受到很好的社会效益。(本文来源于《科技信息(科学教研)》期刊2007年20期)

王康宁[8](2007)在《稽查局缘何不能对扣缴义务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2006年6月,汉王白酒厂与本市一家镇办集体企业——双口酒厂签订了一份受托加工粮食白酒的合同,由双口酒厂向汉王白酒厂提供1500吨价值185万元的红粮,委托汉王白酒厂为其生产400吨特制高度粮食白酒((本文来源于《海峡财经导报》期刊2007-05-17)

黄洁[9](2006)在《浅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货物的保全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买卖双方对货物的保全义务对国际货物贸易实践和理论研究均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成四个部分,前叁个部分通过对现有研究的讨论,阐明《公约》规定的货物的保全义务的内容,第四部分将货物的保全义务与减少损失的义务进行对比,引用了ICC仲裁的相关案例,进一步深化对货物的保全义务的认识。(本文来源于《国际贸易法论丛》期刊2006年00期)

徐畅[10](2003)在《法院在财产保全中的义务及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财产保全在民事、经济案件中被大量采用,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具有何种审查义务以及对保全错误应承担何种责任?笔者认为,财产保全的目的并不是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之争,而是为了保证将来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是在判决之前(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03-12-10)

保全义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财产保全在商事案件中被大量采用。根据2018年度江苏省南京地区商事案件的统计,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占全部商事案件的比例达到15.76%。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大背景下,法院在财产保全中承担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保全义务论文参考文献

[1].陈道江.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情境下行为保全的适用问题——二元选择下的困境与突破[J].民商法争鸣.2019

[2].李文达.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N].人民法院报.2019

[3].蓝照辉.论财产保全中的注意义务[D].浙江大学.2019

[4].肖红波.疏明义务——遏制滥用财产保全的良方[N].江苏经济报.2008

[5].李元宏.保有货物权利与保全货物义务的协调[J].人民司法.2008

[6].修伟,战庆国.“叁个全覆盖”惠及海岛百姓[N].大连日报.2007

[7].李杰辉.谈保全送达证据公证的告知义务[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

[8].王康宁.稽查局缘何不能对扣缴义务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N].海峡财经导报.2007

[9].黄洁.浅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货物的保全义务[J].国际贸易法论丛.2006

[10].徐畅.法院在财产保全中的义务及责任[N].江苏经济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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