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中国着作权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着作权集体管理,周亚平,权利人,技术发展,代理,音乐作品,外部力量,音乐产业,透明化,战略支点
中国着作权法论文文献综述
[1](2019)在《中国音像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技术发展为集体管理组织带来机遇和挑战》一文中研究指出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网络环境对用户娱乐场景的全覆盖,但技术的发展并没有解决权利人对作品的真正控制问题,相反使得平台更加强大,权利人更加弱势,内容的生产方并没有从技术发展和作品被大量使用中获得红利。技术进步带来的对音乐作品使用的变化,对集体管理制度来说(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期刊2019-12-12)
赖名芳[2](2019)在《规范行为 保障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版权局10月17日印发的《关于依法加强对境外着作权认证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境外着作权认证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管理和引导,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是国家版权(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期刊2019-11-13)
[3](2019)在《中国电影着作权协会》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电影着作权协会的前身是2005年8月成立的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经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并报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审核,于2009年7月批准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由行业维权组织转变为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2009年10月,经民政部审批,正式更名为中国电影着作权协会,简称影着协。2010年4月,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中国电影着作权协会是中国合法从事电影创作、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中国电影作品权利人唯一的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基本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本文来源于《全球商业经典》期刊2019年10期)
赵雅琨[4](2019)在《网络语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探讨——以“视觉中国”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用户的增加,信息环境和传播方式均发生巨大变化,无论是自媒体平台,抑或是商业企业,对于摄影作品的供求都较为旺盛。由于摄影作品的发表与传播渠道多数为网络,因此有关其着作权的问题也愈加凸显。文章通过对国内摄影作品着作权侵权现状、"视觉中国"经典维权案例等方面的研究,提出有益于摄影作品行业的着作权维护策略。(本文来源于《传播与版权》期刊2019年09期)
周刚志,王星星[5](2019)在《中国古籍整理成果的着作权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图书馆法》第41条赋予公共图书馆古籍开发利用权。但是,在学术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对古籍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古籍整理成果的着作权保护问题却引起了巨大争议,进而如何利用古籍整理成果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成为难点。当前,我国将要制定《古籍保护条例》,然而该条例在名称上相对忽略了古籍开发利用的问题,其名称宜修改为《古籍保护与开发条例》。同时,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应当通过制定《公共图书馆古籍整理成果着作权保护与利用指南》等文件,指导公共图书馆遵循着作权法上的"独创性"标准等司法基准,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以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石巍,杨馨淼[6](2019)在《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生产者的着作权侵权责任——基于欧盟与中国相关司法实践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产生和广泛使用产生了诸多着作权侵权风险和纠纷。欧盟在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生产者着作权侵权责任问题上,一般从"向公众传播"和临时复制例外规则来认定生产者的侵权责任。2017年2月,欧盟法院在Brein案中作出了里程碑式的判决,认为生产、销售设置深度链接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这一物理设备构成"向公众传播"行为,且不符合临时复制例外规则。这与中国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相比,分析路径显然不同。我国关于互联网机顶盒着作权的侵权认定存在概念不明确、侵权认定标准不统一、主体责任分配复杂等问题,需尽快立法加以明确。(本文来源于《科学经济社会》期刊2019年03期)
龙麓伊[7](2019)在《论着作权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通过讲述中国着作权法的发展历史,以及与中国传统文化起源,讨论着作权法这一制度是否与中国环境相适应,是否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契合这一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8](2019)在《中国文字着作权协会参加第二届“俄罗斯太平洋文学节”》一文中研究指出5月16-18日,中国文字着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着协)应邀参加第二届"俄罗斯太平洋文学节"。文着协总干事张洪波与来自俄罗斯、法国、韩国、日本和越南的作家、诗人、俄罗斯文学翻译研究专家以及语言学家们围绕文学节主题进行了多场交流与对话。张洪波向与会者介绍了文着协近几年来致力于推动中外图书戏剧版权贸易方面所做的工作,重点展示了文着协作为中方执行协调机构,与俄罗斯翻译学院共同组织实施中(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组织》期刊2019年17期)
[9](2019)在《关于《中国南方果树》投稿论文着作权转让的声明》一文中研究指出本刊已经全面实行在线投稿,在线(http://tsg.cric.cn/zgnfgs/ch/index.aspx)提交论文即视为论文全体着作权人同意将论文发表在《中国南方果树》上,并自录用之日起,将论文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汇编权免费转让给《中国南方果树》编辑部。(本文来源于《中国南方果树》期刊2019年04期)
闫玲玲,邓香莲[10](2019)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着作权合理使用”认定要素探究——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以"着作权合理使用"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上检索,对获取判例进行梳理和分析,实证考察了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合理使用"所考虑的要素,并对研究结果做出了总结,以期为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提供实践层面的反思,助力第叁次《着作权法》的修订。(本文来源于《编辑学刊》期刊2019年04期)
中国着作权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国家版权局10月17日印发的《关于依法加强对境外着作权认证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境外着作权认证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管理和引导,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是国家版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中国着作权法论文参考文献
[1]..中国音像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技术发展为集体管理组织带来机遇和挑战[N].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9
[2].赖名芳.规范行为保障权益[N].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9
[3]..中国电影着作权协会[J].全球商业经典.2019
[4].赵雅琨.网络语境下摄影作品着作权保护探讨——以“视觉中国”为例[J].传播与版权.2019
[5].周刚志,王星星.中国古籍整理成果的着作权保护研究[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6].石巍,杨馨淼.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生产者的着作权侵权责任——基于欧盟与中国相关司法实践的分析[J].科学经济社会.2019
[7].龙麓伊.论着作权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J].法制博览.2019
[8]..中国文字着作权协会参加第二届“俄罗斯太平洋文学节”[J].中国社会组织.2019
[9]..关于《中国南方果树》投稿论文着作权转让的声明[J].中国南方果树.2019
[10].闫玲玲,邓香莲.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着作权合理使用”认定要素探究——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实证分析[J].编辑学刊.2019
标签:着作权集体管理; 周亚平; 权利人; 技术发展; 代理; 音乐作品; 外部力量; 音乐产业; 透明化; 战略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