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人论文-董梅梅,梁叁才

广告代言人论文-董梅梅,梁叁才

导读:本文包含了广告代言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刻板印象内容模型,广告诉求,代言人形象,品牌态度

广告代言人论文文献综述

董梅梅,梁叁才[1](2019)在《广告诉求-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匹配性对品牌态度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刻板印象内容模型,本研究提出低温情高能力、高温情低能力两种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并将广告诉求分为温情诉求与能力诉求,以3个实验探讨了广告诉求-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匹配性对品牌态度的影响,以及产品卷入度对这一效应的调节作用和反刻板印象启动对这一效应的影响。实验1采用2(广告诉求:温情诉求、能力诉求)×2 (代言人形象:低温情高能力、高温情低能力)被试间设计,考察了不同广告诉求、不同代言人形象下的品牌态度。结果发现,广告诉求与代言人形象之间存在显着交互作用,这说明存在广告诉求-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匹配效应。实验2采用2(产品卷入度:高、低)×2(广告诉求:温情诉求、能力诉求)×2(代言人形象:低温情高能力、高温情低能力)被试间设计,考察不同产品卷入度、不同广告诉求、不同代言人形象下的品牌态度。结果发现,只有高卷入度产品出现了广告诉求-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匹配效应,而低卷入度产品没有该效应,说明产品卷入度调节了广告诉求、代言人形象对品牌态度的交互影响。实验3采用2(反刻板启动:无、有)×2(广告诉求:温情诉求、能力诉求)×2(代言人形象:低温情高能力、高温情低能力)被试间设计,考察反刻板印象启动对高卷入度产品的广告诉求-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匹配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反刻板印象启动使得广告诉求与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匹配度低时的品牌态度都有所提升,从而消除了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总之,本研究结果表明,使用普通广告代言人不但能降低广告成本、树立亲民形象,而且能达到很好的广告效果。这启示商家在做广告时应该将广告诉求与代言人形象相匹配,针对不同卷入度产品采用不同广告策略,并且在必要时应该采取反刻板印象启动改变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以达到更好的广告效果。(本文来源于《第二十二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期刊2019-10-19)

熊艳,武慧慧,何彪[2](2019)在《明星代言VS虚拟代言:代言人类型对体育赛事广告效果影响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体育赛事受到热捧,赛事带来的经济效益巨大,赛事代言人选择成为大众瞩目的焦点。本文对代言人类型(虚拟代言/明星代言)对广告效果的影响进行研究,探讨体育赛事情境下,代言人类型对广告效果的作用机制。实验研究表明,虚拟代言人和明星代言人对同一体育赛事广告效果的影响有显着差异;在此过程中延伸相似度具有中介作用,体育赛事类型(周期性赛事/临时型赛事)具有调节作用。本研究结果对通过选择合适代言人提升体育赛事的广告营销效果具有借鉴价值。(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19年07期)

董卓尔[3](2019)在《“暖男”广告代言人效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具有亲切、体贴、温柔等传统意义上女性人格特征的"暖男"成为颇受关注和欢迎的广告代言人类型,带来较好的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效果。本文通过访谈、文献梳理和实验方法,对"暖男"这一概念进行定义,并用实证方法实验研究法探究"暖男"代言人的广告效果。(本文来源于《现代商业》期刊2019年13期)

李煜冰[4](2019)在《人生有迹,每个人都应该是生活的行者——专访2019中国广告影片金狮奖最佳男主角、最佳代言人六小龄童》一文中研究指出广告不同于电视和电影,它的受众面更广,播出频率更高。作为创作者,必须要有责任感,用好的广告传播正能量。提到六小龄童,这个名字家喻户晓,因为这个名字里有着几代人共同的记忆。1982年央视版电视连续剧《西游记》开拍,历经四年拍摄,(本文来源于《中国广告》期刊2019年05期)

陈晓仙[5](2019)在《论商业广告儿童代言人的权益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随着亲子真人秀节目的风靡,越来越多的童星出现在电视银屏上。而广告主也看到了儿童代言的前景,都纷纷让儿童加入到代言的行列,一时间儿童广告代言纷涌而上。但是,儿童代言背后催生的法律问题更是引起我们的深思。儿童在进行代言时,广告主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不仅将儿童代言人当作成年代言人一样看待,甚至还让他们连续不断地工作,休息时间根本无法保障,儿童代言人的身心健康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甚至是他们的监护人也把他们当成赚钱的工具,由于立法的缺失,儿童代言人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为了保障儿童代言人的合法权益,《广告法》于2015年4月份进行了修订,对儿童代言人的年龄进行了限制,即“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进行商业广告代言行为。”但这严厉的法律规范能否有效保护儿童代言人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思考。通过对我国商业广告儿童代言人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进行研究,不难发现,我国对儿童代言人的权益保护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和司法实践上的问题。在立法上,禁止儿童广告代言以“十周岁”为界限进行划分值得商榷,广告代言和广告表演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导致儿童代言人与儿童表演者的认定存在分歧,我国对儿童广告代言仅仅是以短短二十一个字做了年龄限制下的直接禁止,并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儿童在进行代言时,对其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保障也没有涉及,导致儿童代言人的权益不断遭受侵害。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儿童代言方面,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儿童代言引发侵权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做明确规定,导致儿童代言人承担的民事责任过重,这都不利于儿童代言人的权益保护。立法上的不完善,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律适用的冲突,有些人还以表演合同之名行代言之实,规避法律责任,儿童代言人在寻求司法上的救济还存在着各种困难。以发达国家英美日为例,发现国外对儿童代言人的权益保护比较完善,他们通过立法将儿童代言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类型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而且都是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获得许可以后进行代言工作,英美法系的美国还通过“库根法”设立信托账户,最大程度地保障儿童代言人的财产权益,规范儿童广告代言,这些都值得我国借鉴。因此,我国对于儿童代言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急需我们解决,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相关立法,通过设立完善的申请审核制,加强公权力的介入,根据年龄来划分不同的工作标准来保障儿童代言人的权益,同时,要通过法律解释明确区分儿童代言人和儿童表演者,弥补法律的漏洞。另外,我们对于儿童广告代言,并不是需要绝对禁止,而是要加强儿童广告代言的监管,并且落实法律责任的承担,明确法律责任承担的主体和方式,规制监护人和广告主的行为,从而完善我国对商业广告儿童代言人的权益保护。(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9-05-01)

张劲梅,孙小枝[6](2019)在《代言人性别表征与产品性别匹配对广告心理效果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运用实验及问卷调查的方法,对代言人性别表征与产品性别匹配的广告心理效果进行探讨。主要通过多因素方差分析与简单效应分析对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性别表征与产品性别的主效应均显着,两者各个水平的交互作用显着。研究发现由男性化的女性代言中性产品更能引起受众的购买欲望,广告效果更好,女性化的女性更适合代言女性产品和中性产品,男性化男性的代言人更适合代言男性产品,女性化的男性代言人无论代言哪种产品广告效果均不理想。研究还发现无论代言人知名度高低,均可得出以上结论,即代言人性别表征与产品性别的匹配对广告心理效果的作用不受代言人知名度的影响。(本文来源于《广告大观(理论版)》期刊2019年02期)

郭秩禹[7](2019)在《试论广告代言人的作用——以无印良品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广告代言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为了实现利润或创造社会效益、向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解释产品和品牌的属性、价值和文化而雇佣或创造的特殊人或虚拟形象。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经济管理知识的积累和研究,以及国外先进观念的引进,营销观念不断发展,营销策略的加强给国内市场带来了新的局面。广告受到高度重视,席卷全球的去品牌化趋势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本文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消费者审美角度、历史经典案例角度入手,浅析广告代言人的变化过程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解决了企业在代言人方面的选择问题,分析和预测了代言人是否还会在去品牌化大潮中被广泛采用的问题。(本文来源于《现代营销(信息版)》期刊2019年02期)

何昊,郭锐[8](2019)在《环境保护广告的代言效果研究——代言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规范诉求以及消费者权力感知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何鼓励消费者保护环境是社会营销学者关注的重要议题。尽管代言策略被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活动的宣传,但鲜有研究深入探讨环境保护领域的代言效果。基于规范焦点理论,该研究探讨了代言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规范表述方式,以及消费者的权力感知叁者对代言效果的影响。情境模拟实验的结果表明,环境保护行为代言人的社会地位与社会规范表述方式之间存在匹配效应,具体而言,明星代言人使用指令式规范诉求的效果要好于描述式规范诉求,普通消费者代言人使用描述式规范诉求的效果要好于指令式规范诉求。这一匹配效应的出现会受到消费者权力感知的影响,对于低权力感知的消费者,普通消费者代言人与描述式规范诉求的匹配并不会显着提升代言效果。这一研究发现有助于更好理解社会规范对行为的影响,同时为营销人员设计更加有效的环境保护广告提供指导。(本文来源于《珞珈管理评论》期刊2019年01期)

[9](2019)在《市场监管总局:“叁品一械”不得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12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叁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各地要从严审查"叁品一械"广告,"叁品一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叁品一械"是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本文来源于《中国食品》期刊2019年01期)

孙文树[10](2018)在《体育明星代言人广告信源模型研究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许多企业都想聘请体育明星做代言人,但又不知依据何标准来选择体育明星才能降低广告风险。以往文献中体育明星代言人的广告信源模型主要采用的是一般名人代言模型中的一些因素,缺少对其他重要因素的整合分析。因此,研制中国文化背景下的体育明星代言人广告信源模型,为企业进行市场促销、市场干预等提供参考,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来源于《当代体育科技》期刊2018年36期)

广告代言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体育赛事受到热捧,赛事带来的经济效益巨大,赛事代言人选择成为大众瞩目的焦点。本文对代言人类型(虚拟代言/明星代言)对广告效果的影响进行研究,探讨体育赛事情境下,代言人类型对广告效果的作用机制。实验研究表明,虚拟代言人和明星代言人对同一体育赛事广告效果的影响有显着差异;在此过程中延伸相似度具有中介作用,体育赛事类型(周期性赛事/临时型赛事)具有调节作用。本研究结果对通过选择合适代言人提升体育赛事的广告营销效果具有借鉴价值。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广告代言人论文参考文献

[1].董梅梅,梁叁才.广告诉求-代言人形象刻板印象匹配性对品牌态度的影响[C].第二十二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摘要集.2019

[2].熊艳,武慧慧,何彪.明星代言VS虚拟代言:代言人类型对体育赛事广告效果影响实证研究[J].特区经济.2019

[3].董卓尔.“暖男”广告代言人效果研究[J].现代商业.2019

[4].李煜冰.人生有迹,每个人都应该是生活的行者——专访2019中国广告影片金狮奖最佳男主角、最佳代言人六小龄童[J].中国广告.2019

[5].陈晓仙.论商业广告儿童代言人的权益保护[D].安徽大学.2019

[6].张劲梅,孙小枝.代言人性别表征与产品性别匹配对广告心理效果的影响研究[J].广告大观(理论版).2019

[7].郭秩禹.试论广告代言人的作用——以无印良品为例[J].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

[8].何昊,郭锐.环境保护广告的代言效果研究——代言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规范诉求以及消费者权力感知的影响[J].珞珈管理评论.2019

[9]..市场监管总局:“叁品一械”不得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J].中国食品.2019

[10].孙文树.体育明星代言人广告信源模型研究综述[J].当代体育科技.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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