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华附中体育馆坍塌事故谈监理企业风险控制

从清华附中体育馆坍塌事故谈监理企业风险控制

1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430000;

2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武汉市430000

【摘要】风险客观存在且无处不在,监理面对工程风险的首要任务就是识别和分析风险,作者以近年监理工作实践分析目前监理企业风险控制。

【关键词】监理企业风险控制

2014年12月29日8时20分许,北京清华附中体育馆工地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重大安全事故。经过近一年的调查,2015年12月22日一审宣判(监理企业)郝维民,总监理工程师,未组织安排审查劳务分包合同,与张明伟(执行总监,有期徒刑4年6个月)对施工单位长期未按方案作业的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未监督施工交底、项目经理不在岗等,判有期徒刑5年。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对现场未交底未进行监督,其与耿文彪(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作业人员长期未按方案作业的行为巡视检查不到位,判有期徒刑4年。本案监理的法律责任在监理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纷纷组织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合理、合法规避监理风险,让社会全面认识监理的责任和义务,监理不能也不应该担当业内转移法律责任风险的角色。

实践表明监理企业的风险都来自于项目参建各方,常见风险有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干预,施工单位的实力和管理水平低下,监理企业自身管理和素质跟不上等等。

1监理企业自身风险和控制

1.1监理费过低

面对竞争激烈,监理企业为了获得业务,在商谈合同时,往往迁就建设单位的一些不合理要求,如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再让利,免费提供一名或多名监理供使用,扩展监理范围不收费,不收取延期服务费等。现阶段监理取费有的项目仅0.3万元/人.月,低监理费的项目管理费、利润等从何而来?监理企业管理风险由此产生。

面对不合理要求,如何签订一份公平、公正监理合同,笔者认为在合同相关条款要明确执行法规、行规等等,这为工程延期、工作扩展等情况下要求增加监理费埋下伏笔,合同的基础、格式合同的执行原则等作为监理是清楚的,一般不与建设单位发生法律纠纷,但可以有理有据争取监理的利益、降低经济风险。

1.2监理投标承诺

许多监理企业投标时为增加保险系数,不对项目的投资、施工难易、地区要素等因素分析,也不对招标图纸、质量要求及合同条款等潜在风险分析,对成本、利润等缺乏科学、全面分析测算,投标时承诺招标文件提出的一切要求,为后续执行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招标文件对监理服务范围一般有粗略界定,投标时应慎重承诺,如达标投产是监理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工程创优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工作。

1.3企业内部考核

规范的监理企业有一套科学成熟的绩效考核、学习培训、岗位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监理机构进行检查和考核。但考核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业务素质,只有严格有效的检查考核才能规避监理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带来的各种风险。

总监是监理机构的灵魂,一名优秀的总监才能带领监理机构的全体监理人员完成任务。监理企业对总监的检查和考评要结合走访业主、质量监督等对项目管控评价,突出对项目管理及监理成效考核评价。监理机构和总监工作反映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或拒不整改的,应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直至将其撤职、开除。

2建设单位带来的风险识别和控制

2.1建设资金不足

项目投资不足或资金来源未完全明确就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往往采用:①合同谈判时直接要求承包人垫资,弥补自身资金不足,承包人为了拿到项目只好咬牙答应;②进场后先支付少量资金,然后要求承包人设备、人员等进场施工,由于资金短缺、拖欠支付,但此时施工方已骑虎难下。施工方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会用以次充好的材料、素质低的人员、简陋的设备等各种手段,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极大。

因资金支付不及时产生矛盾和纠纷,进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不能听之任之,运用控制的程序和手段,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出现的问题以书面文函的形式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规避自身责任风险。

2.2甲供材料设备

甲供材料设备因其特殊性多不愿意和施工单位配合检查,产品质量听之于厂家,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一旦发生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往往迁怒于监理监管不力。

甲供材料抽检监理应严格按照规范或合同进行,要求业主不同批次材料进场告知监理并提供材质证明;甲供设备一般现场难以检测,应按合同约定参加开箱验收、收集检测报告、见证检测等。

2.3造价预控

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原合同清单项目变化(或新增项目),建设单位为了控制工程投资,发生变更时为避免“事后买单”的被动局面,要求承包人在申报施工方案同时申报费用估算、即造价预控,实施造价预控是投资控制积极制度,但建设单位为降低或不增加工程投资,往往擅自修改设计要求甚至不实施,达到降低费用。如在不良地质条件下灌浆,为减少灌浆量,要求灌入一定量就停止,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监理的风险可想而知。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监理应进行详细的分析,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进行方案及造价审批时,要明确指出实施变更,不能为减低费用,采取违规的施工方案。

3施工阶段易于疏忽的风险控制

3.1分包审查

施工单位中标后,忙的第一件就是选择分包队伍,尤其土建类项目基本上都是分包给各种队伍。施工项目部组建多由一些合同、技术、调度、安全、质检等自身人员组成各部门,再由几个包工头领着一群民工进行施工。有的项目部甚至只有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是自身人员,其它的人员全是分包队伍人员。施工合同对工程分包都有明确要求,监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分包资质审查,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真正问题就出现在这里,比如上述的坍塌事故监理分包审查,一是监理未认真审查,二是采取劳务分包。承包人为了避免分包合同违约责任,多采取劳务分包形式,实质是工程分包,监理面对这样的队伍进行“三控、二管、一协调”,风险因素无处不在。

当前监理是无力阻止这种施工分包形式,为控制风险发生,须加强施工方案、开工申请、质安、变更和支付等环节审查控制,尤其对安全、质检人员资质审查时,保证其属于施工单位正式人员。

3.2安全、技术交底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教育、培训、交底有明确规定,监理机构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有审查、监督执行责任,主持召开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会议。清华附中坍塌事故中监理没有尽到对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监督相关责任,事故发生监理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施工前审查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监督检查和尽可能派相关监理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同时做好清单式记录,降低监理的风险概率。

3.3夜班施工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往往不分白天、夜晚,连续作业,统计发现夜班施工效率较白班高,且质量问题也较多,由于夜班监控力量薄弱,施工措施不能很好落实,施工效率自然会高。虽然采取了监理旁站制度,但施工队伍为达到快速施工、偷工减料、蒙混过关的目的,会使出多种非法手段,造成夜班施工质量不能保证。

保证夜班施工质量,监理机构可采取突击抽查形式,若有旁站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违规施工等情况发生,按照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原则给予旁站、作业人员严厉处理,以提高夜班作业人员责任意识,加大对夜班施工部位事后检查,杜绝侥幸心理,控制质量风险发生。

参考文献:

1、孙冬冬工程建设监理的风险管理《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21)

2、张福生建设工程监理风险分析及其对策《建设监理》2006(4)9-12

标签:;  ;  ;  

从清华附中体育馆坍塌事故谈监理企业风险控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