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权能分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农地产权制度,叁权分置,权能分离,农地产权结构
权能分离论文文献综述
刘禹宏,杨凯越[1](2019)在《叁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权能分离之法理考量》一文中研究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所有权中的分离,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权分离模式下的农地政策也面临诸多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为既定政策的"叁权分置"将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路径和未来趋势。但在现实实践之中,作为"叁权分置"政策基础的权能分离理论,是源于西方产权制度的经济学概念,无法对我国"农地叁权"进行清晰界定和区分,无法有效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推进。为此,应当在坚持农地所有权的基础之上,对承包权及经营权进行清晰的权利界定,强化承包权为成员权,并创设经营权为物权,从而实现在稳定承包权的同时促进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目标。(本文来源于《财贸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薛娟[2](2018)在《股权权能分离转让征税的法律思考——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的解释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问题的缘起二、征与不征的二分视角——股权权能分离转让应否课税的主要争议叁、股权权能分离转让的税法定性及理由诠释四、分离转让说面临的多重挑战与各方质疑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完善建议一、问题的缘起《中国税务报》曾刊载了一起典型的通过不公允增资稀释自然人股东股权、摊薄自然人股东所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后再平价转让股权的筹划案。类似的案例在个人股权转让中并不鲜见,但税务机关作出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征收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并将详细的处理过程予以全面披露的案例确实(本文来源于《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期刊2018年00期)
黎珞[3](2016)在《股权权能分离制度的法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公司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的现代化治理模式中,股权权能分离的制度价值包括优化股东权利资源配置、增进公司治理效能以及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股权权能分离是顺应公司治理结构变革的产物,法律需秉持在不给公共利益造成负效应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适应市场需求的理念,不应为权能分离设置固定的界限。在股权的主要权能中,利润分配请求权与表决权具有分离的现实意义,可以通过转让人与受让人缔结协议与修改公司章程等方式进行;有限公司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的分离则要受立法的严格限制,程序上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股权权能的分离同样会产生责任分配与承担问题,权能分离后可能会给之后的股权受让人造成交易风险,应建立股权信息变更的披露与公示机制予以规避。为了保证股权权能分离初始目的的实现,权能受让人不能对受让的权能任意处分。(本文来源于《学习与实践》期刊2016年10期)
庞琳,杜怡蒙[4](2016)在《“叁权分置”中承包经营权分离的权能构造及制度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2014~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叁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将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虽然在国家政策层面获得肯定,但仍然缺乏相应的法权运行机制以满足社会实践需求。随着政策的放宽与逐步推进,我国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突破"集体所有权一承包经营权"的(本文来源于《中国不动产法研究》期刊2016年01期)
郑亮,杨燕菱[5](2015)在《农地“叁权分离”制度的土地权能构造——基于马克思土地产权权能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农地"叁权分离"制度的提出分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形成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叁权分离的态势,也同时促成了土地产权权能的重新规制。该研究在分析马克思土地产权权能理论的基础上,解析了农地"两权分离"与"叁权分离"制度,揭示了"两权分离"制度下土地权能构造,分析了"叁权分离"下土地产权权能的具体配置以及土地权能的流转。(本文来源于《安徽农业科学》期刊2015年36期)
代贞奎,蒲宏斌,何小兵[6](2016)在《以所有权权能分离理论破解唯一住房执行困局》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江苏省无锡市昌荣公司因与牟某某、李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时查明牟某某、李某某有两套住房,法院裁定查封位于某小区某村84号房屋,对其居住的位于另一小区的23号房屋未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牟某某、李某某的居住需要(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6-01-13)
普金霞[7](2015)在《农村土地叁权分离法律思考——基于权能分割和成员权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权能分割是实现权利效用的行使方式,在现代民法中有权利化的趋势。我国农地产权改革遵循从土地所有权分离出承包经营权,再从承包经营权分离出经营权的权利分离路径。现行立法和政策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了过多非财产性权能,可将其中的承包土地请求权、续包权等权能归入成员权。(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5年26期)
崔艳峰[8](2013)在《论股权权能的分离——基于股东资格认定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法司法解释(叁)》规定,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进行确认时,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隐名股东就不能享有公司的股东资格,其只能向显名股东要求支付投资权益。可见该司法解释坚持了股权完整地属于一人的规定。此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在显名股东不履行支付义务时将可能会导致隐名股东遭受无法救济的损失。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决定了股权的财产性权能可以与股东分离。这种分离防止了股东资格确认时给隐名股东带来的风险,也维护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本质,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来源于《西安财经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3期)
何永清[9](2012)在《江西探索审计权能“叁分离”业务管理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江西省审计厅去年以来,构建了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项目审理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叁分离”业务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程序和行为,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能,推动了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多次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为强(本文来源于《中国审计报》期刊2012-05-23)
刘国媛[10](2012)在《坚持“一元论”前提下的检察权能适当分离》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元论"认为,检察权就是法律监督权。各种检察职能包括诉讼职能和非诉讼职能统一于法律监督,都是法律监督的实现方式和途径,检察机关不具有与法律监督平行或并列的其他职能。具体的检察职能在内设机构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分离或合并。(本文来源于《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2期)
权能分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次]一、问题的缘起二、征与不征的二分视角——股权权能分离转让应否课税的主要争议叁、股权权能分离转让的税法定性及理由诠释四、分离转让说面临的多重挑战与各方质疑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完善建议一、问题的缘起《中国税务报》曾刊载了一起典型的通过不公允增资稀释自然人股东股权、摊薄自然人股东所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后再平价转让股权的筹划案。类似的案例在个人股权转让中并不鲜见,但税务机关作出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征收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并将详细的处理过程予以全面披露的案例确实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权能分离论文参考文献
[1].刘禹宏,杨凯越.叁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权能分离之法理考量[J].财贸研究.2019
[2].薛娟.股权权能分离转让征税的法律思考——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的解释为视角[J].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2018
[3].黎珞.股权权能分离制度的法律分析[J].学习与实践.2016
[4].庞琳,杜怡蒙.“叁权分置”中承包经营权分离的权能构造及制度保障[J].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16
[5].郑亮,杨燕菱.农地“叁权分离”制度的土地权能构造——基于马克思土地产权权能理论[J].安徽农业科学.2015
[6].代贞奎,蒲宏斌,何小兵.以所有权权能分离理论破解唯一住房执行困局[N].人民法院报.2016
[7].普金霞.农村土地叁权分离法律思考——基于权能分割和成员权视角[J].人民论坛.2015
[8].崔艳峰.论股权权能的分离——基于股东资格认定的视角[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3
[9].何永清.江西探索审计权能“叁分离”业务管理模式[N].中国审计报.2012
[10].刘国媛.坚持“一元论”前提下的检察权能适当分离[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