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制宪国民大会,台湾,选举
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论文文献综述
朱时宇,刘相平[1](2018)在《制宪国民大会台湾代表选举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1946年10月,台湾举行制宪国民大会台湾代表选举。国民政府对于台湾代表的选举方式经历了由"民选"到"官选"再到台湾省参议会间接选举的变化过程。台籍精英积极投入参选,但最终台湾代表的名额大部分被台湾省参议员及工商各界精英所垄断。在选举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公平性与公开性缺失进一步造成台湾社会的官民矛盾与阶层对立,使国民政府对台湾统治的合法性削弱,加深了国民政府在台湾的统治危机。(本文来源于《台湾研究集刊》期刊2018年05期)
姜国梁[2](2013)在《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的历史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行宪国民大会是1948年南京政府为了实施宪政而召开的,台湾方面称为“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大会代表之选举,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单记法投票行之。”1947年11月至1948年2月,在国民党统治区进行了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对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入研究中国现代选举制度,探讨南京政府政治制度的走向,体察国民党统治末期的种种乱象,透视国民党统治必然崩溃的内在原因和历史必然性。本文旨在全面系统考察与分析南京政府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的实际过程,从中分析这次选举在现代选举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这次选举所处的政治局势及选举对于国民党南京政府统治的作用与影响。论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本选题的意义、回顾学术界研究的动态、界定相关概念、说明本文的创新点和难点、思路和结构。第二部分为第一章“选举的背景及历史条件”,分四节。第一节介绍了选举思想在中国的引进与介绍的情况。从林则徐在《四洲志》中提到英国由“各部落议举”之人组成的巴里满(议会)开始,魏源对英国、美国、瑞士等国的议会进行了进一步介绍,说明“大酋”和议会都是由选举产生的,汤震、何启、胡礼垣、薛福成、郑观应、陈炽等则主张设立上议院和下议院,下议院实行选举制度。第二节介绍了中国现代选举制度的产生与演变的状况。中国现代选举制度自1905年商会选举开始,1908年咨议局选举进入到国家机构层面,中华民国建立后,先后进行了第一、二届国会选举,各地方参议会选举、总统副总统选举,南京政府进行了国民会议代表选举、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选举、制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地方参议会选举等,选举制度在不断的向前推进。第叁节、第四节分别介绍了南京政府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和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时的政治局势,以为进一步考察论述奠定基础。第叁部分为第二、叁、四章,主要是考察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的全过程。第二章为“选举的法律法规及选举准备”,共分四节,第一节考察介绍了《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中的主要涉及的选举区域、选举权、现任官吏不得在其任所竞选国大代表、候选人提名、职业团体代表之选举和一些技术等六个问题进行了主要介绍。第二节考察分析了选举总事务所及各级选举机构的成立与过程、组成状况和相关工作情况。第叁节考察分析了选民登记的过程和基本情况,既肯定了一些地方认真工作的过程,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第四节主要考察了代表名额分配的主要原则和具体分配数额。《国民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把名额分为“(一)各县市及同等区域选出之代表;(二)蒙古选出之代表;(叁)西藏选出之代表;(四)各民族在边疆地区选出之代表;(五)侨民选出之代表;(六)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选出之代表。”六种。第五节为“候选人提名与登记”,主要阐述了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条件、候选人产生办法和候选人提出的过程。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提名办法,一是选民签署提名,二是政党提名。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审核、登记过程中,签署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平稳进行,政党提名候选人却屡有风波,主要是各政党候选人数额问题在国民党、青年党、民社党之间一起纠结着,后经过协商才获得妥协。叁是党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是由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的。第叁章考察了投票的过程,分为四节。第一节为上海平津等地的选举过程,其方式是分设区域、职业妇女团体两种投票所,各种选举同时举行,选民根据其是区域选民还是团体选民分别到不同投票所投票。第二节是南京、重庆等地的选举,与上海、北平、天津的选举不同,南京、重庆等地的选举是把区域、妇女、职业团体安排在不同的时间进行,某一时段专门进行区域选举,某一时段专门进行妇女团体选举,某一时段专门进行职业团体选举。第叁节是华侨及“绥靖”区的选举,华侨选举是由所在地的领事馆或者华侨团体组织的。“绥靖”区的选举则时间大大延后,并且多在异地举行,其进展情况非常复杂。第四章为“逼让风波及当选证的发放”,共分四节。第一节考察了签署提名代表和政党提名代表出现纠纷的原因和过程。主要是在选举过程中,许多民社党、青年党和国民党提名的候选人没有当选,而签署提名的国民党籍候选人却当选,于是出现了纠纷。第二节则主要是是考察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在各种因素作用下,决定让签署提名当选的国民党籍代表退让,在让其主动退让不得的情况下,实行逼让的过程。国务会议通过《政党提名补充规定》,提出“一、凡中国国民党、青年党、民主社会党党员参加国大代表及立法委员竞选者,均须由各所属政党提名;二、用选民签署手续登记提名者,以无党派者为限。”并且付诸实施,遇到签署当选代表的强烈反弹。第叁节主要是写签署当选代表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当选权益,实行了和平条件下最强烈的抗争方式,抬棺和绝食,从而迫使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做出一定让步:除了应该让与友党的,国民党内互让的采取自愿方式,不自愿的则以开票结果为决定。第四节则是阐述了国民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糊里糊涂地解决此事,给政党提名没有当选的和签署提名当选的都发给当选证书,但签署提名当选的要填写不出席国民大会的自愿后才能发给当选证书。第四部分是第五章,从各个方面对此次选举进行多角度的剖析,既包括本次选举在制度上的推进,也深入探讨了其中出现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从而力求对这次选举在中国现代选举制度上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一个定位。我们认为,此次选举在制度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推进:第一,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原则的确立使现代选举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第二,候选人产生原则第一次提出了选民签署提名的办法,从而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竞选;第叁,竞选手段的现代化是此次选举突出的一个特点;第四是这次选举公布的法律法规远远多于以前的历次选举,从而使各项操作尽量做到有法可依。第二节主要阐述国民党对选举的控制。为了达到控制选举的目的,国民党采取了软硬兼施的办法,一方面由国民党中常会决定未经正常提名的国民党党员一律不得参加竞选,并由各级党部出面进行劝阻,劝阻不成者则电同级选举事务所,要求其撤销此类竞选者的候选人登记资格;另一方面,则发动舆论攻势,劝导他们为了实现民主宪政作“无名英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仍然使其对选举的控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的。第叁节是揭示舞弊、贿选选举中存在的及其他问题。提出:国民党的要员们在上层利用“圈”的办法,通过控制候选人提名操控选举,下面的人没有这样的权力,但仍然有办法左右选举的局势和结果,这个办法就是控制选举权证和选票,为此而不惜执法违法,大面积出现了贿选、威胁,甚至直接截留选票的情况。为了深入了解此次选举在当时的影响,专设了一节,介绍当时舆论对本次选举的分析和评价。第五部分是结论,在前文考察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自己的认识,提出自己的观点。综观此次选举的全过程,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其内部充满了无法解决的矛盾:第一,是法律法规的的周详与实际运行极度混乱之间的矛盾;第二,是国民党的控制与失控的矛盾;第叁,之所以出现上述两个矛盾,实质上是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与国民党现实政治需要的矛盾和国民党内部固有矛盾的反应。由于有了上述矛盾,所以这次选举出现了诸多问题,选举的结果是南京政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既然不能实行真正的选举,也就不能实行真正的宪政,也就无法加强其政权的合法性,树立戡乱的合法性,反而暴露了政治上崩坏,加剧了内部的矛盾。必须指出的是,这次选举中最能反映其违反时代潮流,违背社会发展需要的不在其选举本身,而是这次选举是在与中国共产党进行战争的状态下进行的,是国民党宣布中共、民盟是非法的前提下召开,因而,其战场上失败决定了其统治的崩溃,政治上的崩溃使这次选举成为一场闹剧。当然,就选举制度来说,此次选举仍然有许多可以总结和借鉴的地方。(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3-12-01)
刘会军,姜国梁[3](2013)在《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南京政府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普遍、平等、直接选举的原则,候选人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体进行公开竞选,开创了中国现代选举制度史上一个新时代;但另一方面,此次选举的消极因素也发挥到了极致,国民党不仅要控制本党的候选人、当选人,而且要控制非国民党籍的候选人。南京政府动用党政军警宪特的力量,以各种手段来操纵、控制选举,维护选举结果的违法更改,充分说明此次"选举有名无实,绝无民主政治的实质。"(本文来源于《北方论丛》期刊2013年06期)
刘会军,杨磊[4](2008)在《制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与产生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1946年南京政府召开的国民大会,其代表的选举与产生历经10年,中经几次变化。其代表经由区域、职业、特种几种选举办法产生和遴选办法产生。因历时过长,中国政治形势几经变化,且中国幅员广阔,民族众多,情况复杂,因此其代表的产生过程也充满了变数。其方法与过程的变化体现了国民党与南京国民政府既想控制政权,又想披上民主宪政外衣的两难取向。(本文来源于《民国档案》期刊2008年02期)
谢创[5](2008)在《1946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人们对1946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本文拟以此为研究对象,对1946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的原因、依据、过程、结果及导致结果的原因,作了较为详细的探讨,并从选举的目的、选举历程、选区划分、资格限制、选举方式、选举结果等方面,对选举作了较为全面的评价。指出:选举的原因是国民党实现五权宪法的需求,也是国内各阶级要求宪政的结果。五五宪草,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不仅是选举的依据,也决定了选举的国民党一党包办的性质;从选举历程中可以看出,各阶层对选举的不满,选举时间漫长,说明国民党对选举诚意不足;指定代表、当然代表与公民宣誓的规定,又是从思想上和实际行动上保证国民党对选举的控制;采用小选举区制无形中从制度上保证了国民党对选举的控制。因此,1946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体上是国民党一党包办的选举。但是,由于各党派的努力,选举中进步的地方也有不少:国大代表选举法经过了严密的立法程序;采用普遍、直接、无记名的选举方法,符合世界选举制度的发展趋势;在采用小选举区制的同时兼采职业代表制,既顺应世界潮流,又符合实际情况;协商代表的产生开创了多党合作模式,具有重大的历史与法律意义,这种模式是唯一适合当时国内形势的模式,而且为新中国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提供了历史的蓝本与借鉴,并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江西师范大学》期刊2008-05-01)
谢创[6](2008)在《小选举区制与1946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一文中研究指出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的"五五宪草"中规定1946年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方式为小选举区制。这种选举方式是实现孙中山"直接民权"构想中的必要步骤;符合世界选举制度发展趋势;而且经过了严密的立法程序,故而有其合理性。但是,此种选举方式却可能导致一党专政,而对本已是一党政体的国民党来说,结果是更加强化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从而引起其它党派的强烈不满,导致政府合法性危机加深,并且引起了革命战争,最终使国民党政权垮台。(本文来源于《九江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2期)
杨磊[7](2007)在《制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过程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民大会一词,最早出现于孙中山先生的遗教中,但是孙中山自己并没有给国民大会赋予固定的内涵。在其遗教中国民大会的职权也是模糊的,对于代表的选举,更没来得及给予更多的指导。本文主要介绍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过程。为进行代表的选举,国民政府特颁布了《国民大会组织法》、《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当依照《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选出代表,对于环境特殊或者其他原因不能选出的地方,可采用遴选方法选出。为此,区域选举、职业选举、特种选举以及遴选各种选举分别进行。代表选举要经过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在初选结束,上级机关审核无误备案后,复选工作便将拉开序幕。各地选出的名单都要上报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事务所,并经总事务所呈由国民政府审核备案,无论因死亡抑或是附逆等原因被注销名籍,还是因缺额而补缺的代表,国民大会正式当选代表都以国民政府最后公布者为准。从实践来看,尽管国民大会的代表在全国依法实行了普选,但国民大会没有具体的实权,不过是有形的虚设,独裁政治的幌子,因各种弊端而让人诟病。然而依法在全国普选代表,组织国民大会,制定宪法,这是近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历史性进步,是中国走向民主国家、法治国家的历经的阶段。国家政治民主化、法制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国民大会代表的普选正是这一过程中的一步,也是关键一步。因此对于它的历史意义我们应该首先给予肯定。(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7-04-15)
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宪国民大会是1948年南京政府为了实施宪政而召开的,台湾方面称为“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大会代表之选举,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单记法投票行之。”1947年11月至1948年2月,在国民党统治区进行了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对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入研究中国现代选举制度,探讨南京政府政治制度的走向,体察国民党统治末期的种种乱象,透视国民党统治必然崩溃的内在原因和历史必然性。本文旨在全面系统考察与分析南京政府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的实际过程,从中分析这次选举在现代选举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这次选举所处的政治局势及选举对于国民党南京政府统治的作用与影响。论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本选题的意义、回顾学术界研究的动态、界定相关概念、说明本文的创新点和难点、思路和结构。第二部分为第一章“选举的背景及历史条件”,分四节。第一节介绍了选举思想在中国的引进与介绍的情况。从林则徐在《四洲志》中提到英国由“各部落议举”之人组成的巴里满(议会)开始,魏源对英国、美国、瑞士等国的议会进行了进一步介绍,说明“大酋”和议会都是由选举产生的,汤震、何启、胡礼垣、薛福成、郑观应、陈炽等则主张设立上议院和下议院,下议院实行选举制度。第二节介绍了中国现代选举制度的产生与演变的状况。中国现代选举制度自1905年商会选举开始,1908年咨议局选举进入到国家机构层面,中华民国建立后,先后进行了第一、二届国会选举,各地方参议会选举、总统副总统选举,南京政府进行了国民会议代表选举、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选举、制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地方参议会选举等,选举制度在不断的向前推进。第叁节、第四节分别介绍了南京政府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和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时的政治局势,以为进一步考察论述奠定基础。第叁部分为第二、叁、四章,主要是考察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的全过程。第二章为“选举的法律法规及选举准备”,共分四节,第一节考察介绍了《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中的主要涉及的选举区域、选举权、现任官吏不得在其任所竞选国大代表、候选人提名、职业团体代表之选举和一些技术等六个问题进行了主要介绍。第二节考察分析了选举总事务所及各级选举机构的成立与过程、组成状况和相关工作情况。第叁节考察分析了选民登记的过程和基本情况,既肯定了一些地方认真工作的过程,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第四节主要考察了代表名额分配的主要原则和具体分配数额。《国民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把名额分为“(一)各县市及同等区域选出之代表;(二)蒙古选出之代表;(叁)西藏选出之代表;(四)各民族在边疆地区选出之代表;(五)侨民选出之代表;(六)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选出之代表。”六种。第五节为“候选人提名与登记”,主要阐述了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条件、候选人产生办法和候选人提出的过程。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提名办法,一是选民签署提名,二是政党提名。国民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审核、登记过程中,签署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平稳进行,政党提名候选人却屡有风波,主要是各政党候选人数额问题在国民党、青年党、民社党之间一起纠结着,后经过协商才获得妥协。叁是党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是由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的。第叁章考察了投票的过程,分为四节。第一节为上海平津等地的选举过程,其方式是分设区域、职业妇女团体两种投票所,各种选举同时举行,选民根据其是区域选民还是团体选民分别到不同投票所投票。第二节是南京、重庆等地的选举,与上海、北平、天津的选举不同,南京、重庆等地的选举是把区域、妇女、职业团体安排在不同的时间进行,某一时段专门进行区域选举,某一时段专门进行妇女团体选举,某一时段专门进行职业团体选举。第叁节是华侨及“绥靖”区的选举,华侨选举是由所在地的领事馆或者华侨团体组织的。“绥靖”区的选举则时间大大延后,并且多在异地举行,其进展情况非常复杂。第四章为“逼让风波及当选证的发放”,共分四节。第一节考察了签署提名代表和政党提名代表出现纠纷的原因和过程。主要是在选举过程中,许多民社党、青年党和国民党提名的候选人没有当选,而签署提名的国民党籍候选人却当选,于是出现了纠纷。第二节则主要是是考察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在各种因素作用下,决定让签署提名当选的国民党籍代表退让,在让其主动退让不得的情况下,实行逼让的过程。国务会议通过《政党提名补充规定》,提出“一、凡中国国民党、青年党、民主社会党党员参加国大代表及立法委员竞选者,均须由各所属政党提名;二、用选民签署手续登记提名者,以无党派者为限。”并且付诸实施,遇到签署当选代表的强烈反弹。第叁节主要是写签署当选代表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当选权益,实行了和平条件下最强烈的抗争方式,抬棺和绝食,从而迫使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做出一定让步:除了应该让与友党的,国民党内互让的采取自愿方式,不自愿的则以开票结果为决定。第四节则是阐述了国民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糊里糊涂地解决此事,给政党提名没有当选的和签署提名当选的都发给当选证书,但签署提名当选的要填写不出席国民大会的自愿后才能发给当选证书。第四部分是第五章,从各个方面对此次选举进行多角度的剖析,既包括本次选举在制度上的推进,也深入探讨了其中出现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从而力求对这次选举在中国现代选举制度上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一个定位。我们认为,此次选举在制度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推进:第一,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原则的确立使现代选举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第二,候选人产生原则第一次提出了选民签署提名的办法,从而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竞选;第叁,竞选手段的现代化是此次选举突出的一个特点;第四是这次选举公布的法律法规远远多于以前的历次选举,从而使各项操作尽量做到有法可依。第二节主要阐述国民党对选举的控制。为了达到控制选举的目的,国民党采取了软硬兼施的办法,一方面由国民党中常会决定未经正常提名的国民党党员一律不得参加竞选,并由各级党部出面进行劝阻,劝阻不成者则电同级选举事务所,要求其撤销此类竞选者的候选人登记资格;另一方面,则发动舆论攻势,劝导他们为了实现民主宪政作“无名英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仍然使其对选举的控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的。第叁节是揭示舞弊、贿选选举中存在的及其他问题。提出:国民党的要员们在上层利用“圈”的办法,通过控制候选人提名操控选举,下面的人没有这样的权力,但仍然有办法左右选举的局势和结果,这个办法就是控制选举权证和选票,为此而不惜执法违法,大面积出现了贿选、威胁,甚至直接截留选票的情况。为了深入了解此次选举在当时的影响,专设了一节,介绍当时舆论对本次选举的分析和评价。第五部分是结论,在前文考察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自己的认识,提出自己的观点。综观此次选举的全过程,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其内部充满了无法解决的矛盾:第一,是法律法规的的周详与实际运行极度混乱之间的矛盾;第二,是国民党的控制与失控的矛盾;第叁,之所以出现上述两个矛盾,实质上是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与国民党现实政治需要的矛盾和国民党内部固有矛盾的反应。由于有了上述矛盾,所以这次选举出现了诸多问题,选举的结果是南京政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既然不能实行真正的选举,也就不能实行真正的宪政,也就无法加强其政权的合法性,树立戡乱的合法性,反而暴露了政治上崩坏,加剧了内部的矛盾。必须指出的是,这次选举中最能反映其违反时代潮流,违背社会发展需要的不在其选举本身,而是这次选举是在与中国共产党进行战争的状态下进行的,是国民党宣布中共、民盟是非法的前提下召开,因而,其战场上失败决定了其统治的崩溃,政治上的崩溃使这次选举成为一场闹剧。当然,就选举制度来说,此次选举仍然有许多可以总结和借鉴的地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论文参考文献
[1].朱时宇,刘相平.制宪国民大会台湾代表选举问题研究[J].台湾研究集刊.2018
[2].姜国梁.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的历史考察[D].吉林大学.2013
[3].刘会军,姜国梁.行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述论[J].北方论丛.2013
[4].刘会军,杨磊.制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与产生述论[J].民国档案.2008
[5].谢创.1946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08
[6].谢创.小选举区制与1946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J].九江学院学报.2008
[7].杨磊.制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过程述论[D].吉林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