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弱势群体利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表现形式,生成逻辑
弱势群体利益论文文献综述
李爱芹[1](2019)在《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表现形式、产生逻辑与治理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转型期的各种利益冲突逐渐显露,社会弱势群体的非制度化利益表达自然呈现出一种高发的态势。当前,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方式主要有这几种形式: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型";弱者的武器:"日常抵抗"型;群体性申诉:"维权抗争型";利用私人关系:"依附—庇护"型和借助公共舆论媒介:"创意维权型"。制度化渠道不通畅、弱势群体维权意识增强、地方政府治理理念偏差和网络舆论的助推,是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的产生逻辑,其治理路径应从完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培育完善弱势群体自身的利益表达组织、规范和引导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方式和转变政府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等方面进行。(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刘玉红,陈明森,高磊[2](2019)在《悉心播撒阳光般的温暖》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贵州省大方县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大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围绕改善和提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鳏寡孤独、残障人士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水平,以扎实细致的“关爱”行动为弱势群体播撒阳光般的温暖,从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谱写了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报》期刊2019-02-13)
吴頔[3](2018)在《我国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研究的理论之争》一文中研究指出弱势群体社会抗争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理论源头的"外来性"与"异域性",使我国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研究长期面临来自不同层面的理论之争。在理论归位方面,存在着"抗争性政治"与其他解释框架的本体论分歧;在表达范式方面,面临着"法律—政策"和"伦理—道德"的范式竞争;在归因分析上,存在着"主观—情感"和"客观—制度"之间的框架分歧;在治理路径上,出现了"国家行动"和"个体能动"的路径差异。理论之争不仅表明我国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研究共识未成、分歧犹在,而且也昭示着深化和完善这一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此,学界应在核心概念建构、理论创新、研究精细化以及拓展研究视域等方面作出新的学术努力,建构和完善具有中国本色、时代特色的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理路体系。(本文来源于《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6期)
娄超[4](2018)在《我国城市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表达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的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社会中涌现出大量的下岗、失业和生活拮据的贫困人口,他们沦落为城市弱势群体,这与社会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背道而驰。随着城市弱势群体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且处于社会底层的城市弱势群体很难单单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现有境况,需要政府伸出援助之手,在公共政策制定时予以适当地倾斜。城市弱势群体作为社会成员中的重要组成,本身就具有在政府进行政策制定时进行利益表达的权利。而在实际操作中,城市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常常不能得到很好的效果,与强势群体相较,呈现逐渐被边缘化的趋势。本文第一部分简要分析了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对于我国城市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表达问题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对于城市弱势群体、公共政策制定、利益表达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弱势群体具有的基本特征和城市弱势群体的主要构成,并给出了相关理论基础。进而阐述了城市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中进行利益表达的现实情况,包括当前利益诉求的主要内容、主要途径和现阶段取得的主要成就。随后,重点探讨了城市弱势群体利益表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系统分析了原因;最后,列举了德国、美国和英国在弱势群体利益表达上的经验,而后根据产生问题的原因,依次提出了强化我国城市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对策。城市弱势群体的产生具有必然性。城市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中的利益表达问题的解决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成。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城市弱势群体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同时鼓励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其中,通力合作,共同为城市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建言献策。(本文来源于《东北财经大学》期刊2018-11-01)
徐春晓[5](2018)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对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以实现均等化为最重要的长远目标,公共文化政策将为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我国公共文化政策的制定历程反映了公共文化建设的阶段特点和基本走向,从中可以窥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各利益群体的关系。弱势群体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弱势人群,其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更加依靠于政策的"自觉"关注和细致考量。本文意在梳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探究我国公共文化政策对于弱势群体利益保障的现状和特点。(本文来源于《人文天下》期刊2018年05期)
李美玲[6](2017)在《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与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曲折发展的60余年,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政治权力参与者。人大的地位和性质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公民最权威的利益表达渠道,是利益分配时解决分歧的主要政治场所。改革开放的同时,社会弱势群体问题越来越突出,社会阶层分化、利益表达不均衡已成为我国政治发展进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人大作为以公民为基础的利益表达场所,是社会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最合法、最正式、最根本的途径。为更深入地了解地方人大代表为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利益表达的情况,本文通过对G市H区人大466名区级人大代表2006年-2016年连续10年共12次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12件议案和1397条建议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部分人大代表进行深度访谈分析其行动的动机,从H区人大的个案中,探索人大代表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规律,提出问题与对策。从人大的角度研究优化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期待人大能为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更有效的利益表达,也期望丰富人大代表研究的同时,为社会弱势群体研究提供独特视角。论文共分绪论和五个部分:绪论部分包括研究背景和意义、文献述评、研究目标及思路框架、理论资源与研究方法等;第一部分介绍H区人大的历史沿革与现状;第二部分是分析研究H区十年间的代表议案、建议等相关履职资料,归纳出人大代表关注弱势群体的问题,主要包括农林水类问题、城建类问题、工交类问题、财经类问题、政法类问题和教科文卫类问题等;第叁部分介绍人大代表关注弱势群体的方式,主要有提出议案及建议、审议发言、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联系群众等;第四部分通过对部分关注弱势群体利益的人大代表的访谈,分析人大代表关注弱势群体的动力机制,包括直接选举制度萌芽的代表性、体制的鼓励与支持、出身背景、自我价值实现等动机;最后,结合H区实际,提出地方人大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问题与政策建议。首先,人大代表在弱势群体利益表达中并不缺位,地方人大代表表现出了对弱势群体的持续关注,涉及领域众多,政府在办理人大事务中促成了一批关乎弱势群体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人大作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的作用。其次,在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代表关注弱势群体的方式较为丰富,地方政府更加重视人大事务,通过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的形式,把代表关于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与政府民生计划结合在一起,解决问题的效率更高。第叁,代表对自我角色的认知更加深刻,地方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对于代表关注弱势群体利益的履职行为表现出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创造机会让代表参与到社会管理中,让代表更有动力为弱势群体发言,使得地方人大成为弱势群体一个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最后,针对弱势群体在人大的利益表达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建议从畅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提高人大利益表达的质量、加强代表履职保障与监督、提高人大制度的普识性等方面努力,以期更好地发挥人大对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作用。本文以地方人大为个案分析,从利益表达的角度来研究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与优化,希望能拓宽该领域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视角,优化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对我们平衡各方利益表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略尽绵力。由于实证研究的局限性,我国其他地区及其余层级的人大代表关注弱势群体的行动规律、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地为弱势群体利益服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7-12-01)
陆林枫[7](2017)在《城市弱势群体利益诉求问题对策探究——评《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由于经济体制的转变、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就业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使得社会转型加剧,与之相伴随的是利益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城市化进程加速,这就导致部分城市人成为下岗、失业人员,沦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处于社会底层,基本生活有时也难以保障。张礼建先生着作的《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研究》一书从社会实际出发,研究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解决之道,系统化地探讨了教师教学过程中对该问题的教授(本文来源于《中国教育学刊》期刊2017年10期)
阳泉协[8](2017)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近日,阳泉市政协组织委员深入阳泉市城区、平定县,就阳泉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城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平定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实地查看服务大(本文来源于《山西政协报》期刊2017-09-06)
王彬[9](2017)在《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话语权重构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探微》一文中研究指出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产生原因很多,社会制度改革与政策调整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本文主要立足于话语权这个关键词,在对现时期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话语权及其中弱势群体的特征、表现、利益表达途径与方式分析后,认为我国高考制度改革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改革过程的科学性,切实防止政绩工程、拍脑袋决策等现象;决策过程坚持群众路线,倾听来自各个不同群体的呼声,防止少数人控制,以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加强部门协调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政策氛围,为改革保驾护航;强化政策执行力度与透明度,及时积极回应社会呼声;过程开放、增进公众理解与共同监督,方能切实做好各项改革事项,正确引导改革方向,切实维护相对弱势一方利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本文来源于《中国考试》期刊2017年06期)
李怀征[10](2017)在《新权威主义视域下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困境的根本原因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转型时期,我国弱势群体利益表达面临诸如进京上访、群体性事件、以命相搏等非制度化方式的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实行的权威体制。这一体制的实行是建立在我国现实情况和历史文化基础之上的,是为实现现代化而作出的必然选择。权威体制所具有的弊端造成了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方式的非制度化困境,成为"不得已的代价"。(本文来源于《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3期)
弱势群体利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贵州省大方县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大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围绕改善和提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鳏寡孤独、残障人士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水平,以扎实细致的“关爱”行动为弱势群体播撒阳光般的温暖,从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谱写了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弱势群体利益论文参考文献
[1].李爱芹.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表现形式、产生逻辑与治理路径[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刘玉红,陈明森,高磊.悉心播撒阳光般的温暖[N].中国社会报.2019
[3].吴頔.我国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研究的理论之争[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4].娄超.我国城市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表达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8
[5].徐春晓.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对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研究[J].人文天下.2018
[6].李美玲.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与优化[D].吉林大学.2017
[7].陆林枫.城市弱势群体利益诉求问题对策探究——评《城市社会性弱势群体利益诉求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17
[8].阳泉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利益[N].山西政协报.2017
[9].王彬.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话语权重构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探微[J].中国考试.2017
[10].李怀征.新权威主义视域下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困境的根本原因解读[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