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习惯法论文-刘晨虹

国际习惯法论文-刘晨虹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习惯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南海,历史性权利,一般海洋法规则,区域性国际习惯法

国际习惯法论文文献综述

刘晨虹[1](2019)在《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之“国际习惯法”说新解》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之"国际习惯法"说的主要理论障碍为"一般海洋法规则例外"说,从历史性权利的产生、认定及适用上讲,后者无法成立。根据南海周边各国的惯常行为和法律确信,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还可进一步定性为受区域性国际习惯法的调整,此习惯法为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维护提供专门的理论保障,由此弥补"国际习惯法"说的不足。(本文来源于《太平洋学报》期刊2019年09期)

边永民[2](2019)在《跨界环境影响评价的国际习惯法的建立和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影响评价规则最初起源于美国,这种实践经过数十年被其他国家广泛接受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在环境影响评价形成习惯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帮助其传播的作用。跨界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在可能产生重大跨界环境影响的规划或项目的环评中的应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环评法律明确地排除了对项目的跨界影响的评估。国际法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和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从二十一世纪开始,审理了数个涉及跨界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件,数次肯定了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法规则,并且通过不同案件的判决,陆续澄清了该规则的内涵。中国也通过自己签署的多边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条约对这一规则表示接受,并且在一些项目上开展了跨界环评的实践。(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胡烨烨[3](2017)在《国际习惯法构成理论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习惯法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之一,但因其本身的高度抽象性,使得其构成理论一直充满争议。当代国际习惯法的"两要素理论"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主流理论,但在新的世界环境下,一些新兴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却无法用传统的国际习惯法构成理论来涵盖,因此一些新的国际习惯法构成理论开始出现,且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文从传统国际习惯法构成理论开始谈起,再对比出现的变革理论,分析国际习惯法构成理论总的发展趋势。(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35期)

陈倩倩[4](2017)在《浅谈国际法渊源之一般法律原则——与国际习惯法比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规定:"法院对于陈述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决之,裁判时应适用:……(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若认为这一条款的规定是列举了国际法的渊源,那么,"一般法律规则"是第一次列为国际法的渊源之一。本文除了肯定一般法律原则作为国际法渊源的地位之外,还将其与国际习惯法进行比较分析,以证明一般法律原则的地位与国际习惯法相当。(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35期)

黄少婉[5](2017)在《国际习惯法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的适用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出现之前,国家之间的岛屿争端问题主要依靠国际习惯法来进行调整。但在当代处理岛屿主权争端时,往往很容易忽略国际习惯法的作用,认为依靠条约、《公约》来解决更有效率,导致作为海洋法最重要渊源的国际习惯法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此外,由于国际上对于条约和《公约》赋予极高的地位,国内关于二者的着作和学术论文颇多,但是对于国际习惯法在海洋问题中的适用没有专门的着作以及学术论文也颇少。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国际习惯法应如何在岛屿主权争议解决中进行适用以及如何与相关条约进行冲突协调,主要采取的是案例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条文释义法和比较分析法。第一部分对国际习惯法在争端岛屿适用中的问题进行梳理,首先介绍关于国际习惯法概念的理论分歧,并对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其次是对国际习惯法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适用面临的困境进行介绍,总结出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国际习惯法之间的冲突和国际习惯法与条约之间的冲突,最后,对国际习惯法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适用的意义进行总结。第二部分对国际习惯法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适用的冲突协调进行分析。本部分采用判例分析法,对法院和法庭所审理的相关岛屿主权争端的案件进行梳理,主要是介绍了发现、有效占有、时效、添附等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的适用,以及当这些国际习惯法规则在适用解决岛屿主权归属中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去协调解决。第叁部分着重分析国际习惯法和条约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适用的冲突解决。首先对习惯法和条约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适用的冲突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其次对习惯法和条约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适用的冲突实践分析,最后,提出习惯法和条约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适用的过程中出现冲突的解决办法,进一步明确国际习惯法的重要性。第四部分析国际习惯法在岛屿主权端解决中适用应注意的问题。要注意在国际岛屿争端诉讼适用国际习惯法的过程中关键日期和禁止反言的作用、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特别国际习惯法的适用条件、对于有争议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如何确认。第五部分是关于国际习惯法在解决我国南海岛屿主权争端中的运用。我国在处理岛屿争端时,可以参考和借鉴国际习惯法所涉及的判例,对相关的争端进行处理。同时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完善和明确国内法中关于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内容的研究规定。国际习惯法的适用关乎着国家的海洋利益,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岛屿争端、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须积极行使国际习惯法,以维护我国对此争端事项的历史性权利,充分发挥国际习惯法在解决我国海洋争端的作用,为建设海洋强国创造积极条件。(本文来源于《海南大学》期刊2017-05-01)

唐妍彦[6](2015)在《国际习惯法对“环境难民”提供保护的可行性——新西兰“环境难民”案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环境恶化而引起的移民这一议题最近因为新西兰的一个环境难民的案件而再次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由于国际法中并没有直接对因环境问题而流离失所者加以保护的公约或者协定,所以大多数环境难民在失去了原本的家园之后,因为缺乏国际保护而生活的更加艰难。那么在国际公约的制定和调整需要长期的探讨和研究的大背景下,国际习惯法能否在当今国际法框架内对迫切需要帮助的环境难民进行保护,是本文想要探讨的问题。(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家》期刊2015年10期)

曾炜[7](2015)在《论国际习惯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适用——以预防原则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习惯法作为国际法最古老的渊源,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中常常被援引。但争端解决机构在援引国际习惯法时往往持保守和谨慎的态度。在环境保护等与贸易相关的议题日益增多的今日,争端解决机构对于预防原则是否为国际习惯法以及其在争端解决中的适用,应作出更为积极和明确的认定。(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5年04期)

田昕清[8](2015)在《历史性权利在国际习惯法中的地位及效力——由中菲南海仲裁案引发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性权利作为国际法中的重要概念,在国际习惯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但由于模糊性导致其效力备受质疑。本文试以国际习惯规则的构成要素为切入点,通过引入典型案例,证明历史性权利在国际习惯法中的地位及在争端解决中的效力。(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03期)

胡贤斐[9](2014)在《论国际习惯法在中国的适用及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习惯法主要适用于尚未组织起来的国际社会,目前被诸多国家和地区在一定程度上遵循和接受。习惯法能够弥补国家法的不足,其存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且习惯法易于被人们理解和接受。基于此,主要探讨习惯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适用及其意义,以期为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10期)

张华[10](2014)在《中国洋中群岛适用直线基线的合法性:国际习惯法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领海划界中,远离一国本土的洋中群岛能否适用直线基线的问题一直存有争议。无论是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谈判历史,还是从条约解释和类推适用的角度来看,UNCLOS第7条和第47条中的两种直线基线制度都很难直接构成一国附属洋中群岛适用直线基线的法律依据。不过,自20世纪上半叶,尤其是60年代以来,一系列国家在确定洋中群岛的领海基线时,统一、持续和普遍适用直线基线的代表性实践,伴随着相关法律信念,促成了国际习惯法规则的形成。在国际习惯法的范畴下,洋中群岛适用的直线基线"自成一类",但亦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限制。从国际习惯法的角度来看,中国西沙群岛和钓鱼岛列屿适用直线基线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本文来源于《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2期)

国际习惯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环境影响评价规则最初起源于美国,这种实践经过数十年被其他国家广泛接受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在环境影响评价形成习惯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帮助其传播的作用。跨界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在可能产生重大跨界环境影响的规划或项目的环评中的应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环评法律明确地排除了对项目的跨界影响的评估。国际法院、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和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从二十一世纪开始,审理了数个涉及跨界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件,数次肯定了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法规则,并且通过不同案件的判决,陆续澄清了该规则的内涵。中国也通过自己签署的多边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条约对这一规则表示接受,并且在一些项目上开展了跨界环评的实践。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习惯法论文参考文献

[1].刘晨虹.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之“国际习惯法”说新解[J].太平洋学报.2019

[2].边永民.跨界环境影响评价的国际习惯法的建立和发展[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9

[3].胡烨烨.国际习惯法构成理论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

[4].陈倩倩.浅谈国际法渊源之一般法律原则——与国际习惯法比较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7

[5].黄少婉.国际习惯法在岛屿主权争端解决中的适用问题研究[D].海南大学.2017

[6].唐妍彦.国际习惯法对“环境难民”提供保护的可行性——新西兰“环境难民”案评析[J].社会科学家.2015

[7].曾炜.论国际习惯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适用——以预防原则为例[J].法学评论.2015

[8].田昕清.历史性权利在国际习惯法中的地位及效力——由中菲南海仲裁案引发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

[9].胡贤斐.论国际习惯法在中国的适用及意义[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

[10].张华.中国洋中群岛适用直线基线的合法性:国际习惯法的视角[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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