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妇女性别意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社会性别意识,农村妇女,借贷意愿,Logit模型
妇女性别意识论文文献综述
杨秋鸾[1](2018)在《社会性别意识对农村妇女借贷意愿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村妇女的借贷行为有利于减轻"贫困女性化"的现象。对福建省农村妇女借贷意愿现状和影响因素进行考察和分析,结果表明:农村妇女的社会性别意识、是否参与技能培训、受教育程度、丈夫的文化程度等对福建省农村妇女借贷意愿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而对福建省农村妇女借贷意愿具有显着负向影响的有年龄、丈夫的职业和家务劳动。(本文来源于《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唐丹丹[2](2017)在《性别平等意识下乡:土改时期的妇女动员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传统农业社会,由于受到长期封建社会思想的影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村妇女受困于家庭生活,自我封闭,政治参与度比较低。随着解放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推动,社会平等意识逐渐深入农村,农村广大妇女的社会行为开始发生巨大改变。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全国多个地区的农村妇女进行口述史调查,以历史见证人的亲身讲述,探讨在土地改革运动过程中,社会平等意识是否确实实现了下乡,并以妇女动员的口述材料分析其下乡实现的途径与结果,以及下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土改时期的社会平等意识下乡,对于我们当下妇女解放的实现路径具有巨大的参考价值。通过话语权的掌握以及评价标准的重新制定,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更有效的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的下乡,改善妇女的社会地位。(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村研究》期刊2017年02期)
张永英[3](2014)在《为谁参政?——参政妇女的社会性别意识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参政妇女代表和反映女性群体的利益和呼声,是妇女参政的意义之所在,也是推动更多妇女进入政治领域的主要诉求之一。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从对传统性别分工和性别角色定型的认识、对男性中心社会传统价值观的看法以及对中国男女平等现状和实现途径的认知等指标来看,与普通妇女和参政男性相比,参政妇女具有更强的社会性别意识,对于妇女参政的态度也更为积极。这一发现反驳了认为参政妇女不能代表妇女群体的利益,是"穿裙子的男人"等观点。(本文来源于《中华女子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4期)
罗晓敏,吴久玲,赵艳霞[4](2014)在《4家医疗机构就诊妇女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调查》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了解医疗机构就诊妇女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为开展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干预活动提供依据。方法 2012年7—8月在河北省承德县和湖南省浏阳市两地的两家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调查就诊妇女,共计调查了635人。使用自行设计的自填式结构调查问卷。结果妇女家庭地位平均得分为5.06分(满分9分),房产作为家里最主要的财产,仅有9.1%署名为妇女本人,39.5%的署名为妇女配偶;认为中国妇女地位比男性低的前3位原因是"妇女承担了更多家庭内部事务"(51.7%)、"中国传统男尊女卑遗留的歧视"(51.7%)和"经济收入低"(42.4%);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满分率仅为20.8%,有39.2%的妇女认为"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有12.4%的妇女认为"男人是一家之主,女人应该听丈夫的";文化程度较高者(OR=2.77)和自身家庭地位较高者(OR=1.56)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较强。结论妇女家庭地位有待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有待加强,应该提高妇女自身的文化修养,加强相关培训。(本文来源于《中国健康教育》期刊2014年06期)
程明洁,孙巧燕[5](2014)在《《玩偶之家》与民国妇女离婚潮:论媒介对性别意识的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考察民国时期妇女离婚风潮和《玩偶之家》之间的关系,分析媒体对社会性别意识的建构作用。通过分析"出走的娜拉"形象,揭示该媒介符号如何推动民国女性达成性别平等的共识。从女权主义斗争的角度分析,这是一次女性对于男权社会话语权的颠覆,是在"文化霸权"中取得的有价值的胜利。(本文来源于《东南传播》期刊2014年01期)
张翠娥,于亚娟[6](2012)在《性别权力、意识冲突与妇女维权——基于赣南桔县妇联信访资料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对赣南桔县妇联信访工作资料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妇女群体尤其是农村妇女权益受损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保权利以及人身权利上。面对权益受损,妇女们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求助于妇联组织,这说明她们能够意识到社会性别权力的不平等并进行了抗争。但妇女们的抗争又是保守的,她们既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也没有打算彻底摆脱性别不平等的操控,而是在现代意识和传统的意识之间摇摆不定。这种内在的矛盾与冲突是由妇女自身素质以及社会文化制度共同造成的。(本文来源于《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5期)
冯东芸[7](2012)在《河北省社会性别意识及妇女地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第叁期妇女地位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对当前河北省的妇女性别意识和妇女地位的现状及变动情况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分为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两部分研究发现:河北省妇女社会地位比以往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女性在家庭中还是承担较多的家务劳动,在社会参与方面缺少与男性平等的机会和资格;在经济支配上已经能基本自主,但是仍然依附于男性;传统落后的性别意识还是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农村,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的更为普遍,重构家庭分工模式迫在眉睫。这篇论文使用第叁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第一手资料,并结合前两期及其他统计数据对当前河北省妇女地位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在家庭方面,女性的地位比以往有了稳步的提升,但由于性别、城乡以及受教育水平不同,人们的性别意识仍然有着较大差别。在社会方面,女性的经济地位有了很大的提升,参政率也有了增长,但是相比起男性,仍然不能达到平衡。繁重的家务劳动牵扯了女性太大的精力,影响女性参与社会工作。文章从社会、教育、家庭和个人层面分别提出对策建议,力求推动女性社会地位的稳步提高,进而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在政府和社会层面,要努力建立两性平等的社会运行机制,在教育层面,要着重提高女性文化教育水平,在家庭层面,建立多元化家庭模式,在个人层面,努力实现女性自身观念转变,摒弃传统角色。(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期刊2012-05-01)
杨洁[8](2012)在《性别意识对纳西族妇女社会参与程度的影响——以丽江地区旅游业兴起后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与其他民族不同,纳西族的性别分工是男主内女主外,本民族的人没有性别偏好,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很高,随着丽江古城的申遗成功,旅游经济成分远远大于农业经济成分,劳动的类型和分工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旅游经济作为主导的今天,性别意识与性别角色对本民族妇女的社会参与程度有一定影响。(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2年02期)
林志文,黄柳云[9](2010)在《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适度超前 操作性强》一文中研究指出10月28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适度超前,操作性强。”珠海市妇联主席梁慧芳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评价总结。据介绍,《条例》针对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0-11-02)
李炜[10](2010)在《性别概念的弱者与自我意识的强者——由中俄两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妇女角色看社会性别倡导的必要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性别概念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而提出的。对中俄两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妇女角色分析发现,即使两国有巨大的文化差异,但妇女在就业领域中的弱势地位和较强的自我意识却是共同的。社会性别的倡导就是要消除就业领域中的不合理规章制度,极大调动两性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实现主动就业。(本文来源于《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期刊2010年02期)
妇女性别意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传统农业社会,由于受到长期封建社会思想的影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村妇女受困于家庭生活,自我封闭,政治参与度比较低。随着解放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推动,社会平等意识逐渐深入农村,农村广大妇女的社会行为开始发生巨大改变。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全国多个地区的农村妇女进行口述史调查,以历史见证人的亲身讲述,探讨在土地改革运动过程中,社会平等意识是否确实实现了下乡,并以妇女动员的口述材料分析其下乡实现的途径与结果,以及下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土改时期的社会平等意识下乡,对于我们当下妇女解放的实现路径具有巨大的参考价值。通过话语权的掌握以及评价标准的重新制定,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更有效的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的下乡,改善妇女的社会地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妇女性别意识论文参考文献
[1].杨秋鸾.社会性别意识对农村妇女借贷意愿的影响研究[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2].唐丹丹.性别平等意识下乡:土改时期的妇女动员机制研究[J].中国农村研究.2017
[3].张永英.为谁参政?——参政妇女的社会性别意识分析[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4
[4].罗晓敏,吴久玲,赵艳霞.4家医疗机构就诊妇女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调查[J].中国健康教育.2014
[5].程明洁,孙巧燕.《玩偶之家》与民国妇女离婚潮:论媒介对性别意识的建构[J].东南传播.2014
[6].张翠娥,于亚娟.性别权力、意识冲突与妇女维权——基于赣南桔县妇联信访资料的分析[J].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2
[7].冯东芸.河北省社会性别意识及妇女地位研究[D].河北大学.2012
[8].杨洁.性别意识对纳西族妇女社会参与程度的影响——以丽江地区旅游业兴起后为例[J].学理论.2012
[9].林志文,黄柳云.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适度超前操作性强[N].中国妇女报.2010
[10].李炜.性别概念的弱者与自我意识的强者——由中俄两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妇女角色看社会性别倡导的必要性[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