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建筑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防范经营风险愈显重要,尤其是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大、质押时间长,工程工期长,成本管理、控制链长,工程竣工但业主资金不足,造成应收款的回收难度大等等,这些都会形成一定的财务风险。为了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降到最低并实施有效的控制,针对在建工程管理的不同阶段,对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进行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财务风险;预防措施
在充分认识到财务风险后,可采用各种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对在建工程的财务风险加以预警、规避、防范,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
1实行资金统一调度管理,拓宽筹资渠道
目前建筑公司各项目地域的分散性,逐渐形成了资金的分层管理;另外由于各项目“肥瘦不均”,致使有的项目大量资金沉淀,而有的项目资金匮乏,造成了建筑公司的资金周转缓慢;再加之单一化筹资渠道,影响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为此公司成立了资金结算中心,对各项目部沉淀资金进行归集,并进行统一调配。统筹资金预算。年初建筑公司根据新上项目和施工生产需要,统一编制资金预算计划,指导和调节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在资金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坚持全局性、系统性的原则,编制的预算既能保证机关管理层正常经营的开支,又能满足现场施工生产的需要。明确责任目标及奖惩办法,与各项目部签订定期上交款目标责任状,明确奖罚措施,确保资金在公司内部的良性运作,减少筹资风险的发生。统一调配、市场化运作,在资金运作上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满足发展需要。融集各项目部的富裕资金,把上交款由原来的年末上交改为按业主拨款的一定比例定期上交,由建筑公司统一调度;按市场化运作,可以采取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形式,谁使用谁支付资金占用费,这样不仅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而且保证了在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2严把合同关,做到“五不签”
合同风险虽然是合同双方确认了的,但不管是属于业主的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的,还是建筑公司自身因素造成的,它都反映了建筑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对其隐含的财务风险没有足够的预警。为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把好合同签订关,目前需要做好两方面的防范措施。做到合同“五不签”即:不合投标程序的合同不签;未经审查的合同不签;不合法的合同不签;低于成本价的合同不签;显失公平的合同不签。在审签合同时能够做到以上几点,就能够及早发现合同中的风险,以避免在以后合同履行中出现开工不拨预付款,暂扣质保金比例太大,迟迟不计价,计量依据不确定等情况,类似如此引起的财务风险将会给公司造成潜亏的局面。密切关注施工合同中的“补充协议”。在施工合同中,业主往往基于自身对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补充的协议,与施工合同前述条款规定相比有优先适用的原则。特别是工程款的拨付、税金缴纳、大型主材料款的支付等等要有明确规定。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公司可以请求按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无约定,则视为工程欠款,无权请求支付利息;对于业主按一定比例暂扣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要在合同中约定,若无约定,则视为无息暂扣。
3加强预算管理,推行责任成本核算
成本风险是在建工程的一个重要的财务风险。对成本风险的控制,一方面通过三算对比,在施工过程中对由计划部门提供的预算,商务部门按内部公司定额对工程项目的评估成本,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异并制定对策,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另一方面通过量、价分析,对项目部材料消耗、设计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逐一分析。具体而言要采取以下对策来防范财务风险:一是切实推行责任成本核算。对责任成本按照:指标分解——指标控制——指标考核三个环节进行分解,层层分解到队部、班组、个人。对于各项分解费用的节超要奖罚分明,真正体现责权利的统一,责任成本分解的过程不仅是增收节支而且也是逐步逐级降低财务风险的过程。二是加强社会保险意识。目前,业主在加强工程质量的同时,不仅将安全责任作为考核奖罚,评定公司信誉度的依据,而且还直接和工程计量相挂钩,为此,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不仅要为特殊工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而且要针对工程的特点参投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主要包括:物质损失部分、第三者责任险等。通过社会保险,可有效地避免和降低不可预见费用的发生。
4及时办理竣工结算,降低应收账款款回收风险
工程竣工结算环节是控制财务风险重要的一环,以下几点要注意:在工程后期,大多数建设项目资金紧张,若不能及时结算,业主则不会再拨付工程款,拖延的时间越长,外欠款的风险也越大。所以项目部一旦按照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后,就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决算送审。对于设计变更部分或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停工损失、场地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倒运费等费用要及时进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结算,确保取得足额结算收入,加速竣工工程款的回收。认真做好工程的索赔工作。索赔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社会现象,是目前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的事项。在建工程的索赔工作应是全部竣工结算不可忽视的内容之一,公司应当高度重视索赔的实质和方法。当工程施工中出现合同内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引起工程发生事故或拖延工期等情况时,项目部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认真分析,提出索赔申请,追补损失。因此,做好索赔工作,尽量减少施工企业前期投入的资源损失和资金的占用,加快资金周转,对规避财务风险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5转移财务风险
在建工程的财务风险管理对策中,风险转移在拖欠工程款、垫资风险和物价上涨或不可合理预见因素引起的成本控制风险有较强针对性。目前经常采取的非保险转移方式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业主或分包商。例如采用可调价合同将涨价风险转移给业主;对垫资风险和工程款回收,可以在与分包商、材料商在合同管理上落实招投标,合理转嫁资金风险,在所有分包和材料采购付款条件中都写明业主付款后,再按业主付款比例付款,风险共担,降低资金风险和管理风险。第二种是要求提供第三方担保。公司可为要求业主向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付款保证,这是防范垫资风险和拖欠工程款风险的有效措施。目前已经步入公司化正规运作的公司,应围绕在建工程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强化管理,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资本运营,优化资金结构、投资趋向,加大外欠工程款的回收力度,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建立科学的财务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将发生财务风险的机率降到最低限度,以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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