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多读多写”的再思考

对“多读多写”的再思考

潘玉娜山东省栖霞市教学研究室265300

语文教育工作者从没停止过对语文学习规律的研究与探索,并得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其中,最为大家认可的就是“多读多写”。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等,无不体现着“多读多写”的精神。可以说,多读多写揭示了语文学习的基本规律,是对语文学习规律高度凝练的概括。现在,在新课程改革的理论指导下,深刻思考“多读多写”四个字的丰富内涵,可以更为准确地把握语文教学改革的根本,提高教学效率。

一、《课程标准》中的“多读多写”

多读多写,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是传统语文教学经验的精华,也符合现代教学论中有关语文实践的观点。《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部分有些内容其实就是对“多读多写”的具体阐述。比如,“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60万字,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7~9年级)”,这是对阅读量的“多”的规定;“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其他练笔不少于1万字。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7~9年级)”,这是对写作量的“多”的规定。

可见,在新课程改革中,语文学科仍然强调多读多写,只不过《课程标准》是用语文实践来涵盖它。“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课程标准》把“多读多写”从“实践”的层次来阐述,是有其深意的,它传达出了语文教学应该坚持怎样的“多读多写”。

二、教学方法中的“多读多写”

对于“多读多写”这样一条人们熟知的传统语文教学经验,决不能等闲看待,要真正领会它所包含的丰富的科学内涵。多读多写落实在教学过程中,要讲究科学性,要讲究方法,以求用最少量的“多读多写”,达到最优化的语文学习效果。因此,教学方法中的“多读多写”不只是简单的大量的读和写,它既有数量的要求,也有质量的要求。

1.积累——要“死”去“活”来

对于“死记硬背”,语文特级教师黄玉峰说过这样一段话:“比如有人说,死记硬背是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我认为,看你记什么、背什么。打人文底子,是绕不过要背要记的,死记硬背是可以内化为人文素养的。设想一下,一个能背出一千首诗歌、两百篇古文,读过几十部小说的人,语文素质会不高吗?”他认为,语文学习的规律是“死去活来,先死后活”。

我们说的“死去活来”是对死记硬背的新解。“死”是对数量的要求,是硬指标,积累必须有一个心无旁骛、伏案学习的过程,好比化蝶之前卧茧酝酿的过程。“活”是质量的要求,积累的东西要能用会用,要溶进血液,与学生生命体有机结合,成长为学生的精气神。如果不能做到“死”去“活”来,学生就成了书袋子、书柜子,要把书读活。

2.训练——要照猫画虎

语文学习不同于其他学科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教师的“教”不会直接提升学生的学习水平,学生只靠听记,形成不了语文能力,语文学习离不开训练。

“训练”不同于“练习”之处,在于训练有教师的指导、辅导,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带有明确目标的练习。训练要科学,可以从两方面来做:

一是训练量要科学。训练量过多,走向重复机械的老路,对学生的身心都是伤害。如何训练、训练多少、训练到什么程度,教师要根据教学实际认真研究运用。“多读”既指读的篇数多,更要读的遍数多。同样,“多写”既指写的篇数多,更要写的遍数多。“多”并不意味着多多益善,为使读的篇数适度,就需要认真选择篇目;为使读的遍数恰好,就需要教者的悉心指导。特别指出,在作文方面,我们反对只追求篇数而不讲究实效的做法,但一篇多遍的写法恰恰被教师忽视了。对于“多写”二字可这样来理解:对于命题作文要尽量控制篇数,对于这有限的几次作文训练,则须严肃对待,要求在教师指导下反复斟酌、多次修改,实行一题多作、一作多改的办法,务求一次作文确有一次作文的实际收获。与此同时,要指导学生在课外自由练笔,特别是要培养他们记日记、作笔记的能力,以增加练笔的机会。

二是训练目标要明确,定位可以高一些、远一些。训练提倡“照猫画虎”,教师的指导、辅导给学生训练一个“范式”,学生运用这些“范式”,模仿着“说”,模仿着“写”。“其法乎上,得乎其中;其法乎中,得乎其下。”训练时要让学生有照猫画虎的思想,不可死搬硬套,要举一反三,先求其“形似”,后求其“神似”,最后求其超越。

3.实践——要舞千剑、操千曲

实践其实是一种更高形式、更高要求的练习。如果说训练是在教师指导下的练习,有教师的主导作用,那么实践就是学生自主的练习,是学生的主动练习。

实践要有整体性。《课程标准》指出:“综合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应该积极提倡。”“综合性学习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为学生学习语文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平台,是学生从运用的角度对所学语文知识及能力的整体强化训练。因此,综合性学习在语文教学中不应该被边缘化,应充分加以开发利用。

实践要有主体性。《课程标准》的“总目标”要求学生“能主动进行探究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学生主动参与,那么实践的舞台就可以从课内走向课外、从学校走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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