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率论文-刘亚琦

证人出庭率论文-刘亚琦

导读:本文包含了证人出庭率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证人保护,证人补偿

证人出庭率论文文献综述

刘亚琦[1](2019)在《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及其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根据直接言词、诉讼公正和人权保护理论建立起来的,是刑事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法谚有云“没有证人就没有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证人出庭作证率低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的一大短板。2012年第二次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完善,引起了相当程度的反响。这次修改的内容主要是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证人保护、证人补偿等方面,并且增加了强制证人出庭制度,足见我国为解决刑事证人出庭率低这一问题的决心。可是由2012年《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的司法实践证明,这一问题仍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最难攻克的难关。刑事证人出庭率低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则会影响刑事案件的真实性和审判结果的公正性,最终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据此,深入探讨和研究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正文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含义、基本内容及重要意义进行阐述。首先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证人的基本含义进行研究,在分别介绍证人、刑事证人、强制证人出庭概念的基础上,归纳出刑事证人出庭制度的含义。其次,概述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基本内容,介绍证人依法出庭作证与强制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和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等内容。最后,又阐明了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存在价值,即证人出庭作证是实现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权的有力武器。第二部分主要通过对法官禁止证人出庭案和廖某某打击报复证人案两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刑事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法官禁止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不了解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保护制度等问题,为下文揭示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低的内部原因和外在原因作铺垫。第叁部分主要对造成我国目前刑事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由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证人出庭率并未有显着提高,因此,通过对我国典型的刑事案件进行剖析研究后发现,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可分为内在原因和外在原因两个方面。内部原因包括我国普通公众对指认他人的内心排斥、对证人保障制度的不了解;外在原因包括法官对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持消极态度、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缺乏以及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理由不具体等。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的主要措施。一直以来,我国在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和成就,但司法实践中并没有获得预期效果。具体而言,针对造成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低的内部原因提出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通过普法、学法,让社会公民认识到作证是公民的义务,改变自身的落后思想,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使其了解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制度及经济补偿制度,解决其各种顾虑和担忧。另一方面,针对外在原因,主要提出了五项解决措施:提高公安司法机关人员的自身素养、扩大我国受保护的证人范围、加大保护证人的力度、具体规定证人拒证理由、提出建立独立的保护小组和证人求助电话等措施。(本文来源于《河北师范大学》期刊2019-05-30)

罗苟新[2](2018)在《职务犯罪二审证人出庭率研究——以W中院2011-2015年案件为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W中院近五年职务犯罪二审案件出现了证人出庭申请率、同意率、实际出庭率相对较高,但出庭证言采信率及其对案件裁判影响率极低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证人证言是认定职务犯罪的重要证据,而二审惯用的庭前书面证言印证及案外因素顾虑,使证人出庭仅仅成为救济权利的一种程序保障而实际上不影响二审实体裁判。这不仅会引发上诉人及舆论对二审的质疑,也会影响审判资源的合理使用,并有违庭审实质化改革初衷。因而,在二审实践中建立针对性操作机制及落实配套保障机制,应当是一种探寻破解的方向。(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1期)

罗苟新[3](2017)在《高与低:职务犯罪二审证人出庭率研究——以W中院2011~2015年案件为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指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的顶层设计,如何落实证人出庭制度成为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推进,证人出庭成为二审庭审实践不可回避的问题。W中院早在两个证据规定[1]实施后就已开展二审开庭审理(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2期)

袁琴武[4](2017)在《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率低原因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率低主要因为民事诉讼法赋予证人权利和义务失衡,惩治民事诉讼证人拒绝作证的法律空白,缺乏对证人的保护机制,证人出庭作证成本得不到充分保障,受我国公民对于作证行为的错误观念和传统审判方式的影响等原因。严格限制证人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明确无故不出庭作证应负的责任,建立和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建立证人作证的经济补偿制度,加大法制宣传教育,转变人们陈旧的作证观念,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提高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率的有效措施。(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7年25期)

王亦君,何林璘[5](2017)在《提高刑事审判证人出庭率难在哪里》一文中研究指出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一证据标准,提高证人出庭率和律师辩护率,更好地发挥庭审作用。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法工作报告,证人出庭率、律师辩护率这两个庭审实质化的重要指标,首次被写入最高法工(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报》期刊2017-03-21)

陈睿,刘方祺,刘冰玉[6](2015)在《证人出庭率升至68.3%》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陈睿 刘方祺 刘冰玉)昨(14)日,由四川省法学会、四川省法官协会主办,成都市中级法院承办的“2015年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在成都举行。 试点刑事庭审实质化 研讨会旨在成都中院先行先试取得阶段性(本文来源于《四川法制报》期刊2015-10-15)

梁颉[7](2013)在《关于提高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非常低,这种现象不仅不利于实现审判公开公正和透明,损害了刑事审判程序正义,剥夺了被告人对证人进行当庭质证的权利,也损害了实体公正。本文旨在结合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现状,同时学习借鉴域外先进立法,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保证案件审理透明公正。(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28期)

蔡斯扬[8](2013)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之成因透视》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目前我国的民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证人出庭作证率低这一现状,是由理论与实践中不同层次的原因造成的。笔者通过对其成因逐层分析,试图揭示出这一现状背后的深层原因,并在诉讼模式的层次上加以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3年09期)

霍世英[9](2013)在《新刑诉法视角下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证人证言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定罪量刑关系重大。然而,目前我国证人证言制度在实施中普遍存在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据相关数据统计,在我国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证人出庭率普遍不足10%。虽然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一个显着特点是在法庭审判中吸收了对抗制的因素,明确了控方的举证责任,法院庭前审查由实体审改为程序审,允(本文来源于《决策探索(下半月)》期刊2013年05期)

江迪[10](2013)在《证人出庭需要权责平衡》一文中研究指出半年多前,中国留学生董小姐在英国的学生宿舍丢失了一部手机,英国警方在另一个城市为其找回手机。今年初,盗窃犯在法庭受审,董小姐受英国警方邀请将出庭作证,往返中英的机票,以及在英国的食宿、交通费用等由英警方承担。这引起了民革组委员的议论。    ●证人作(本文来源于《人民政协报》期刊2013-03-12)

证人出庭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W中院近五年职务犯罪二审案件出现了证人出庭申请率、同意率、实际出庭率相对较高,但出庭证言采信率及其对案件裁判影响率极低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证人证言是认定职务犯罪的重要证据,而二审惯用的庭前书面证言印证及案外因素顾虑,使证人出庭仅仅成为救济权利的一种程序保障而实际上不影响二审实体裁判。这不仅会引发上诉人及舆论对二审的质疑,也会影响审判资源的合理使用,并有违庭审实质化改革初衷。因而,在二审实践中建立针对性操作机制及落实配套保障机制,应当是一种探寻破解的方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证人出庭率论文参考文献

[1].刘亚琦.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及其解决[D].河北师范大学.2019

[2].罗苟新.职务犯罪二审证人出庭率研究——以W中院2011-2015年案件为样本[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3].罗苟新.高与低:职务犯罪二审证人出庭率研究——以W中院2011~2015年案件为样本[J].四川大学法律评论.2017

[4].袁琴武.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率低原因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7

[5].王亦君,何林璘.提高刑事审判证人出庭率难在哪里[N].中国青年报.2017

[6].陈睿,刘方祺,刘冰玉.证人出庭率升至68.3%[N].四川法制报.2015

[7].梁颉.关于提高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

[8].蔡斯扬.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之成因透视[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

[9].霍世英.新刑诉法视角下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及对策[J].决策探索(下半月).2013

[10].江迪.证人出庭需要权责平衡[N].人民政协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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