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舞弊论文-李志勇

破产舞弊论文-李志勇

导读:本文包含了破产舞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破产舞弊,破产舞弊调查,破产管理人

破产舞弊论文文献综述

李志勇[1](2008)在《论破产管理人的破产舞弊调查职责》一文中研究指出破产舞弊行为是破产法中规定的不当减少债务人财产,危害债权人利益和破产程序公正性的不法行为。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产法规定这类行为所导致的财产损失,管理人应当追回。对破产舞弊行为的追究需要建立在对这类行为有效发现的基础上,但我国破产法中目前没有规定谁来承担调查破产舞弊的职责。通过对破产舞弊和破产舞弊调查主体特定的研究,本文认为目前制度条件下,破产管理人处在担任舞弊调查主体的合适位置。但破产管理人在舞弊调查能力上还显不足,需要通过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使破产管理人未来能够承担起破产舞弊调查的职责。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破产舞弊和破产舞弊调查。本部分在比较类似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破产舞弊的概念和类型,并进一步分析了破产舞弊调查的主体所应具备的条件和我国目前破产舞弊调查主体的现状。第二部分,破产管理人承担破产舞弊调查职责的论证。这部分从破产管理人的性质和职责两方面论证了破产管理人应当担负破产舞弊调查职责。第叁部分,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舞弊调查主体的能力分析。这部分首先提出了破产舞弊调查主体需要具备综合性的能力;然后分析了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能力要求过于单一,不能满足破产舞弊调查的能力要求;进而提出破产管理人舞弊调查能力的完善应当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的知识组成结构。第四部分,保障破产管理人成为舞弊调查主体的制度建设。本文在这部分中提出,解决破产管理人作为舞弊调查主体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实行破产管理人职业化,通过建立破产管理人考试制度保证破产管理人具备破产舞弊调查所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并对破产管理人的职业化和承担舞弊调查职责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提出立法和改进意见。第五部分,结论(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8-03-01)

林炳发[2](2002)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发现、处理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美国安达信会计公司与“安龙公司破产案”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球拥有2万名员工、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美元、全球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在世界500强企引:“安龙公司破产案”业中排名第16位、在美国企业中排名第7位的安龙公司,于2000年12月2日正式宣布破产(以下简称“安龙公司破产案”)。“安龙公司破产案”使世界(本文来源于《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期刊2002年02期)

阿铁[3](2002)在《美国安然公司因重大舞弊申请破产引起的风波》一文中研究指出2001年12月2日,美国安然公司(Enron Corp)向纽约破产法院正式申请破产保护。该公司在破产申请文件中开列的资产总额为498亿美元,超过1987年美国德士古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时的359亿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宗公司破产申请案。此前,安然公司(本文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期刊2002年01期)

王武,郭智宏[4](2001)在《论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一文中研究指出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是 1997年《刑法》规定的新罪名 ,法律界对如何认定本罪存在较大争议。此罪在主观方面应由过失构成 ;对其客观行为应从徇私舞弊及因果关系的内涵出发加以认定 ;对重大经济损失的确定应考虑数额、时间等因素 ;确定刑事责任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本文来源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1年04期)

曲伶俐[5](2001)在《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修正之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修正案第 2条修正了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 ,填补了刑事立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立法空白 ,修改了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但对该修正应如何理解和适用 ,又成为新的困惑。针对该条的细致分析 ,将有助于实践操作。(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01年02期)

张影[6](2000)在《简论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一文中研究指出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是新罪名,笔者就其特征及相关问题进行简要论述。一 关于本罪之客体。本罪的直接客体为复杂客体,应当包括相关人员的职(本文来源于《行政与法》期刊2000年04期)

张友笔,李擒[7](2000)在《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及其修正》一文中研究指出1979年刑法中并未规定河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修订刑法第168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佝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照两高有关的司法解释,此条即是河私舞弊(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法杂志》期刊2000年02期)

刘延和[8](1999)在《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若干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徇私舞弊、损公利己是企业破产、严重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追究这些腐败者的刑事责任是民心所向,是遏制腐败现象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正是适应这一需要在《刑法》修改后增设的新罪名。然而由于在立法上该罪状规定的高度概括(本文来源于《当代法学》期刊1999年06期)

破产舞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全球拥有2万名员工、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美元、全球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在世界500强企引:“安龙公司破产案”业中排名第16位、在美国企业中排名第7位的安龙公司,于2000年12月2日正式宣布破产(以下简称“安龙公司破产案”)。“安龙公司破产案”使世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破产舞弊论文参考文献

[1].李志勇.论破产管理人的破产舞弊调查职责[D].中国政法大学.2008

[2].林炳发.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发现、处理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美国安达信会计公司与“安龙公司破产案”的启示[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2

[3].阿铁.美国安然公司因重大舞弊申请破产引起的风波[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4].王武,郭智宏.论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

[5].曲伶俐.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修正之评析[J].政法论丛.2001

[6].张影.简论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J].行政与法.2000

[7].张友笔,李擒.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及其修正[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

[8].刘延和.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若干问题探讨[J].当代法学.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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