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430014
摘要:综合管廊是作为一种现代化、集约化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综合管廊的建设能够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地下空间肆意浪费、市政管线损毁事故频发等问题,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集聚,创造和谐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但是目前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文章对这些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综合管廊;管线接出;防护距离;交叉避让;穿越节点;堤防建设
综合管廊是作为一种现代化、集约化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综合管廊的建设能够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地下空间肆意浪费、市政管线损毁事故频发等问题,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提升城市整体环境,为规划发展需要预留宝贵的地下空间,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集聚,创造和谐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但是目前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以下对这些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给水管的相关问题
(一)给水管道安装问题
城市建设中给水管管径一般较大,重量较重。如果管径较大,在综合管廊中一般采用钢管。在综合管廊设计中,每隔约400m左右的设置一个投料口,投料口的尺寸可以吊装6m一节的管材,相当于管材在管廊中的最大运输距离约为200m。
一般城市给水管管径为DN300~DN1000,多采用球墨铸铁管管材。可以采用拖车搬运方式或者叉车托运方式运送到安装地点。
(二)压力管爆管问题
城市建设中给水管为压力管,一旦爆管水量很大,如无措施会造成综合管廊的淹没。在综合管廊中每200m左右会设置集水坑,一旦集水坑中的液位到达设计的报警液位,在控制中心就可以立即收到报警信号,通过监控管廊的摄像仪器,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可以立即判断出水管是否爆管。如确认水管爆管,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在自来水公司事前授权的情况下立即关闭水管上的电动蝶阀(根据计算按间距设置,一般间隔0.5~1km),这样包括水管中的残留水量及关闭前的漏水量基本只能覆盖到管廊内底部10~20cm左右的空间,不会对管廊内的其它管线及系统本身产生不利影响。
一般钢管和聚乙烯塑料管爆管是在管材较薄弱的环节,往往大部分是受外力影响,如开挖施工,重载碾压等情况。管廊内的环境远远好于埋地环境,根据国内已年代建成的管廊的运行情况,水管爆管的情况没有发生过,所以管廊内水管爆管的概率本身要远小于埋地情况。
另外,自来水公司技术人员应对管廊内管道进行日常巡检,排查故障和隐患,保证管道经常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二、管线接出的相关问题
(一)给水管道接出的问题
给水管为服务型管线,它需要为周边的地块提供配水服务,故给水管经常需要接入接出。在综合管廊的设计过程中,要不断与管线主管单位协商沟通,并最终确认在需要预留接口的位置全部预留好接口,否则后期开孔出线的难度非常大。给水管出线口预留一般是在管廊接出部位预埋柔性的穿墙防水套管,施工时进行临时封堵,管线安装时按照要求做好防水密封即可。同时在给水管线的接出部位需要特殊处理,预留管线接出及安装所需要的空间。
(二)电力通信管线接出的问题
先电力通信管线接出要考虑三个重点问题:①接出的位置及数量。需要与电力通信部门协商确定管线预埋的位置,进而确定出线井的位置和出线预留孔数。同时,考虑远期发展,接出的数量宜适当留有余量,以体现综合管廊的优势,在远期发展需要的情况下不需要开挖道路即可增加敷设。②管线接出的防水问题。在电力及通信管线接出管廊的部位建议采用特殊防水设计,不但能解决管线穿线的防水问题,还能调整角度,以满足后期穿线、二次穿线以及更换穿线的需要。③管线接出半径问题。电力电缆根据电压等级的不同直径也不同,在接出时应充分考虑到电力电缆的转弯半径,以避免对电缆造成损伤,影响输电效率,故在出线井的节点应特殊设计,留出充分的安装检修空间。
三、综合管廊防护距离
(一)平面距离
给水综合管廊与各市政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表5.2.2的规定,管廊与邻近地下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1米以上。如果采用非开挖施工,应不小于综合管廊外径。
(二)竖向距离
管廊与工程管线及其他建(构)筑物交叉时的最小垂直间距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表5.2.2的规定,不小于0.5米。如采用非开挖施工,应不小于1.0m。
四、交叉避让原则
综合管廊与其他市政管线交叉时的处理原则如下:
(1)燃气、路灯等较小的管线避让综合管廊标准段及引出的排管;
(2)综合管廊引出的排管避让雨水和污水管;
(3)雨水、污水管应尽量减少与管廊标准段的交叉,宜采取统一集中穿越的形式,减少交叉节点;可利用管廊过河倒虹段进行穿越;
(4)综合管廊标准段与雨水、污水管发生交叉并有标高冲突时,原则上管廊避让雨污水主管,雨污水支管应避让管廊;
(5)管廊可采取上跨或者倒虹的方式进行避让,管廊上跨段覆土不小于0.5m;
(6)雨水管可采取倒虹的方式进行避让管廊,原则上污水管不倒虹。
以上为交叉处理的大原则,具体情况需根据具体分析经双方协调后确定合理的处理方案。
五、穿越障碍节点
对于一般可以开挖的或新开河道,应在河道两侧醒目位置设置明确的标识,综合管廊可采用倒虹的方式从河底穿越,优点在于不破坏城市景观,施工速度较快;缺点是地下施工工程量较大,造价相对高。采用倒虹方式时综合管廊拟位于规划河床底标高1m以下,以确保河道重刷时对综合管廊没有影响。对于有通航通车要求而不能开挖的河道、道路及铁路等,管廊可采用顶管施工法穿越,施工过程需采取措施减小顶管对于上部路面结构的影响。加固方案要严密周详,并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执行。
六、与城市堤防建设的结合
部分城市的综合管廊建设要考虑与城市的堤防建设相结合。
对于综合管廊位于城市堤防边较近处,地下水位较高且埋深较深的区域,属于深基坑范畴,需要进行专项深基坑支护设计,同时要考虑管廊防腐设计,保证不破坏堤防结构的稳定性。当当基坑开挖深度较深时,或所处场地狭窄地段,不具备放坡条件,较难形成自稳边坡时,需采取基坑支护措施。实际中需要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状况、基坑特点、基坑设计原则和基坑支护方法,确定综合管廊与堤防建设结合的方式和施工方法。
结语:目前,我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正处于试验及起步阶段,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会不断的遇到新的难点问题,需要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不断的思考和总结,并找到相应对策,保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
[2]杨琨.浅谈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J].城市道桥与防洪,2013(5):236-239.
[3]焉永强.浅谈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J].科技与企业,2015(7):116.
[4]赵璟.浅谈城市综合管廊在市政工程中的设计应用[J].低碳世界,2017(9):12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