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评估论文-王娅婕,骆晓红,李远朋

课税评估论文-王娅婕,骆晓红,李远朋

导读:本文包含了课税评估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存量房,课税,批量,价格修正

课税评估论文文献综述

王娅婕,骆晓红,李远朋[1](2011)在《基于存量房课税评估的批量评估技术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深圳市地税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2011年6月9日发布了《关于实施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将从2011年7月11日起,对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评估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深圳市相关部门将全市划分了400多个片区,17万栋楼房和154万套住房都被纳入了价格评估体系,做到一套一价。深圳每年近500亿的叁级市场成交额,如果都需要进行评估的话,涉及的业务量将大大增加,但也对评估效率、评估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类课税评估,可以利用批量评估技术对典型物业的评估价各进行差异修正,得出每套房屋的价格。(本文来源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2011年年会论文集》期刊2011-10-21)

储昭明[2](2008)在《不动产课税评估的国际比较与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是当前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能不能对不动产税基进行准确有效的价值评估是顺利推进不动产税收改革的关键所在。本文比较与评价了目前世界范围内不动产课税主要的评估方法,针对我国目前不动产税收评估的基本实际,探讨了建立不动产课税评估制度的借鉴路径和初步设想。(本文来源于《税务研究》期刊2008年04期)

李明[3](2008)在《境外房地产保有课税的税基评估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物业税属于房地产保有阶段课征的税种。本文对境外房地产保有阶段税制及税基进行了比较,分析了物业税税基评估的特点和种类,并对房地产税基评估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我国未来物业税税基评估可能遇到的问题的解决途径。(本文来源于《涉外税务》期刊2008年01期)

牛泽厚[4](2008)在《借鉴国际经验 建立我国财产税课税评估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深化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改革和完善我国财产税制度日趋重要。课税评估作为确定财产税计税依据的重要方式,在财产税制度建设中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借鉴境外财产税课税评估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符合我国实际的财产税课税评估制度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涉外税务》期刊2008年01期)

任波[5](2006)在《房地产税课税基准及价值评估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化的推进,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房地产流通环节税种多、税负重,而在房地产保有环节课税较少,税收负担较轻,且税收优惠范围大,这种“重流通、轻保有”的税制亟需改革和完善。房地产保有阶段税制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课税基准的选择及其价值评估。本文通过对发达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制中通常采用的四种房地产税课税基准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提出了市场价值作为我国保有阶段房地产税课税基准的建议,并对市场价值传统的叁种估价方法进行了适应批量评税的改进,构建了与之配套的大规模评税技术,解决了传统个案估价方法在评估房地产税课税基准时会出现的评估耗时过长和评估费用不经济的问题,最后通过案例研究证明了大规模评税在技术上的可行性。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为绪论,提出本课题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阐述了本论文研究的内容和思路。第二章为房地产保有阶段税收体系的国内外比较。第叁章为房地产课税基准及其评估方法。本章详细介绍了国外(地区)通常采用的四种房地产税课税基准及其评估方法,并将最常用的市场价值课税基准与其他叁种课税基准逐一进行比较。第四章为我国房地产税课税基准选择及其评估研究。本章就我国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房地产税课税基准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且就个案评税在时间和经济上的浪费提出了大规模评税的解决方法,构建了完善的评税体系。第五章为案例分析。以南京市的房地产作为研究对象,对本文构建的市场价值课税基准大规模评估体系进行了实际论证。第六章总结全文。大规模评税技术在我国还是全新的一种评估技术,其中有很多细节问题在实践中值得深入研究。(本文来源于《南京工业大学》期刊2006-06-01)

曲卫东[6](2005)在《德国的房地产课税评估》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较为完善,其房地产课税评估也有可借鉴之处。房地产估价在税收上的运用称为房地产课税评估,是税收征管的一种技术手段,评估的对象包括所有应纳税的房地产。德国自1991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评估法》,这是一部专门针对房地产课税评估的法律文件。下(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期刊2005年05期)

叶光前[7](2001)在《论房地产交易中的课税价格评估》一文中研究指出房地产课税原则上以成交申报价作为基数计征。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为规避税费而瞒价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而且有时申报的价格偏离得离谱,正常市价3000元/平方米的可以申报成不足1000元/平方米。根据我市的调查数字,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一半以上的交易实例存在瞒价现象,其中绝大部分为瞒价低价,少数二手房按揭交易中为了提高贷款额亦有高价虚报的。此外,一手房买卖中的瞒价现象也不少见。(本文来源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1年第4期(总第29期)》期刊2001-08-15)

课税评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是当前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能不能对不动产税基进行准确有效的价值评估是顺利推进不动产税收改革的关键所在。本文比较与评价了目前世界范围内不动产课税主要的评估方法,针对我国目前不动产税收评估的基本实际,探讨了建立不动产课税评估制度的借鉴路径和初步设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课税评估论文参考文献

[1].王娅婕,骆晓红,李远朋.基于存量房课税评估的批量评估技术探讨[C].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2011年年会论文集.2011

[2].储昭明.不动产课税评估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税务研究.2008

[3].李明.境外房地产保有课税的税基评估比较[J].涉外税务.2008

[4].牛泽厚.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我国财产税课税评估制度[J].涉外税务.2008

[5].任波.房地产税课税基准及价值评估研究[D].南京工业大学.2006

[6].曲卫东.德国的房地产课税评估[J].中国税务.2005

[7].叶光前.论房地产交易中的课税价格评估[C].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1年第4期(总第29期).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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