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环境法的价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生态马克思主义,人权价值,环境法
环境法的价值论文文献综述
陈城,周含佳,苏琦敏,童锐[1](2019)在《生态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环境法的人权价值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高兹在马尔库塞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的解放"这一实现自然解放的重要路径,同时提出了未来社会主义的伟大设想。环境法是环境权利保障的根本依据,环境权利的保障和环境法的落实却存在着问题。基于此,结合生态马克思主义的人权价值理念,以自然解放为目标,以人的进一步解放为路径,提出政府、法律、公民叁位一体的解决方案。(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6期)
叶金育[2](2016)在《环境法与税法价值整合视域下的规制工具配置》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环境问题的治理手段:转型中的环境法与税法二、环境法与税法理念的交错与整合叁、法际整合下规制工具选择的考量基准四、规制工具选择的整体布局:以环境财政工具为中心一、环境问题的治理手段:转型中的环境法与税法"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生产生活方式的不断深化与扩展,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不仅会直接导致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而且将会(本文来源于《经济法学评论》期刊2016年01期)
韩君芳,陈梦雨,章彬[3](2015)在《环境法价值选择中的利益冲突与平衡》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法如何实现良法之治?平衡或消解各种利益间的冲突,是环境保护法实现良法之治,寻求正义和秩序之价值目标的基本路径。本文认为,有四种类型的利益冲突是环境保护法价值选择中最基本的冲突,即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本国利益和全球利益、本国内部区域间利益、代际利益。分析这些冲突的基本样态、特性,提出平衡这些冲突的基本思路,正是本文的基本目的。(本文来源于《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期刊2015年06期)
张迪[4](2015)在《探析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的价值追求》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环境处于危机之中,环境法在承载着保护环境的责任下诞生与发展起来。环境法借于法律的手段来保障生态文明的发展追求更好的建设生态文明是环境法的价值体现,同时,环境法的最基本理念就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平衡共存。环境法的价值体现与以往的法律截然不同,环境法的价值追求是多面性的。环境法以保护环境为首要目的,并且,不断地寻找能够保证在生态环境、精神、经济和谐共存下的利益最大化的方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3期)
宋莉[5](2015)在《我国环境司法对环境法价值的背离与回归》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不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环境风险也在不断的蔓延,环境危机越来越严重,激发出了众多的环境纠纷与环境矛盾,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家园环境急切需要在司法途径的保护下得到应有的保护。然而,目前我国在环境司法上却显得力不从心,不能按照其理论先导与思想指引来对环境实施保护。法学理论界以及实务界现阶段需要探讨与研究的问题就是,怎样准确且理性地分析环境司法对环境法价值的背离,怎样才能使环境司法回归到环境法价值的层面,以环境法的价值为指引将环境司法发挥出更加有效的功能与作用,最终实现人类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完美极致境界。(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09期)
柯坚[6](2014)在《事实、规范与价值之间:环境法的问题立场、学科导向与实践指向》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世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所不得不面对的时代性危机,并构成了环境法形成和发展的自然、社会基础和前提。现代社会法治推行的普遍化,使得法律成为当代社会应对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基本依据和根本手段。在法治社会条件下,环境法处于应对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核心地位。同时,面对复杂多样、形态各异的环境问题,环境法往往置身于事实、规范和价值的交汇地带。结合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本文试图对环境法的问题立场、学科导向及其实践指向等根本性的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和探讨。(本文来源于《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1期)
吴贤静[7](2014)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的价值追求》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法产生和兴起于环境危机的时代,在法律领域承载着应对环境危机的历史使命。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与完成环境法的历史使命高度契合,环境法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首位重要的法律部门。为了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法的价值追求应该以生态文明为应然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基本理念。由此,环境法呈现出完全不同于传统法律部门的价值追求:环境法的正义价值表现为追求多面的正义,包括代内环境正义和代际环境正义;环境法的秩序追求是生态秩序;环境法的利益追求是在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利益的前提下,寻求生态环境利益、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协调与最大化。(本文来源于《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1期)
蒋春华[8](2013)在《部门法本质问题的价值取向分析路径探析——兼论环境法的本质》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本质问题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基本理论问题。相对于传统的法律性质公、私二分的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基于部门法的价值取向和价值位阶的不同,对部门法进行多层次的本质分类是一个可行的分析路径。部门法首先依其在社会中的基本价值取向的不同分为社会政治秩序法,社会经济秩序法和社会保障法叁大类型,环境法属于经济秩序法。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法律制度应对,环境法的核心价值取向是维护生态安全,是为维护生态安全的社会经济秩序法。(本文来源于《生态文明的法制保障——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期刊2013-06-04)
仲巍凤[9](2013)在《论我国环境司法对环境法价值的背离与回归》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环境问题频现,环境风险蔓延,环境危机加剧,环境纠纷与矛盾越发增多,急切需要借助司法途径来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可是,我国的环境司法却表现得有些无力,在环境保护实践中背离了其理论先导和思想指引—环境法价值。如何准确、理性地分析其背离的原因,如何使环境司法回归环境法价值的轨道,在环境法价值的指引下有效地发挥环境司法的作用与功能,实现人类生态环境的完美极致境界—天人合一,需要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深入探讨和研究。本文从对环境司法及环境法价值的阐释切入论题。首先,分析环境司法的涵义,认为环境司法是指和环境有关的司法活动,即司法机关按照环境法律明确规定的职责、权限及程序,解决案件纠纷、化解矛盾的过程。也就是司法在环境保护中所发挥的功能及作用。其次,对环境法的价值进行了界定,认为环境法的价值就是环境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对人类社会及其生存环境需要的一种满足或者说是有用性。作为特殊的部门法,其调整对象、范围及自身的本质特点决定了环境法的价值除了具备法的价值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殊价值,即环境正义、环境秩序、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观。最后,阐述了环境法价值对环境司法的思想保障和价值指引意义。本文对我国环境司法背离环境法价值的表现进行阐述,以求发掘影响环境司法发挥应有作用的症结。认为环境司法主要在四个方面背离了环境法价值,即在诉讼环节中背离了正义价值,处在风险社会中缺乏安全价值,利益权衡间轻视了可持续发展观,在权利认定上忽视了秩序价值。接下来对这些问题表现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探寻。认为导致环境司法背离环境法价值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即现有环境相关法律不能提供有效依据,现代唯经济增长意识的强化,传统的行政权力本位的奉行,司法功能固化致使司法能力有限。针对我国环境司法背离环境法价值的表现及原因,提出了使环境司法回归环境法价值指引轨道,发挥环境司法(主要是指环境诉讼)应有功能的四点建议。即完善环境资源相关法律,做到环境司法有法可依,以彰显环境正义。遵循风险预防原则以确保环境安全。利益权衡间,衡平好各种冲突,以求得人与人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在面对日益增多的环境矛盾与纠纷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及时、有效地化解冲突以维护环境秩序。不断提高综合审判能力,拓展司法功能,落实司法独立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努力提升法官的环境法律知识水平、环境法素养及审判技能。在解决环境纠纷时,将环境公平正义、环境安全、可持续发展、环境秩序等环境法价值贯穿于整个司法程序中,实现人类利益与生态利益的统筹协调,以便达至环境法价值的完美极致境界—天人合一。(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3-04-01)
蒋春华[10](2013)在《部门法本质问题的价值取向分析路径探析——兼论环境法的本质》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本质问题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基本理论问题。相对于传统的法律性质公、私二分的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基于部门法的价值取向和价值位阶的不同,对部门法进行多层次的本质分类是一个可行的分析路径。部门法首先依其在社会中的基本价值取向的不同分为社会政治秩序法、社会经济秩序法和社会保障法叁大类型,环境法属于经济秩序法。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法律制度应对,环境法的核心价值取向是维护生态安全,是为维护生态安全的社会经济秩序法。(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2期)
环境法的价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次一、环境问题的治理手段:转型中的环境法与税法二、环境法与税法理念的交错与整合叁、法际整合下规制工具选择的考量基准四、规制工具选择的整体布局:以环境财政工具为中心一、环境问题的治理手段:转型中的环境法与税法"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生产生活方式的不断深化与扩展,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不仅会直接导致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而且将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环境法的价值论文参考文献
[1].陈城,周含佳,苏琦敏,童锐.生态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环境法的人权价值启示[J].法制博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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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迪.探析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的价值追求[J].法制博览.2015
[5].宋莉.我国环境司法对环境法价值的背离与回归[J].法制与社会.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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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吴贤静.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的价值追求[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8].蒋春华.部门法本质问题的价值取向分析路径探析——兼论环境法的本质[C].生态文明的法制保障——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013
[9].仲巍凤.论我国环境司法对环境法价值的背离与回归[D].吉林大学.2013
[10].蒋春华.部门法本质问题的价值取向分析路径探析——兼论环境法的本质[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