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权属纠纷论文-胡玲芝,刘正章

山林权属纠纷论文-胡玲芝,刘正章

导读:本文包含了山林权属纠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西南民族地区,山林权,纠纷,治理

山林权属纠纷论文文献综述

胡玲芝,刘正章[1](2019)在《民族地区山林权纠纷的治理对策研究——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土地改革等历史制度的变迁和经济、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山林权纠纷日见其多,特别是在山林资源丰富的西南民族地区,山林权纠纷更是难以避免,不仅面临着一般山林权纠纷的治理困境,更面临着民族习惯法调整渐趋弱化、有效调解机制尚未建立、司法处理难以根本解决问题等山林权纠纷治理存在的问题。山林权纠纷治理还呈现出调查取证难、调解处理难、维稳难和裁决难的特点。通过重视民族习惯法的运用、发挥"叁位一体"大调解作用和实现司法机关适度扩权化解民族地区山林权纠纷,从而建立山林权纠纷治理的新机制,已然成为民族地区山林权纠纷化解的方向。(本文来源于《学术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刘正章[2](2018)在《贵州省A县山林权属纠纷调研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所体现的价值日益突出,人类对森林资源的利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山林权属纠纷日趋明显。山林权属纠纷主要体现在山区、林区地区,山林纠纷的不断产生和久拖不解,不仅会影响林业生产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产生的社会矛盾,可能还会引农村群体事件,威胁到农村村民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团结。山林权属纠纷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社会问题,社会各界对我国的山林权纠纷进行分析和评论。本文以法学、社会学和民族学等理论为指导,在查阅大量文献、多次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两种方式,对贵州省A县山林权属争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第一部分包括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范围、主要内容、时间与研究方法等。通过简要阐述山林权属纠纷问题的背景,结当前山林权属制度的研究现状与研究成果,概括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介绍A县山林权属纠纷的基本情况。第叁部分,简述A县处理山林权属纠纷产生原因、现有的解决途径及解决途径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第四部分,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对山林权属纠纷机制的若干意见和建议。本文从A县县情和林业发展背景出发,提出综合运用各种化解山林权属纠纷方法和途径,有效做到预防、减少和及时调处山林权属纠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8-12-01)

邱春生[3](2018)在《略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兼谈一起山林权争议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文中以一起山林权争议案件为例,案件处理时间之长,行政处理、复议,行政裁判文书之多,在笔者承办的自然资源权属纠纷案件当中位列第一。这也是相对人在网上浏览到笔者承办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案件,慕名而建立的委托关系。本文以此案情为例,针对各项相关法律的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31期)

危武[4](2018)在《山林权属纠纷的成因及应对措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山林权属纠纷即是对山中的土地以及林木的所属权产生的争议,即树木以及山地在使用、管理、占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出现的纠纷。导致出现山林权属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具有较大的复杂性,本文分析了山林权属纠纷的成因及应对措施。(本文来源于《吉林农业》期刊2018年17期)

覃可钊[5](2018)在《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及确权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本文从山林权属纠纷出发,主要对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和确权问题进行了探讨。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山林资源越来越被广大人民所重视,以前的荒山荒地在现在也得到了升值,为了获得更多更大的利益,逐渐形成了"寸(本文来源于《农民致富之友》期刊2018年17期)

杨家强[6](2016)在《建立健全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机制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是我国南方少数几个省区存在的民事纠纷,在北方国有大型林区山林权属纠纷较少,各省区处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机构极不规范,机构设置五花八门。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已经成为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积极探索山林纠纷调处新机制、新办法,为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对维护林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生态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农业与技术》期刊2016年19期)

裘德云[7](2016)在《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之完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随着我国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山林权属纠纷日益增多。山林权属纠纷如若解决不好,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影响村与村的和谐相处,甚至引起群体性事件,更有甚者阻碍城乡一体化的步伐,造成乡村社会不稳定。因此,及时解决山林权属纠纷是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关系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速度快慢的关键之一,当然也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任务。本文依托遂川县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情况进行论述。通过相关案例反映出,遂川作为一个有23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308个行政村,国土总面积3144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78. 4%林业大县。林业资源在该县已成为传统支柱产业,在该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近几年,该县“两区”(城区、园区)步伐的不断加快,林业资源被政府依法征用,在依法确定补偿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个山场有两个当事人领取补偿款的等等类型纠纷,造成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激增。但目前,在我国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缺陷。因此,山林权属纠纷的调解处理及机制的完善,已经成为化解山林权属纠纷、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一大重点、难点工作,笔者也试图通过本论文呼吁国家尽快对我国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予以完善。首先,笔者通过下乡入户调研,收集林间地头资料,同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前遂川县发生的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对我国山林权属纠纷的特征及成因进行介绍,并加以深入剖析。其次,笔者将注重介绍我国现有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在立法、解决机构、解决程序等方面的现状,进而深入分析论证我国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目前在法律、法规上的弊端,调处机构和复议机构的弊端以及山林权属纠纷解决程序,包括自行协商、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个程序存在的弊端,为完善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寻求路径。再次,通过介绍国外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的法系特点,进而分析具有典型代表的德国、美国等国家在山林权属分类、山林权属管理机构及机制解决方面的先进经验,总结出我国在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可以予以借鉴的经验做法。最后,通过从完善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专门立法、办案机构及山林权属纠纷解决程序的过程中,提出在立法上专门制定山林权属纠纷法律,机构上强化调处机构、复议机构力量,同时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并为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程序,提出完善路径,期望为我国山林权属纠纷的系统研究作出自己的贡献。(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6-10-01)

陈献吉[8](2016)在《化解山林坟墓权属纠纷 共建和谐湘桂边界》一文中研究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山情、林情、民情等综合特点,坚持强化“叁个重点”,力抓“叁个到位”,有条不紊依法化解“山林坟墓权属纠纷”,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全县经济发展,连年被评为自治区、市、县调处“山林坟墓权属纠纷”工作先进集体。目前,(本文来源于《中国绿色时报》期刊2016-07-25)

邓广平[9](2016)在《沅陵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沅陵县山林资源丰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山林资源的经济附加值越来越高。但是,山林权属纠纷问题也呈现上升趋势。文章中,从山林权属纠纷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对策两个方面做了探讨。探讨新形势下的山林权属问题,针对纠纷现状,提出解决的对策,对于明确山林权属、促进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期刊2016年03期)

范志强,何小龙,熊考林[10](2015)在《浅析林改后宜春市山林权属纠纷问题的对策及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林改分山到户,加上林地、林木市场价格的大幅提升,许多林农受利益驱动而引发纠纷,导致宜春市山林权属纠纷呈逐渐增多的趋势,调处工作出现了很大的难度和压力。分析宜春市山林权属纠纷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对策及其建议。(本文来源于《福建农业》期刊2015年07期)

山林权属纠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所体现的价值日益突出,人类对森林资源的利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山林权属纠纷日趋明显。山林权属纠纷主要体现在山区、林区地区,山林纠纷的不断产生和久拖不解,不仅会影响林业生产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产生的社会矛盾,可能还会引农村群体事件,威胁到农村村民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团结。山林权属纠纷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社会问题,社会各界对我国的山林权纠纷进行分析和评论。本文以法学、社会学和民族学等理论为指导,在查阅大量文献、多次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两种方式,对贵州省A县山林权属争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第一部分包括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范围、主要内容、时间与研究方法等。通过简要阐述山林权属纠纷问题的背景,结当前山林权属制度的研究现状与研究成果,概括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介绍A县山林权属纠纷的基本情况。第叁部分,简述A县处理山林权属纠纷产生原因、现有的解决途径及解决途径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第四部分,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对山林权属纠纷机制的若干意见和建议。本文从A县县情和林业发展背景出发,提出综合运用各种化解山林权属纠纷方法和途径,有效做到预防、减少和及时调处山林权属纠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山林权属纠纷论文参考文献

[1].胡玲芝,刘正章.民族地区山林权纠纷的治理对策研究——以西南民族地区为例[J].学术研究.2019

[2].刘正章.贵州省A县山林权属纠纷调研报告[D].湖南师范大学.2018

[3].邱春生.略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兼谈一起山林权争议纠纷案[J].法制与社会.2018

[4].危武.山林权属纠纷的成因及应对措施研究[J].吉林农业.2018

[5].覃可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及确权问题探讨[J].农民致富之友.2018

[6].杨家强.建立健全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机制问题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6

[7].裘德云.山林权属纠纷解决机制之完善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6

[8].陈献吉.化解山林坟墓权属纠纷共建和谐湘桂边界[N].中国绿色时报.2016

[9].邓广平.沅陵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对策研究[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6

[10].范志强,何小龙,熊考林.浅析林改后宜春市山林权属纠纷问题的对策及建议[J].福建农业.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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