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撤船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定期租船合同,租金支付条款,撤船权,合同解除权
撤船权论文文献综述
付冰[1](2019)在《期租合同租金支付条款项下出租人撤船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海商法领域关于定期租船合同租金支付条款项下出租人撤船权问题为研究对象,围绕租金支付条款性质、出租人撤船权性质等问题,并结合中、英两国的司法实践,进行对比和分析,从而为我国《海商法》在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修改的建议。正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作为出租人撤船权契约基础的租金支付条款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通过分析影响租金支付条款性质界定的相关因素,得出租金支付条款应当属于中间条款。第二部分是比较中英两国在出租人撤船权性质这一问题的界定。英国法上的撤船权属于约定的解除权,而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租人撤船权则兼具法定和约定两重性质。第叁部分是关于出租人撤船权的行使条件、限制和丧失等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中英两国在撤船权行使之后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比较和总结。第四部分是在我国《海商法》修改的背景下,结合英国司法实践的发展,分析《海商法》第140条在法律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9-06-02)
林爱民,杨帆,张书恒[2](2017)在《定期租船合同出租人撤船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出租人撤船权的正确行使与定期租船合同之履行及承租双方利益直接相关。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撤船权往往规定在租金支付条款之中,承租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时,出租人能否行使撤船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租金支付条款的定性。租金支付条款应定性为中间条款,只有当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行为构成毁约,或者在租金支付条款中明示撤船权的,出租人才可以行使撤船权。出租人行使撤船权还需符合宽限期要求,建议借鉴定期租船标准合同格式租金支付条款的规定,在《海商法》第140条中加入出租人撤船权行使的宽限期限制。(本文来源于《海大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0期)
张文悦[3](2015)在《期租合同下出租人撤船权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结合航运实践和案例分析,对与撤船权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重点论述出租人行使撤船权的条件,并针对撤船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探讨出租人应采取的权利保障措施,最后对出租人撤船权的丧失等问题进行分析。(本文来源于《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2期)
刘青[4](2015)在《英国法下期租合同租金支付及撤船权法律问题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分析期租合同中关于租金支付以及船舶所有人撤船权的相关合同条款,从英国法合同的基本原则出发,结合实践经验,解释NYPE 46格式中的租金支付条款、承租人可以扣除租金的情况、撤船条款,以及反技巧性条款内容和撤船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都应当对合约条款进行研究,并结合航运市场情况,作出相应决策。(本文来源于《水运管理》期刊2015年05期)
丁丽琴[5](2007)在《评“JOTUNHEIM”租船一案中船东的撤船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案涉及一个船舶租赁合同,主要案情是租家再叁延误支付租金,船东行使撤船权,租家认为船东已经放弃了撤船的权利,法官支持了船东,认为其根据合同有撤船的权利,而且其通过不断的催促船东保留了撤船的权利。(本文来源于《消费导刊》期刊2007年05期)
撤船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出租人撤船权的正确行使与定期租船合同之履行及承租双方利益直接相关。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撤船权往往规定在租金支付条款之中,承租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时,出租人能否行使撤船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租金支付条款的定性。租金支付条款应定性为中间条款,只有当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行为构成毁约,或者在租金支付条款中明示撤船权的,出租人才可以行使撤船权。出租人行使撤船权还需符合宽限期要求,建议借鉴定期租船标准合同格式租金支付条款的规定,在《海商法》第140条中加入出租人撤船权行使的宽限期限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撤船权论文参考文献
[1].付冰.期租合同租金支付条款项下出租人撤船权问题研究[D].外交学院.2019
[2].林爱民,杨帆,张书恒.定期租船合同出租人撤船权研究[J].海大法律评论.2017
[3].张文悦.期租合同下出租人撤船权的法律问题研究[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
[4].刘青.英国法下期租合同租金支付及撤船权法律问题解析[J].水运管理.2015
[5].丁丽琴.评“JOTUNHEIM”租船一案中船东的撤船权[J].消费导刊.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