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私人仲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际投资仲裁,东道国公共利益,投资者私人利益
私人仲裁论文文献综述
陈薇[1](2009)在《论国际投资仲裁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演进,国际投资以及由此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由于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涉及到投资者、投资者母国、东道国等多方利益,加之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在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的问题上始终存在着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国际投资仲裁正是顺应趋势,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相互妥协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解决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投资争议的方式。不可否认,该制度的出现极大的推动了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它所提供的一系列有效的机制和规则解决了传统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因此,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也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用。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该制度对于东道国公共利益忽视的现状,这也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许多“投资者-东道国争议”的核心都是公共政策问题,是由于东道国采取了一些特定措施,比如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等,而这些措施引起了投资者对东道国侵犯其条约权利的质疑,进而引发争议。因此,国际投资仲裁的裁决结果对于一个主权国家在其境内规范企业的权力往往会造成重大的影响。然而,目前存在的国际投资公约、区域性投资贸易协定、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资本输入国国内外资立法中,往往忽视东道国的公共利益保护而更倾向于给外国投资者更多的保护。这一方面是发达国家追求投资自由化的结果和对本国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则是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而对发达国家作出的妥协。在实践中,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中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失衡主要表现在叁个方面:缺乏透明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强制性仲裁”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东道国政府以及整个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一些国家已经在弹劾或重新谈判现存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而ICSID中心、NAFTA仲裁庭等也都开始着手修订条约或仲裁规则,将“法庭之友”引入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以增加其透明度。围绕这一主题,本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除了引言和结语,分为叁章。第一章介绍了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产生和发展,优势和缺陷,重点论述了国际投资仲裁中忽视东道国公共利益的现状,及其最新的发展状况。第二章从国际投资仲裁的保密性、法庭之友制度以及强制性仲裁叁个方面分别详细论述了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中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失衡的原因,以及几个重要的国际投资仲裁庭的规则和实践。第叁章则参考一些国家和组织的做法和前人提出的一些观点,从东道国、投资者和国际组织叁方面出发,提出了在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中平衡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一些想法和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点:一、从透明度、法庭之友和强制性仲裁叁个主要方面分别介绍了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中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失衡,相比于一些专门介绍透明度或法庭之友制度的文章来说,更为系统综合;二、从东道国、投资者和国际组织叁方面提出了平衡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一些想法和建议,有一定的实践参考价值。(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9-04-26)
宋怡晨[2](2008)在《东道国与他国私人投资者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东道国与他国私人投资者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为研究对象,对与之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叁个部分。引言部分指出本文针对东道国与他国私人投资者投资争议仲裁,介绍了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的意义,评析了国内外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现状,说明了本文所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为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概述。作者基于对投资争议的概括介绍,论述了仲裁在解决上述争议时的优越性,并且初步指出了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的五个特点,从而为下文的内容奠定了基调。第二章说明了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基础,并进一步论述了其与一般商事仲裁协议的区别。针对主要区别,即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冲突,文章分析了其成因,论述了“保护伞条款”和“folk in the road条款”的效力以及其对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冲突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类型进行总结。第叁章研究作为投资争议仲裁事项,即“投资”。作者在分析学者对“投资”一词看法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投资立法和仲裁实践,指出“投资”含义和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扩大化的趋势、原因及表现。第四章研究投资争议仲裁主体,作者运用传统国际法中关于国家责任归责原则、自然人和法人国籍确定等理论,并结合投资争议仲裁的特点,提出了认定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时常用的主体性要素的判断标准。第五章就影响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的两个新出现的理论问题,即最惠国待遇条款在争议解决方面适用和投资争议仲裁的合并,作者结合学理观点和仲裁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指出解决有关问题时应考虑的因素。文章结语部分,笔者简要总结了本文的观点,并结合我国国际投资立法,对实践中可能面对的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问题,做出了简要的分析和建议。(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08-06-01)
卓海[3](2007)在《绝对独立论还是相对独立论?——兼评“新加坡益得满亚洲私人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一文中研究指出相对独立论认为,仲裁协议应在某些情况下进行区分,对于基础合同自始无效或根本不存在的情形,仲裁协议亦应相应无效。绝对独立论认为,在独立性或可分性的适用上,无须对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即使基础合同自始无效或根本不存在也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绝对独立论乃是今后的趋势。(本文来源于《仲裁研究》期刊2007年01期)
黄豫[4](2000)在《0.22元引出的劳务纠纷》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简介 龚女士是河南某大酒店的职工, 1999年7月 29日下午,该酒店1618房间的客人正在前台退房结账。这时龚收到一个传呼,就跑到1618房间回电话,话费是0.22(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0-08-01)
私人仲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以东道国与他国私人投资者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为研究对象,对与之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叁个部分。引言部分指出本文针对东道国与他国私人投资者投资争议仲裁,介绍了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的意义,评析了国内外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现状,说明了本文所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为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概述。作者基于对投资争议的概括介绍,论述了仲裁在解决上述争议时的优越性,并且初步指出了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的五个特点,从而为下文的内容奠定了基调。第二章说明了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基础,并进一步论述了其与一般商事仲裁协议的区别。针对主要区别,即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冲突,文章分析了其成因,论述了“保护伞条款”和“folk in the road条款”的效力以及其对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冲突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类型进行总结。第叁章研究作为投资争议仲裁事项,即“投资”。作者在分析学者对“投资”一词看法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投资立法和仲裁实践,指出“投资”含义和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扩大化的趋势、原因及表现。第四章研究投资争议仲裁主体,作者运用传统国际法中关于国家责任归责原则、自然人和法人国籍确定等理论,并结合投资争议仲裁的特点,提出了认定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时常用的主体性要素的判断标准。第五章就影响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的两个新出现的理论问题,即最惠国待遇条款在争议解决方面适用和投资争议仲裁的合并,作者结合学理观点和仲裁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指出解决有关问题时应考虑的因素。文章结语部分,笔者简要总结了本文的观点,并结合我国国际投资立法,对实践中可能面对的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问题,做出了简要的分析和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私人仲裁论文参考文献
[1].陈薇.论国际投资仲裁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D].华东政法大学.2009
[2].宋怡晨.东道国与他国私人投资者投资争议仲裁管辖权研究[D].外交学院.2008
[3].卓海.绝对独立论还是相对独立论?——兼评“新加坡益得满亚洲私人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J].仲裁研究.2007
[4].黄豫.0.22元引出的劳务纠纷[N].检察日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