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非现场监管 防范金融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202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2021年9月17日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广州金融业发展成就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广州金融发展环境
杨雷[2](2021)在《Y市银行保险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
闫海[3](2021)在《绥化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表明做好对银行业的监管有利于保持国家经济金融稳定,银保监分局作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做好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的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绥化银保监分局在提升银行业监管质效的道路上遇到属地监管难以发挥作用、监管合作和协调机制不健全、监管员风险评估能力不足和监管技术手段不完善的问题。本文参考了国内外银行业监管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主要有:完善监管组的组织体系、完善监管人才的培养机制、提升主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丰富和完善监管的技术手段。本文在借鉴国内外银行业监管理论和实践基础上,研究符合绥化市银行业监管的实践,探索提升绥化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的途径,以此指导银行业监管工作,促进绥化市银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王军[4](2021)在《优化非现场监管的挑战与策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形势对非现场监管提出新要求,贵州银保监局的应对之策是强基础、提效益、盯重点对于非现场监管而言,有效收集数据信息、对银行机构及行业整体风险状况做出及时准确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监管行动,是一直以来的重要使命和主要挑战。贵州银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有关工作部署,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有力助推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庄洧[5](2020)在《广东省银行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金融业对于国家的发展十分重要,保障金融业的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银行业是国民经济金融的重要组成行业,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银行业的发展与监管工作一直处在探索实践的阶段。政府监管作为银行业监管主体,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一项重要的维护社会稳定及银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我国也概不例外,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运而生,在长达15年的银行业监管实践当中,我国银行业总体上得到了快而健康的发展。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防控,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政府监管体制下存在的银行业监管问题,提升政府监管工作质效,促进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相较全国的监管体制既有其共通性又存在地域方面的特殊差别。在共通性上,广东银行业的政府监管一样经历了从国家计划性监管到市场化监管的变革,在进一步改革和经济开放的大环境下,同样也出现了监管理念不适应当前形势、缺乏科学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受政府影响大缺乏独立性、监管部门之间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滞后等问题;在特殊性上,广东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位置,金融监管体制与毗邻的港、澳地区存在明显差别,如何在粤港澳大湾区强金融的政策要求下提高银行业监管的质效,对广东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课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有关银行业政府监管的理论研究,对广东银行业发展的情况以及本地政府对银行业监管的现状进行综合分析,深入剖析当前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借鉴国内外的银行业监管经验,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环境发展方向,探究适应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和建议,力争为完善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
赵然[6](2020)在《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认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发展金融经济的主要力量,商业银行的发展与地方政府的监管扶持有着很大的关联关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地方政府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金融市场存在一定的脆弱性,整体银行业市场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需要地方政府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推动商业银行金融业务不断发展。论文通过分析当前河北省相关政府部门在商业银行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利用文献研究以及调查研究等方法,并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探讨了商业银行监管、政府行为等相关概念内容,结合当下河北省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商业银行监管现状,分析其职能发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现行监管模式存在弱点、监管力量薄弱、地方政府选择性执行政策法规以及监管资源浪费严重。另外通过以河北省相关政府部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作为案例,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其监管工作的建议,从构建完善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政府监管部门职能发挥进一步精准化,改进政府的监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解决监管存在的问题。在经济发展速度迅猛的今天,政府监管已经成为保障商业银行健康稳固经营的前提。希望本研究可以为河北省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全面掌握商业银行监管工作的具体情况,巩固和拓展地方的金融市场,保障商业银行合法经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刘翠燕[7](2020)在《H市银保监分局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管研究 ——以广发银行H分行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我国当前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稳健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关乎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并影响着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否可以持续健康地发展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涉及民生稳定问题,因此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我国金融业对全球开放的步伐正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而不断地加快,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必然将面临比以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监管部门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的任务也会愈发艰巨,难度也将会更大。广发银行作为我国第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开展全球化进程,并经历了持续的发展和创新,广发银在过去曾取得过一些发展成就,但随着业务发展,也逐步沉淀了不少的风险隐患。所以说,关于银保监会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各种经营行为监管的研究,对于提高股份制商业银行适应监管的能力而言,是有帮助的。并且有利于它们迎接及应对各种新的金融全球化或者市场化机遇。本文试图从广发银行的角度出发进行相关研究,为丰富研究的理论依据,文章先是从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出发,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进行相应的探讨,并在总结中外各学者对于政府机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管研究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的目的及内容。其次,文章对银行监管的有关理论进行了总结,从而指出国内外学者针对银行业监管的研究在视角上存在一定的差别,但现有的研究成果在诸如监管法律法规完善、监管准入退出机制建设、监管方式创新、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以及构建全流程的风险监管体系等相关方面的深入研究相对比较少,这也就成为本文研究的一个主要突破口。文章主要从上述几个方面为切入点研究分析当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情况。通过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历程的描述,可以了解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了解相对应时期的银行监管思路及方法有较大的的帮助,通过对中外银行监管历程和思路的对比,可以查漏补缺,发现当前监管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向,有利于拓宽思考监管问题的思路。文章立足于当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际发展水平和监管情况,通过分析银行业监管的发展史和现状,并通过监管事件案例深入分析,论述H市银保监分局对广发银行H分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例如:一是市场准入机制执行流于形式;二是当前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业务监管检查方式已不适应银行业的发展和监管要求;三是监管信息的分析及综合运用不足;四是缺少完善的监管体系来对银行业务的全流程进行监管,导致事前预警不足,事中控制不到位,过分偏重于事后监管的风险处置模式。对广发银行H分行的风险案例事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地方监管机构在市场准入审核上缺乏主动权及主动作为,机构准入过分偏向于银行自身的发展需求,同时对银行业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核过于形式化和被动审批,对业务产品的推广也不一定适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及客户群体情况;二是监管方法、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三是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监管信息共享及开发运用不足;四是风险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通过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相应的剖析,从而提出完善H市银保监分局对广发银行H分行的监管对策建议,包括: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权限,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加强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例如升级监管技术和手段,完善对监管者的监督及考核;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完善监管机构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二是畅通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三是整合监管资源,建立监管协作机制;构建全流程的风险监管体系,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查漏补缺完善监管流程,加强对银行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流程监管。重新构建完善的监管流程,离不开监管人才队伍人力资源的储备,只有不断加强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才能不断提高监管水平。通过业务运营监控、创新信息综合分析平台、细化风险内控等方面来指导、完善H市银保监分局对广发银行H分行稳健经营的持续监管。多方面完善监管制度、监管体系、监管流程,才能使监管不断适应银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障并促进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持续稳健经营,减少银行业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韦腾林[8](2020)在《《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事权主要在中央事权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明确地方金融监管的范围为“7+4”类机构和“两非”领域。加强地方金融法制建设,是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迫切需要、推动地方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落地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基础。通过贵州地方金融立法,构建起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体系,确保金融监管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权责分明,促进贵州省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为贵州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文本主要围绕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章主要对我国地方金融法治化及其实践进行梳理和总结。通过对金融法治、地方金融法治、金融管理体系、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传统金融与非传统金融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阐述了金融法治化的价值、目标及实现路径等。对我国目前地方金融立法的现状进行了梳理,重点比较分析了山东省、四川省、浙江省、贵州省等省金融立法实践,为“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为“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贵州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现实需求,针对贵州金融发展滞后、监管法律制度空白等问题,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看,加快制定“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十分必要。中央授予地方金融立法权限、国内其他省份立法先行经验以及贵州省金融发展为制定“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提供较好的时机和条件。第三章为“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中的重点问题分析。金融发展、金融风险防控及金融监管是条例制定中的三个最为核心的问题。在金融发展方面,存在区域金融发展不协调不充分、规模体量小、业务类型单一、结构不合理等阻碍发展的问题。在风险防控方面,地方金融机构领导或高管金融风险法律意识淡薄,行政干预、企业对金融资源“强依赖、软约束”和金融机构间过渡竞争都是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在金融监管方面,中央与地方监管权责不清晰,部分监管领域职能分工和监管对象分类缺乏统一制度安排以及金融监管资源非均衡配置,一旦风险发生均由省级政府监管部门牵头处置,导致在防范和处置风险工作中处于被动地位,缺乏有力的处置手段,常常充当没有“灭火装备”的“消防队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法律制度设计加以解决。第四章重点从立法指导思想、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相关主体和基本制度提出“条例”内容框架。一是要完善金融发展服务体制,从健全体制机制顶层端作制度设计确保金融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有据可依;二是要健全金融风险防范职能,职能清晰、分工明确是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前提条件;三是要强化金融监督管理措施,补齐监管短板,实行监管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完善法制建设是管细管实的基础保障。
李斐[9](2020)在《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金融的核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金融风险产生的显着负面效应会影响经济和社会安全,进而危及国家安全。目前,间接融资仍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融资手段,银行作为金融媒介,一直是金融市场中最为庞大的经营主体,对银行开展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的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监督活动,这种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国家审计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在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方面与其他监管机构存在一定差异。国家审计具有独立性和综合性特点,能够发挥站位高、视野广、覆盖全的优势,在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金融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金融发展的新形势和金融监管的新要求,国家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本文对国家审计影响银行业金融风险的理论依据、实践经验、作用方式、实现路径和实施效果等方面使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方法开展系统性分析,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首先,本文通过对银行风险、金融监管、国家审计等方面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其次,深入系统研究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以及国家审计在银行监督方面存在的优势。通过分析审计机关开展金融审计的实践经验,论述审计机关影响银行业金融风险的作用方式和实现路径,并尝试搭建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理论框架。然后,基于审计机关在职责权限以及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制和实现方式,分别针对全国性银行风险、地方性银行风险以及区域银行风险进行实证检验,考察国家审计功能发挥的效果,为审计机关实现银行业金融风险防范目标提供经验证据。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目前国家审计存在的不足,探讨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实现方式的改进,完善实现机制和途径,促进国家审计作用发挥的最大化。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审计监督对于全国性银行的风险防范呈现“∧”字型特征。在审计实施的第二年,由于审计公告形成的民众监督与银行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形成的合力,国家审计作用的发挥最为明显,能够显着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国家审计对于违法案件的查处也体现了“∧”字型特征,在案件查处后的第二年表现出对银行风险的显着抑制作用。第二,审计方式对于银行风险具有显着影响。银行在一年中连续多次接受国家审计的情况下,受到审计的威慑力和影响力会更强,原有的高风险业务和违规业务操作模式惯性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对于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督促力度更大,体现出国家审计更有效的防范银行风险作用。同时在“审计风暴”热度减退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公告仍然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在促进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国家审计监督在防范地方性银行风险方面体现出一定的中介效应。国家审计功能发挥能够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并通过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有效降低地方银行的信贷风险,提升整体资产质量,政府治理起到了中介效应。这种中介效用在提升地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率方面也有所体现。第四,国家审计具有防范区域银行风险的作用。国家审计的经济处罚职能和审计建议职能均与区域银行风险均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国家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能够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减轻了政府干预银行信贷资金的动机,提升了政府治理水平,促进政策的有效执行,为地方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第五,加强国家审计的“逆周期”监督有助于防范银行风险。金融风险体现出一定顺周期性,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会使银行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过分乐观,会放松信贷政策,降低信贷标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加强“逆周期”的审计监督,揭示风险隐患有助于银行风险的防范。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从金融审计的职能和定位、审计方法发展、组织模式优化、人才培养以及公告制度创新等方面,探讨了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实现机制和途径的改进,提出政策建议,以满足新时代国家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和预判,提前感知金融市场风险,发挥审计的预防性作用,不但要能“治已病”,还要“防未病”。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法,达到审计纠偏和风险防范的效果,发挥建设性作用。二是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分析研究时,发挥动态风险跟踪和监测功能,提高金融审计对风险识别的前瞻性、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建立管理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交互渠道等方式,建立进一步优化审计组织模式,达到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施审计项目的动态、集中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的目的。四是通过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业务实战能力培训等方式,打造一支讲政治、高素质以及掌握丰富金融知识的专业化金融审计干部队伍。五是创新审计公告制度,探索发布金融市场风险分析报告,增强金融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强化国家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本文的主要贡献为:(1)丰富和深化了国家金融审计的理论研究。本文基于国家审计理论,从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出发,论述了国家审计防范银行业金融风险的基本依据,阐述了国家审计的作用方式和实现途径,从而构建完整的理论框架,夯实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理论基础。(2)提供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直接经验证据。由于可获取的公开数据有限,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关于国家审计,尤其是国家金融审计方面的实证研究。本文为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实证研究内容。(3)多层次研究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作用。在考虑领导体制、政府治理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的情况下,通过实证分析获取各级审计机关影响银行风险方面的实现路径,进一步丰富金融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研究。
朱宏伟[10](2020)在《温州市金融改革中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温州一直以来民间资本活跃、民间金融发达、民间借贷盛行,但是央行在2010年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货币的流通量,紧缩银根,严格信贷,使得在趋紧的货币政策下,民间借贷不断暴雷,银行抽贷现象加剧,使得中小企业资金链日益紧张,部分企业出现倒闭,企业老板跳楼、“跑路”等现象也屡见报端。在此背景下,首个国家层面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应运而生,国务院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常务会议确立了温州市为“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并于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十二个金融改革的核心任务,包括: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培育和发展地方资本市场、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等,其中有四项与地方金融监管有关,力求民间金融能够朝着阳光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各地方政府意识到介入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当前,全国各地政府均创新了形式多样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而温州市作为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区域,其代表之一就是建立了金融办与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两者并存的创新监管体制。本文在金融改革背景下,从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主体、金融监管的对象、金融监管政策法规体系与金融监管大数据协管体系几个方面对当前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现状进行梳理,结合质性研究和调查问卷分析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过程中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监管重复与监管缺失并存、金融监管力量不足、金融监管专业性欠缺和信息化监管系统使用率低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并对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探讨,在借鉴浙江省内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实践和经验基础上,最后提出健全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法规制度、完善适度分权下的双层协作监管模式、逐步完善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制衡+协同”平衡机制、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金融监管人才、探索多样化高效率监管手段等一系列相应对策与建议来完善温州市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
二、加强非现场监管 防范金融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非现场监管 防范金融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3)绥化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的目的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银保监会银行业监管概述 |
第一节 银行业监管的涵义、银保监会的组织架构及职责 |
一、银行业监管的涵义 |
二、银保监会的组织架构 |
三、监管机构的职责 |
第二节 银行业监管 |
一、监管的原则 |
二、监管的指标 |
三、监管的方式 |
四、处罚措施 |
第三节 银行业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金融脆弱理论 |
二、公共利益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绥化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绥化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概况 |
一、绥化银保监分局组织架构和职责范围 |
二、绥化银保监分局监管人员构成 |
三、绥化银保监分局采取的监管措施 |
四、绥化银保监分局监管的成效 |
第二节 绥化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属地监管难以发挥作用 |
二、监管合作和协调机制不健全 |
三、监管员风险评估能力不足 |
四、监管技术手段不完善 |
第三节 绥化银保监分局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监管组的组织体系及技术设施不完善 |
二、专业性监管人才不足 |
三、监管主动性不强 |
四、监管审查缺乏联审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完善绥化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监管组的组织体系 |
一、增强县域监管力量 |
二、完善监管组岗位职责 |
第二节 完善监管人才的培养机制 |
一、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 |
二、培养复合型监管人才 |
三、搭建平台和创造机会助推干部成长 |
第三节 提升主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
一、增强主动监管的意识 |
二、加强金融监管协调 |
三、提升分析水平和建模能力 |
四、加强对机构高管人员的管理 |
第四节 丰富和完善监管的技术手段 |
一、做好监管组的技术设施保障工作 |
二、加强EAST应用 |
三、完善非现场监管审核工具 |
四、建立信息监管平台 |
五、利用大数据做好风险排查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4)优化非现场监管的挑战与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非现场监管实践与方法 |
新形势下非现场监管面临新挑战 |
新形势下优化非现场监管的策略 |
(5)广东省银行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金融监管与银行业监管 |
2.1.2 银行业监管与政府监管 |
2.2 基础理论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金融风险论 |
2.2.3 市场失灵理论 |
2.2.4 银行业政府监管公共利益说 |
第三章 广东银行业监管历程及现状 |
3.1 我国银行业监管发展历程回顾 |
3.1.1 改革开放前的监管体制(1949-1978) |
3.1.2 改革开放以来的监管体制(1978至今) |
3.2 我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现状 |
3.2.1 监管主体结构 |
3.2.2 监管体系架构及内容 |
3.2.3 监管法规构成 |
3.2.4 监管方式与手段 |
3.3 广东银行业监管现状 |
3.3.1 广东省银行业监管历程 |
3.3.2 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的特殊性 |
3.3.3 广东银行业发展概况 |
3.3.4 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概况 |
3.3.5 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绩效分析 |
第四章 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体制机制层面有待完善 |
4.1.2 监管力量层面存在薄弱环节 |
4.1.3 监管业务层面落后 |
4.2 广东银行业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体制机制处在变革过渡期导致问题出现 |
4.2.2 银行业政府监管组织体系建设不完善致监管力量薄弱 |
4.2.3 监管业务层面革新进度缓慢 |
第五章 发达国家及地区银行业政府监管的借鉴及启示 |
5.1 美国金融政府监管模式 |
5.2 巴西银行业政府监管模式 |
5.3 香港、澳门地区金融监管模式 |
5.4 发达国家或地区银行业监管举措对我国的启示 |
5.4.1 分业监管体制 |
5.4.2 二元多头模式 |
5.4.3 复杂的金融法律监管体系 |
5.4.4 基于规则的干预和处罚机制 |
第六章 完善广东银行业政府监管的对策研究 |
6.1 健全具有地方特色的银行业监管体制机制 |
6.1.1 发挥地方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法规的补充作用 |
6.1.2 理顺监管职责分工 |
6.1.3 提高银行业政府监管部门在地方的独立性 |
6.2 完善银行业政府监管组织体系建设 |
6.2.1 完善政府监管人员配置 |
6.2.2 有序引入银行业中介监管机构 |
6.2.3 及时更新监管手段和监管理念 |
6.3 及时革新监管业务,适应机构改革后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要 |
6.3.1 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
6.3.2 加强信息披露和公众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的相关概述与理论基础 |
2.1 银行监管与政府行为的基本概述 |
2.1.1 监管与银行监管 |
2.1.2 政府行为 |
2.1.3 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方式 |
2.2 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 |
2.2.1 政府职能理论 |
2.2.2 政府干预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概述 |
3.1 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基本情况 |
3.1.1 监管目标 |
3.1.2 监管体系建设 |
3.1.3 政府在商业银行监管中的职能发挥方式 |
3.2 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成效 |
3.2.1 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
3.2.2 监管重点实现转变 |
3.2.3 商业银行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4.1 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 |
4.1.1 现行监管模式存在弱点 |
4.1.2 监管力量薄弱 |
4.1.3 地方政府选择性执行政策法规 |
4.1.4 监管资源浪费严重 |
4.2 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存在问题的成因 |
4.2.1 法规制度建设落后于金融发展水平 |
4.2.2 监管投入偏低 |
4.2.3 政府过度干预商业银行经营发展 |
4.2.4 监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的对策 |
5.1 构建完善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 |
5.1.1 加强地方法规制度建设 |
5.1.2 明确政府监管机构职责 |
5.1.3 全面实施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并行新模式 |
5.2 政府监管部门职能发挥进一步精准化 |
5.2.1 减少政府过度干预 |
5.2.2 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
5.2.3 拓展社会监督渠道 |
5.3 改进政府的监管手段和方法 |
5.3.1 建立并完善监管考核体系 |
5.3.2 加强监管人才的引进培养 |
5.3.3 监管流程建设更具透明度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7)H市银保监分局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管研究 ——以广发银行H分行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问题的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研究的意义 |
2.研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的目的与内容 |
1.研究的目的 |
2.研究的内容 |
(五)研究方法以及论文基本框架 |
1.研究方法 |
2.论文框架图 |
二、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概念 |
2.银行监管概念及其目标 |
(二)理论基础 |
1.政府管制俘获理论 |
2.政府规制中的公共利益理论 |
三、H市银保监分局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管现状 |
(一)银行业监管的发展概况 |
1.国内外银行业监管发展概况 |
2.银保监会监管的发展概况 |
3.广发银行的发展概况 |
(二)H市银保监分局的机构设置及职能 |
1.H市银保监分局的机构搭建 |
2.H市银保监分局的职能 |
(三)H市银保监分局监管机制的基本框架 |
1、监管范围 |
2、监管方式 |
(四)H市银保监分局监管的必要性 |
1.银行业信息不对称 |
2.银行业的负外部性 |
(五)H市银保监分局对广发银行H分行监管现状及案例分析 |
1.监管现状 |
2.案例典型性分析 |
四、H市银保监分局对广发银行H分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H市银保监分局对广发银行H分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市场准入机制执行流于形式 |
2.业务监管方式呆旧,不适应银行业务的创新发展 |
3.信息综合分析及运用较为缺失 |
4.对银行业务全过程的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 |
(二)探究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地方监管机构在市场准入审核上缺乏主动权及主动作为 |
2.监管方法、监管手段相对滞后 |
3.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监管信息共享及开发应用不足 |
4.风险监管措施不到位,体系构建不完整 |
五、完善H市银保监分局对广发银行H分行监管对策 |
(一)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法规,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 |
1.建立健全监管法律制度,规范监管权限 |
2.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 |
(二)加强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 |
1.升级监管技术和手段 |
2.完善对监管者的考核及监督 |
(三)构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
1.建立健全H市银保监分局与广发银行H分行之间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
2.建立健全H市银保监分局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
(四)构建全流程风险监管体系 |
1.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 |
2.重构全流程监管框架体系,查漏补缺完善监管流程 |
3.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
结束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问题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地方金融法治化及其实践 |
一、地方金融法治化基本理论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二)金融法治化价值 |
(三)金融法治化目标 |
二、国内有关省市地方金融立法现状 |
(一)出台省级金融法规背景 |
(二)地方金融法规比较分析 |
三、贵州省地方金融立法现状 |
第二章 “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一、“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
(一)服务实体经济需要 |
(二)防范化解风险需要 |
(三)落实监管职责需要 |
二、“条例”制定的可行性 |
(一)地方具有金融立法权限 |
(二)其他省市立法经验借鉴 |
(三)制定“条例”时机成熟 |
第三章 “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重点问题分析 |
一、金融发展服务 |
(一)统筹规划制度缺失 |
(二)公平竞争机制缺乏 |
(三)信用制度软约束 |
二、金融风险防控 |
(一)金融风险意识未树立 |
(二)联防体制机制未健全 |
(三)处置责任制度未建立 |
三、金融监督管理 |
(一)金融监管权责不清晰 |
(二)金融监管缺乏统一制度分工 |
(三)金融监管资源非均衡配置 |
第四章 “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度构建 |
一、立法指导思想 |
(一)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
(二)坚持省情主导,突出地方特色 |
二、立法目的 |
三、立法原则 |
(一)合法规范经营原则 |
(二)金融消费保护原则 |
(三)统筹协调及分级负责原则 |
四、相关责任主体 |
(一)政府 |
(二)金融机构 |
(三)其他组织 |
五、基本制度 |
(一)金融发展服务 |
(二)金融风险防范 |
(三)金融监督管理 |
六、法律责任 |
结语 |
附录 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思路和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银行风险 |
一、银行风险产生原因 |
二、银行风险影响因素 |
第二节 政府行为与银行风险 |
一、金融监管的作用 |
二、政府治理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第三节 国家审计影响政府治理研究 |
第四节 国家审计对金融风险防范的作用 |
一、国家审计的实现方式 |
二、国家审计与微观银行风险 |
三、国家审计与宏观金融安全 |
第五节 文献评述 |
第二章 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银行业风险 |
一、风险含义及分类 |
二、风险状况分析 |
三、风险测度方法 |
第二节 银行监管体系 |
一、银行监管制度背景 |
二、改革开放后银行监管发展 |
三、银行监管现状及问题 |
第三节 国家审计基本依据 |
一、法律法规方面 |
二、历史经验方面 |
三、现实需要方面 |
第四节 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功能分析 |
一、国家审计与其他监管部门职能区分 |
二、国家审计功能定位 |
三、国家审计的实践与发展 |
第五节 国家审计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理 |
一、国家审计作用方式 |
二、国家审计实现路径 |
第六节 国家审计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三、免疫系统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全国性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国家审计频次的影响 |
二、审计结果公告的影响 |
三、对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 |
四、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地方性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与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统计性描述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对银行盈利能力影响 |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
三、不同地区审计效能差异 |
四、银行上市后影响因素变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区域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与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统计性描述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突出预防性和建设性作用 |
第二节 优化金融审计方法 |
一、推进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 |
二、强化动态风险跟踪和监测 |
第三节 完善金融审计组织模式 |
一、做好组织模式的顶层设计 |
二、促进上下联动与协同效应 |
第四节 加强金融审计人才培养 |
第五节 创新金融审计公告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局限 |
四、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10)温州市金融改革中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1.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相关概念 |
2.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 |
(五)论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 |
一、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中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现状 |
(一)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主体 |
1.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2.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3.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协调小组 |
(二)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对象 |
(三)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政策法规体系 |
1.实行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度 |
2.设立并不断完善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 |
(四)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大数据协管体系 |
1.建立民间借贷利率监测体系 |
2.建立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 |
3.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
二、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
(一)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
1.监管重复与监管缺失并存 |
2.金融监管力量不足 |
3.金融监管专业性欠缺 |
4.信息化监管系统使用率低 |
(二)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缺乏“制衡+协同”式平衡机制 |
2.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小组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
3.缺乏专业金融监管人才梯队建设 |
4.地方金融监管受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制约 |
5.信息监管系统功能不完善 |
三、金融改革中省内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经验 |
(一)浙江省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 |
1.义乌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 |
2.丽水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 |
(二)浙江省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 |
1.广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 |
2.佛山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 |
3.泉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 |
(三)省内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的借鉴作用 |
1.金融监管政策适配地方经济改革 |
2.按需定策全面提升金融监管服务质量 |
3.以金融监管促进融资渠道创新 |
4.严防金融风险规范民间融资 |
四、完善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法规制度 |
1.立法形式明确监管职责 |
2.完善监管法规 |
(二)完善适度分权下的双层协作监管模式 |
1.适度分权合理分配中央与温州市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范围 |
2.逐步完善双层协作监管模式 |
(三)逐步完善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制衡+协同”平衡机制 |
1.设置专门的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 |
2.实现各部门与机构的协作与权力制衡 |
(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金融监管人才 |
(五)探索多样化高效率监管手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温州市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现状问卷调查 |
附录二 问卷调查所涉及的 9 家政府机构与 45 家金融机构名单 |
致谢 |
四、加强非现场监管 防范金融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J].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29)
- [2]Y市银行保险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杨雷. 西南大学, 2021
- [3]绥化银保监分局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 闫海.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4]优化非现场监管的挑战与策略[J]. 王军. 中国农村金融, 2021(02)
- [5]广东省银行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庄洧.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6)
- [6]河北省商业银行监管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赵然. 燕山大学, 2020(06)
- [7]H市银保监分局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管研究 ——以广发银行H分行为视角[D]. 刘翠燕.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8]《贵州省地方金融条例》制定研究[D]. 韦腾林. 贵州民族大学, 2020(07)
- [9]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D]. 李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10]温州市金融改革中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问题研究[D]. 朱宏伟. 长安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