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现普法教育向法律素质教育的转变(论文文献综述)
程林,李安[1](2022)在《新时代法治教育人才培养的理论反思与体系构建》文中认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石。其实现路径是有效开展法治教育。然而,我国虽已大规模实施了多年法治教育,却仍面临法治教育定位不清晰、内容不完整、方法单一、效果不佳等严峻的现实问题。从主体角度进行审视,其症结主要表现在教育力量过于分散、教育主体专业化程度不高与内生发展动力不足。而解决问题的根本则在于完整构建法治教育的理论体系,通过概念模块、工具模块、目的模块、价值模块等四个子系统的构建,厘清法治教育的性质、功能、目标、价值,并以此为认知连接点,构筑起法治教育人才共同体,培养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法治教育专门人才,促进法治教育效果的全面提升。
郑艳菊[2](2021)在《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文中认为法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不仅是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德法兼修型综合型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推动世界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长期以来,我国的大学生法治教育都是以显性教育为主导,通过思政课堂、校园文化活动、党团组织生活等渠道进行理论灌输、知识普及和信念引导。这样的教育方式在我国法治建设初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培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新实践所需要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由于传统教育方式单一、形态刻板、教育过程中缺乏切身体验和情感特质等原因,单一的显性法治教育途径已很难满足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和学生学习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在当前全球化、现代化、信息化相互交织的背景下,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日渐增多,学习资源的广泛通达和无限可复制性使学习者的学习不再局限于固定的时间和地点,而变得更加非正式、个人化和无处不在。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是一项与时代发展相吻合的具有独特魅力的教育实践活动。由于其具有潜隐性、非正式性和非智性等特征,隐性法治教育能够有效避免大学生对单一说教的显性法治教育的抵触心理,使受教育者在无意识下融入到创设的教育情境之中,不带任何偏见与抵触地跟随教育者一起求索探究并达到教育的意向之地。相比于显性法治教育,隐性法治教育更能激发大学生的法治情感,同时也更符合大学生青年阶段的心理特点,可以使他们对法治精神变“被动地接受”为“主动的探索”,在潜移默化的学习中树立对法治的认同和信仰。实践中,人们虽然认识到了隐性教育的重要性并有意识地在大学生法治教育过程中引入了隐性教育的因素,但由于人们对隐性法治教育的认识程度尚有不足,因而还存在隐性法治教育理念缺失、隐性教育情境创设不足、系统协同性不强等各种现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实施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阻碍。法治教育的对象是人——人的思想、情感和心灵,其最终目标是使人们形成对法治的认同、尊崇和信仰。不论是思想的改变,还是法治素养的提高,都不是靠简单的强制性手段所能实现的。只有充分发挥隐性法治教育的作用,使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与显性法治教育相辅相成,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立体性和完整性。把握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内在规律,了解其要素的构成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的中心议题。从整体来看,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是一个系统运行的、丰富多彩的系统生态系统。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过程既是一个思想的教育和引导过程,也是一个隐性知识的转移过程,需要兼顾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和隐性知识转移渠道两个方面。通过对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过程机制进行讨论,同时借助SPSS理论分析工具对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现,隐性法治知识的感知有用性、教育介体的感知易用性、大学生自身的内隐学习能力和绩效预期、外在的社会环境等都对大学生本身的主观学习意愿和法治行为意愿产生正相关的影响。这为进一步探讨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实践路径提供了参考和启示。构建全方位的法治浸染体系,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的感染和熏陶是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取得实效性的关键。在基于现实问题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提出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发展理路,即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坚持法治教育和个人需求相统一,坚持以显性教育为主导、显隐教育相结合,以“三全育人”为路径、构建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立体化“场域”,以“铸魂育人”为目标、培养新时代“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人才。在具体实践举措上,文章认为应在“以生为本”、“滴灌式”教育和协同化育人等教育原则指导下,通过开发教育载体、创设教育情境、强化制度实践、优化社会环境等措施,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激发大学生正向法治情感,内化法治引领,从而树立起大学生尊法守法的法治思维和意识。同时,应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掌握主动权、做好顶层设计明确管理权、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握话语权等强化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组织保障,从而全方位构建其面向生活、面向实践、面向大学生实际需求的隐性法治教育场域,实现国家与社会、理论与实践、政治文化与日常生活等多维沟通的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格局。
蒋玉涵,王赫奕[3](2022)在《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以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人民民主的历史探索与经验启示》文中认为民主化的推进是制度建设与观念引领共同作用的结果。超越硬性的体制、机制与法律层面,从教育、引导的一般文化层面推进人民民主,恰恰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以思想政治教育启发民主觉悟,引导人民群众走向民主的自觉;秉持运动中的民主,引导民主中的有序参与;建构生活民主,推动民主观念从一元政治走向复合民主。这种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为分析框架,以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民主历程为研究对象的归纳研究,为新时期践行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提供了重要借鉴与启示,为扩大人民民主、提高人民群众"民主获得感"提供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
张家宇[4](2021)在《大学生法治教育向何处去》文中认为从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授课教师三个维度考察,当前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并不理想。大学生法治教育是普法教育,更是通识教育与素质教育。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是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具有法律思维和法治精神。提升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需要法治教育由从属走向独立,改革法治教育课程,推进法治教育教师专业化,实行法治教育质量评估制度。
于景成[5](2018)在《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依法治国作为我国重要的一项治国策略方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其法律素质的提升直接关乎我国法制进程的发展以及建成法治强国目标的达成。在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途径方面,外国高等教育学中主要运用存在实用主义、人本主义两类教育模式,通过两种教育模式达到不同教育目标、教育原则、教育方式等差异性分析。因此,在结合外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从我国国情、高等教育机制和体制、大学生素质能力与认知能力等多种角度出发进行深入研究,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便是塑造大学生成为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培养环节。现如今,在互联网快速发展时代,大学生法律素质获取渠道也成多样性、便捷性,在获取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具有一定精准性。本研究通过明晰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代使命,总结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历史经验,透析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实困境,从而提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践创新。正文主体分为五部分。第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研究基础。研究首先明确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内在规定,其中包括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内涵解读、概念辨析和要素特质的阐释。理清素质与法律素质、法律教育与法律素质教育之间的概念,解析了法律素质教育与法学教育、公民法律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并阐明法律素质教育所包含要素的内在特质。同时也介绍了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理论指导与理论借鉴,分别包括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和习近平思想政治教育思想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态度改变理论和大众传播理论,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提供了坚实的研究基础。第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代使命。研究从促进大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现实需要以及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必然三点意义出发剖析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代使命。紧跟时代特征和现实需要,在个人、校园和国家三个层面维度上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意义予以探讨。第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历史经验。研究通过梳理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发展历程,同时借鉴部分国外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先进经验,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进行纵深比较与横向观摩,从而厘清自身发展规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提升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水平奠定基础。第四,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实困境。通过调查研究洞悉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实问题,找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突出短板,进而透析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问题成因。根据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及法律素质教育的现状把握,深入研究重点,通过数据分析呈现当前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中的瓶颈问题,进而针对问题透析成因,为提出解决对策厘清分析思路。第五,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践创新。扎根于深厚的研究基础,回应时代的召唤,把握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实困境和问题成因,旨在为研究的最终目标,即提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践创新铺垫前期道路。研究最终针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形成三大体系创新成果,分别为实施体系创新、环境建设创新以及考核体系创新,为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发展成熟提出创造性的理论构想和实践举措。
贾少涵[6](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改革开放特别是1986年以来,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五年为一轮,至今持续已达40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所谓普法教育,是指以推进依法治国为目的,以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为目标,由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行业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自上而下形式,运用多种方式,对全体公民进行树立法律意识、传播法律知识,提高用法能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有计划的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农村普法教育既是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点和难点。以往农村普法教育虽取得了显着成就,但与城市普法教育相比始终是短板。这种状况,不适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农村普法教育的研究相对薄弱。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进行系统研究,旨在促进农村普法教育研究深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法治素养,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补上农村普法教育这块短板,实现全民普法教育平衡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学理支撑和对策建议。首先,对农村普法教育的历程及其特点作了全面考察。认为自1978年改革开放,即开始了全民普法的酝酿与准备,应将该阶段纳入全面普法包括农村普法的进程。这一结论弥补了以往研究的盲点,有利于正确认识该活动的整体进程。在此基础上,根据农村普法本身及其在全国普法教育中的地位变化,把农村普法教育40年历程,划分为准备、起步、展开、强化和新时代五个阶段。同时,根据对农村普法教育进程和城市普法教育的比较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滞后性和后发性四个鲜明特点,弥补了以往研究对该问题平面纵向直述的缺陷,有利于立体和深刻把握其进程,并正确认识农村普法教育成为全民普法教育短板的成因。其次,对以往40年的农村普法教育进行了客观评价。一是农村普法教育具有充分的正当性。指出农村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自上而下”特征是中国成文法系普法的必然要求,不能由此否定其正当性。二是它虽存在诸多不足,但成就是主流。农村普法教育取得了显着成就,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逐步提高、普法内容逐渐全面、实施机制趋于完备、保障机制基本配套、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农村法治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村长期基本稳定和快速发展是其成效的有力证明。即使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不足也应正确看待。这些不足是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探索和前进中发生的,并非不可克服的,并且这些不足事实上正处在逐步克服过程中;同时要看到农村普法教育的特殊难度,不能将其与城市普法工作简单类比。三是农村普法教育是中国全民普法被誉为我国和世界法治史创举的主要依据和标志。这些评价克服了低估甚至否定农村普法教育的倾向,有利于全面、公正、客观的认识这一伟大过程。再次,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经验、不足及其原因。其基本经验包括: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普法教育的领导;始终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及政治教育相结合;“送法下乡”服务村民等。其不足主要包括:一些普法主体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不够完备;农村普法教育实施机制不够合理;农村普法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农村普法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等。这些不足产生的原因,既有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制约和中国法制现代化约束等社会历史原因,也有立法不够完备、执法不够规范、司法不够公正、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不够健全和农村法治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等农村法治环境因素影响,还有村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政治意识较薄弱、物质生活水平较低等自身因素的制约。又次,提出了加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即构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其一,指出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需要,实现“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结果,符合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升级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其二,揭示了这种大格局的内涵。指出要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高度,以依法治国长期基础性工作、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村民终身教育一部分的定位,以满足新时代农村对法律和法治新需求,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农村法治环境为总体目标,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城乡居民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创新,尝试“自治教育、法治教育、德治教育”的“三教融合”模式创新,实行多种形式“精准普法”的方式方法创新的新格局。其三,论述了这一大格局实施的五大路径。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普法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地位,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效能,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强化协调各部门关系力度。二是完备内容体系,提高普法水平。强化法律意识、法律规则、用法能力、法律信仰教育。三是创新实施机制,增强普法实效。构建“分类指导,因人制宜”的施教机制,打造“送迎结合”的施教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建设规模化普法主体队伍。四是完善保障机制,顺畅普法运行。通过制度体制创新,分别建立调研、立法、服务、人员、物质和评估等方面的保障机制。五是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普法环境,包括完备农村科学立法,加强农村规范执法,确保农村公正司法,健全农村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农村法治文化。
莫桑梓[7](2018)在《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建设美好生活的关键步骤。成熟的法治文化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前提,普法教育制度则是提供法治教育、培育法治价值观和建设法治文化的重要路径。然而,普法教育制度迄今尚未能实现这一目标。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要求对普法教育制度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这一新时代背景下进行研究,要求寻找新的研究视角,体现创新性,具体包括:首先,从法治社会化的角度解读普法教育制度的生效机制,将其置于制度的萌芽、过渡、确立及发展脉络中考察。其次,创新研究方法。要回答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果为何的问题,需要更多的经验研究。这需要构建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一定范围内就普法的效果展开调查分析。最后,为解决普法教育制度面临的问题和改善其自身,提出明确制定原则、提高内容针对性、改善各项运行机制等构想。普法教育制度的确立是以中宣部、司法部于1985年颁布并实施的“一五”普法规划为标志。在那之前,党和政府已经积累了相关普法经验,在取得成效的同时认识到了运动式普法的不足和进行常规化普法的必要性。自普法教育制度成立以来,如今已进入“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阶段。考察党和政府组织实施的普法实践经验,三十余年中我国从政治运动式的普法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式普法转变。期间普法的内容和强调的重点根据我国国家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的实际需要而调整和变化。特别是自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后,我国普法教育开始重视对法治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所提供的教育也开始从传统的法制教育向法治教育转变,力图建设法治文化,为达成依法治国的目标助力。然而,基于对普法教育制度及其实施效能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效果难以令人满意,而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却需要更成熟的法治文化。这一矛盾的解决需要从改善其所面临的两方面的问题着手:一方面,需要解决普法教育制度实施中面临的多重困境。一是法治观念的价值判断存在偏差和解释力不足,这影响了人们的接受度;二是实施方存在路径依赖,这制约了对实施方式的改进;三是实施方和接受方之间的利益算计关系,这阻碍了普法教育实效的产生;四是接受方对法治规约的不适应,这也对其效果产生了消极影响。另一方面,需要完善普法教育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比如规划不够完善、缺少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内容、缺少促进实施和监督有力的机制。造成这些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历史客观条件的限制,但主要在于未能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贯彻运用。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五方面进行改善:首先,要明确普法教育规划的制定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人本主义、可操作性作为制定原则。其次,要对普法内容进行完善,提供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内容,同时提高内容的针对性和多样性。然后,要借鉴法治社会化理论,改善实施态度和实施机制,重视媒介的社会化作用。再次,合理的普法教育制度绩效评估机制是促进普法教育有效实施的途径。要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责任追究机制及公众参与来督促对普法教育制度的贯彻落实。最后,需借鉴国外法治教育的的有益做法,从提高普法内容的质量、务实性,以及进一步鼓励专业人士自愿参与等方面促进我国普法教育制度的改善。在新时代里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对普法教育制度的效果、困境及改善对策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法治文化建设。对于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来说,只有贯彻实现普法教育制度,提高其实效,才能培养成熟的法治文化,才能顺利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邓多文[8](2017)在《高校普法目标:从增强观念到重塑行为的转向》文中提出高校现有的普法教育目标侧重于增强观念,但基于从观念到素质、从抽象到具体、从法制到法治的三个维度,增强观念必然转向重塑行为,而重塑行为须构建"四位一体"的行为模式,即用证据说话、按规则办事、以道理服人、凭程序维权。
王东[9](2017)在《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的时代课题。当前,我国法治建设面临两个大的问题。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作为一个外生型的后发法治化国家,法治建设在基本完成法律制度的构建以后,还需要大力构建法治文化,只有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的“血液”,才标志着法治中国的真正建立,因而法治文化的构建是目前法治建设的关键。从微观角度来看,法治教育作为构建法治文化的重要路径与举措,但却存在着实效性不强和教育方式类型单一等问题。因此,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就成为推进法治文化构建的重要突破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律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1)可见,在当前运用新媒体进行法治教育既是新媒体发展的时代要求,更是破解法治教育实效性不强、推进法治教育发展与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立基于此,本文在梳理、反思和总结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这一研究课题,并对其展开深入研究。本研究以马克思的人与环境及教育的关系理论、媒体的社会责任理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议程设置理论和意见领袖理论等为学理支持。马克思的人与环境及教育的关系理论为本研究提供了理论指导。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际上就是基于新媒体生活这一现实的场域环境,通过作用于人的法治传播与教育,最终实现法治社会环境的建构。媒体的社会责任理论为本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媒体作为一种引导、传播和教育大众的手段,理所当然地肩负着传递正能量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中,担当着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历史重任。因此,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议程设置理论和意见领袖理论等为本研究提供了理论借鉴。一方面,法治教育作为一种旨在达成法治共识的交往实践,特别是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不仅具有法治共识的价值取向,更有过程的主体间性、理解与语言的关键性、生活世界的场域性。因此,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法治商谈的过程;另一方面,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需要发挥新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法治议程,以促成公众的法治商谈和对公众的影响;此外,在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过程中,法治引导对于公众的法治共识生成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法治意见领袖在法治意义建构与法治纠偏中对于促进生成和引导正确的法治舆论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综合使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通过这些研究方法的使用本文的内容得以呈现。首先,本研究分析新媒体、法治教育和新媒体环境下的法治教育的相关文献,明确提出当前法治教育的目标在于构建法治文化,新媒体及其生活不仅仅是一种传播工具与手段,本身就具有法治及法治教育的属性与功能,并且基于文献法分析阐释新媒体及其生活、法治教育的意涵,以及相关理论。其次,本研究通过对传统法治教育与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传播模式的比较,特别是对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基础与过程进行探讨和构建,明确指出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更具实效性。其三,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法佐证在参与体验中得到的一些认识,并且全面和深入地把握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其四,本研究通过案例分析法呈现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创新实践——微博直播庭审,从而实现窥“微博直播庭审”之斑,知“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之全貌。本研究在结构上呈现出递进式推进,即问题导向、现实切入、理论支撑、实践审视、落脚创新。首先,从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的实际出发,提出法治文化构建的历史任务和法治教育实效性不强的问题,从而引出新媒体生活环境这一研究视角。其次,在对新媒体生活与法治教育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揭示新媒体生活与法治教育在功能上的关联。其三,以新媒体生活为场域环境分析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的本质、特征与功能,并对相关理论进行阐释,为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提供学理支持,在此基础上构建法治教育过程。其四,对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进行审视,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最后,提出创新路径。本文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是一种基于新媒体的法治生活教育。法治内容丰富的新媒体生活形成了基于新媒体传播与交往的法治生活,这种法治生活在生成上是新媒体与法治教育的生存性耦合,在形式上是新媒体与法治能量的生活性聚合,在目的上是法治共识的生长性构合。二是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过程是达成法治共识与构建法治文化的活动。在新媒体法治生活中,法治教育者将法治信息上传到新媒体空间形成法治话题的设置。公众则根据自己的需要去新媒体空间搜索、浏览或下载法治信息,并在使用法治信息的过程中与教育者或其他公众展开互动交流,从而形成法治商谈。在法治商谈中,公众基于深入交流和相互理解实现对法治的精神、价值认同,并达成共识。同时,对于在法治商谈中未形成法治认同与共识的问题,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商谈和引导。在法治引导阶段,法治教育者通过分析、示范与引导,从而促使公众认同法治,形成法治共识。三是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创新。在今后的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中应从树立多维理念、提升教育主体能力、拓展媒介渠道和优化媒介环境等方面进行实践创新。
袁珠萍[10](2017)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研究 ——以《人民日报》为文本》文中研究指明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全局。法制宣传教育从根本上说是提升人们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塑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从“一五”到“六五”普法,我国基本实现全民法律素质的全面提高。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已成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法制宣传教育也成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基础,随着“十三五”规划的提出,这也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前提下,如何使社会成员普遍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任和遵守,进而外化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行为,这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法治需求,开展极具中国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法治实践,宣传法律常识中突出宪法核心地位,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对于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民日报》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其地位和权威举足轻重,任何的细微举动都可能被视为“风向标”,其内容贯穿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以《人民日报》作为文本,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总体框架包括历史考察、主题宣传和实践探索三个部分,即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历史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经验总结。结构上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是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历史进行回顾,一方面梳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成就及其经验教训,另一方面梳理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成就及其启示。第二章,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对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恢复、进入全民普法教育阶段、法制宣传教育阶段的历史概述,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的转变进行分析,分析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从“法制建设”到“法治建设”、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弘扬法治精神”、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不同时期观念转变的原因,再从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法制相关的报道进行研究,从版次、数量、题材三个方面分析,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法制宣传趋势,并结合其特点,进行总体评价。第三章,即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以《人民日报》的视角,对现行宪法、现行宪法四次修改、普法教育中宪法宣传进行考察;通过对《人民日报》宪法宣传报道的内容分析,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教育的特点及教训。第四章,主要是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考察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梳理《人民日报》对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群众生活密切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第五章,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的宣传教育。第一部分考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提出及其意义,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对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途径。第二部分主要考察社会法治理念的提出及其意义,并从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基本内容进行考察;第三部分主要考察《人民日报》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及其启示。第六章,即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主要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以《人民日报》为载体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成就及其经验,分析其问题和缘由,总结其启示,并对今后《人民日报》法制宣传教育作前瞻性的思考。
二、实现普法教育向法律素质教育的转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现普法教育向法律素质教育的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法治教育人才培养的理论反思与体系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治教育的时间向度、当代使命与核心要求 |
(一)法治教育的时间向度 |
1. 起步阶段:运动型普法宣传模式的形成 |
2. 稳定阶段:规划型法制教育模式的确立 |
3. 发展阶段:制度型法治教育模式的探索 |
(二)法治教育的当代使命 |
1. 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基石 |
2. 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播开辟道路 |
3. 为全民族法治素养提升赋能增效 |
(三)法治教育的核心要求 |
1. 基础性与权威性统一 |
2. 长期性与系统性并重 |
3. 时代性与方向性兼顾 |
4. 精准性与实效性优先 |
二、法治教育实施的现实困境及其主体性成因 |
(一)法治教育实施的现实困境 |
1. 定位模糊化、滞后化 |
2. 内容知识化、碎片化 |
3. 方法单一化、形式化 |
4. 效果表象化、短时化 |
(二)法治教育实施困境的主体性成因 |
1. 教育力量未获得有效整合 |
2. 教育主体专业化程度不高 |
3. 教育主体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
三、新时代法治教育人才培养的理念转向与路径探索 |
(一)法治教育主体基本素养的多维度思考:以法治教育理论体系的形成为前提 |
1. 法治教育理论体系的模块分析 |
2. 法治教育主体基本素养的维度解析 |
(二)法治教育人才培养的路径探索:以共同体建构为视角 |
1. 共同体的理念生成 |
2. 共同体的形态表征 |
3. 共同体的培育路径 |
(2)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隐性法治教育的概念、特征与定位 |
2.1 隐性法治教育的相关概念辨析 |
2.1.1 法治教育 |
2.1.2 显性法治教育 |
2.1.3 隐性法治教育 |
2.2 隐性法治教育的特征与功能 |
2.2.1 潜隐性及其渗透功能 |
2.2.2 非正式性及其弥散功能 |
2.2.3 非智性及其陶冶功能 |
2.2.4 渐进性及其持久化功能 |
2.3 辩证认识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 |
2.3.1 科学把握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定位认识取向 |
2.3.2 辩证把握隐性法治教育与显性法治教育的关系 |
第三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理论基础 |
3.1 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 |
3.1.1 意识形态理论 |
3.1.2 实践认识理论 |
3.1.3 文艺理论 |
3.2 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理论 |
3.2.1 接受理论 |
3.2.2 自我教育理论 |
3.2.3 感染教育理论 |
3.2.4 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理论 |
3.2.5 思想政治教育生活化理论 |
3.3 其他学科的理论资源 |
3.3.1 缄默知识理论 |
3.3.2 潜意识理论 |
3.3.3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3.3.4 隐性课程理论 |
第四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现实背景与现状分析 |
4.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现实背景 |
4.1.1 经济全球化发展所带来的教育环境复杂化 |
4.1.2 现代化变革所带来的空间拓展化 |
4.1.3 法治化发展所带来的法治教育需求内生化 |
4.1.4 高等教育发展所要求的思想政治教育显隐教育协同化 |
4.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现状调查 |
4.2.1 调查概况 |
4.2.2 调查结果 |
4.3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现状分析 |
4.3.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与学生学习需求不对接 |
4.3.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运行机制不完善 |
4.3.3 人们对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认识不充分 |
第五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过程机制 |
5.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要素构成 |
5.1.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主体 |
5.1.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客体 |
5.1.3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介体 |
5.1.4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环体 |
5.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过程分析 |
5.2.1 知识转移过程分析 |
5.2.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知识转移过程 |
5.3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影响因素及实证分析 |
5.3.1 理论框架 |
5.3.2 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5.3.3 数据调查与结果分析 |
第六章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实践策略 |
6.1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发展理路 |
6.1.1 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坚持法治教育和个人需求相统一 |
6.1.2 以“显隐结合”为原则,坚持隐性教育和显性教育的相统一 |
6.1.3 以“三全育人”为路径,构建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立体化“场域” |
6.1.4 以“铸魂育人”为目标,培养新时代“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人才 |
6.2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教育原则 |
6.2.1 “以生为本”的原则 |
6.2.2 “滴灌式”教育原则 |
6.2.3 协同化育人原则 |
6.3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实施举措 |
6.3.1 开发教育载体,构建和谐的教育生态空间 |
6.3.2 创设教育情境,激发大学生的美好法治情感 |
6.3.3 强化制度实践,内化法治价值引领 |
6.3.4 优化社会环境,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6.4 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具体路径 |
6.4.1 建立项目化运行机制,为供需双方的空间交汇提供制度保障 |
6.4.2 打造智慧教育系统,实现多重法治教育空间的协同 |
6.4.3 发掘社会资源,形成多方资源的良性互动 |
6.5 强化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的保障措施 |
6.5.1 掌握主动权 |
6.5.2 明确管理权 |
6.5.3 把握话语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以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人民民主的历史探索与经验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觉悟:党以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人民从民主无意识走向民主自觉 |
(一)自然民主觉醒:旨在发掘人的主体性的民主启蒙 |
(二)政治民主觉悟:意在启发“人民”的民主自觉 |
二、运动:党以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民主政治实践从政治运动走向法治 |
(一)思想政治教育秉持运动中的民主,调和政治运动与民主之间的张力 |
(二)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制度思维,以制度框定“运动” |
(三)思想政治教育贯彻法治教育,倡导法治环境下的有序政治参与 |
三、生活:党以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民主观念从一元走向复合 |
(一)思想政治教育营造民主氛围,激发民主参与愿望 |
(二)思想政治教育铸塑科学的民主观、正确的民主意识 |
(三)思想政治教育凝聚共识推进协商民主 |
四、党以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人民民主的经验启示 |
(一)坚持“守正”兼顾“创新”,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和引领民主能力 |
(二)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以民主的方式推进民主 |
(三)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导向,防范民主的“泛政治化”与“去政治化”演变 |
(四)完善思想政治教育育人功能,培育具有民主素养的时代公民 |
(4)大学生法治教育向何处去(论文提纲范文)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之问 |
(一)掌握法律常识 |
(二)具有法律思维 |
(三)具有法治精神 |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定位辨析 |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是普法教育 |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是通识教育 |
(三)大学生法治教育是素质教育 |
(四)大学生法治教育独立性之辩 |
1.大学生法治教育从属性之反思。 |
2.大学生法治教育独立性之证成。 |
三、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践考察 |
(一)课程设置 |
(二)教材内容 |
(三)授课教师 |
四、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改革路径 |
(一)提升法治教育定位 |
(二)改革法治教育课程 |
(三)推进法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化 |
(四)构建法治教育评价机制 |
(5)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源起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实践价值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内大学法律素质教育研究现状 |
(二)国外大学法律素质教育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研究基础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内在规定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内涵解读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概念辨析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要素特质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理论指导 |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
(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三)习近平思想政治教育思想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理论借鉴 |
(一)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 |
(二)态度改变理论 |
(三)大众传播理论 |
第二章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作用与价值 |
一、促进大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 |
(一)有利于完善大学生全面素质结构 |
(二)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二、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现实需要 |
(一)有利于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方式 |
(二)有利于营造尊法守法的校园环境 |
(三)有利于推进依法治校的发展进程 |
三、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必然 |
(一)有利于培养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
(二)有利于提供人民权益的法律保护 |
(三)有利于加速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
第三章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历史经验 |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发展历程 |
(一)第一阶段:孕育期 |
(二)第二阶段:初创期 |
(三)第三阶段:成长期 |
(四)第四阶段:发展期 |
二、国外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经验 |
(一)英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
(二)美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
(三)日本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经验反思及借鉴 |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经验 |
(二)国外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经验的可借鉴性原则 |
(三)国外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经验 |
第四章 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及教育的现实困境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实问题 |
(一)法律知识掌握有限 |
(二)法律意识相对薄弱 |
(三)法律能力有所欠缺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突出短板 |
(一)重视程度不够 |
(二)教学方法单一 |
(三)师资队伍薄弱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问题成因 |
(一)社会环境影响 |
(二)育人过程偏差 |
(三)主体意识缺失 |
第五章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践突破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施体系构建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实施体系创新的指导思想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三维”教育体系构建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三级”援助体系构建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育人环境营造 |
(一)营造合力育人的舆论氛围 |
(二)依托全体教师的示范引领 |
(三)借力思政教育的平台优势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考核体系创新 |
(一)确保考核机构的权威性 |
(二)提高考核指标的科学性 |
(三)推动考核平台的专业性 |
(四)实现考核机制的动态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论证思路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论证思路 |
(三) 创新点 |
四、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一) 农村概念内涵界定 |
(二) 普法教育概念内涵界定 |
(三) 农村普法教育概念内涵界定 |
(四) 本文研究时限界定 |
第1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历史回顾 |
1.1 农村普法教育的时代背景 |
1.2 农村普法教育的历程 |
1.2.1 农村普法教育的准备阶段(1978年~1985年) |
1.2.2 农村普法教育的起步阶段(1986年~1990年) |
1.2.3 农村普法教育的展开阶段(1991年~2000年) |
1.2.4 农村普法教育的强化阶段(2001年~2015年) |
1.2.5 农村普法教育的新时代阶段(2016年~2018年) |
1.3 农村普法教育的特点 |
1.3.1 农村普法教育的艰巨性 |
1.3.2 农村普法教育的复杂性 |
1.3.3 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性 |
1.3.4 农村普法教育的后发性 |
第2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评价 |
2.1 农村普法教育有充分的正当性 |
2.1.1 农村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
2.1.2 农村普法教育“自上而下”特征未否定其正当性 |
2.2 成就是农村普法教育的主流 |
2.2.1 农村普法教育取得的显着成就 |
2.2.2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不足但应正确看待 |
2.3 农村普法教育是人类法治史上的创举 |
2.3.1 农村普法教育是中国法治史上的创举 |
2.3.2 农村普法教育是世界法治史上的创举 |
第3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经验 |
3.1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普法教育的领导 |
3.1.1 党的领导地位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1.2 党的领导地位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2 始终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 |
3.2.1 宪法的首要位置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2.2 宪法的首要位置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3 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 |
3.3.1 “普治并举”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3.2 “普治并举”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4 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及政治教育相结合 |
3.4.1 “三结合”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4.2 “三结合”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3.5 “送法下乡”服务村民 |
3.5.1 “送法下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体现 |
3.5.2 “送法下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特殊意义 |
第4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 |
4.1.1 农村普法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 |
4.1.2 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不够完备 |
4.1.3 农村普法教育实施机制不够合理 |
4.1.4 农村普法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
4.1.5 农村普法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4.2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社会历史原因 |
4.2.2 法治环境原因 |
4.2.3 村民自身原因 |
第5章 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
5.1 新时代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必要性 |
5.1.1 落实国家现代化战略部署的需要 |
5.1.2 实现“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结果 |
5.1.3 符合农村普法教育转型升级的要求 |
5.1.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 |
5.2 构建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 |
5.2.1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内涵与特点 |
5.2.2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基本定位 |
5.2.3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总体目标 |
5.2.4 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基本原则 |
5.3 实施新时代农村普法教育“大格局”的主要路径 |
5.3.1 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普法领导 |
5.3.2 完备内容体系,提高普法水平 |
5.3.3 创新实施机制,增强普法实效 |
5.3.4 完善保障机制,顺畅普法运行 |
5.3.5 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普法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7)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价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基本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3.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普法教育制度的理论考察 |
2.1 普法教育制度与法治的关系 |
2.1.1 普法教育制度与法治的内涵 |
2.1.2 西方法治理论的不适应性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正当性 |
2.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普法教育制度正当性的基础 |
2.2 普法教育制度的理论分析视角 |
2.2.1 法治社会化理论的国外视角 |
2.2.2 法治社会化理论的国内视角 |
2.3 普法教育制度的重要价值 |
2.3.1 普法教育制度的生效机制 |
2.3.2 普法教育制度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 |
第3章 普法教育制度的创设与变迁 |
3.1 普法教育制度的萌芽与过渡 |
3.1.1 普法教育制度的萌芽 |
3.1.2 普法教育制度的过渡 |
3.2 普法教育制度的逐步确立 |
3.2.1 1949年-1956年:普法教育实践的良好进展 |
3.2.2 1978年-1985年:普法教育制度的确立 |
3.3 普法教育制度的发展 |
3.3.1 “二五”、“三五”普法教育:普法教育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3.3.2 “四五”至“七五”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 |
3.4 普法教育制度创设与变迁的影响因素 |
3.4.1 中国共产党角色的转换 |
3.4.2 经济体制的变化 |
3.4.3 民众观念的更新 |
3.4.4 信息技术的推动 |
第4章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分析 |
4.1 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 |
4.1.1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规定 |
4.1.2 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
4.1.3 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 |
4.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测评指标体系建构 |
4.2.1 指标体系的建构依据 |
4.2.2 指标体系的模型建构 |
4.3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效能测评指标体系运行 |
4.3.1 指标体系运行对象的选取 |
4.3.2 指标体系运行结果的描述 |
4.3.3 普法教育制度的效能评估 |
第5章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困境探微 |
5.1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困境表现 |
5.1.1 法治观念的价值判断偏差与解释力的不足 |
5.1.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方的路径依赖 |
5.1.3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方与接受方之间的利益算计 |
5.1.4 普法教育制度接受方的不适应性 |
5.2 普法教育制度实施致困的原因 |
5.2.1 普法教育制度创设理念的偏差 |
5.2.2 普法教育制度本身的不完善 |
第6章 完善普法教育制度及其实施的对策思考 |
6.1 明确普法教育制度制定原则 |
6.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原则 |
6.1.2 人本主义原则 |
6.1.3 可操作性原则 |
6.2 完善普法教育制度的具体内容 |
6.2.1 适应习近平新时代的要求 |
6.2.2 强化内容的针对性 |
6.2.3 丰富内容的多样性 |
6.3 改善普法教育制度的实施机制 |
6.3.1 转变实施态度 |
6.3.2 改善实施程序 |
6.3.3 增加社会媒介 |
6.4 健全普法教育制度绩效评估机制 |
6.4.1 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 |
6.4.2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
6.4.3 创建公众参与的制度环境 |
6.5 合理吸收国外法治教育有益做法 |
6.5.1 美国法治教育内容的重点明确 |
6.5.2 美国法治教育活动资源的充分利用 |
6.5.3 美国法治教育的借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 |
致谢 |
(8)高校普法目标:从增强观念到重塑行为的转向(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状扫描 |
二、转向分析 |
(一) 从观念到素质的维度 |
(二) 从抽象到具体的维度 |
(三) 从法制到法治的维度 |
三、模式构建 |
(一) 用证据说话 |
1. 证据预防纠纷 |
2. 证据维护权益 |
3. 任何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
4. 作证是义务但享有权利 |
(二) 按规则办事 |
1.规则有哪些? |
2.为何必须遵守规则? |
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
4.规则的服从与不服从 |
(三) 以道理服人 |
1.法理与情理 |
2.合法与合理的抉择 |
3.明理与说理 |
(四) 凭程序维权 |
1.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
2.司法程序与非司法程序 |
3.暴力维权、闹访等的防止 |
(9)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当前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新媒体生活与法治教育的界定及功能关联 |
2.1 新媒体及其生活界定 |
2.1.1 新媒体的内涵与特征 |
2.1.2 新媒体的典型类型 |
2.1.3 新媒体生活及其影响 |
2.2 法治教育的意蕴解析 |
2.2.1 法治及缘何需要教育 |
2.2.2 法治教育的基本内涵 |
2.2.3 法治教育的类型划分 |
2.3 新媒体生活的法治教育功能 |
2.3.1 彰显自由平等价值 |
2.3.2 重塑人的主体意识 |
2.3.3 凝聚社会法律共识 |
2.3.4 拓展法治教育渠道 |
第3章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基础阐释及学理支持 |
3.1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基础阐释 |
3.1.1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逻辑本质 |
3.1.2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基本特征 |
3.1.3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价值功能 |
3.2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学理支持 |
3.2.1 马克思的人与环境及教育的关系理论 |
3.2.2 媒体的社会责任理论 |
3.2.3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
3.2.4 议程设置理论 |
3.2.5 意见领袖理论 |
第4章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过程构建 |
4.1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过程静态构成要素 |
4.1.1 主体:二重性与广泛性 |
4.1.2 客体:法治性与生活性 |
4.1.3 介体:参与性与多样性 |
4.2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过程动态逻辑阶段 |
4.2.1 法治话题设置 |
4.2.2 公众法治商谈 |
4.2.3 进行法治引导 |
4.2.4 法治共识形成 |
4.3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过程运行基本机制 |
4.3.1 动力激发机制 |
4.3.2 协同运作机制 |
4.3.3 渐进转化机制 |
第5章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审视 |
5.1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以微博直播庭审为例 |
5.1.1 教育、传播、公开:微博直播庭审的生成逻辑 |
5.1.2 大众式、说案式、开放式、交往式:微博直播庭审教育蕴意 |
5.1.3 大势所趋与后劲不足:微博直播庭审的发展现状 |
5.2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现状 |
5.2.1 新媒体法治教育功能得到认知 |
5.2.2 新媒体法治教育形式广受欢迎 |
5.2.3 新媒体法治教育互动日益增强 |
5.2.4 新媒体法治教育管理不断创新 |
5.3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 |
5.3.1 新媒体法治教育的相互衔接教育格局未形成 |
5.3.2 新媒体法治教育主体间信任感不及传统形式 |
5.3.3 新媒体法治教育的互动质量及水平有待提升 |
5.3.4 新媒体法治教育管理相对于新媒体发展滞后 |
5.4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实践问题的原因分析 |
5.4.1 法治教育主体能力不强 |
5.4.2 法治教育资源整合不够 |
5.4.3 理性文明参与依然缺乏 |
5.4.4 媒介环境管理仍然不足 |
第6章 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创新路径 |
6.1 重视新媒体交往,树立法治教育的多维理念 |
6.1.1 主体间性理念 |
6.1.2 生活教育理念 |
6.1.3 理性参与理念 |
6.2 提高新媒体素养,提升法治教育主体能力 |
6.2.1 提升法治教育主体对新媒体生活环境认知 |
6.2.2 提高新媒体生活环境下法治教育主体素质 |
6.3 整合新媒体平台,拓展法治教育媒介渠道 |
6.3.1 构建多媒一体平台推进法治教育 |
6.3.2 运用新媒体群延伸线下法治教育 |
6.3.3 法治意见领袖视频直播法治教育 |
6.4 加强新媒体治理,优化法治教育媒介环境 |
6.4.1 推进新媒体立法建设 |
6.4.2 加强新媒体执法力度 |
6.4.3 规范新媒体运营服务 |
6.4.4 完善新媒体社会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的情况说明 |
致谢 |
附录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研究 ——以《人民日报》为文本(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的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国外研究现状 |
(四) 国内外研究的不足与趋势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一)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二) 研究中的重难点问题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历史回顾 |
一、《人民日报》创刊前中国共产党根据地法制宣传教育 |
(一) 《人民日报》创刊前中国共产党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回溯 |
(二) 《人民日报》创办前中国共产党根据地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载体 |
(三) 《人民日报》创刊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
(四) 《人民日报》创刊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就和启示 |
二、1949-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法制宣传教育 |
(一) 1949-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历史概述 |
(二) 1949-1978年《人民日报》法制宣传教育相关报道分析 |
(三) 1949-1978年《人民日报》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特点 |
(四) 1949-1978年《人民日报》法制宣传教育的启示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分析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分期 |
(一) 法制宣传教育的恢复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阶段(1978-1984) |
(二) 进入全民普法教育阶段(1985-1996) |
(三) “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阶段(1997-2016)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理念的转变 |
(一) 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 |
(二) 从“法制建设”到“法治建设” |
(三) 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弘扬法治精神” |
(四) 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 |
三、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分析 |
(一) 《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版次分析 |
(二) 《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数量分析 |
(三) 《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题材分析 |
(四) 对《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的改进建议 |
第三章 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
一、关于现行宪法的宣传教育 |
(一) 关于“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的宣传教育 |
(二)关于现行宪法草案及其现行宪法的宣传教育 |
二、关于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宣传教育 |
(一) 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二) 关于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宣传教育 |
三、普法规划中宪法宣传教育 |
(一) 普法规划中宪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
(二) 普法规划中的宪法宣传教育 |
四、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报道研究 |
(一) 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报道的版面分析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报道的特点分析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报道的改进建议 |
第四章 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的宣传教育 |
一、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一)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历程 |
(二)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
二、宣传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 |
(一) 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 |
(二) 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的法律法规 |
(三) 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的法律法规 |
三、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及其反思 |
(一) 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 |
(二) 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宣传教育的反思 |
第五章 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的宣传教育 |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
(一)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概念及其意义 |
(二)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路径 |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育 |
(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及其意义 |
(二)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 |
三、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及其启示 |
(一) 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 |
(二) 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宣传教育的启示 |
第六章 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 |
(一) 具有高度政治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
(二) 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资源 |
(三)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成就和经验 |
(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成就 |
(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经验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和缘由 |
(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
(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缘由 |
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启示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与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四、实现普法教育向法律素质教育的转变(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法治教育人才培养的理论反思与体系构建[J]. 程林,李安. 法治研究, 2022
- [2]大学生隐性法治教育研究[D]. 郑艳菊. 河北大学, 2021
- [3]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以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人民民主的历史探索与经验启示[J]. 蒋玉涵,王赫奕.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01)
- [4]大学生法治教育向何处去[J]. 张家宇.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5)
- [5]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研究[D]. 于景成. 东北师范大学, 2018(06)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D]. 贾少涵. 河北大学, 2018(01)
- [7]普法教育制度实施研究[D]. 莫桑梓. 湖南大学, 2018(01)
- [8]高校普法目标:从增强观念到重塑行为的转向[J]. 邓多文. 社会科学家, 2017(12)
- [9]新媒体生活环境下的法治教育研究[D]. 王东. 西北工业大学, 2017(01)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研究 ——以《人民日报》为文本[D]. 袁珠萍. 武汉大学, 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