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知识逻辑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知识图谱,机电设备,信息检索
知识逻辑论文文献综述
吴浪韬,肖亚奇,梁雄,罗征,胡振中[1](2019)在《基于知识图谱的机电逻辑关系检索》一文中研究指出建筑设备运维管理期间会涉及海量专业信息,其中大量信息与机电系统相关。然而,由于目前这些信息的储存于表示并不利于计算机进行处理,因此在涉及机电设备管理的各方面工作中,仍然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经验积累。本研究针对上述问题,引入了知识图谱对其进行优化尝试,构建了建筑机电领域的一个知识图谱原型,并将其应用于一个案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文来源于《第五届全国BIM学术会议论文集》期刊2019-11-16)
戚桂美,张鹏举[2](2019)在《计算机专业“数字逻辑”课程关键知识点教学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数字逻辑"课程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中,被选为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第一批核心建设课程。针对当前课程知识点散乱、和后续计算机类课程的不能有效衔接的问题,提出了围绕CPU进行关键知识点设计的方法。该方法以章节知识点为出发点,以CPU的设计和实现为中心,以计算机思维为导向,"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展开课程内容。该设计方法保证了"数字逻辑"和后续课程的有效衔接,体现了计算机体系课程设置的完整性和一体性。(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期刊2019年11期)
尚虎平,张婵娟[3](2019)在《国内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研究的逻辑起点与演进趋势——基于WOS、CNKI数据共现知识图谱的可视化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承担着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在这种背景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逐渐成为我国公共管理研究的热点。然而,由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范围广阔,对象庞杂,各类研究往往均自说自话地从"起点"开始探索,这使得大量研究都在阐释"旧故事"。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厘清已有国内外研究所取得的成就,以便未来在现有基础上去探索"新故事"。通过CitesSace软件对CNKI、WOS数据库中2008—2018年间国内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研究文本的数据挖掘可以看出,国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探索从默认或者扩展基本问题与基础理论出发,实证测评了特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效果,探索了非均等化形成的诱因,而国内研究从整体主义思维出发,致力于构建"大理论",却忽视了细节性探索。未来我国需要从以人民为中心、"总—分—总"式解构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厘清不同层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等方面入手解决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问题。(本文来源于《理论探讨》期刊2019年06期)
李金宝,陈镜如[4](2019)在《大型体育赛事新型知识产权的保护逻辑与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目的:在我国境内主办的重大体育赛事,《体育法》、《特别标识管理条例》等法律对其名称、吉祥物等标识内容,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护,但对于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权、运动员形象权等不断发展的新型奥运知识产权,我国还需在立法保护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体系。本文以这两种新型体育知识产权保护为研究对象,提出以奥林匹克为代表的大型体育赛事新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逻辑。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分析大型体育赛事新型知识产权的保护逻辑与体系。逻辑归纳法:通过逻辑归纳的方法,对利益平衡、无形财产权、公共利益等概念进行明晰,分析大型体育知识产权的特征,提出建构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逻辑与体系。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奥运会等典型的大型体育赛事研究,分析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特点,提出保护体系建设手段与方法。研究结果:1)构建多元主体利益平衡保护体系:利益平衡是建构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基本法律观。基于公共利益的立法价值,知识产权制度在设权时尤其重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核心问题是一个利益平衡问题,维护知识产权与保障公共利益不是零合关系,只有达到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平衡才是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大型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传播主体是一个复杂的组织体系,各利益主体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规制的要求也不一致。电视转播权作为大型体育赛事重要的收入来源,它的价值一直被体育赛事组织者和媒体所看重。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平衡是有效实现大型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2)无形财产权基础上的保护体系:对大型体育赛事来说,最重要的资产就是赛事品牌的无形资产,无论从资金关系还是从赞助商因捐资而应获得利润来看,体育组织加大对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都不足为奇。虽然国内外学者对赛事转播权和运动员形象权能否纳入知识产权体系有不同的观点,但现在赛事转播权的交易已成为赛事组织者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运动员形象权作为运动员的一项主要无形资产已经被广泛认可。体育无形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在体育领域的延伸与运用,是一个复合的概念。体育无形资产作为被特定主体控制的非实物体育形态资源,能促进体育生产经营并带来经济利益。与传统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以及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确立的知识产权内容相比,体育知识产权有其特殊性。对于投入较大、持续时间短、需要特殊保护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尽量使得知识产权所有人与赛事主办方一致,避免权利冲突是实现对其保护的重要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创造性诚实劳动,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要确保赛事顺利进行,同时确认赛事前后相关利益归属,权利人适用《特殊标志管理》条例来解决,与商标法相比,该条例保护期限较短,但对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适用性很高;另一方面通过对体育赛事品牌的培育,使得赛事衍生产品的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内容获得利益。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保护核心内容是与赛事相关的体育标志,以及衍生的相关新型的知识产权。3)公共利益原则下的保护体系: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人类所能支配的信息,而信息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与普遍性特点,本质上它属于一种公共产品。从传统上讲,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本质上属私法保护的范畴,而知识产权法作为保护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利而制定的法律,本质上则属于私法的范畴,但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双重属性。私权性质的知识产权具有很强公共利益性质,它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而且关系到全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的公益属性难以得到保证与实现。因此需要建立更加积极的信息监管体制,同时需要广泛地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基本价值,确保各级公共政策的开放性,并且要建立在平衡的事实基础上,兼顾知识产权存在和缺失所产生的成本与利益。研究结论:随着奥林匹克运动日益普及和体育赛事蓬勃发展,以奥林匹克为代表的体育知识产权产权保护越来越得以重视。在体育知识产权中,主要有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内容:一类是以体育赛事标志、竞赛名称等标识为主的传统知识产权;另外一类是以电视转播权、运动员形象权为代表的新型知识产权内容。如果就现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言,经过几十年发展,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体系发展相对完整。就具体的传统知识产权来说,《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法律文本中,都有对其保护的相关内容;部分奥林匹克标识作为着名商标,属于《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以及专利的范畴,对其还通过《奥林匹克标识保护条例》进行保护规定。在我国境内主办的重大体育赛事,《体育法》、《特别标识管理条例》等法律对其名称、吉祥物等标识内容,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护,但对于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权、运动员形象权等不断发展的新型奥运知识产权,我国还需在立法保护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体系。本文提出对于新型的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需要建构新的保护体系与逻辑:构建多元主体利益平衡保护体系;无形财产权基础上的保护体系;公共利益原则下的保护体系。(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田贤鹏[5](2019)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的知识演化逻辑》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科专业所蕴含的内在知识属性决定了知识演化将必然对其动态调整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与影响。随着知识生产的不断积累和突破,学科专业所包含的知识内容与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积累到一定阶段时,原有学科专业的知识内容与结构体系将会在不断的分化、重组和相互(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10-24)
郭冀川[6](2019)在《知识付费企业首度闯关科创板 逻辑思维要打哪副牌?》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如当初吴晓波试图借全通教育登陆资本市场引来诸多关注,罗振宇携罗辑思维筹备登陆科创板,再次引发市场对知识付费资本价值的讨论。10月15日晚间,北京证监局官网更新了最新的辅导信息情况,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由知名财经媒体人罗振宇创办的北京思维造物信(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10-21)
张光芒[7](2019)在《“人性”话语的动态逻辑与知识考古——评邓瑗着《晚清至“五四”文学批评的人性话语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新文化运动至今历经百年有余,今朝回溯之际,我们发现常常会陷入一种极其尴尬的两难悖谬之中:一方面,"五四"新文化运动与文学革命之初所倡导的文化理想的概念载体,如科学、民主、自由、启蒙、人性等等,突然失去了内涵与外延的相对稳定状态,甚至完全退化为一种所指游移的能指符号;而另一方面,我们尚未找到更有效的理论概念来阐释新文化运动和新文学史的相关话题,而只能仍然艰难地使用着它们。在此前提下,回到概念的生产过程,找到其发生学意义上的源头,即回到话语(本文来源于《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秦琳[8](2019)在《博士生教育改革的逻辑、目标与路向——知识生产转型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世界范围内,各国博士生教育正在经历系统性变革,面临规模、目标、质量和评价方式等一系列挑战。现代博士生教育的本质是科研训练,知识生产的转型对于博士生教育的内涵和形态具有重要影响。回顾知识生产转型相关理论可以看到,当代知识生产作为一个复杂的创新生态系统,呈现出多模式、多主体、多价值取向和多动力机制的特征。从这个视角出发,能够对当前博士生教育改革的多重逻辑进行梳理,理解博士生教育承载的多维目标,进而构建博士生教育的多元评价体系,创新博士生培养的组织形式,提升博士生教育质量,加强对博士毕业生的就业支持。(本文来源于《教育研究》期刊2019年10期)
王秀玲[9](2019)在《24种法律逻辑谬误——法律小知识》一文中研究指出第一条:稻草人你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你自己能够更加轻松的攻击别人。你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来让你本身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这是一种极端不诚实的行为,这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你自己观点的可信度。因为如果你可以负面的歪曲别人的观点,你就有可能从正面歪曲自己的观点。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投入更多的预算来发展教育行业,小红回复到:"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小红就犯了稻草人谬误)。第二条:错误归因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本文来源于《山东农机化》期刊2019年05期)
屈高翔[10](2019)在《知识演进与大学出版的逻辑进路》一文中研究指出从知识演进角度审视大学出版变迁是一个全新的视角,也是回答大学出版如何回归母体大学、做好大学科研教学服务工作,并在知识经济时代实现转型升级的本质逻辑所在。大学知识演进与出版变迁整体呈现历史性统一,但在发展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着局部失衡。把握大学知识演进的时代特征、激发大学出版的知识创新活力、提高大学出版组织的多样性和适切性,才能实现知识演进与大学出版的逻辑性统一。(本文来源于《科技与出版》期刊2019年10期)
知识逻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数字逻辑"课程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中,被选为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第一批核心建设课程。针对当前课程知识点散乱、和后续计算机类课程的不能有效衔接的问题,提出了围绕CPU进行关键知识点设计的方法。该方法以章节知识点为出发点,以CPU的设计和实现为中心,以计算机思维为导向,"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展开课程内容。该设计方法保证了"数字逻辑"和后续课程的有效衔接,体现了计算机体系课程设置的完整性和一体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知识逻辑论文参考文献
[1].吴浪韬,肖亚奇,梁雄,罗征,胡振中.基于知识图谱的机电逻辑关系检索[C].第五届全国BIM学术会议论文集.2019
[2].戚桂美,张鹏举.计算机专业“数字逻辑”课程关键知识点教学设计[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
[3].尚虎平,张婵娟.国内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研究的逻辑起点与演进趋势——基于WOS、CNKI数据共现知识图谱的可视化分析[J].理论探讨.2019
[4].李金宝,陈镜如.大型体育赛事新型知识产权的保护逻辑与体系[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5].田贤鹏.学科专业动态调整的知识演化逻辑[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
[6].郭冀川.知识付费企业首度闯关科创板逻辑思维要打哪副牌?[N].证券日报.2019
[7].张光芒.“人性”话语的动态逻辑与知识考古——评邓瑗着《晚清至“五四”文学批评的人性话语研究》[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秦琳.博士生教育改革的逻辑、目标与路向——知识生产转型的视角[J].教育研究.2019
[9].王秀玲.24种法律逻辑谬误——法律小知识[J].山东农机化.2019
[10].屈高翔.知识演进与大学出版的逻辑进路[J].科技与出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