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府际争议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府际权限争议,内涵界定,行政机关
府际争议论文文献综述
张显伟,吴学升[1](2013)在《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内涵、现实特征与产生原因》一文中研究指出府际权限争议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职权的积极行使或消极不行使而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法律争议。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具有争议主体多元性、争议事项宽泛化、争议表现公开化、争议危害社会化、争议原因利益化、争议内容法律化等现实特征。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的产生原因是复杂的,立法缺陷是其产生的最深层次原因。(本文来源于《党政干部学刊》期刊2013年07期)
张显伟,吴学升[2](2013)在《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内涵、现实特征与产生原因》一文中研究指出府际权限争议意指不同国家行政机关间因行政职权的积极行使或消极不行使而与其它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法律争议。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具有争议主体多元性、争议事项宽泛化、争议表现公开化、争议危害社会性、争议原因利益化、争议内容法律化等现实特征。府际权限争议的产生原因是复杂的,立法缺陷是其产生的最深层次原因。(本文来源于《岭南学刊》期刊2013年04期)
张显伟[3](2013)在《府际权限争议权力机关解决及机制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府际权限争议客观存在且日益普遍化现实,亟待一套科学理性解决机制。现行行政机制和行政诉讼机制均存在致命弊端。将府际权限争议交由权力机关解决是必要且可行的。为确保权力机关顺畅解决府际权限争议案件,必须创新诉讼机制,从解决主体、提请主体、受案范围、管辖制度、解决程序等诸方面具体建构中国府际权限争议权力机关解决机制。(本文来源于《学术探索》期刊2013年04期)
蔡英辉[4](2008)在《我国府际争议的现状、成因及其降解》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府际争议频繁发生在各领域,缘于职能定位交叉重合,多元中央部委、省级政府产生诸多冲突;而经济圈与行政区并不完全重合,地方政府间展开了白热化的竞争。在宪法和法律缺位情况下,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出于维护本部门利益,在行政活动中掣肘的事件时有发生,体现在资源争夺、市场壁垒、跨区域污染等方面,形成极大资源内耗并损害公共利益。在府际争议日渐纷繁复杂的境况下,谋求消解府际争议的方略已成为当务之急。而中国宪法条款并未对府际关系予以界定,也排除了相对公正的司法介入行政协调,府际争议发生的几率倍增。美国宪法规定联邦具有“授予的权力”,州具有“保留的权力”,从宪法上明晰中央和地方权限,将立法和司法体系引入府际协调将会更好的保障公正。美国的司法审查和巡回法院制度值得我国借鉴,将会是捍卫公义并消弭多元中央部委与省级政府争议的良方。在分权制衡成为主流的情境下,各行政主体应处于平等语境对话,尊重彼此利益并维系主体间性,达成信任协作的共识。立足法治视野下的整体治理重视分权制衡,在对资源整合的过程中实现持续的良性互动。当今公共服务主体日趋多元,后现代视野下的主体间关系取代主客体关系;政府应恪守行政契约并适当放权,掌舵而不划桨,吸纳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治理,以公共服务法约束各方并实现多元共治网络,最终将府际争议化解于无形之中。(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08-04-01)
蔡英辉[5](2008)在《法治视野下的“整体政府”:弥合府际争议的归一之道》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府际争议随着改革的深入而日益凸显,影响了政府间的协作与合力的发挥,造成了非逆转性内耗并导致国家整体利益受损,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诉求。指出立足于法治精神的整体政府是化解冲突的良策,着眼于塑造政府整体形象,整合共同目标以促进府际协同,鼓励地方政府不断地竞合以整饬力量,优化资源配置以有效服务民众;基于公平正义的宪政视野,重建民众对政府的信心,统合各方力量将府际争议化解于萌芽之中,最终实现整体协同以服务民众,是众望所归的整合资源和弥合府际争议的正道。(本文来源于《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1期)
蔡英辉[6](2007)在《法治视阈下地方府际争议及其消解方略》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横向地方政府际争议随着改革的深入日渐凸显,消减了政府间的协同合作,致使整体政府的塑造困难重重,政府的合力难以发挥,综合成效大打折扣。在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已不能自成系统乃至游离于行政生态系统之外,而须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府际争议的解决途径。府际争议的有效解决应遵循法治原则;力求摆脱仅从政治视角研究的窠臼,探索出适合中国情境的法治与善治之路;立足于地域不均衡发展的现实,解析横向地方政府际争议之成因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消解方略。(本文来源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3期)
蔡英辉[7](2007)在《法治视阈下的中国横向地方政府府际争议及其消解方略》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地方政府府际争议随着改革的深入日渐凸显,消减了政府间的协同合作,致使整体政府的塑造困难重重,政府的合力难以发挥,进而综合成效大打折扣。在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已不能自成系统乃至游离于行政生态系统之外,而须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府际争议的解决途径。本文力求摆脱仅从政治视角研究的窠臼,探索适合中国情境的法治与善治之路;立足于地域不均衡发展的现实,解析横向地方政府府际争议之成因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消解方略。(本文来源于《资料通讯》期刊2007年05期)
府际争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府际权限争议意指不同国家行政机关间因行政职权的积极行使或消极不行使而与其它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法律争议。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具有争议主体多元性、争议事项宽泛化、争议表现公开化、争议危害社会性、争议原因利益化、争议内容法律化等现实特征。府际权限争议的产生原因是复杂的,立法缺陷是其产生的最深层次原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府际争议论文参考文献
[1].张显伟,吴学升.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内涵、现实特征与产生原因[J].党政干部学刊.2013
[2].张显伟,吴学升.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内涵、现实特征与产生原因[J].岭南学刊.2013
[3].张显伟.府际权限争议权力机关解决及机制建构[J].学术探索.2013
[4].蔡英辉.我国府际争议的现状、成因及其降解[D].苏州大学.2008
[5].蔡英辉.法治视野下的“整体政府”:弥合府际争议的归一之道[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6].蔡英辉.法治视阈下地方府际争议及其消解方略[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7].蔡英辉.法治视阈下的中国横向地方政府府际争议及其消解方略[J].资料通讯.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