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论文-吕玉静

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论文-吕玉静

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程序,基本原则,意义

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吕玉静[1](2015)在《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构成及内容》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是行政程序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关于行政程序的法典,多见于单行法中,而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对于依法行政具有重大的意义,那么这部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就值得关注。(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5年34期)

王晓杰[2](2013)在《紧急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政府突发事件治理中的程序理念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突发事件危机应对中,行政权的行使要服从法治原则,受法律的制约,遵循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等,坚持程序理念在紧急状态下也不例外。随着程序理念的深入人心,常态行政中(本文来源于《人才资源开发》期刊2013年10期)

王朝,王青枚[3](2013)在《地方行政程序之基本原则初探——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2008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出台,开创了我国系统性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的先例,为实现地方行政程序的公正、效率价值和行政权的合法行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地方行政程序应遵循合理合法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参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对于规范地方政府制定颁布实施行政程序规范,开展合法有序的行政活动,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本文来源于《湘潮(下半月)》期刊2013年04期)

谢尚果,戴声长[4](2009)在《效率:行政程序法之价值理念抑或基本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应当将效率确立为行政程序法的价值理念,而不是将其作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因为效率并不完全符合法律原则的属性。一方面,效率不具有法律原则所必须具备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效率原则作为法律原则不具有唯一性,完全可以被其他法律原则所替代;再则,效率作为法律原则不利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分工,既有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又有放纵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本文来源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9年06期)

黄学贤,廖振权[5](2009)在《确立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两大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效力的贯穿性与内容的根本性应当作为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两大确立标准。然而根据对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理论研究的现状分析,在现行的研究成果中无法找到"合格"的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正当程序更适宜作为一种程序理念,而不适合作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同时实体性原则也不适宜作为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研究》期刊2009年06期)

王秀鹏[6](2009)在《行政和民事视角下“公共利益”的界定——以基本原则为指导,以特别程序为平台》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公共利益"正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公共利益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公共利益又几乎是所有法律概念当中最为模糊的一个,在理论上很难被界定,并导致实务中运用的困难。由此,在行政和民事的视角下,可以通过法律原则性规定和个案中引入特别程序的方法,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对公共利益公正、合理的界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12期)

王学政[7](2009)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基本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基本原则的意义和作用    立法中的基本原则,体现立法的宗旨,彰显立法的精神,统领立法的条文,是立法不可缺少的灵魂。    行政处罚程序制度秉承程序正义,其功能在于规范和保障行政主体的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09-03-26)

叶新豪,陈国栋[8](2008)在《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为它的存在不仅关系到行政行为的效率,而且关系到行政行为的公正。现今,世界各发达国家已逐步通过统一法典对其进行规定。同时,十七大提出的"民生"政策对行政行为的实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基本原则的内涵入手,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立法的目标模式,并对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阐述,以期对我国实践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23期)

王晓艳[9](2008)在《透析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效力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可归结为公开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具有直接的规范和约束力,应该通过具体的程序规则体现出来。公开原则应有信息公开、行政听证、阅卷和表明身份等制度与之配套。正式听证为程序法定的核心制度。公正原则应有回避相对案卷排他、不单方面接触和裁职分离等制度与之配套。效率原则可借鉴"默认即视为同意"的规则;应当具体规范行政程序简化的措施和方法;采用混合程序制度。(本文来源于《行政论坛》期刊2008年01期)

肖磊[10](2006)在《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行政程序立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行政程序法的发展背景,以及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和价值,对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6年23期)

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政府突发事件治理中的程序理念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突发事件危机应对中,行政权的行使要服从法治原则,受法律的制约,遵循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等,坚持程序理念在紧急状态下也不例外。随着程序理念的深入人心,常态行政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吕玉静.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构成及内容[J].商.2015

[2].王晓杰.紧急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J].人才资源开发.2013

[3].王朝,王青枚.地方行政程序之基本原则初探——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例[J].湘潮(下半月).2013

[4].谢尚果,戴声长.效率:行政程序法之价值理念抑或基本原则[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

[5].黄学贤,廖振权.确立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两大标准[J].社会科学研究.2009

[6].王秀鹏.行政和民事视角下“公共利益”的界定——以基本原则为指导,以特别程序为平台[J].法制与社会.2009

[7].王学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基本原则[N].中国工商报.2009

[8].叶新豪,陈国栋.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探究[J].法制与社会.2008

[9].王晓艳.透析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效力问题[J].行政论坛.2008

[10].肖磊.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J].法制与社会.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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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论文-吕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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