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跨国监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外汇,批发市场,汇率操纵,行为监管
跨国监管论文文献综述
孙天琦,李萌[1](2019)在《金融业行为监管不断强化——跨国银行汇率操纵案120亿美元的警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全球金融业行为监管不断强化。外汇市场是最大的金融市场,日交易量达5万亿美元左右。过去普遍认为外汇批发市场是"净土",但2007年以来,全球汇率操纵案件频发,成为金融服务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可量化违规行为,广泛影响了各类资产价格和道琼斯等主要股票指数,严重侵害了整个金融市场信心以及外汇市场的有效性和参与者的利益。2014年以来,各国监管机构加大了调查与处罚力度。截至目前,美欧监管机构对数十家银行操纵汇率等外汇市场不当行为罚款超过120亿美元,且加大了对个人的问责力度,形成了震慑。建议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汇率市场化进程和监管实际,建立外汇批发市场交易行为的规则体系,要求市场参与者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框架,明确对操纵市场、欺诈交易等外汇批发市场违规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建立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Whistleblower Program)。此外,中资机构还可对相关案例进行详析,必要时可参与提出索赔。(本文来源于《国际金融》期刊2019年09期)
李璐玮[2](2019)在《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路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金融自由化浪潮推动下,各国金融发展的相互依存度显着加大,尤其是发挥核心作用的跨国银行业。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不遗余力的展现了国际金融稳定体系的脆弱性。危机爆发十年之余,各国都力图寻求新的更紧密的金融监管合作,以助力全球经济复苏。现阶段,无论从规则角度亦或是国际组织机构角度均已取得相当的成效。从国际视角来看,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及巴塞尔相关协议为代表的组织与规则体系成为各国加强监管协作,促成规则统一的重要载体。从国内层面来看,2013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为中资银行“走出去”助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建设,并逐步形成区域型跨国银行监管合作机制迎来历史性机遇。但是,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对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际经贸规则改革之际,各国要树立“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合作治理理念,从协调监管规则、完善国际组织设定等方面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机制。文章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以两条主线为基础分别探讨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现状问题。即跨国银行双边与区域性监管合作机制以及跨国银行监管全球性合作机制。而后文章又从宏观性角度,从统一理念、发展趋势和现有机制叁个方面对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的现有基础进行了概括与总结;第二部分以问题意识为出发点对不同合作模式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反思,而后对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现存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总结分析,对下文提出具体优化路径做出铺垫;第叁部分主要是对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提出的具体法律方法。首先提出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机制应具备的法律特征,起引领下文的作用,而后从优化规则角度提出要促进“软法”向“硬法”方向发展,最后从优化国际机构角度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第四部分对推动我国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展开思考。首先分别对我国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监管当局进行的国际合作现状及其问题进行分析。而后对加强我国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提出做好日常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内规则对标国际高标准以及构建“一带一路”跨国银行监管区域性合作机制等具体可行的建议,以期对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尽微薄之力。(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9-05-01)
黄宪,杨娟,黄彤彤[3](2019)在《“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实施与银行风险承担——基于法系特征与经济发展的跨国实证》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全球评估报告显示,各成员方对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Basel Core Principles for Effective Banking Supervision,BCPs)的实施程度存在很大差异。本研究关注的重点是,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各成员方对BCPs实施程度的差异对该经济体银行业风险承担的行为和结果会带来什么影响,以及其背后的机理。本研究以全球48个经济体共计11438家银行2010—2017年的数据为样本,分别从法系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两个维度,运用ANCOVA协方差分析模型对上述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各经济体对BCPs实施程度的差异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非法系特征;从各经济体银行业监管水平的判断标准来看,并非对监管规则的实施程度越高越好,而应结合各经济体承受监管成本的能力综合分析;从BCPs实施程度会改变银行业风险承担行为的作用机制来看,规模相对较大的银行能承受更高的监管成本,因而能更有效地抵消加强监管带来的负面作用。鉴于此,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应科学地看待银行业对BCPs的实施程度,不仅要考虑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对实施BCPs效果的影响,还要认真分析不同规模和特质性银行对风控成本的承受能力。(本文来源于《金融监管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王锐娟[4](2018)在《跨国公司利润转移视角下的服务贸易外汇监管难点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的特点,无相应货物流匹配,其跨境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判定存在难度。跨国公司可能通过向境外关联公司支付服务贸易费用实现利润转移,以达到集团整体避税或向境外转移资金的目的。目前关于利润转移的研究主要集中跨国公司避税以及税务部门反避税研究,较少涉及外汇资金管理。本文结合企业实例,分析了跨国公司通过服务贸易转移利润的主要方式、特点,以及外汇监管的难点,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18年11期)
吴璠[5](2018)在《浅析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跨国公司经营过程中,往往面临东道主和母国政府的"两者监督"。所以,在当前跨国公司投资活动日益成熟的今天,从法律监管的视角出发来认识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体系,尤其是理性分析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机制的缺陷与成因,从而构建正确的跨国公司投资监管体系。本文拟从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现状分析入手,结合当前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缺陷认知,从而探究跨国公司投资监管体系的具体框架。(本文来源于《大众投资指南》期刊2018年20期)
王劲松,王增业,张辉[6](2018)在《中企跨国经营将面临严酷的国际反避税监管》一文中研究指出所谓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BEPS),就是指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地区,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企业全球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以及各国为吸引外资竞相实施的低税竞争,为跨国企业国际避(本文来源于《中国石油企业》期刊2018年07期)
顾延善[7](2018)在《破解跨国公司监管难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在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外汇局对企业集团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模式也在不断进行探索和改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作为外汇局一项重要的改革成果,是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的有益尝试。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应该进一步有序地推进相关政策改革,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外汇》期刊2018年11期)
李新军[8](2018)在《践行跨国公司外汇业务主体监管》一文中研究指出打破业务条线管理界限,探索涉外业务主体监管的模式和方法路径,有利于提高事后监管的质量和效果。当前,鉴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账户设置、额度控制、通道设计和资金归集使用模式已突破了业务条线管理的界限,分业务条线的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能满足对跨国公司业务的管理需求。鉴此,应探索新的跨国公司业务主体监管模式。(本文来源于《中国外汇》期刊2018年11期)
梁颖诗[9](2018)在《跨国公司劳务转让定价法律监管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近年来国际社会对国际避税行为关注度的提高,很多国家认识到不合理转让定价行为对国家税收造成的损失,加大对不合理转让定价行为的监管力度。劳务转让定价的极高隐蔽性使其成为转让定价的新趋势,如何有效监管不合理劳务转让定价行为成为各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各国在劳务转让定价法律监管上规定和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对不合理劳务转让定价产生一定的监管成果。但是因为劳务转让定价的隐蔽性以及各国缺乏有效合作等问题,目前的法律监管措施仍不能有效阻遏不合理劳务转让定价行为的发生。本文从跨国公司劳务转让定价分析目前各国在劳务转让定价法律监管普遍存在的问题,探索各国为完善法律监管措施提出的改进经验,为正确认识我国在劳务转让定价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提供指引,同时就如何改进和完善我国法律监管措施提出思路和建议。通过对我国在劳务转让定价法律监管问题的分析以及改进方法的研究,为我国劳务转让定价法律监管提供有效可行的建议,有力打击不合理劳务转让定价行为,维护我国税收,保障我国经济正常发展。本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是对劳务转让定价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包括阐述劳务转让定价的定义以及分析进行劳务转让定价的不同动机。另外,第二部分通过阐述跨国公司劳务转让定价的发展现状,重点分析劳务转让定价对国家税收、市场发展秩序等方面产生的消极影响,提出法律监管的重要性和急迫性。第二章通过分析各国普遍适用的跨国公司劳务转让定价认定标准,指出各国在跨国公司关联性以及判定跨国公司是否存在劳务转让定价两方面的认定,普遍认定标准在适用实践存在的问题。第叁章分析各国普遍采用的劳务转让定价监管措施,对监管措施在实际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指出监管措施适用问题为劳务转让定价监管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后果,以说明当前各国监管措施改进的急迫性和必要性。第四章就第二、叁章提出的劳务转让定价监管问题寻找解决途径。通过对美国、日本以及OECD在相应规定以及实践经验的剖析,总结针对认定标准以及监管措施的改进方式。另外本章还分析改进措施的利弊,探讨相应措施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能够被其他国家所借鉴和参考。第五章分析我国在劳务转让定价监管的现行规定,指出我国在跨国公司劳务转让定价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对劳务转让定价监管对象、监管内容以及监管措施实施的分析。本章还结合我国劳务转让定价发展现状和其他国家改进经验,为我国如何改进劳务转让定价法律监管提出对策。最后一章总结全文,对全文内容进行概括和总结。(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8-03-15)
吕存吉[10](2018)在《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海关监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出于集团整体战略的考虑,以内部交易为手段,内部关联方在相互交易中采取内部转移价格,以改变集团的资金流向和内部各成员的盈利水平的行为。它一方面是跨国公司内部管理、实现资源配置的工具,另一方面又是跨国公司利用国际税收政策差异进行避税的手段。从海关监管角度看,转移定价的滥用侵犯了市场的税负公平原则,对国内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造成了国内税收的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加强对转移定价研究,强化海关在进出口贸易中的监管作用十分必要。本文主要从转移定价的特点、手段、当前海关监管中的问题等方面开展研究,提出完善海关监管手段,加强反避税工作的建议。论文共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分析了论文的选题背景以及研究意义,对转移定价的国内外研究相关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简要介绍了论文要撰写的内容和使用的研究方法、可能的贡献等;第二章对转移定价理论进行了介绍,同时简述了海关的估价体系,以及海关对转移定价的监管方式;第叁章主要针对当前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状况以及海关对转移定价的监管方式进行剖析,分析当前海关在转移定价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第四章主要结合两个典型的案例,分析海关在转移定价监管中的实际解决方法,总结相关经验;第五章进行总结,提出完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估价方法、健全海关监管体系的一些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天津财经大学》期刊2018-03-01)
跨国监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金融自由化浪潮推动下,各国金融发展的相互依存度显着加大,尤其是发挥核心作用的跨国银行业。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不遗余力的展现了国际金融稳定体系的脆弱性。危机爆发十年之余,各国都力图寻求新的更紧密的金融监管合作,以助力全球经济复苏。现阶段,无论从规则角度亦或是国际组织机构角度均已取得相当的成效。从国际视角来看,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及巴塞尔相关协议为代表的组织与规则体系成为各国加强监管协作,促成规则统一的重要载体。从国内层面来看,2013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为中资银行“走出去”助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建设,并逐步形成区域型跨国银行监管合作机制迎来历史性机遇。但是,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对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际经贸规则改革之际,各国要树立“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合作治理理念,从协调监管规则、完善国际组织设定等方面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机制。文章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以两条主线为基础分别探讨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现状问题。即跨国银行双边与区域性监管合作机制以及跨国银行监管全球性合作机制。而后文章又从宏观性角度,从统一理念、发展趋势和现有机制叁个方面对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的现有基础进行了概括与总结;第二部分以问题意识为出发点对不同合作模式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反思,而后对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现存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总结分析,对下文提出具体优化路径做出铺垫;第叁部分主要是对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提出的具体法律方法。首先提出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机制应具备的法律特征,起引领下文的作用,而后从优化规则角度提出要促进“软法”向“硬法”方向发展,最后从优化国际机构角度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第四部分对推动我国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展开思考。首先分别对我国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监管当局进行的国际合作现状及其问题进行分析。而后对加强我国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提出做好日常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内规则对标国际高标准以及构建“一带一路”跨国银行监管区域性合作机制等具体可行的建议,以期对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尽微薄之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跨国监管论文参考文献
[1].孙天琦,李萌.金融业行为监管不断强化——跨国银行汇率操纵案120亿美元的警示[J].国际金融.2019
[2].李璐玮.优化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路径法律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9
[3].黄宪,杨娟,黄彤彤.“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实施与银行风险承担——基于法系特征与经济发展的跨国实证[J].金融监管研究.2019
[4].王锐娟.跨国公司利润转移视角下的服务贸易外汇监管难点与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18
[5].吴璠.浅析跨国公司的投资监管体系[J].大众投资指南.2018
[6].王劲松,王增业,张辉.中企跨国经营将面临严酷的国际反避税监管[J].中国石油企业.2018
[7].顾延善.破解跨国公司监管难题[J].中国外汇.2018
[8].李新军.践行跨国公司外汇业务主体监管[J].中国外汇.2018
[9].梁颖诗.跨国公司劳务转让定价法律监管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
[10].吕存吉.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海关监管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