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宗祧继承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宗祧继承,宗法传统,家族共产
宗祧继承论文文献综述
甘一泓[1](2019)在《宗祧继承制度的消亡及原因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宗祧继承制度是中国传统的继承制度,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传宗接代、解决因继承问题引起的纠纷、促使家庭和谐的作用。而清末民初期间,中国传统的亲属法和继承法发生了巨大改变,这一改变的结果使延续了数千年的宗祧制度在法律层面上遭到废除。本文将从立法考量、社会背景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力等方面探讨导致宗祧继承制度消亡的因素。(本文来源于《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9期)
高学强[2](2018)在《传宗接代:清代宗祧继承考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宗祧继承作为中国古代继承法中身份性继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宗法社会的产物。作为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代是中国古代宗祧继承制度的集大成者。清代宗祧继承不但继承了此前历朝历代关于这一制度的规定,而且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变通,创造性地实行了独子兼祧,以弥补原有规定之不足。在清代,宗祧继承的官方规定和民间习惯互相补充,共同维护着整个宗法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期刊2018年05期)
龚汝富[3](2017)在《近代社会转型中的宗法传统及其法律规制——以宗祧继承制度的消解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中,尽管近代国家通过社会革命摧毁了儒家宗法制度的经济基础和中坚力量,但在广大乡村社会,儒家宗法传统仍然发挥着其整合族众行为规范的深刻影响,其中既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良法美意,也有固守封建等级压迫的陈规陋习。从立法高度来整体否定其存在价值并加以消灭,显然难以获得基层社会的认同,反而更易引起鲜明的对立抗拒。而通过司法个案的抽丝剥茧式的区别处置,既响应了社会革命的基本要求,也在具体案判中调适法律规制的尺度,使宗法传统发生若隐若现的影响力,在渐进式的法律规制中满足和契合社会变革和民众诉求的双重目标。(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7年10期)
潘程[4](2016)在《帝制时代家的本质:同居共财还是宗祧继承?——对《中国家族法原理》有关家认识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引言家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1])从家出发,古代中国构造出伦理本位的社会。瞿同祖先生论述到:我们可以说家族实为政治、法律的单位,政治、法律组织只是这些单位的组合而已。这是家族本位政治法律理论的基础,也是齐家治国一套理论的基础,每一家族能维持其单位内之秩序而对国家负责,整个社会的秩序自可维持。~([2])(本文来源于《法律史评论》期刊2016年00期)
王菲菲[5](2016)在《浅析民国初年宗祧继承的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初大理院对于宗祧继承的仍秉承禁止立异姓子为嗣,同宗同姓中只能立昭穆相当者为嗣,独子兼祧的原则,对于民间与法律相冲突的民间习惯或族规,几乎全无适用的可能,但是依照当时的社会条件,本可以采纳善良习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但很遗憾,大理院仍保持其被动、消积的裁判立场。(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4期)
江登勇[6](2014)在《论清代家族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代时期家族法的发展达到了历史上的空前高度,其内容之丰富、涉及面之广都是前代所不及的。清代家族法与国家法相互影响和作用,对当时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本文从宗祧继承和婚姻两个方面来研究家族法和国家法关系以及调整规范,希望对清代家族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从微观上有个清晰地认识和把握。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从概念上分析家与族、家族和家族法等。家族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结合的社会单位,血缘关系是家族构成庞大的社会组织网络的纽带。第二部分主要是从清代家族法和国家法的相互作用上来分析清代家族法的特点和性质,主要内容分为家族法与国家法的联系、家族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两点,家族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法保持一致,并弥补了国家法的许多不足,得到了国家法的认可。第叁部分重点从家族法规和社会习惯的角度对清代宗祧继承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家族意识的核心是传宗接代的宗祧意识。宗祧继承意味着是家族的延续,祖宗血脉的传承,这部分主要从承继和立继的区别,立嗣的原则性规定,实践中特殊立嗣的情形叁个方面来研究家族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第四部分是主要是研究家族法对婚姻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调整内容,古代婚姻的目的在于宗族的延续及祖先的祭祀,男女婚姻以宗族为中心,这关系到家族的兴衰成败。本部分从婚姻缔结的禁忌、婚姻的效力、特殊的婚姻制度和对离婚的调整四个方面来分析清代家族法和国家法对婚姻的调整,对清代地方家族相关婚姻制度有个清晰地认识。家族法作为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国家统治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重视家族法等民间习惯法的积极作用,注意吸纳其中的精华,对当今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4-04-18)
张忠国[7](2012)在《宋代宗祧继承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宋代宗祧继承制度是宋代继承制度的首要内容,政治继承、身份继承等都与其有着密切得联系。宋代宗祧继承就是继承父祖在宗族中的地位,像父祖一样率领宗族成员在宗庙祭祀、供奉祖先,世代有人奉祀祖先的香火,祈求祖先的护佑;进而整合宗族,团结族人,使家族得以延续和光大。本文通过叁个部分来对宋代宗祧继承制度进行阐述。文章第一部分围绕宋代宗祧继承制度的内容进行叙述,从宗祧继承的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两个方面展开讨论,对宗祧继承制度作系统的介绍。在实体内容规定方面:宗祧继承权利的主体包括成年男子、妻、祖父母及其近亲属;这些权利主体行使选择宗祧继承人的权利有先后顺序,先由成年男子本人来选择其宗祧继承人,若其亡,则由其他人来行使。宗祧继承权利的客体即宗祧继承人,对于有子家庭而言,宗祧继承人的选择比较简单;无子家庭则复杂的多,由于家中没有男性子孙,必须过继宗族中合适的人为宗祧继承人,即通常所说的立嗣。在立嗣方面有许多原则,对宗祧继承人的择立进行了规范,从而来确保宗祧继承的有序进行。通过立嗣选择的宗祧继承人,一般还要官府“除籍”,立嗣方可成立。文章第二部分对宋代宗祧继承制度完善化原因进行分析,从宗族制度的重构、宋代儒家思想的复兴、宋代经济的发展和争产诉讼风气的盛行等方面加以阐述,从而使人更好的理解宋代宗祧继承制度。文章最后对宋代宗祧继承制度进行评价,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客观地进行分析,以现代人的眼光对其加以审视,给宋代宗桃继承制度以中肯的评价。(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2-04-01)
尹伟琴[8](2011)在《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的分离——以民国时期女儿的祭田权利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国前期(1912~1927)的法律条文和大理院判例解释例延续了宗祧决定财产的继承模式,法院裁判的结果也维护了这一原则。1927年以后,国民党的政治需要加上民事立法的全盘西化,剥离了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民国民法典》在确立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的同时,却规定女儿应延续夫家的宗祧。这种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在施行时遇到阻力,除了民众无法接受以外,民国最高法院通过判例反复确认宗祧应当影响财产继承结果的原则。结论是由于融入宗祧继承的因素,中国式继承制度无法在西方继承法中找到对应的位置。(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11年02期)
张凡[9](2010)在《明代宗祧继承制度探微——法律、观念与社会变迁》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中国古代身份继承制度的核心,明代的宗祧继承制度既保留了传统的价值观念,亦有所发展,特别是其在家庭关系之外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得到了强化。至明代中后期,宗祧继承所包含的"功利"与"人情"因素不断凸显,并带来了相应的法律变动。这既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对人们家庭关系的深刻影响;也折射出明代中期以来,"阳明心学"所引导的解放思潮在家庭观念领域对传统理学思想的冲击。(本文来源于《历史教学(下半月刊)》期刊2010年11期)
王善军[10](1998)在《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的宗祧继承及其与财产继承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从人类社会进入私有制阶段以后,财产继承就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复杂问题。大约与此同时,宗桃继承也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而且,在中国古代社会,宗桃继承与财产继承是紧密绾连在一起的。尽管各个历史时期,宗桃继承制度有所不同,但对子孙相承的家庭来说,情况毕竟简单一(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期刊1998年02期)
宗祧继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宗祧继承作为中国古代继承法中身份性继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宗法社会的产物。作为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代是中国古代宗祧继承制度的集大成者。清代宗祧继承不但继承了此前历朝历代关于这一制度的规定,而且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变通,创造性地实行了独子兼祧,以弥补原有规定之不足。在清代,宗祧继承的官方规定和民间习惯互相补充,共同维护着整个宗法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宗祧继承论文参考文献
[1].甘一泓.宗祧继承制度的消亡及原因探析[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9
[2].高学强.传宗接代:清代宗祧继承考论[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
[3].龚汝富.近代社会转型中的宗法传统及其法律规制——以宗祧继承制度的消解为例[J].江西社会科学.2017
[4].潘程.帝制时代家的本质:同居共财还是宗祧继承?——对《中国家族法原理》有关家认识的反思[J].法律史评论.2016
[5].王菲菲.浅析民国初年宗祧继承的原则[J].法制博览.2016
[6].江登勇.论清代家族法与国家法的关系[D].南京大学.2014
[7].张忠国.宋代宗祧继承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2
[8].尹伟琴.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的分离——以民国时期女儿的祭田权利为例[J].法学.2011
[9].张凡.明代宗祧继承制度探微——法律、观念与社会变迁[J].历史教学(下半月刊).2010
[10].王善军.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的宗祧继承及其与财产继承的关系[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