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标签理论论文-刘祎

犯罪标签理论论文-刘祎

导读:本文包含了犯罪标签理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标签理论,青少年,犯罪

犯罪标签理论论文文献综述

刘祎[1](2019)在《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在稳步增长,这为国家和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埋下了隐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谐,一个民族的未来,更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命运。因此,为了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预防其犯罪,针对这个现象我们应该从其原因入手,找出其中的核心问题,更好的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研究。(本文来源于《课程教育研究》期刊2019年25期)

贾金鑫[2](2017)在《标签理论视角下我国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这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达到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目的。本文试图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现状与特点进行研究,以标签理论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导致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原因,以期通过原因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为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概述,该部分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概念加以界定,确定其内涵和外延,明确本文的研究范围。同时对标签理论进行了初步的介绍,阐述了标签理论对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启示。第二部分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现状与特点。该部分首先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概况。接着论述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未成年重新犯罪人以男性为主,且犯罪年龄较为集中;犯罪类型以财产型犯罪为主;犯罪手段复杂,多采用团伙作案形式;短刑犯居多,且作案时间间隔较短。第叁部分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原因分析。该部分详细介绍了标签理论影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机理。以标签理论为切入点,把影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自身、社会环境、刑罚处置等因素,按照标签理论的线条进行论证。说明了犯罪标签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诱发作用。第四部分为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对策。首先,尽量不对未成年人张贴犯罪标签,减少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标签化,完善非犯罪化。其次,如果对未成年人贴犯罪标签,那么在贴标签的过程中要慎重标签化的程序,注意贴标签的方式,弱化标签效应。最后,对于已经被标签化的未成年人,要做好两点,一是降低未成年人对犯罪标签的内化,推进矫正社会化;二是做好去标签化,完善社会化保护,为未成年犯罪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他们顺利复归社会。(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7-04-07)

龚志辉[3](2016)在《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不确定期的犯罪记录会有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社会对犯罪记录的回归。从长远来看,不利于预防犯罪和社会稳定。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犯罪记录的影响更为深远,更为严重。未成年犯的犯罪记录在回归社会后的权利,面对丧失资格和歧视各界的生活,这既是中国几千年以来因果报应理念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体现,也是法定影响的一种必然结果。可以说前科极大地影响了他们认真悔改、重归社会的信心。鉴于此,世界上多数国家都设置了相应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前科消灭被认为是指出曾受过有罪的判决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在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时,经过自行提出申请由法定程序,宣告其前科被注销,恢复申请人正常法律地位的一种制度。该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标签,帮助他们从一个干净的身份开始,并远离犯罪,回到社会。我国虽无这方面的明确立法规定,但也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免除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人的前科报告义务。虽然前科报告义务的免除仅仅只是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一种法律效果,但不得不说这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近几年以来,我国各地如河北、四川等地方都开展了有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探索工作,虽然各地这种努力值得肯定并且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不可否认其依然存在不少不足之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大部分地区实践中都会在裁定前科消灭后颁发前科消灭证明书,这可以说是对未成年犯的一种二次伤害。 2.地域的限制使得承认效果大打折扣。 3.绝大部分地区的方式或者说是途径只有一个,即申请消灭。 4.实践过程中,有的是多家单位联合执法,有的是法院一家独自审核,没能达成统一 。 5.各地实践中,由于其基本上都是由基层单位施行,因此采取的手段都是在本系统内对未成年犯的资料进行封存,只是一种有限的前科消灭,并未真正恢复未成年犯罪人因犯罪行为而被法律剥夺了其应得的合法权益的过程。因此,笔者认为在当下我们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应该考虑顺应国际司法潮流,借鉴各国成熟的立法经验,给未成年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予以充分的制度上的保障后勤上的支援。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被认为应该从明确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范围上、规定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条件上、统一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方式上和规定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法律后果上这四个方面实现入手。未成年人被认为是一个国家的基石与未来,因此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这个问题上,应该将少年违法者从成年罪犯中区分出来,帮助他们摘除犯罪标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让他们在生活的舞台上回归社会,应该创造一种新的自己的正常生活。(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6-10-01)

刘晓红,岳林琳,胡善菊[4](2016)在《基于标签理论的社区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标签理论来看,贴标签行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犯罪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研究通过标签理论分析造成社区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家庭给社区闲散青少年贴上隐形标签;学校和社会中的不正常看待;集群群体对闲散青少年的负面影响;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原因,对预防社区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8期)

陈光光[5](2015)在《我国刑事法视野中犯罪标签理论的价值体现》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犯罪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分支就是犯罪标签理论。犯罪标签理论是从国外引进的,但是在我国的犯罪问题的考察中,它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视角,因为在对犯罪的相对性认识和个人对社会的作用中,国内和国外的看法都是一致的,同时犯罪标签理论能够较好地体现出我国刑事法的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27期)

胡文[6](2014)在《“标签理论”视角下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我国城市建设者中的生力军,为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违法犯罪现象逐渐突出,也为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以标签理论为视角,对我国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问题,尤其是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进行分析,有助于真正有效的预防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预防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是一个复杂且系统的长期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保证制度完善、权益保障,才可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本文来源于《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2期)

贺云祥,孙道萃,胡祥福[7](2013)在《以标签理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标签理论倡导的非犯罪化、转处、正当程序、非监禁化、赔偿与补偿等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独佳视角。立足现有的立法成果和司法改革进程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情况,标签理论的启示主要有:坚持非犯罪化,践行刑事和解,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坚持非监禁化,扩大行刑社会化,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扩大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范围,细化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慎用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制订实施规则;倡导社会观护理念,区别对待,积极践行附条件不起诉。(本文来源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期刊2013年04期)

强音[8](2013)在《犯罪标签理论在我国刑事法视野的价值体现》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标签理论是犯罪学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最早于1938年由Frank Tannenbaum在其着作《犯罪与社区》中提出①。虽然标签理论是舶来品,但其对犯罪的相对性认识以及对个人与社会的互动作用的解释,使之成为考察犯罪问(本文来源于《河南社会科学》期刊2013年07期)

李明琪,杨磐[9](2012)在《犯罪学标签理论的应然走向》一文中研究指出标签理论是一组用来解释犯罪发生原因的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是以司法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反应系统,在赋予人们行为以特定属性之后产生的,认为社会对犯罪的反应,反而会促使犯罪的发生,揭示了社会反应机制的犯因性特征。在近一百年的发展历程中,标签理论经历了理论发展的波峰和波谷。标签理论应当向"标签对受标定者的影响"方向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3期)

束钰[10](2010)在《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一大难题,如何避免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何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成为国家、社会乃至每个学习法律人都值得思考的问题。当然,犯罪这一特殊现象的发生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共同结果。引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亦是如此。因此,当我们致力于研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时,结合青少年自身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相信会对更好地找出对策起到一定的启发作用。诞生于美国20世纪中期的标签理论就认为,一个人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跟其所处环境中他人的评价有着密切的关系。标签理论认为每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曾有过违反社会公德或者法律的“越轨”行为,当某个人的“越轨”行为被发现并被周围社会中有一定“意义”的他人贴上了一种类似耻辱性质的“标签”,那么一个人就很可能在这样“标签”的作用下逐渐沉沦,从一个初级越轨者走上“越轨的生涯”。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会被贴上“标签”,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本人及其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因此,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一种重新的定义或标定的过程来使那些原来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恢复为“正常人”结合标签理论,具体到我国的情形,为何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犯罪的手段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状况,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社会公众或司法部门对于某些青少年的不公正对待,给其贴上了“犯罪者”的标签,使其在有意或无意中,成为了正常社会大家庭中的局外人。对于此类相当于耻辱印记的标签,往往带来的是更大的隐患。如何去合理的、正当的去引导那些曾经有过违反犯罪经历的青少年走出被歧视、被人误解的误区,才是生活和司法部门应该去思考的问题。而那些本身并没有违法、犯罪经历的青少年,却只是由于其父母或家族中曾有过违法犯罪者,因而也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的群体,更值得我们去关注,而且这一部分群体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占相当的一部分。如果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受到不公正眼光看待,被贴上“犯罪者家属”这样的标签,本身就是对其青少年的一种不公平,若引导不善,青少年自暴自弃,最终走上和其家人或亲属同样的犯罪道路,不仅仅是其个体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因此,我们在关注曾有违法犯罪经历的青少年的同时,更不能忽视更广大无辜被贴上犯罪标签的青少年,积极引导不同群体的青少年健康成长,远离犯罪才是最有意义的事情。本文在以标签理论为视角的研究过程中认为,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了目标与手段的之间的冲突;家庭、学校中的不公正对待;自身角色定位的模糊;亚文化群体的侵扰;法制观念的淡薄等。在笔者看来,这几个原因较全面的涵盖了贴标签行为与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并且在逻辑和发展趋势上呈现一定的发展和顺承关系。由于青少年被贴上了标签,难以避免地会遭到来自社会和其他群体的不公正待遇,那么对于畅想着美好人生的青少年来说,原先美好的人生规划很可能难以继续发展下去,而由于当前学校和家庭的应试教育模式,使得这些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受到来自身边群体的边缘化,加之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和自身认知能力的不完善,很容易造成自我的迷失,不知道自身的角色该如何去定位,此时亚文化群体便有机可乘,而这些青少年在难以被主流文化接受的前提下,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结合这些青少年犯罪原因,对症下药。从总体上说,应该坚持贯彻两个原则,即:尽量避免给青少年贴标签,并给予标签青少年更多的鼓励和关爱。在坚持总体原则的前提下,建议对我国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建议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公开审判制度,构建未成年人的前科消灭制度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并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响应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构建更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加强法制的宣传和建设,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加大对标签青少年回归社会的关注力度,增强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健全和完善学校、家庭的教育,预防犯罪亚文化感染,增强媒体自律意识,全方位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0-04-01)

犯罪标签理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这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达到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目的。本文试图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现状与特点进行研究,以标签理论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导致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原因,以期通过原因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为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概述,该部分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概念加以界定,确定其内涵和外延,明确本文的研究范围。同时对标签理论进行了初步的介绍,阐述了标签理论对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启示。第二部分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现状与特点。该部分首先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概况。接着论述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未成年重新犯罪人以男性为主,且犯罪年龄较为集中;犯罪类型以财产型犯罪为主;犯罪手段复杂,多采用团伙作案形式;短刑犯居多,且作案时间间隔较短。第叁部分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原因分析。该部分详细介绍了标签理论影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机理。以标签理论为切入点,把影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自身、社会环境、刑罚处置等因素,按照标签理论的线条进行论证。说明了犯罪标签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诱发作用。第四部分为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对策。首先,尽量不对未成年人张贴犯罪标签,减少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标签化,完善非犯罪化。其次,如果对未成年人贴犯罪标签,那么在贴标签的过程中要慎重标签化的程序,注意贴标签的方式,弱化标签效应。最后,对于已经被标签化的未成年人,要做好两点,一是降低未成年人对犯罪标签的内化,推进矫正社会化;二是做好去标签化,完善社会化保护,为未成年犯罪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他们顺利复归社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犯罪标签理论论文参考文献

[1].刘祎.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J].课程教育研究.2019

[2].贾金鑫.标签理论视角下我国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对策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

[3].龚志辉.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6

[4].刘晓红,岳林琳,胡善菊.基于标签理论的社区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J].法制博览.2016

[5].陈光光.我国刑事法视野中犯罪标签理论的价值体现[J].法制博览.2015

[6].胡文.“标签理论”视角下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研究[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

[7].贺云祥,孙道萃,胡祥福.以标签理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之研究[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

[8].强音.犯罪标签理论在我国刑事法视野的价值体现[J].河南社会科学.2013

[9].李明琪,杨磐.犯罪学标签理论的应然走向[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10].束钰.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探析[D].安徽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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