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论文-王利苹

开设赌场罪论文-王利苹

导读:本文包含了开设赌场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网络赌博犯罪,情节严重,定罪量刑,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论文文献综述

王利苹[1](2019)在《网络型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适用司法解释难的现状探析——以百家乐赌博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型开设赌场罪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的违法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 40号第一款规定了网络开设赌场的四种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叁)为赌博网站担任(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警察》期刊2019年05期)

蒋长顺,郑晓丹[2](2019)在《为网络赌博平台拉人头赚抽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蒋长顺 通讯员郑晓丹)近日,经湖北省兴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卢某等7人开设赌场案作出判决,因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卢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均适用缓刑,各并处(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0-13)

曾妍,朱锋云,罗文,林晓璕[3](2019)在《郴州开审特大网络开设赌场罪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通讯员 曾妍 朱锋云 罗文 林晓璕)5月16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以国际外汇为赌注对象的网络平台开设赌场罪案,姜某凡等14名被告人受审。该平台接受涉案投注赌资逾1亿元,获得非法收益5000余万元,平台参赌人员近4000人。公(本文来源于《法制周报》期刊2019-05-21)

陈立烽,杨晓,罗玉婷[4](2019)在《注意啦,这些行为都构成“开设赌场罪”》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影视剧中,“赌场”大多都装饰豪华、高档,“开设赌场”也似乎离我们很远。其实,现实生活中的游戏机,甚至微信群都已成为不法分子开设赌场的工具,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多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一些看起来不起(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4-15)

尹淑艳[5](2019)在《建微信群组织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行为人在赌博网站注册会员账号后,建立微信群提供虚拟场所组织人员参与赌博,接受参赌人员群内下注后再在赌博网站投注,从中赚取赔率差额,并获得赌博网站"退水"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受微信群群主雇佣从事操盘、记账,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9年05期)

冯斌,赵春[6](2019)在《从本案谈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分》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犯罪嫌疑人林某夫妇在辖区内某“农家小院”的二楼,组织秦某、胡某等五人用扑克牌以“诈鸡”的方式进行赌博,每次押注的赌资从一百元到四千元不等,林某夫妇以每个参赌人员每小时200元的标准进行抽头获利,并向赌客提供香烟、茶水等,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缴(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01-03)

戎璨,李健锋[7](2018)在《从刘某某、张某某等人赌博案分析开设赌场罪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聚众型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在实践中有很多共同之处,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但两罪的法定型不同,社会危害性亦存在较大差异。本文通过分析实践中的一起具体案件,从时间及场所、组织规模、人员构成、赌博规则的设定及赌具的来源四个方面来界定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不同之处。(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36期)

周博[8](2018)在《谢某等四人开设赌场罪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作为一类新型赌博方式日益盛行,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经济社会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严重者甚至满足了赌博类犯罪的构成要件。通过分析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的特点,结合我国赌博类犯罪的立法和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可知查处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犯罪案件的难度较传统赌博犯罪案件更高。本文梳理了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案件中的两个争议焦点。然后从案件出发,在法理上探讨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犯罪的法律适用和主从犯认定问题。其中,通过对比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的本质,明确了两者的界线在于赌场的经营性质和组织结构。根据不同角色在微信赌博犯罪中起的作用,处理案件的主从犯问题。此外,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在适用相关规定时常常处境尴尬,建议强化立法解释,完善司法解释,并界定赌博类犯罪中的共同犯罪问题。(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8-12-01)

缪琴奇[9](2018)在《群主利用微信抢红包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行为人利用互联网组建微信群后组织不特定人员聚众赌博,在微信群内以发红包扫雷的方式获取非法收益,其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号一审:(2017)苏1282刑初539号【案情】公诉机关: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琳。(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8年29期)

陆烨波[10](2018)在《建群抢红包玩“微赌场” 法院: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微信群里发红包、抢红包早已不是新鲜事。可有人却把这种娱乐活动变成了圈钱的游戏,利用微信红包功能玩起了"微赌场"。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孙杰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案情回放】2017年2月,孙杰被朋友拉进一个微信红包赌博群。刚开始,孙杰还有点懵,对游戏规则一知半解,可半个月后他已是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本文来源于《上海人大月刊》期刊2018年09期)

开设赌场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蒋长顺 通讯员郑晓丹)近日,经湖北省兴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卢某等7人开设赌场案作出判决,因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卢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均适用缓刑,各并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开设赌场罪论文参考文献

[1].王利苹.网络型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适用司法解释难的现状探析——以百家乐赌博为切入点[J].中国刑事警察.2019

[2].蒋长顺,郑晓丹.为网络赌博平台拉人头赚抽头[N].检察日报.2019

[3].曾妍,朱锋云,罗文,林晓璕.郴州开审特大网络开设赌场罪案[N].法制周报.2019

[4].陈立烽,杨晓,罗玉婷.注意啦,这些行为都构成“开设赌场罪”[N].人民法院报.2019

[5].尹淑艳.建微信群组织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J].人民司法.2019

[6].冯斌,赵春.从本案谈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分[N].江苏法制报.2019

[7].戎璨,李健锋.从刘某某、张某某等人赌博案分析开设赌场罪的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8

[8].周博.谢某等四人开设赌场罪案例分析[D].湖南师范大学.2018

[9].缪琴奇.群主利用微信抢红包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J].人民司法(案例).2018

[10].陆烨波.建群抢红包玩“微赌场”法院:已构成开设赌场罪[J].上海人大月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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