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智能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李观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珠海分院

摘要:本文介绍了智能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由火灾探测器的设计选配、消防联动设备控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且提出了与智能建筑相匹配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方式。文章概述了智能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点,探测区域的划分与探测器的设置,报警区域的报警控制器的设置,消防联动设备及其控制,提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一定要考虑其在联接界面上与智能建筑的适应性。

关键词:智能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配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分三种形式设计: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就智能建筑的基本特点是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最适用的方式。智能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点是:根据被保护对象发生火灾时燃烧的特点确定火灾类型;依据所需防护面积部位;按照火灾探测器的总数和其他报警装置(如手报)数量确定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总容量;按划分的报警区域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根据消防设备确定联动控制方式;按防火灭火要求确定报警和联动的逻辑关系;最后还要考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智能建筑“3AS”(建设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适应性。

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象分为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烟温复合式火灾探测器以及气体火灾探测器,按其测控范围又可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两大类。点型火灾探测器只能对警戒范围中某一点周围的温度、烟等参数进行控制,如点型离子感、点型紫光火焰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线型火灾探测器则可以对警戒范围中某一线路周围烟雾、温度进行探测,如红外光束线型火灾探测器,激光线型火灾探测器,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常用火灾探测器性能特点及适用范围智能建筑中应以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为主,个别不适宜选用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应选用感温火灾探测器。

一.探测部分

1.1火灾探测器的设计选配

火灾探测器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象分为:感烟、感温、感光、烟温复合式以及气体灾探测器;按其测控范围又可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两大类。智能建筑中应以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为主,辅以感温火灾探测器。点型火灾探测器只能对警戒范围中某一点周围的温度、烟等参数进行控制,线型火灾探测器则可以对探测范围中某一线路周围烟雾、温度进行探测。

1.2探测区域探测器设置要点

消防设计规范规定“火灾探测区域应按独立的房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适宜超过500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切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以划为一个探测区域”。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内最少要设置一只探测器。在敞开或封闭的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走道、坡道、管道井、闷顶、夹层等场所,都要单独划分探测区域,设置相应探测器。探测器的设置一般按保护面积确定,每只探测器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的确定,需要考虑房间高度、屋顶坡度、探测器自身灵敏度三个主要因素的影响,尤其要考虑房高对探测器选型的影响,但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则须考虑到梁突出顶棚的影响。

1.3探测器总数确定

确定一个探测区域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N≥S/KA式中:N-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的数量(个),取整数;S--一个探测区域内的地面面积(m2);A--每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K--安全修正系数。特级保护对象K取0.7~0.8,一级保护对象K取0.8~0.9,二级保护对象K取1.0。

二.控制部分

火灾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中枢,它接受信号并作出分析判断,一旦发生火灾,它立即发出火警信号并启动相应消防设备。控制部分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报警区域的划分、确定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容量、确定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2.1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按照智能建筑的保护等级、耐火等级进行合理正确的划分。消防设计规范规定“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也就是说在报警区域,可以将同层的几个防火分区划为一个报警区域。特别强调,将几个防火分区同一报警区域时,只能在同一楼层而不得跨越楼层。

2.2确定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容量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一般按防火分区设置,其容量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本报警区域内的探测设备的数量。报警区域编址探测设备,不仅指感烟感温或其他种类火灾探测器的数量,还包括该报警区域内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以及通过控制模块转换信号的水流指示器、水压力开关等。

2.3确定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在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中,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选配,一方面要满足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还应该具备与智能建筑中其他控制系统的通信界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与各个报警区域内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通信功能。

(2)处理显示整个系统报警信息、故障信息、联动信息的功能。

(3)应能根据火警信息,启动消防联动设备并显示其状态。

(4)具备与智能建筑中其他控制系统的通信界面。

三、消防联动设备控制

消防联动设备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执行部件,消防控制室接收火警信息后应能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应消防联动设备。

3.1智能建筑中应具备的消防联动设备及其功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智能建筑防火灭火要求,智能建筑应具备以下全部或部分消防联动设备:

(1)消防专用电话,火灾报警,查询情况,应急指挥,能与“119”直通;

(2)火灾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火灾发生时警示或者通知人员安全转移;

(3)非消防电源控制,火灾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灯控制;

(4)室内消火栓泵和喷淋水泵,火灾时实施灭火;

(5)消防电梯运行控制;

(6)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干粉灭火系统,火灾确认后实施灭火;

(7)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的控制,火灾时实施防火分隔,防止火灾蔓延;

(8)防烟排烟风机,空调通风设备,送风阀,排烟阀,防止烟气蔓延提供救生保障。

3.2消防联动设备的联动要求

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警报信息,消防联动控制器根据火灾信息管理部联动关系,输出联动信号,启动有关消防设备实施防火灭火。消防联动必须在“自动”和“手动”状态下均能实现。在自动情况下,智能建筑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预先编制的联动逻辑关系,在火灾报警后,输出自动控制指令,启动相关设备动作。手动情况下,应能根据手工操作,实现对应控制。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及其与智能建筑的适配性

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特殊地位,使得它在布线安装方面有别于智能建筑中其他控制系统。对线缆的选型和布线方式:

(1)要采取穿管保护、暗敷或阻燃措施

(2)要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

(3)要满足自动报警装置自身的技术条件,如其报警传输线大多数要求采用双绞线等

(4)要与其他低压系统电缆竖井分开布设;

(5)要使其传输网络不与其他传输网络共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运用需要我们去研究探索,要想其在智能建筑的中成熟运用,还需一个比较长的探索过程,还有许多挑战需要去应对,随着不断的探索,我们一定会实现火灾报警系统的飞跃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成东.智能建筑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3.

[2]裴秀丽.智能大厦的系统集成技术[J].信息技术,2002.

[3]GB501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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