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贷配置与资金需求的错位:金融支持“三农”个案的实证分析与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张旭文[1](2021)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进入由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向平衡、充分发展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在发生变化。在诉求缩小城乡、阶层差距,诉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城市弱势群体基本生存的“兜底”制度。而城市弱势阶层又以新时代的产业工人主体“农民工”为主,为此,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分析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问题,以保障性住房制度为问题的“纽结”,关联到城乡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的双向互动问题,从而跳出了城市谈城市保障房、跳出了保障房制度本身谈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可以使研究更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本研究主要采用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过程中存在的“有效性不足”问题,以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制度变迁理论为主要分析视角,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发生和变革的逻辑,并得出本研究的核心观点:在市场发育不完全情况下,我国以“政府引导市场”模式推动保障性住房发展有其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越来越复杂化,这种模式的路径依赖,使我国保障性住房供求结构失衡,供给有效性不足,为此,启用“市场引导政府”的模式,可以大大降低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达到有效供给目标的交易成本,增强保障性住房制度效率。在交代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理论与方法、以及回顾已有的相关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见第1章、第2章),本研究主要涵盖以下内容: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历史与制度变迁逻辑(见第3章)。通过梳理我国保障性住房形成和改革的历程,得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逻辑: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制的形成,是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而发生和发展,它遵循着与我国住房市场化、商品化改革的互动逻辑。通过我国住房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历史变迁,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的路径选择及其成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向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过程,基本的主导力量还是政府通过一定程度的资源垄断,利用不完全的市场,发挥强有力的经济介入和控制作用的过程,即外界称之为“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的实施过程,由此,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基本上可定位为“政府引导市场”模式。第二,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的现实困境及制度原因(见第4章)。在相关政策文献和研究文献梳理和现实调研的基础上,设计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评价内容,这种评价内容涵盖量的标准、质的标准以及社会公平目标的价值标准。以此评价内容为评价标准,发现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性”是充分还是不足,找出与供给“有效性充分”的要求存在的差距。主要以制度经济学为分析框架,分析保障性住房存在供需不平衡,供给的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原因,并以制度设计为手段,旨在打破过度通过行政权力配置保障性住房的旧制度路径依赖,形成市场配置保障性住房,以顺应新时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一主要矛盾的破解所需,以及改变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追求高速度忽略内涵式发展之弊端。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实证研究(见第5章)。通过模型分析,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以及与保障性住房住户满意度问题,实证得出的结论是总体来看我国保障性住房原有的政府引导市场模式已经造成了一定保障房效率不高现状,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重新引导保障房的保障职能。第四,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变革的个案分析(见第6章)。通过分析重庆模式、上海模式和丰城模式三个典型案例,及其模式产生的制度逻辑,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可资为借鉴的经验。三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破解了保障性住房制度运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制度运行交易成本增大,而导致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有效性不足甚至无效率供应的尴尬局面,其通过制度变更形成现有模式的内在的动力,是相关主体对于超额剩余,即“租”的寻求以及对于制度运行过程中交易成本减低需求的行为反应。第五,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关键制约因素与“市场引导政府模式”路径转向(见第7章第8章)。在前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存在不足及制度原因的现实问题梳理基础上,提炼出导致供给有效性不足的核心制度因素,结合前述案例经验,论证了“政府引导市场”的改革模式要发挥较好的效率,其前提是政府掌握的信息存在非滞后性,而现实中政府的决策滞后于市场机制的反应能力,导致保障性住房在受惠主体的甄别、保障性住房的供给结构(安居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是特租房等)和布局、投资结构和方式等,均出现了较大的问题。与更充分、更有效供给要求有一定差距,为此,必须通过制度的安排,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效率,打破行政权力主导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发生偏差的体制机制之弊,充分研究市场规律和市场供求,从而打破“政府主导市场”模式的路径依赖,向“市场主导政府”的新的改革路径转型。在明确了市场引导政府的大的改革方向后,本研究对于与市场导向相关联的产权问题、大数据赋能问题、交易的信用问题等,以制度经变迁的内在机理为分析框架,作了较深入剖析和制度设计的探索。本研究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融通,历史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分析了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存在的问题,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甚至出现局部无效供给现象;第二,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形成及改革的历史逻辑在于政府引导市场。第四,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应该是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结合,保障性住房相关主体交易成本的节约行为选择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为此,提出的制度建议是:契合新时代平衡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诉求,改革的主导价值应该是激发相关主体的内生力量主导制度变迁。为此,未来改革的总方向应该是市场引导政府,即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激励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优化效率,为此要在产权改革、法制环境建设、大数据赋能等方面,为市场机制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加有效”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论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次系统地通过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研究保障性住房供给问题;第一次从供给“有效性”的问题出发,系统研究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逻辑并提出改革的思路。得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体现在:对于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历史的高度概括性总结——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的四重悖论问题的提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诉求下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市场引导政府”路径转向;打破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壁垒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成本降低,从而使保障性住房回归“可负担性”本来定位,等等。
高云亮[2](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严宏[3](2021)在《我国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就必须首先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基本的均等化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通过改变社会经济的福利状态,进而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条件和收入的高低。然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需一直处于不平衡状态。不同地区间,尤其是城乡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矛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仍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并且这种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状况,随着“三农”问题的凸显,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农村公共品供给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对于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重要要求和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服务便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分配是国民收入的均等化分配的重要方面,能够增进社会经济福利,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保障农村居民生存权,享受基本的均等化公共服务,尊重农村公共品需求的表达权是尊重农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更是“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西南地区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方面与东部、中部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并且这种差距仍在扩大。鉴于西南地区所处的地理、政治、文化、生态地位的特殊性,这种差距的扩大会随着一些不确定、不和谐因素的出现会越发的凸显,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更多的问题。首先,西南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重要聚集区主要涵盖四川省、西藏、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五个省市区民族自治区。该地区主要为农村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矿产基地和生态保障区,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边疆稳定、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其次,西南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聚集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欠发达地区,相对于东部仍然比较落后;西南地区包括了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四省藏区多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我国构建了“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其中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就在西南地区。近些年来,由于受特定区位、自然条件、历史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限制,与东部地区相比,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公共品供给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公共品供给失衡问题已成为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本研究针对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数量和质量不足,供给区域失衡,有限的资金渠道限制供给,单一的供给模式无法有效实现村民的需求表达等现状,立足西南地区,开展了如下研究:一是导论与基础分析。本部分围绕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依据公共品理论、公共品供给主体理论、农村公共品供给理论、农村公共品供给模式理论对本研究的农村公共品概念、研究范畴,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进行了界定,并将农村公共品划分为生活服务型公共品、生产保障型公共品、发展促进型公共品三类。二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理论逻辑提出与现实基础的研判。本部分基于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服务型、农业生产保障型及发展促进型三类农村公共品供给现状考察、投资效率和结构效率评价基础上,提出发展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逻辑起点、开展理论论证,剖析现实基础,提出构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三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的现状和投资效率分析。本部分在以往公共品供给研究文献分析基础上,立足西南地区,通过对农村公共品进行准确分类基础上,开展生活服务型公共品、生产保障型公共品、发展促进型公共品的投资效率和结构效率评价基础上,深入探究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品效率提升研究。四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案例分析。本部分主要通过西南地区“珙县农村修路”、“万春镇L村路灯维修”、“成都农贷通”三个案例,开展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模式及绩效评价研究。五是国外农村公共品供给经验借鉴。本部分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经验进行总结,比较了不同国家间的共性与差异。提出对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经验借鉴。六是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配套制度设计。本部分从明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创新制度设计引导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激励机制、强化农民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及优化激励机制设计,加强农村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配套制度设计分析。基于上述分析,形成如下研究结论:一是当前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且低质量、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失衡且模式单一、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低、农村公共品供给区域间失衡、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错位等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梳理其成因,包括:农村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长且出现多元化态势、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不健全、农村公共品供给过程监管不足、农村公共品供给单向决策限制、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权责划分不明确。二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投资技术效率水平呈现出梯度变化特征,即从高到低依次是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各地区对农村公共品自身资源利用有效程度的差异和资金投入的差距相对较大。具体来看,重庆市和四川省的综合技术效率和规模技术效率较高;西南地区的农村公共品投资的投入和产出效果存在差异。三是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投资结构效率呈现梯度变化特征,即从高到低依次是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区域间在农村公共品资源配置和投资结构上的差距显着,但总体上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投资结构效率逐渐改善。四是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得较为显着的成效,较大的改善了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状况,满足了农民多元化公共品需求的表达,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公共品受益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农民的满意度评价较高,但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五是依据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农村公共品供给经验的概括总结,本文从明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创新制度设计引导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激励机制、强化农民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及优化激励机制设计,加强农村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配套制度设计分析。
何松龄[4](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认为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王双全[5](2019)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乡村要素流失问题仍然明显,特别是资金要素由农村单向流入城市,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农村成为我国决战全面小康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资金要素短缺;而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必要抵押品的缺失,使得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资金无法有效地向农业农村流动和聚集,农村资金净流出与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突出,“金融抑制”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土地是农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农村的变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土地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扩大了农村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功能,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能力,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农村土地资产化、金融化提供了可能性,从而激活了农村金融,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建设。深入研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从土地产权制度到金融制度的系统改革。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探索农业融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经营者的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2015年全国232个县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并行实施,充分发挥农地的经济功能。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三权分置”制度,分离和实现承包权的保障功能和经营权的经济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融资渠道,打开了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的死结。因此,本文聚焦农村最具经济价值、但资本化严重不足的土地要素,将农村土地要素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探索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以期为推进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改革和创新提供系统的学术和现实指导,充分发挥土地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村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满足农业生产资金的多层次需求,实现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本研究以“三权分置”改革为背景,围绕优化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体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12家金融机构和543户农户的调查数据,从经济学理论及实证检验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问题和影响因素,并从系统论视角出发,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在对农户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问卷调查数据,构建Probit模型,以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为核心变量,分析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及土地确权与后两者交互项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同时利用IV-Probit对核心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第二,厘清金融机构与政府在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梳理金融机构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情况,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探究农户获得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影响因素,找到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第三,在前文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与需求错位的表征及原因,构建供需错位识别机制,对样本中具备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农户进行筛选,识别出供需错位的农户,构建Probit模型对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选取典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针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问题,优化供需匹配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环境。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农村经营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增加,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土地金融市场中来,农村的土地资源将进一步转化为资本,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旺盛但供给不足。据调研的543户农户数据显示,314户表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有需求,仅130户获得了金融机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然而,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的创新还处于初期摸索试点阶段,仍受到法律、产权及市场等多重制约,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市场供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3.从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看,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前提下,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起增强性的调节作用,但土地流转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随着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的实施,农民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化,土地流转会促进农地抵押市场,金融知识水平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以土地融资投入生产,进而催生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4.从供给的影响因素看,金融机构普遍看好农村土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土地财产权抵押条件尚未成熟,农村财产权抵押风险还较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体系还未健全,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较低。实证结果显示,市场发展前景及预期盈利空间能够正向影响金融机构供给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良好的土地政策环境、成熟的农地流转抵押市场、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土地的金融抵押品特性,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经营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政策风险,减少金融机构面对信贷违约的损失,这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5.从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来看,从需求侧看,农户文化水平低和金融知识水平不高是造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关键因素,强化相关培训与宣传力度,提高农户金融知识水平,是放松农户信贷约束的关键之一;从供给侧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利率与农户预期利率不匹配导致供需错位,应进一步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从外部环境因素上看,政策实施不到位是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重要因素,当前农村土地金融市场发展依然是以政策引导为主,农户借贷行为内生性不足。因此,在强化政策支持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农户土地金融借贷的自发性和内生动力。本文创新之处或边际贡献在于:1.丰富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内容。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农地金融合约的机制设计,从经营权确权到抵押担保权的赋权,认为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从农户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使农地租佃市场的产权条件更加完备,增强了农地金融契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抵押信贷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2.弥补了当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相关研究零碎化的缺陷。本文将供给和需求纳入同一研究框架进行系统性探讨,并基于农户、机构问卷调查的微观数据,立足农户、金融机构两大决策主体的行为动机,结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背景,探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供给的影响因素,分析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为推动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3.检验了农地抵押信贷的影响机制,发现土地确权颁证与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过程中起到调节作用。本文考虑到两个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或者一个因素发挥作用要以另一个变量为条件或基础,将土地确权颁证与金融知识水平的交互项纳入模型,进一步分析了核心变量对农户需求的影响机理。
郜清攀[6](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毛德敏[7](2017)在《目标价格试点背景下新疆棉花种植业信贷支持研究》文中提出2014年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试点后,棉农资金回流期限加长,植棉风险增大,面对棉花价格下降和棉花种植成本上升,棉农意识到只有改变棉花种植生产方式才能提高植棉收益。然而生产方式的改变离不开信贷资金的支持,因此,棉花目标价格试点后金融机构如何满足棉农不断上升的植棉资金需求?金融机构能为棉花种植提供哪些支持?金融机构如何适应棉花种植业对资金需求的变化,并对其服务模式和支棉政策做出调整?这是目前新疆棉花种植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本研究以棉花种植主体和涉农金融机构为研究对象,以推动信贷支持棉花种植业为目的,以完善金融服务模式为重点,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探索棉花目标价格试点背景下信贷支持新疆棉花种植业发展路径与对策,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提高植棉收益的根本途径是通过规模化种植降低棉花生产成本。因此,改变棉花种植模式走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的生产之路是大势所趋。这需要信贷资金从棉花良种培育、节水灌溉、信息化田间管理、机械化采收、残膜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支持。第二,对新疆棉花种植业与信贷支持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信贷支持有利于新疆棉花种植业的发展,应该加大信贷支持棉花种植业的力度。第三,棉农信贷需求呈现借贷意愿强、借贷金额大额化、借贷需求多样化等特征。面对棉花价格下降和种植成本增加,传统信贷产品已不能满足棉农的信贷需求,需要金融机构及时创新信贷产品与服务。而棉农所在地区的金融环境特征对棉农借贷意愿影响最大,因此,金融机构有必要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第四,信贷供给总量下降、信贷风险上升、信贷产品创新不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是信贷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棉花目标价格试点后,涉农金融机构没有及时调整其对棉花种植业的信贷供给产品与服务,造成了棉花种植业信贷需求与信贷供给的错位。因此,为支持新疆棉花种植业可持续发展,涉农金融机构有必要对其金融服务模式进行调整,实现精准支持棉花种植业。第五,认为棉花种植模式的改变、高产棉田示范区建设、绿色农业生产的实现等离不开信贷支持。因此,从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三个层面提出适应于棉花目标价格试点的信贷服务模式。认为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支持棉花种植业的服务模式应有所差异。第六,认为准确定位目标市场和服务对象、积极创新新产品,提供多方位服务、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制定信贷政策和加快农村金融立法建设是当前较为有效的政策。本研究深度分析了目标价格试点后棉农信贷变化和信贷供给变化,揭示了棉花种植业信贷需求和信贷供给错位的原因。从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角度,创造性地构建立体的信贷服务模式及其适用对象。提出了棉花信贷产品的创新方向,构造了农业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为信贷支持棉花种植业提供改革路径。
刘姣华[8](2015)在《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是我国最核心的问题之一,连续十几年都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列入亟待解决的问题之首,解决“三农”问题是我们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使得以“共享”为核心的“包容性增长”成为未来中国这几年发展的主旋律,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价值导向。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也进一步指出要通过完善立法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使权利公平被提上了重要日程。国家在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重点以公平为导向,以均衡增长为核心,实现经济的正义增长,惠及包括农村居民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群。普惠金融理论把农民金融发展权、金融排斥和村镇银行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维护农民金融发展权是普惠金融的核心目标,金融排斥是普惠金融提出的现实原因,村镇银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推出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保障了农民金融发展权。本文构建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村镇银行推出后产生的影响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当前村镇银行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可持续发展过程还存在重重问题。在充分借鉴国际典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缓解农村金融排斥、保护农民金融发展权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论文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指出研究的重点和意义,介绍了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分析了可能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构建了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现状和原因,指出农村金融排斥对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并借助“六维度”指标分析了村镇银行设立后在缓解金融排斥方面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村镇银行确实是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进而推动“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第四部分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定义进行了诠释,讨论了影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并借鉴国外微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衡量评判指标以及对商业银行统一监管的条件,构建出衡量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五部分以湖北省为样本地区,对村镇银行推出后产生的影响以及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分析。肯定了村镇银行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及其目前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同时指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原因进行解析。第六部分对美国社区银行、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印尼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等典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考察,总结其成功经验,为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第七部分提出了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阐述了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村镇银行向“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发展的方向。第八部分,对全文的研究进行总结,提出了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政策建议,并对下一步的研究进行展望。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计量经济学等经典理论,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研究范式,对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意义、衡量方法和发展道路进行了系统研究。研究过程中采取经典理论分析整理与计量模型实证分析相结合、宏观总体分析和微观个体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先后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得到以下主要结论:第一,普惠金融理论把农民金融发展权、金融排斥和村镇银行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维护农民金融发展权是普惠金融的核心目标,金融排斥是普惠金融提出的现实原因,村镇银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推出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保障了农民金融发展权。第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可以从村镇银行的资源配置水平、风险控制水平、盈利发展能力和区域环境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衡量,对湖北省村镇银行的实证分析表明,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可持续的,且发展势头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偏离市场定位、主发起行绝对控股、经营网点单一、风险控制能力不够、政府支持不足等种种问题,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借鉴美国社区银行、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印尼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等典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提出了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应分“两步走”,第一步通过立法、村镇银行、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力量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第二步村镇银行与主发起行剥离后组建为“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以普惠金融理论为基础,把农民金融发展权、农村地区金融排斥与村镇银行发展三个跨专业、跨领域的问题有机联系起来,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和方法。第二,构建了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具有代表性广、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既可用于评价具体某个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可用于分析比较不同地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第三,提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指出在当前阶段可以通过立法、村镇银行、政府、市场四方力量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并提出了“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长期发展构想,构建“国家农村社区发展银行——地市级农村社区银行总行——农村社区银行——社区营业所”四级组织体系。
林建伟[9](2015)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文中认为当前,农村融资渠道狭窄,农户融资困难,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因此,中央出台政策鼓励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探索。但由于现行法的明确禁止,各试点地区纷纷借助“附加担保”、“组合担保”、“反担保”等形式规避风险,增加了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以促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本研究从农地融资功能出发,以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行为分析方法、典型抽样调查法、计量模型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讨论。首先,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产权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和风险理论,结合我国试点地区的实际运行模式,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其次,运用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结合福建省样本地区的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农户、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机理。再次,以福建省样本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就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讨论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后,借鉴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从修订法律、强化激励、风险防范、配套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改善我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由于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法律困境、市场约束以及配套条件缺乏等原因,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着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民生风险等各种风险。与其他信贷风险不同的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主要是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农地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农地流转薄市场的约束等原因所致,应予注意并区别对待。第二,农户的法律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有一定的负向影响,但失地风险认知和还款风险认知未通过显着性检验。这与有些学者的担心差距较大,表明建立在三权分置基础上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较好地规避了失地风险,在政府的政策鼓励和行政推动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民生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第三,信贷员的风险认知与农户的风险认知存在差异。现实中,信贷员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致使其行为态度谨慎,抑制了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并间接抑制了农户的信贷需求意愿。鉴于此,金融机构应本着支持“三农”发展的愿望,着眼于防范风险而非消灭风险,审慎把握风险中隐含的机会,采取措施,鼓励信贷员积极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第四,从政府的角度看,现有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不足,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应当尽快修订法律,确立抵押品限定规则、登记生效规则和抵押权实现规则;通过设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有效激励。此外,还应加强农地流转市场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和条件建设,以提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制度效率。本研究从风险认知的视角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风险认知及其对信贷供需意愿的影响,研究的角度新颖。基于问卷调查和实证分析,得出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具有特殊性,风险认知存在差异性并抑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结论。据此提出的修改相关法律规则、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以及从政府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强化激励的改进策略,具有一定的新意和实际可操作性。
杨贵桥[10](2015)在《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当前最大的法律问题依然农民权利问题。因为,农民作为我国最大的劳动者群体,多年来一直处于经济剩余分配序列中的最末端,这是资本主导下经济剩余以市场机制进行积累与分配的必然结果。因此,当前的“三农”困局,其核心是经济剩余的积累与分配问题。作为农业合作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资金互助社是对金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的矫正。不过,农民资金互助社绝不是商业金融市场机制排斥“三农”的直接衍生物,而是农业合作化条件下以农民为主导的一种新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是农业商品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信用形式——互助信用,从而是农业剩余积累的一种新机制。自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主要靠商业金融支持发展起来的工商业体系逐渐进入生产相对过剩阶段,几十年高增长的工业资本积累模式逐渐凸显困境,农村经济关系随之面临一场深刻变革,与此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也将由此出现重大调整。本文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从资本、身份、契约、金融异化等维度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得以产生、演变的基本脉络和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与研判,并结合调研,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构想。本文认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源于互助资金资本化,因为互助资金资本化产生了社员之间基于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冲突,民间法调整失灵,因而需要引入国家立法予以规制。而从法理上讲,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身份与契约的对立统一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原因所在。而资金互助权的具体状况及其实现程度,又最终取决于农业经营方式。当前,立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农民组织化成本较高的难题,因为高组织化成本是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机制难以运行、资金互助严重异化的关键因素。由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两个基本趋势,即合作金融趋势抑或异化了的商业金融趋势。目前,多数农民资助互助社实际上是以“资金互助”为名的商业性吸存放贷公司。这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困境,而此种困境与农业的家庭分散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因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该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基础上优先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利用村庄既有治理机制,降低农民组织化成本,构建我国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同时,从市场准入、法人产权、内部治理、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除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必然成为资本主导下的一场实质上排斥农民的商业金融运动,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工具或高利贷组织,从而存在被取缔的可能。除导论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阐释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性质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生成基础等问题。在法律性质上,农民资金互助社应定性为互益性法人。相应地,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是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因而其构成可以从资金互助权的基本内容、实现机制等角度进行解构。在经济根源上,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与农业自身特点、家庭经营方式以及商业金融对“三农”的排斥相关,更与农业合作化紧密相联。同时,从身份与契约的关系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阐释了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认为“身份之上的契约”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其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根本原因。第二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从比较分析的角度,介绍了域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演变,揭示了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一般规律、新趋向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本章从纵向角度梳理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重点考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与教训,介绍了农民资金互助社以及法律制度演进的十年历程,特别推介了“赫堂经验”。第四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本章结合调研,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困境,分别从法律性质、内部治理、信用机制、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予以分析,认为金融本位主义、商业金融本位主义、监管本位主义以及市场放任主义是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第五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章以上述四章为基础,对第四章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困境进行了回应,从建立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制度、重构法人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完善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完善框架。其中,特别论述了三点主张:一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为基础,重点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并鼓励村集体参股设立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二是构建国家农业合作银行制度,为国家信用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提供制度平台;三是允许设人力资源股,借鉴乡村治理以及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促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良性发展。最后对全文主要观点、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不足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二、信贷配置与资金需求的错位:金融支持“三农”个案的实证分析与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信贷配置与资金需求的错位:金融支持“三农”个案的实证分析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
1.2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核心观点、理论支点及分析框架 |
1.3.1 核心观点 |
1.3.2 理论支点与分析框架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保障性住房及其制度 |
2.1.2 有效供给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 |
2.2 理论观点回顾与研究的新视角切入 |
2.2.1 保障房相关理论观点回顾 |
2.2.2 研究的新视角切入: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 |
2.2.3 制度及其变迁与保障性住房供给政策的关联性 |
2.3 为什么要诉求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变迁理论的解释 |
2.3.1 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政策诉求的背景与意义 |
2.3.2 推动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变迁解释 |
第3章 历史回顾:我国保障性住房“政府引导市场”的制度变迁逻辑 |
3.1 住房政策和住房市场变迁: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历史背景 |
3.1.1 政府包办的福利分房制度时期(1949~1978) |
3.1.2 住房商品化改革试点与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8) |
3.1.3 全面市场化启动与商品房市场初步发展阶段(1998~2003) |
3.1.4 受土地财政影响房地产非理性迅猛发展阶段(2004~2018) |
3.2 我国保障房与住房改革的互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历史回顾 |
3.2.1 住房商品化试点与推进中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探索阶段(1978~1998) |
3.2.2 保障房体系伴随住房商品化全面实施而初步确立阶段(1998~2001) |
3.2.3 保障性安居工程随土地财政凸显而逐渐萎缩阶段(2002~2006) |
3.2.4 保障房体系重新确立并逐步完善阶段(2007~至今) |
3.3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模式改革的历史逻辑与制度变迁解释 |
3.3.1 政府引导市场:历史背景与现实困局 |
3.3.2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路径选择的历史逻辑 |
3.4 制度变迁解释:交易费用逻辑下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互动 |
第4章 现实反思: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制度考察 |
4.1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现状与制度因素 |
4.1.1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的现状剖释 |
4.1.2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因素探究 |
4.2 重建设轻后续管理: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偏差的交易费用理论分析 |
4.2.1 厚此薄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后续管理的不平衡发展 |
4.2.2 问题的原因:认识偏差与制度障碍 |
4.2.3 问题的解释:交易成本影响决策与制度生成逻辑 |
4.3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悖论 |
4.3.1 “可负担性”成本控制与保障房制度可持续要求的悖论 |
4.3.2 产权“完整性”流转要求与产权“约束性”工具的悖论 |
4.3.3 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与导致更高生活工作成本的悖论 |
4.3.4 人口结构性流动与各地省、市、区“计划供给”的悖论 |
4.4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不足与城乡土地供给结构性矛盾 |
4.4.1 农村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不畅 |
4.4.2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成本问题与城乡土地供需结构性矛盾 |
4.5 旧模式与新要求:当前“政府引导市场”困境与制度变迁诉求 |
4.5.1 政府引导市场的管理困境 |
4.5.2 双向互动与动态变迁:保障房制度变革诉求 |
第5章 实证分析:供给有效性不足折射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契合度欠缺 |
5.1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宏观考察的实证检验 |
5.1.1 研究设计 |
5.1.2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2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微观考察的实证分析 |
5.3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调查及统计分析 |
5.4 基于制度变迁的结果分析 |
第6章 个案分析: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制度突围典型模式 |
6.1 重庆“破除四重壁垒”模式 |
6.1.1 优惠政策突破人口流动壁垒 |
6.1.2 突破土地属性壁垒 |
6.1.3 突破住房品质差异壁垒 |
6.1.4 信息化平台突破后期管理壁垒 |
6.2 上海共有产权房模式 |
6.2.1 共有产权房制度及其目的 |
6.2.2 上海共有产权模式产生的背景 |
6.2.3 上海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模式的运行机制 |
6.3 江西省丰城市企业化经营模式 |
6.3.1 江西省丰城市保障性住房企业化运作模式背景 |
6.3.2 丰城市保障性住房制度企业化运作及其意义 |
6.4 上述个案的制度变迁逻辑:“租”与“交易费用”引致制度变迁 |
第7章 “内生”与“外生”: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约因素两大关键点 |
7.1 外生制约因素:影响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环境条件 |
7.1.1 制度环境缺陷: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法制困惑 |
7.1.2 信息工具赋能不足:保障房制度运行交易成本降低的瓶颈 |
7.2 内生制约因素:产权、信用缺陷限制交易的发生和发展 |
7.2.1 产权问题: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核心制约因素 |
7.2.2 重要制约因素:信用问题与保障性住房各主体间金融需求矛盾 |
第8章 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设计 |
8.1 从“政府引导市场”到“市场引导政府”: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改革的总路向 |
8.1.1 “市场引导政府”内涵与意义 |
8.1.2 “市场引导政府”制度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
8.1.3 市场引导政府新模式视角下政府与市场互动的逻辑 |
8.2 完善法律与契约制度,营造保障房制度运行环境 |
8.2.1 完善法律制度 |
8.2.2 完善契约制度 |
8.3 土地产权改革“破局”矛盾: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帕累托改进 |
8.3.1 以法制硬核强化集体主体性地位,形成政府与集体地权的制衡机制 |
8.3.2 落实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优化适应保障房市场的土地产权结构 |
8.3.3 实行土地指标交易,打破保障性住房建设地理空间局限性 |
8.4 政府与市场互动:破解悖论以增强保障房供给的“有效性” |
8.4.1 制度创新破解“重建设轻管理”的偏差:交易成本的分析 |
8.4.2 对接农村建设用地:节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成本 |
8.4.3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把握相关主体的行为逻辑 |
8.4.4 产权与保障模式优化:形成“约束性”与“流转性”对立统一机制 |
8.4.5 复合产权结构:破解保障性住房信用不足与融资难之间矛盾 |
8.5 网络与大数据工具赋能:精准识别破解保障性住房管理成本问题 |
8.5.1 落后于经济社会形势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呼唤数字技术革命 |
8.5.2 多元数据平台建设措施,降低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实施的交易成本 |
8.5.3 降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运行成本的管理信息系统设想 |
8.6 本章总结: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互动及其变迁的分析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进一步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我国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1.3.1 公共品内涵研究 |
1.3.2 公共品供给主体研究 |
1.3.3 农村公共品需求研究 |
1.3.4 农村公共品供给研究 |
1.3.5 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 |
1.3.6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农村公共品 |
2.1.2 农村公共品供给 |
2.1.3 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基于W-L模型的农村公共品最优供给 |
2.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3 基于效率研究的福利经济学理论 |
第3章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逻辑与现实基础 |
3.1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逻辑起点 |
3.1.1 政府供给与政府失灵 |
3.1.2 市场供给与市场失灵 |
3.1.3 第三方供给与志愿失灵 |
3.1.4 农户参与 |
3.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基础 |
3.2.1 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且结构失衡 |
3.2.2 农村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长且出现多元化态势 |
3.2.3 农村公共品供给地区差异明显 |
3.2.4 第三部门壮大 |
3.2.5 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的历史演进与现状考察 |
4.1 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发展历程 |
4.1.1 改革开放前中央“大统一”单一制农村公共品供给 |
4.1.2 改革开放至分税制改革中央地方分层的农村公共品供给 |
4.1.3 分税制改革后农村公共品供给 |
4.1.4 全面税改后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探索 |
4.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种类多元化供给现状考察 |
4.2.1 生活服务型农村公共品 |
4.2.2 生产保障型农村公共品 |
4.2.3 发展促进型农村公共品 |
4.3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不足且低质量 |
4.3.2 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失衡且模式单一 |
4.3.3 农村公共品供给碎片化 |
4.3.4 农村公共品供给区域间失衡 |
4.3.5 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错位 |
4.4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种类多元化供给问题的成因分析 |
4.4.1 农村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长且出现多元化态势 |
4.4.2 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不健全 |
4.4.3 农村公共品供给单向决策限制 |
4.4.4 农村公共品供给过程缺乏监管不到位 |
4.4.5 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权责划分不明确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效率测算、演化趋势和影响因素研究 |
5.1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效率测算 |
5.1.1 研究方法 |
5.1.2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1.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测算 |
5.1.4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区域异质性分析 |
5.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效率的时间演化趋势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期间划分 |
5.2.3 核密度估计结果分析 |
5.3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结构效率测算及影响因素分析 |
5.3.1 结构效率空间理论模型 |
5.3.2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3.3 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效率测算分析 |
5.3.4 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案例分析 |
6.1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模式应用及分析 |
6.1.1 政府—市场—农民供给模式:以“珙县农村修路”为例 |
6.1.2 村集体—政府—市场供给模式:以“万春镇L村路灯维护”为例 |
6.1.3 政府—自治组织—私人部门供给模式:以“和顺镇H村图书馆建设”为例 |
6.1.4 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模式评价 |
6.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绩效评价:以“农贷通”为例 |
6.2.1 “农贷通”平台介绍 |
6.2.2 数据来源与样本介绍 |
6.2.3 “满意度评价内容与基本情况 |
6.2.4 “农贷通”平台满意度综合评价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国际经验借鉴 |
7.1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1.1 美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1.2 德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1.3 日本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1.4 韩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模式 |
7.2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共性与差异 |
7.2.1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共性 |
7.2.2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差异 |
7.3 主要发达国家农村公共品供给多元化的借鉴与启示 |
7.3.1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制度体系 |
7.3.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组织体系 |
7.3.3 多主体筹措资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配套制度设计 |
8.2.1 构建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多元化体系 |
8.2.2 明确农村公共品供给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8.2.3 引导非营利组织与村级组织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 |
8.2.4 强化农民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 |
8.2.5 优化激励机制设计,健全农村公共品质量监管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博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4)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 |
1.2.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3.1 研究的创新 |
1.3.2 研究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土地金融 |
2.1.2 金融产品 |
2.1.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 |
2.2 文献综述 |
2.2.1 “三权分置”改革与土地金融的关系研究 |
2.2.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优化研究 |
2.2.6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供求理论 |
2.3.4 理论框架 |
3 “三权分置”改革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现状分析 |
3.1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 |
3.1.1 农地“三权分置”的历史演进 |
3.1.2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现实意义 |
3.1.3 “三权分置”改革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的意义 |
3.2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实践 |
3.2.1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 |
3.2.2 国内外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比较分析 |
3.2.3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创新实践评价 |
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分析 |
3.3.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发展趋势 |
3.3.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 |
3.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存在的问题 |
3.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分析 |
3.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发展趋势 |
3.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现状 |
3.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动力机制 |
4.1.1 内生动力:规模化生产需要 |
4.1.2 外在拉力:“三权分置”改革的牵引 |
4.1.3 市场合力:激活农村资产的需要 |
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农户资金借贷需求与来源渠道 |
4.2.3 农户农地抵押信贷需求意愿、类型和额度 |
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研究假设、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3 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4.4 本章小结 |
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主体与功能 |
5.1.1 供给主体—金融机构 |
5.1.2 监管主体—政府 |
5.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描述性分析 |
5.2.1 四川省总体供给状况 |
5.2.2 金融机构供给意愿 |
5.2.3 农户供给获得情况 |
5.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内生性检验 |
5.4 章节小结 |
6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表征及原因 |
6.1.1 供需错位的表征 |
6.1.2 供需错位的原因 |
6.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2.1 供需错位的识别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研究方法 |
6.2.4 变量选取 |
6.2.5 实证结果分析 |
6.3 章节小结 |
7 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典型案例分析 |
7.1 温江区“花木捆绑”抵押贷款 |
7.1.1 背景介绍 |
7.1.2 具体做法 |
7.1.3 实施成效 |
7.1.4 案例启示 |
7.2 郫都区花牌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 |
7.2.1 背景介绍 |
7.2.2 具体做法 |
7.2.3 实施效果 |
7.2.4 案例启示 |
7.3 崇州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推“农业共营制” |
7.3.1 背景介绍 |
7.3.2 具体做法 |
7.3.3 实施效果 |
7.3.4 案例启示 |
7.4 章节小结 |
8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基本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 |
8.2.2 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
8.2.3 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支撑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6)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目标价格试点背景下新疆棉花种植业信贷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述 |
1.3 研究目标与思路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创新之处 |
1.5 相关说明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现代金融发展理论 |
2.1.1 金融深化理论 |
2.1.2 金融约束理论 |
2.2 农村金融理论 |
2.2.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2.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2.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第3章 新疆棉花种植业与信贷支持关系分析 |
3.1 新疆棉花种植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
3.1.1 棉花种植面积 |
3.1.2 棉花产量 |
3.1.3 棉花种植主体 |
3.1.4 棉花种植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
3.2 新疆棉花种植业面临的困境 |
3.2.1 成本困境 |
3.2.2 品质困境 |
3.2.3 资金困境 |
3.2.4 政策困境 |
3.2.5 信息困境 |
3.3 棉花种植与信贷支持关系分析 |
3.3.1 时间序列分析 |
3.3.2 面板数据分析 |
第4章 目标价格试点背景下棉农信贷需求及分析 |
4.1 临时收储政策与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分析 |
4.1.1 临时收储政策 |
4.1.2 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
4.1.3 临时收储政策与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比较分析 |
4.2 目标价格政策对棉花种植业信贷需求的影响 |
4.2.1 棉花种植成本变化对信贷需求的影响 |
4.2.2 棉花种植收益变化对信贷需求的影响 |
4.2.3 棉花种植风险变化对信贷需求的影响 |
4.3 棉农信贷需求及特征 |
4.3.1 棉农基本情况分析 |
4.3.2 棉农信贷需求的一般分析 |
4.3.3 棉农信贷需求基本特征 |
4.4 棉农信贷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4.1 模型构建及指标选取 |
4.4.2 理论假设 |
4.4.3 影响棉农借贷意愿的交叉列联表分析 |
4.4.4 实证分析 |
第5章 目标价格试点背景下棉花种植业信贷供给及分析 |
5.1 棉花种植业信贷供给主体分析 |
5.1.1 商业性金融机构 |
5.1.2 政策性金融机构 |
5.1.3 合作性金融机构 |
5.2 棉花种植业信贷供给产品分析 |
5.2.1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
5.2.2 农户保证贷款 |
5.2.3 农户抵押贷款 |
5.2.4 六个棉花主产区棉花贷款供给情况 |
5.3 棉花种植业金融服务分析 |
5.3.1 信贷服务 |
5.3.2 支付结算服务 |
5.3.3 其他服务 |
5.4 目标价格试点后棉花种植业信贷供给变化及分析 |
5.4.1 信贷供给总量的变化 |
5.4.2 信贷供给风险的变化 |
5.4.3 信贷供给产品的变化 |
5.4.4 信贷供给服务的变化 |
5.4.5 信贷供给政策的变化 |
5.5 棉花种植业信贷供给不足原因分析 |
5.5.1 信贷供给不足的直接原因 |
5.5.2 信贷供给不足的间接原因 |
5.5.3 信贷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 |
第6章 目标价格试点背景下的信贷服务模式探析 |
6.1 信贷支持棉花种植业的主要方向 |
6.1.1 优良棉花新品种选育需要信贷支持 |
6.1.2 棉花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要信贷支持 |
6.1.3 棉花种植模式的改变需要信贷支持 |
6.1.4 高产棉田示范区建设需要信贷支持 |
6.1.5 绿色农业生产的实现需要信贷支持 |
6.2 信贷服务模式探析 |
6.2.1 商业性金融服务模式 |
6.2.2 政策性金融服务模式 |
6.2.3 合作性金融服务模式 |
第7章 信贷支持新疆棉花种植业发展路径与对策 |
7.1 国外信贷支持农业发展经验与启示 |
7.1.1 美国信贷支持农业发展的经验 |
7.1.2 印度信贷支持农业发展的经验 |
7.1.3 巴西信贷支持农业发展的经验 |
7.2 信贷支持棉花种植业发展路径与对策 |
7.2.1 明确市场定位,建立优势互补的农村信贷服务体系 |
7.2.2 积极创新新产品,提供多方位服务 |
7.2.3 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和农业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
7.2.4 合理制定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 |
7.2.5 加快农村金融立法建设,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
第8章 主要研究结论及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金融(信贷)支持棉花种植业的调查问卷 |
附录2:玛纳斯、呼图壁调研纪实 |
附录3:阿克苏、巴州地区调研纪实 |
附录4:农户调研纪实 |
案例1:阿瓦提县丰收三场”鲁泰”模式 |
案例2:尉犁县众望棉花合作社 |
致谢 |
作者简历 |
(8)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金融排斥研究 |
1.2.2 金融发展权研究 |
1.2.3 村镇银行发展研究 |
1.2.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村金融 |
2.1.2 金融排斥 |
2.1.3 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4 村镇银行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金融资源论 |
2.2.2 金融公平论 |
2.2.3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3 理论框架 |
2.3.1 普惠金融与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村镇银行发展关系分析 |
2.3.2 本研究理论框架 |
3 村镇银行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实践分析 |
3.1 金融排斥与农民金融发展权 |
3.1.1 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现状 |
3.1.2 金融排斥对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 |
3.2 村镇银行对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 |
3.2.1 村镇银行产生背景 |
3.2.2 村镇银行发展历程 |
3.2.3 普惠金融对村镇银行的要求 |
3.2.4 村镇银行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的作用分析 |
4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4.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界定 |
4.1.1 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概念 |
4.1.2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涵义 |
4.2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 |
4.2.1 内部因素 |
4.2.2 外部因素 |
4.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4.3.1 制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原则 |
4.3.2 国外微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 |
4.3.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及其体系建立 |
5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实证分析 |
5.1 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
5.1.1 样本地区选择 |
5.1.2 湖北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
5.2 村镇银行发展对农村经济影响实证分析——以湖北省为例 |
5.2.1 研究方法与指标选取 |
5.2.2 单位根检验 |
5.2.3 VAR模型滞后阶数的确定 |
5.2.4 建立VAR模型 |
5.2.5 VAR模型的稳定性检验 |
5.2.6 脉冲响应分析 |
5.2.7 邹氏检验 |
5.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实证分析——以曾都汇丰村镇银行为例 |
5.3.1 研究方法与研究步骤 |
5.3.2 建立递阶层次结构 |
5.3.3 构建判断矩阵 |
5.3.4 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
5.3.5 计算可持续发展指数 |
5.4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现存问题与原因解析 |
5.4.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现存问题 |
5.4.2 制约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原因解析 |
6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国际借鉴 |
6.1 美国社区银行模式 |
6.1.1 美国社区银行发展概况 |
6.1.2 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特点 |
6.2 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 |
6.2.1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发展概况 |
6.2.2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发展特点 |
6.3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模式 |
6.3.1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发展概况 |
6.3.2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发展特点 |
6.4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及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
6.4.1“政府支持”缓解金融排斥推动金融公平 |
6.4.2“市场化经营”增加盈利、实现可持续发展 |
6.4.3“明确市场定位‖找准可持续发展空间 |
6.4.4“创新金融服务”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
7 缓解金融排斥、保护农民金融发展权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体系 |
7.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 |
7.1.1 农村社区银行的提出 |
7.1.2 村镇银行与农村社区银行的联系与区别 |
7.1.3 村镇银行转变为农村社区银行的必要性和两个阶段 |
7.2 第一阶段:实现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
7.2.1 坚持立法先行,强化法律保障 |
7.2.2 村镇银行在“求异、求新、求稳”中发展完善 |
7.2.3 政府通过“引导、扶持、监管”予以制度保障 |
7.2.4 培育适度竞争、积极创新的农村金融市场 |
7.3 第二阶段:组建“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 |
7.3.1 村镇银行逐步过渡为农村社区银行 |
7.3.2 农村社区银行建设构想 |
8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致谢 |
(9)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范畴的界定 |
1.4.1 土地承包经营权 |
1.4.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
1.4.3 风险与风险认知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述评 |
2.1.2 国内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机制设计理论 |
2.2.3 风险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 |
3.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类别 |
3.1.1 信用风险 |
3.1.2 市场风险 |
3.1.3 操作风险 |
3.1.4 流动性风险 |
3.1.5 法律风险 |
3.1.6 民生风险 |
3.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 |
3.2.1 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 |
3.2.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困境 |
3.2.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借款人的信用危机 |
3.2.4 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不到位 |
3.2.5 农地经营权流转薄市场的约束 |
3.2.6 政府不当干预行为 |
3.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及其风险 |
3.3.1 江苏新沂模式 |
3.3.2 宁夏同心模式 |
3.3.3 辽宁法库模式 |
3.3.4 四川崇州模式 |
3.3.5 福建明溪模式 |
3.3.6 经验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4.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1 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1 理论解释 |
4.1.2 理论分析框架 |
4.2 农户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2.1 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2.2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机理 |
4.3 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3.1 信贷员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3.2 风险认知对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机理 |
4.4 本章小结 |
5.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 |
5.1 农户经济行为与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1.1 农户经济行为 |
5.1.2 农户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2 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意愿分析 |
5.2.1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 |
5.2.2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特征 |
5.3 风险认知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实证分析 |
5.3.1 变量选取 |
5.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5.4 本章小结 |
6.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 |
6.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的条件与特征 |
6.1.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条件 |
6.1.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特征 |
6.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分析 |
6.2.1 金融机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2.2 信贷员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3 风险认知影响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实证分析 |
6. 3.1变量选取 |
6.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6.4 本章小结 |
7. 改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 |
7.1 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借鉴 |
7.1.1 德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2 美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3 日本农地金融模式 |
7.1.4 国外经验启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修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则 |
7.2.2 构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 |
7.2.3 完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配套制度与条件 |
7.2.4 强化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激励 |
7.3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的研究结论 |
8.2 未来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福建省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状况问卷调查 |
附录2: 福建省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状况问卷调查 |
致谢 |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10)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合作金融组织的研究 |
(二)关于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立场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立场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一般性考证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 |
(二)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分类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法律性质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基本特征 |
(六)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定位 |
二、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构成 |
(一)资金互助权 |
(二)资金互助权若干维度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资金互助权类型与相应法律制度 |
(四)资金互助权实现与相应法律制度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经济基础 |
(一)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
(二)农业资源由市场配置的局限 |
(三)商业金融对农业的排斥 |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 |
(五)资金互助 |
四、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一)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 |
(二)互助资金资本化及其法律规制 |
(三)金融异化与法律制度的形成 |
五、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 |
(一)自由价值 |
(二)秩序价值 |
(三)效率价值 |
(四)公平价值 |
第二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一、欧美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德国 |
(二)法国 |
(三)美国 |
二、东亚典型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日本 |
(二)我国台湾省 |
三、南亚典型国家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印度 |
(二)孟加拉 |
四、非洲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 |
五、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演变的新趋势 |
(一)放宽服务对象的身份限制 |
(二)允许经营商业金融业务 |
(三)民主管理和自治原则被消弱 |
(四)分配呈现由资本主导的倾向 |
六、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律制度要与农业发展状况相适应 |
(二)以合作制和服务社员为立法宗旨 |
(三)以明确政府责任为立法重点 |
(四)以构建互助信用机制为立法主线 |
第三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1949年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一)我国悠久的民间资金互助传统 |
(二)国民党推动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三)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1949年后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及其法律制度 |
(三)农村合作基金会及其法律制度 |
(四)钱会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 |
三、2004年至今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一)三个发展阶段 |
(二)相关法律制度的演变 |
四、历史经验总结 |
(一)法律制度要以尊重农民自治为前提 |
(二)以构建契合于村社共同体的信用机制为立法核心 |
(三)以明晰政府权力边界为立法主线 |
(四)以保障合作性质为立法目标 |
第四章 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对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调研 |
(一)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概况 |
(二)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方式 |
(三)F县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立法概况 |
(一)基本法律 |
(二)部门法规 |
(三)地方性规范 |
三、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困境 |
(一)“营利”与否的性质认定困境 |
(二)多重制度约束下的融资困境 |
(三)“三会一层”形同虚设的内部治理困境 |
(四)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困境 |
(五)立法滞后背景下的监管困境 |
四、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若干原因 |
(一)金融本位主义 |
(二)商业金融本位主义 |
(三)监管本位主义 |
(四)市场放任主义 |
第五章 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法律制度要体现的基本原则 |
(一)自愿参与原则 |
(二)民主管理原则 |
(三)产业导向原则 |
(四)谋求社员共同利益原则 |
(五)特别保护农民社员原则 |
(六)法律救济与道德救援相结合原则 |
二、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法律制度 |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 |
(二)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联合主体制度 |
(三)探索建立国家农业合作银行法律制度 |
(四)完善区域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度 |
三、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人产权制度 |
(一)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构成法人产权 |
(二)村集体入股重塑法人产权 |
(三)准许设立人力资源股 |
(四)实行差别股权制 |
(五)完善公积金制度 |
四、完善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结构 |
(一)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的高成本 |
(二)严格实行“一人一票” |
(三)理事会人员任职应以从业相关为条件 |
(四)优化监事会人员构成 |
五、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融资法律制度 |
(一)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贷款责任 |
(二)放宽商业融资限制条件 |
(三)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 |
六、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 |
(一)贷款保证制度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 |
(三)社员信用评级制度 |
(四)信贷决策制度 |
(五)贷款回收责任制度 |
七、完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 |
(一)明确监管主体 |
(二)健全监管机制 |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四)拓宽市场准入渠道 |
(五)建立外部审计监督制度 |
结论 |
(一)基本观点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研究不足 |
(四)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信贷配置与资金需求的错位:金融支持“三农”个案的实证分析与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D]. 张旭文.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3]我国西南地区农村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D]. 严宏. 西南大学, 2021(05)
- [4]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5]“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D]. 王双全.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6)
- [6]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7]目标价格试点背景下新疆棉花种植业信贷支持研究[D]. 毛德敏. 新疆农业大学, 2017
- [8]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D]. 刘姣华. 华中农业大学, 2015(07)
- [9]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D]. 林建伟. 福建农林大学, 2015(01)
- [10]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D]. 杨贵桥.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