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摘要:近年来,招投标已经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成为了最具市场竞争力的采购手段之一。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实施招投标的方式,能节约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打破建设行业内部垄断,还能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从而使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得到有效促进。由于我国在建设工程上实施招投标方式的时间还比较短,现今国内的招投标发展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操作存在着许多漏洞,尚未实现规范化,如长期发展下去将不利于我国建设工程市场公平公正的秩序维护,对市场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本文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深入探讨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建议
随着我国新时代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逐渐增加了招标、投标的数量,承包、发包成为了现阶段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的运用,可以确保各自的利益在市场竞争中最大化实现,可以为业主提供可靠的工程建设以及施工保障,从而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中的招标、投标工作,还没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及合理的规范管理,以至于建筑工程行业市场的竞争秩序严重紊乱,招投标的落实工作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因此,运用完善的运行机制对招投标在行业内的诸多行为有着规范和限制的积极作用,从而为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
1.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执法监察力度不够
招投标制度应该依法保证招投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由于执法治理力度不到位,在当前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层出不穷的违法乱纪等行为。对招投标市场的稳定发展形成严重阻碍[1]。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政企不分,服务、管理、代理于一身的职能不清,有关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参与者与具体实施人,又是一个管理监督机构,负责管理实施监督招投标活动,无法形成一个能够对各类招投标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机制,最终导致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发展停滞不前。因此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进行依法处理,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活动进行依法监督。
1.2价格机制不健全
建筑行业相对风险系数较高,因此建立健全的招投标政策相应确保了高收益的行业特点。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背景仍然是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管理制度,忽视了企业自身发展经济地位相对独立的特点,以至于国家直接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干预,影响工程造价的如仪器设备等材料的定价、采购、管理费用、人员工资、企业税金等各个组成因素参与控制或制定。在造价计价方面,取费、定额等标准则是由政府制定以及管理,并且以此作为法定价格。法定价格只能反映全社会的一般水平,在反映市场活动方面相对滞后,忽略了各投标单位之间综合竞争力的差异,以及各投标企业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管理机制、原材料的采购渠道及现场施工设备等具体情况存在的较大差异,也无法真正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以及市场交易状况。现有的工程造价不利于招投标单位及企业有效进行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的工作,也无法确保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及单位获得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
1.3招标代理机构尚不规范
由于我国的招标代理业务发展的时间较短,招标代理市场的发展不够成熟,部分相对应的配套机制还没有跟上步伐[2]。由于当前我国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经由过去的依法审批逐渐改变为过程监督的管理方式,部分依法登记备案,招投标工程的具体操作以及对违纪、违法等行为的查处逐渐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全权负责。这种监管方式的转变,使得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一些代理机构容易缺乏自律,走入误区,影响中标结果。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中,也还没有科学全面系统的可量化、实践性的评价标准能够作为依据,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形成了阻碍。
2.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2.1实行和落实招标的终身负责制
对招投标双方来说,投资用款的基本来源都是国家,因此无论是作为建设单位,还是招标方的代表,也不管是工程用款的多少,还是工程质量的好坏,都与招投标双方没有切身的关系,这样的情况就造成了给施工企业可乘之机的局面,从而形成了施工方协助关系方以及同行,对“内定”下的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陪标”现象。因此,为杜绝“陪标”现象,应对建筑工程负责人实行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度,一旦工程发生质量问题,能够及时依法对相关建筑工程负责人追究责任,并且把终身负责制度落实到位,使得制度的实施行之有效。另外,在工作过程中,要尽量预防行政干预的影响,从根本上断绝工程腐败现象,从而有效减少“豆腐渣”工程,为我国建设工程的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2.2规范评标专家行为
在招投标项目中,评标专家是确保招投标公正的重要因素,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招标方,都只能通过评标专家的配合,才能操作具体的招标过程,因此,依法严格规范评标专家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可以有效阻止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活动,能有效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3]。相关单位应确保每一位评标专家能够认真地遵守赋予的职责,要求必须以严格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以及严肃的组织纪律,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不听从他人或评标方的引导,拒绝收受任何贿赂,不向任何投标参与者暗示或泄漏评标信息。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素养和评标组织纪律的评标专家,坚持将其剔出评标专家队伍,并且永不录用。
2.3加大不正当投标的打击力度
现今,我国建设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单位为了得到工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现象层出不穷。在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采取的常见手段有:一是将自己的公司形象进行包装,伪造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规模资质,使自身看起来非常具有可信度和竞争力;二是在进行投标时,与投标人进行相互合作,组成投标联盟,在中标之后进行工程细分利益,互惠互利;三是贿赂领导,在工程招标发布后,有些施工单位开始四处活动,给评委、招标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送礼或是采用其他方法,让这些人获取利益和好处,从而与投标单位共谋中标;四是中标单位在得到工程建设资格之后,直接将整个工程全部转让给其他施工单位,或将工程进行细分,再以较低的价格分别卖给不符合本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自己从中获取差价。种种行为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做好严格的资格审查工作后,还需要采用诉讼或追回投标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不正当投标进行严厉打击,使其违法成本远远高于收益,从而杜绝不正当竞争手段的现象,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保质保量。
3.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有着严重的阻碍,因此,相关单位应重视这些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加以解决,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够顺利推进,再次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马晓霞.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招标与投标,2016,02:50-51.
[2]郭英芬.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改进建议[J].商,2015,05:12.
[3]刘莉辉.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管理观察,2015,07: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