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程序修改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专利,无效宣告,发明,实用新型
程序修改论文文献综述
刘迎春[1](2019)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中国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时机和方式进行了介绍。(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2](2019)在《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一、将“市法制局”的表述修改为“市司法行政部门”。二、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本文来源于《中山日报》期刊2019-11-05)
[3](2019)在《关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决定》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为完善政府立法工作程序,提高行政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经市人民政府十五届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0月25日以市政府第13号令公布,于2019年11月25日起实施。现就《决定》解读如下。一、背景情况(本文来源于《中山日报》期刊2019-11-05)
周小伟[4](2019)在《运用工具查故障修改程序来容错》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某全自动数控车上料发生的挡料气缸误动作问题,通过综合运用CNC系统提供的信号状态表、梯形图和信号跟踪工具,进行检查、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在于相关气缸位置检测错误,修改PMC程序,容忍这种错误,使设备不至于因此发生误动作,此种容错设计可广泛应用。(本文来源于《金属加工(冷加工)》期刊2019年11期)
[5](2019)在《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漳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现公布《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漳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远2019年8月30日市政府决定对《漳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八条修改为:"起草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本文来源于《漳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09期)
张奇[6](2019)在《简述西班牙专利法的最新修改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程序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西班牙就专利法进行了全面修改,这对中国申请人赴西班牙申请专利的程序带来了重大影响。从实质审查的引入、优先权文件程序的简化、中小企业和电子申请的费用减免、专利赴国外申请时首次受理主体的选择四大方面来阐述改法后给中国申请人带来的新问题,并分析这些变化背后体现的趋势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科技与创新》期刊2019年18期)
王娜[7](2019)在《登记对抗主义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适用困境之策略研究——以《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海商法》及《物权法》对船舶物权变动的规定采登记对抗主义,加之航运实践的需求,船舶登记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相分离的情况十分普遍。在船舶登记所有人的债权人向海事法院提起海事请求保全时,因海事请求保全采形式审查方式,会产生船舶虽非诉讼争议标的而被扣的情形,船舶实际所有人的船舶所有权及应得船舶利益遭受威胁。该文以司法实践中船舶实际所有人欲通过确权之诉对抗船舶保全的案例引发的法律思考为起点,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在海事请求保全中的适用困境进行剖析,创造性地提出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时引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思路与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海商法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苏艺[8](2019)在《论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的构建——以《行政处罚法》的修改为契机》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数倍于刑事案件,具有繁简分流的迫切需求。在借鉴刑事司法领域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前期试点,修改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认可了这一工作机制。作为一般程序的一个特殊处理方式,快速办理的适用空间介于一定数量以上的罚款与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之间,初步建立了权利告知制度、处罚裁量机制、处罚前告知制度和程序回转机制以保障违法嫌疑人的权利,并采用更加简化的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以加快案件办理速度。这些规定对《行政处罚法》的程序部分形成了理念上的冲击。以此为参照,通过全面反思其类型划分的适恰性,以程序简化、时限灵活为据重新划分行政处罚程序的类型,并构建体现快速办理程序公正和效率价值的相关机制。(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李媛芳[9](2019)在《浅谈宪法修改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宪法修改,宪法修改程序也在不断完善,本文以我国的宪法修改程序为对象,进一步分析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现状,宪法修改程序对宪法的影响,宪法修改程序体现了宪法对人权的保护和对宪法秩序的维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宪法修改程序的研究,结合现阶段我国宪法修改程序中存在的缺陷,对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借鉴。(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4期)
宋毓卿[10](2019)在《关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主要内容及上报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新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未列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与空间布局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与产业布局、保障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坚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减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增加"的前提下,要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文章主要阐述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主要内容及上报程序。(本文来源于《华北自然资源》期刊2019年04期)
程序修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作如下修改:一、将“市法制局”的表述修改为“市司法行政部门”。二、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程序修改论文参考文献
[1].刘迎春.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2]..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决定[N].中山日报.2019
[3]..关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决定》的解读[N].中山日报.2019
[4].周小伟.运用工具查故障修改程序来容错[J].金属加工(冷加工).2019
[5]..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漳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J].漳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
[6].张奇.简述西班牙专利法的最新修改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程序的影响[J].科技与创新.2019
[7].王娜.登记对抗主义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适用困境之策略研究——以《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为视角[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9
[8].苏艺.论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的构建——以《行政处罚法》的修改为契机[J].行政法学研究.2019
[9].李媛芳.浅谈宪法修改程序[J].法制博览.2019
[10].宋毓卿.关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主要内容及上报程序[J].华北自然资源.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