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宪法诉讼论文-朱应明

教育宪法诉讼论文-朱应明

导读:本文包含了教育宪法诉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宪法,受教育权条款,民事诉讼,适用方式

教育宪法诉讼论文文献综述

朱应明[1](2014)在《宪法受教育权条款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受教育权条款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是宪法条文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一个方面,直接影响到宪法在民事诉讼中适用制度的构建。我国目前宪法受教育权条款在民事诉讼中适用形势不容乐观。目前,该条款适用存在适用原则的缺失、适用方式的混乱、法官的不积极态度、程序规制的阙如等问题。因此,完善宪法受教育权条款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势在必行。适用原则的确立、法官宪法素养的提高都是势在必行的。同时,宪法受教育权条款在民事诉讼中适用不可缺乏规则规制,而找出一条适用的最佳途径是迫在眉睫之事。学术界对宪法适用问题研究至今,仅仅合宪性解释由于其内在的合理性成为最佳适用途径。因此,围绕合宪性解释来构建宪法受教育权条款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未来图景是必要之举。(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14-05-01)

张义清[2](2012)在《公民受教育权的宪法保障与司法救济——教育侵权纠纷诉讼解决新机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带有根本性。教育法等部门法则是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保障性条款的具体实现形式。"齐玉苓案"昭示:当公民受教育权被侵害而穷尽了其他法律手段仍不能获得必要救济的情况下,宪法理应成为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的可靠基石和最后屏障;"罗彩霞案"则表明:在诉讼事由明确和相关法律依据充足的前提下,法院首先应当适用部门法条款而不能动辄启用宪法条款作为裁判教育侵权纠纷案件的直接依据,以防止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手段的"泛法律化"。就现阶段频发的类似教育侵权纠纷而言,合理的司法救济渠道和诉讼解决机制不仅仅体现在宪法条款的司法适用效力应当由谁来解释以及应当如何去解释,更在于我国专门的教育纠纷诉讼解决机制尚付阙如,亟须在尊重中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基础上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有步骤地建立起来。(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2年00期)

吴展[3](2005)在《我国公民受教育权之宪法诉讼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对其实现而言,国家负有积极的义务。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多元化法律规制显示,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诉讼救济存在真空地带。从对权利进行救济的角度来看,我国有必要启动宪法诉讼机制,从而建立健全公民受教育权诉讼救济体系。(本文来源于《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5年03期)

褚玉龙[4](2002)在《刍议宪法诉讼——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公民受教育权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答复》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诉讼是指因公民的宪法权利被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从狭义上讲,宪法诉讼是指公民个人认为某个法律、法规侵害了自己的宪法权利,而向法院提出控诉,要求审查其合宪性的一种制度;从广义上讲,宪法诉讼是指公民认为自己的宪法权利受到他人侵害,而以该宪法条文为依据向法院起(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期刊2002年02期)

教育宪法诉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带有根本性。教育法等部门法则是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保障性条款的具体实现形式。"齐玉苓案"昭示:当公民受教育权被侵害而穷尽了其他法律手段仍不能获得必要救济的情况下,宪法理应成为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的可靠基石和最后屏障;"罗彩霞案"则表明:在诉讼事由明确和相关法律依据充足的前提下,法院首先应当适用部门法条款而不能动辄启用宪法条款作为裁判教育侵权纠纷案件的直接依据,以防止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手段的"泛法律化"。就现阶段频发的类似教育侵权纠纷而言,合理的司法救济渠道和诉讼解决机制不仅仅体现在宪法条款的司法适用效力应当由谁来解释以及应当如何去解释,更在于我国专门的教育纠纷诉讼解决机制尚付阙如,亟须在尊重中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基础上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有步骤地建立起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教育宪法诉讼论文参考文献

[1].朱应明.宪法受教育权条款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研究[D].苏州大学.2014

[2].张义清.公民受教育权的宪法保障与司法救济——教育侵权纠纷诉讼解决新机制探析[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2

[3].吴展.我国公民受教育权之宪法诉讼救济[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4].褚玉龙.刍议宪法诉讼——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公民受教育权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答复[J].中国司法.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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