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弱自然垄断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通道费,经济性,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行业特征
弱自然垄断论文文献综述
孔群喜,石奇[1](2011)在《通道费的市场规则:基于弱自然垄断行业特征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引言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零售业迅猛发展,大规模的连锁店普遍兴起,零售商规模急剧膨胀,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显着提高,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变化最快、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大型零售商的兴起、连锁化经营模式的推行,伴随而来的另一个现象就是传统意义上零售商和生产商在产业链纵向关系中的地位置换,具有市场势力的零售商开始反过来限制制(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评论》期刊2011年00期)
孔群喜,石奇[2](2010)在《通道费的市场规则:基于弱自然垄断行业特征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零售商既具有明显的网络产业特征,又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竞争性交易平台,进场费的费率可以视作供货商接入零售商网络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时的接入价格。同时,连锁零售商具有显着的弱自然垄断行业特征,对于通道费规制效应的研究应当从这一重要特征入手。文章研究结论认为针对大型零售商通道费的规制行为违背了经济理性,而大型专业零售商的通道费水平则需要相关机构进行经济性规制。(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与管理》期刊2010年06期)
白云飞[3](2008)在《中国弱自然垄断行业绩效评价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经济理论认为,电信、电力、民航、铁路行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他们都具有极强的资产专用性和强烈的排他性,由此产生了强自然垄断性,即产业的需求条件决定了在该产业在一个区域内只能存在一家企业,否则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的效果。据此,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具有强自然垄断特性的自然垄断行业不适宜在行业内部展开竞争,只能在政府的监管下实施垄断经营。所以在我国,属于自然垄断行业成为了这些行业中的垄断企业抗拒市场化改革进程、维护自身垄断利益的最好借口。可是,国外同类行业的成功改革经验及我国20多年的改革实践都清楚的证明,随着技术进步和管理方法的创新,这些自然垄断行业的所谓强自然垄断性特征并不能成为展开市场竞争的阻碍。我国的这些行业实际上属于弱自然垄断行业,即它们的进入壁垒主要由行政管制构成,一旦政府的行政管制取消,这些行业必将成为竞争性行业。事实上,破除垄断、实现市场化竞争正成为自然垄断行业发展的大趋势。自改革以来,以电信、电力、铁路、民航为代表的我国弱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了长期的、大规模的改革。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全行业绩效,因此行业绩效的变动情况是检验这些行业改革成败的最主要标准,也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对弱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以来的绩效进行纵向对比及行业间的横向对比,就可以对改革政策做出客观的评价,为下一步的改革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本文的选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确定的。根据反垄断与管制经济学的定义,行业综合经济绩效分为资源配置效率和技术进步率两部分。本文分别应用寻租理论中的塔洛克模型(Tullock)和因子分析法测算了我国主要弱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以来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技术进步率,应用基于非参数的Malmquist指数法测算了这些行业技术进步率的主要代表指标——TFP的变动情况。通过SE-DEA模型测算了这些行业的综合经济绩效。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主要弱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总体上是成功的,改革使这些行业的绩效不断得到提高;引入竞争机制是促进垄断企业提高绩效的最有效手段。以增强行业内部的竞争性为目地的改革措施产生了巨大竞争压力,促使垄断企业积极寻求改进效率、增加产出的方法,全行业的绩效因此得以提高。在提高绩效的具体手段方面,是技术的不断进步(包括管理方法的更新)而不是加大的资源投入推动这些行业绩效的提高。弱自然垄断行业的每一次快速发展都伴随着重大改革政策的出台,因此,体制创新是弱自然垄断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通过这些行业绩效的横向对比可以发现,市场竞争越充分的行业,如电信业,其行业绩效也提升的较快;而行政保护过多、改革步伐迟缓的行业,如铁路,其行业绩效提升则十分缓慢。实证分析结果还表明,我国的弱自然垄断行业仍处于粗放型增长阶段。因此,如何尽快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弱自然垄断行业未来发展需要解决的最主要问题。由于我国弱自然垄断行业企业竞争力较弱以及“入世”后垄断行业对外资开放日期日益临近,使这些行业不可能再走西方国家开放管制——企业数量激增——兼并重组——寡头垄断的老路,因为这样的竞争成本太高、耗时过长,客观条件不允许。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的重大发展——可竞争市场理论,一个行业的总体绩效并不一定与企业数量成反比关系,只要该行业的进入门槛足够低,行业外资本随时可以进入,哪怕行业内只有一家企业,潜在的竞争压力也会迫使该企业像处于完全竞争市场中那样行事,不敢行使垄断行业的特权。因此,只要我国政府放松对弱自然垄断行业进入管制,扶持行业内新进入企业和弱势企业,垄断企业在竞争的压力下就会提高绩效,社会福利将增加而又避免了大量企业进入后恶性竞争所导致的资源浪费。(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08-05-01)
陈学云,江可申[4](2008)在《谈弱自然垄断与规制放松的可能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以成本弱增性为基础的现代自然垄断理论根据自然垄断的强度,把自然垄断细分为强自然垄断和弱自然垄断,从而提高了对放松规制实践的解释力。在需求曲线与上升的平均成本曲线相交的自然垄断产量区间,有可能实施边际成本定价,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同时保证厂商盈利,从而存在不需要价格规制的可能性。因此,必须根据特定行业及其不同业务领域的特点,分别实施不同的规制政策。(本文来源于《商业时代》期刊2008年12期)
陈学云,江可申[5](2007)在《弱自然垄断与民航运输业规制放松》一文中研究指出奠定在成本弱增性基础上的现代自然垄断理论根据自然垄断的强度,把自然垄断细分为强自然垄断和弱自然垄断,从而增强了对放松规制实践的解释力。在弱自然垄断区间存在着放松规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民航运输业由于其自身经济技术特征的变化及外部需求的冲击,由传统的强自然垄断走向弱自然垄断,甚至有从自然垄断产业中淡出的趋势。这一点,同样从中国民航运输业重组后的实证分析中得到了佐证。(本文来源于《江苏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2007年学术年会会议论文集》期刊2007-12-01)
赵昕[6](2006)在《弱自然垄断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下,自然垄断行业的天然垄断地位已经开始动摇,在行业内部逐渐出现了可竞争性的弱自然垄断业务。这些业务既不能完全垄断也不能完全竞争,而是应当采取适度竞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们对弱自然垄断这一新理论认识的滞后,导致弱自然垄断业务出现了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一系列弊端。由于传统自然垄断理论无法对此作出科学的解释,进而致使对弱自然垄断的法律规制出现了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情况。若不立即对弱自然垄断业务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将影响整个自然垄断行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对弱自然垄断的法律规制是必要的更是必然的。在对弱自然垄断的法律规制上,发达国家起步较早,为我国提供了很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在我国当前的理论界中,对弱自然垄断行业的性质以及规制理论等问题的研究尚显不足;实践中,由于我国整个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起步较晚,致使弱自然垄断业务与完全自然垄断业务没有进行实质上的分离,从而导致对弱自然垄断领域里规制滞后、规制不足和规制效率低等现象。 本文采用经济分析法、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通过对发达国家弱自然垄断法律规制的比较研究,得出了发达国家弱自然垄断法律规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在弱自然垄断法律规制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文章内容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我国弱自然垄断的现状,这一部分笔者以电信业、电力业和铁路业这叁个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为例,分别分析了这些行业中弱自然垄断业务的现状。摆出问题,为弱自然垄断的法律规制打下了事实基础。 第二部分,弱自然垄断法律分析,该部分首先以垄断、自然垄断、弱自然垄断的顺序提出了弱自然垄断这一概念,并分析了弱自然垄断理论的意义。在结合法律规制的基础理论的同时,阐述了我国弱自然垄断(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期刊2006-06-01)
弱自然垄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代零售商既具有明显的网络产业特征,又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竞争性交易平台,进场费的费率可以视作供货商接入零售商网络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时的接入价格。同时,连锁零售商具有显着的弱自然垄断行业特征,对于通道费规制效应的研究应当从这一重要特征入手。文章研究结论认为针对大型零售商通道费的规制行为违背了经济理性,而大型专业零售商的通道费水平则需要相关机构进行经济性规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弱自然垄断论文参考文献
[1].孔群喜,石奇.通道费的市场规则:基于弱自然垄断行业特征的解释[J].现代商贸评论.2011
[2].孔群喜,石奇.通道费的市场规则:基于弱自然垄断行业特征的解释[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0
[3].白云飞.中国弱自然垄断行业绩效评价研究[D].辽宁大学.2008
[4].陈学云,江可申.谈弱自然垄断与规制放松的可能性[J].商业时代.2008
[5].陈学云,江可申.弱自然垄断与民航运输业规制放松[C].江苏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2007年学术年会会议论文集.2007
[6].赵昕.弱自然垄断法律问题研究[D].山西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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