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防范论文-马慧慧

瑕疵防范论文-马慧慧

导读:本文包含了瑕疵防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瑕疵股权,恶意受让人,善意受让人,出让人

瑕疵防范论文文献综述

马慧慧[1](2019)在《瑕疵股权转让中受让人的权利救济及风险防范》一文中研究指出出资是每个股东应尽的义务。股东出资不仅是公司成立的提前,更是公司正常运转的资金保障,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亦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但处在经济社会中的股东,将自身利益最大化定为最终目标,不履行、不全面履行,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现象经常发生,大量的瑕疵股权由此产生,瑕疵股权转让纠纷亦是日渐增长。瑕疵股权的转让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公司债权人及守约股东的合法利益,更侵害了受让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文仅论述受让股东的权益被侵害后如何救济。(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1期)

刘立新,胡传仁,余冬梅[2](2018)在《防止不规范问题再度发生》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余冬梅)“检察院对我们办理的案件进行审视讲评、剖析,指出我们执法中出现的瑕疵问题,这是在帮助我们民警规范执法行为。”日前,在河南省新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反向审视讲评会上,该县某派出所所长认真地说道。据悉,这是该院今年以来组(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05-12)

齐精智[3](2018)在《如何防范因产品标识、说明瑕疵而引发的职业打假》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起,国内某着名企业出品的"芥花籽橄榄油食用调和油"中,因配料表未标注橄榄油的含量而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4.1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遭受职业打假人的群体恶意诉讼。齐精智律师受邀作为西安地区的代理律师,九战九捷,连胜九场(全国范围唯一保持全胜不败纪录的地区),有力打击了职业打假人名为打假实为敲诈的嚣张气焰!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的对象主要是大型超市(本文来源于《口腔护理用品工业》期刊2018年01期)

肖婷[4](2016)在《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防范和救济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形成的决议事关公司的正常运行事务和各股东以及相关权益人的利益,但股东大会决议在形成过程中会由于程序上或内容上的不正当而构成瑕疵,由此将损害公司或者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因此,为了规范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我国《公司法》以对决议瑕疵以及相关的救济方式进行了规定。但是,在我国的实践过程中,并不能满足解决各种实践问题的要求,整体救济制度的构建还有待完善。本文通过对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的理论分析,现行法律分析以及相关案例分析找出现有救济制度的缺陷,并通过对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分析和借鉴,提出完善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的建议,使之能更好的适应司法实践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的基本理论论述。简单说明了股东大会决议的性质,主要阐述了决议瑕疵的类型即瑕疵事由,同时对救济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通对我国现行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进行了分析,并说明现有制度存在的诉前瑕疵救济制度缺失、瑕疵救济诉讼制度不完善等缺陷。第叁部分主要是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部分国家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认定和救济制度进行的分析。第四部分主要通过分析瑕疵避免、瑕疵治愈、诉讼救济等制度对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救济制度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期刊2016-04-22)

许利平[5](2015)在《论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一文中研究指出瑕疵股权转让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常态。由瑕疵股权转让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大有增多的趋势。瑕疵股权的产生主要缘于股东身份瑕疵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的出资瑕疵。瑕疵股权的转让,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不能因为股东身份资格和出资瑕疵就确认无效,关键是建立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这样才能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建立公平的交易市场环境。(本文来源于《会计之友》期刊2015年07期)

邓陕峡[6](2014)在《我国瑕疵证据制度的风险及防范》一文中研究指出瑕疵证据是一面镜子,反映出我国侦查机关不规范取证的形形色色。然,瑕疵证据制度的出台不应当是为了发展出更多瑕疵,而在于规范和减少瑕疵证据。由于对"瑕疵"标准缺乏合理并具可操作性的界定,可能会导致瑕疵证据适用的泛化,不利于规范侦查机关的取证行为和实现司法纠错功能。要寻求减少瑕疵证据的路径,需要科学界定瑕疵的判断标准,完善取证制度,提高取证质量,细化瑕疵证据的补救方式,完善瑕疵证据的审查程序。(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5期)

张榕[7](2010)在《以事前防范破解抵押物所有权瑕疵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银行不乏遇到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产证被撤销,导致银行抵押权悬空的案例。尽管《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规定了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但目前实际操作及司法实践中往往侧重于维护实际权利人的财产所有权,对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存在争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城乡金融报》期刊2010-08-09)

符秋艳[8](2005)在《股东出资瑕疵的损害及其防范》一文中研究指出股东出资瑕疵是公司设立及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这极有可能对公司、其他已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的债权人、公司高层经营管理者造成不同的损害,有效防范股东出资瑕疵的首要机制是对各相关利益主体设定明确的责任。(本文来源于《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5年03期)

王为民[9](2005)在《履行瑕疵说明义务 建立防范风险意识》一文中研究指出拍卖活动是一种最具透明度的特殊买卖方式,它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中,拍卖公司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必须合理顾及他人的利益,在严格遵守“叁公一诚”原则,全面正确地履行《拍卖法》和其它法律规定的义务下,当出现纠纷,拍卖人才有权利主张《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的规定免除责任。根据《拍卖法》第18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来(本文来源于《中国拍卖》期刊2005年06期)

宫立[10](2004)在《防范瑕疵展览》一文中研究指出参加展览,与客户或潜在客户 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是企业获取市场 信息、拓展市场渠道、营销产品和树 立、展示自身形象的最有效而又最 经济的手段之一。正因为如此,在市 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态势下,企业参 加展览的热情从未像现在这样持续(本文来源于《中国会展》期刊2004年05期)

瑕疵防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余冬梅)“检察院对我们办理的案件进行审视讲评、剖析,指出我们执法中出现的瑕疵问题,这是在帮助我们民警规范执法行为。”日前,在河南省新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反向审视讲评会上,该县某派出所所长认真地说道。据悉,这是该院今年以来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瑕疵防范论文参考文献

[1].马慧慧.瑕疵股权转让中受让人的权利救济及风险防范[J].法制博览.2019

[2].刘立新,胡传仁,余冬梅.防止不规范问题再度发生[N].检察日报.2018

[3].齐精智.如何防范因产品标识、说明瑕疵而引发的职业打假[J].口腔护理用品工业.2018

[4].肖婷.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防范和救济制度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6

[5].许利平.论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会计之友.2015

[6].邓陕峡.我国瑕疵证据制度的风险及防范[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7].张榕.以事前防范破解抵押物所有权瑕疵风险[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0

[8].符秋艳.股东出资瑕疵的损害及其防范[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9].王为民.履行瑕疵说明义务建立防范风险意识[J].中国拍卖.2005

[10].宫立.防范瑕疵展览[J].中国会展.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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