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衔接论文-洪泉寿

诉调衔接论文-洪泉寿

导读:本文包含了诉调衔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联调,系统性工程,对诉,律师职业道德,人民调解组织,司法工作,人民法院,调解员,社会矛盾纠纷,大诉

诉调衔接论文文献综述

洪泉寿[1](2020)在《完善诉调衔接 推进诉源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疑难复杂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并以诉讼的形式向法院汇集。快捷、经济、高效处理这些问题,是对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需求新期盼的要求,也是缓解法(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20-01-22)

张伟征,项凯丽,张丹青[2](2019)在《当解纷机制与互联网+时代在诉调衔接领域发生碰撞》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冲击着原有的社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商业模式等社会各层级,渗透进方方面面。在多方利益的冲突下,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矛盾纠纷类型更具有开放性特征,ODR机制开始运用于与网络交易有关的网络支付纠纷、互联网小额借贷纠纷等“新奇特”纠纷。(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20)

陈叶君[3](2019)在《互联网背景下诉调衔接机制的优化路径研究——以Z省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应用为切入》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一个司法确认案件引发的思考笔者在2017年底时曾经办了一起关于房屋继承纠纷的司法确认案件。该案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和所遗房产均位于本院辖区内,但大部分继承人因婚嫁、工作等原因长期居于外地。基于管辖原则,双方纠纷由辖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各继承人不得不多次长途往返于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调解机构、法院、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其中两名继承人因年事已高不便长途跋涉,无奈选择付费委托律师办理继承事宜。试问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何以手机外卖、淘宝网购、远程教学、网络门诊等在日常(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期刊2019-06-20)

尤良旺[4](2019)在《诉调衔接机制下医疗纠纷的律师调解》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在北京、上海、安徽等11个省(直辖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以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2017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亳州、淮南、马鞍山、黄山等4个市率先启动试点工作,2017年4月28日安徽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笔者从事医疗纠纷专业律师,认为在诉调衔接机制下医疗纠纷调解属律师调解的应有之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5期)

唐金法,姚丽,赵玲玲[5](2018)在《诉调如何做到无缝衔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通过多种机制有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多种调解机制在化解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减少了诉讼案件压力。叁年来,该院化解纠纷430起。调研发现,尽管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当前仍存在以下问题:管理机制(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12-31)

[6](2018)在《诉调衔接:速解物业纠纷》一文中研究指出物业小区纠纷,近年来不断出现新类型案件。为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纠纷,市南区法院近日召开物业纠纷案件座谈会,与各有关方面共同讨论研究物业纠纷中的矛盾点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调解与诉讼的有机衔接,是依法高效化解物业纠纷、便民诉讼的重要“法宝”;市南区法院与(本文来源于《青岛日报》期刊2018-12-07)

张亚飞,王琳琳[7](2018)在《璧山:“叁调对接”的生动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2006年,私营企业主邹景清从当时的璧山青杠开发公司手中,花了15万元,拿到了5亩地的使用权后,又花了六七万元平整土地,准备用来建厂房。可随之,由于城镇规划的变动和整治河道,邹要的地块被占用部分,满足不了所要的面积,而当时的青杠开发公司又没有另(本文来源于《重庆日报》期刊2018-10-22)

静昕[8](2017)在《“律”“法”联动 推动诉调衔接机制新发展——律师调解的杭州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司法部门,重磅推出加速发展多元调解的具体措施。紧锣密鼓地推进多元调解,成为一项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和目标。2015年,杭州市已经有执业律师6000多名。当时杭州市律师协会即思考,如何推进发挥专业律师队伍作用,服务于社会矛盾的化解?经过多方研究与论证后,杭州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一个民间非营利组织来统筹杭州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经过8个月的筹备,2016年8月,杭州市律师协(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7年12期)

杨红斌,金慎,牛孝辉[9](2017)在《对强化诉调衔接机制的调查与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建设和《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经过多年实践,基本形成了良性互动、功能互补、程序衔接、彼此支持的工作局面。目前,全市设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人民调解工作室(本文来源于《人民调解》期刊2017年12期)

郑红[10](2017)在《探索消费纠纷诉调衔接 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一文中研究指出放心消费事关民生福祉,消费维权事关社会稳定。为推进全市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深化“放心消费在台州”行动,8月22日至23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推进会。临海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作为“样本”,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本文来源于《台州日报》期刊2017-08-24)

诉调衔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冲击着原有的社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商业模式等社会各层级,渗透进方方面面。在多方利益的冲突下,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矛盾纠纷类型更具有开放性特征,ODR机制开始运用于与网络交易有关的网络支付纠纷、互联网小额借贷纠纷等“新奇特”纠纷。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诉调衔接论文参考文献

[1].洪泉寿.完善诉调衔接推进诉源治理[N].人民法院报.2020

[2].张伟征,项凯丽,张丹青.当解纷机制与互联网+时代在诉调衔接领域发生碰撞[N].人民法院报.2019

[3].陈叶君.互联网背景下诉调衔接机制的优化路径研究——以Z省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应用为切入[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2019

[4].尤良旺.诉调衔接机制下医疗纠纷的律师调解[J].法制博览.2019

[5].唐金法,姚丽,赵玲玲.诉调如何做到无缝衔接[N].人民法院报.2018

[6]..诉调衔接:速解物业纠纷[N].青岛日报.2018

[7].张亚飞,王琳琳.璧山:“叁调对接”的生动实践[N].重庆日报.2018

[8].静昕.“律”“法”联动推动诉调衔接机制新发展——律师调解的杭州实践[J].中国律师.2017

[9].杨红斌,金慎,牛孝辉.对强化诉调衔接机制的调查与研究[J].人民调解.2017

[10].郑红.探索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N].台州日报.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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