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告(论文文献综述)
李娟[1](2019)在《环境立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制研究》文中提出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在多次会议上指出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并且颁发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指导环境治理工作,要求立法机关加强环境立法,确保环境执法有法可依。立法机关积极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建构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的立法机关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地方立法对环境治理的影响和促进作用日趋重要。自《宪法》《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享有环境保护立法的职权后,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的主体激增,环境立法数量迅速增长,基本上实现了严法治理的目标,但在环境的立法中还存在不适当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现象。虽然理论和实务界均认为公民私有财产需要容忍一定的社会义务,但是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的标准在我国立法实践中尚未确立。立法机关在环境立法中如何适当合理的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保障公民私有财产权不被过度侵害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环境立法存在立法主体越权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立法限缩、剥夺和妨碍公民行使私有财产权的权能,立法升级或缩减法律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程度,立法对其他权利进行限制的同时构成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制,景观管制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紧急状况时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六种较为典型的具体情形。在德国根据《德国基本法》关于财产权限制的规定,法院以判例的形式确立了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与征收之间的区别,以特别牺牲理论和可期待性理论为主流。在美国以警察权力理论来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制,但警察权力的边界很难界定清楚,容易侵害公民私有财产权。立法是一个多元利益博弈的过程,虽然财产权的社会义务与警察权力理论为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提供了正当理由,但还需要借助利益衡量理论、法律明确性原则及比例原则来衡量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是否适当。通过将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判断依据适用到环境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六种具体情形中,发现环境立法不当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情形占绝大多数。因此,为完善我国环境立法,保障公民私有财产权,有必要在立法时注重立法事实的收集认定,客观的评价一项立法是否必要以及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程度。同时将法律明确性原则贯穿于立法起草至备案的全过程,以维护法的安定性。此外,为对法律的合宪性进行控制,在立法实践中已有将比例原则用于法律草案审议过程的实践经验,有必要将比例原则法定化,推进立法合宪性与合法性工作的开展。针对基于公共利益不得不过度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情形,有必要增加补偿条款加以完善。
田华文[2](2018)在《网络治理视域下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各大城市正面临或即将面临垃圾围城的窘境,青岛市就是其中的代表。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人们已经意识到城市生活垃圾治理问题的复杂性,不是单靠最末端技术及工艺的改进所能解决,而应是一个包含从源头到最终处置、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综合的治理过程。借助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把握“消费”这一关键节点,可以把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分为前端治理和末端治理两个环节。围绕“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主要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前端治理的关键点是资源性垃圾的回收,末端治理的关键点是垃圾分类。本文研究的目的,是要解决青岛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问题,上述两个关键点就是主要的研究对象。分析解决复杂的公共问题首先要有适宜的理论工具。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策网络作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进入人们视野,并迅速引发研究热潮。进入90年代,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政策网络已不仅被作为政策分析的模型,更是可应对现代复杂社会的治理工具,是传统治理形式的理想替代。作为治理工具的政策网络被认为有善于解难题的优势,擅长于分析解决复杂公共问题。在西方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可概括网络治理的分析框架。基于分析问题的基本逻辑顺序,认知已存在的网络是分析研究的第一步;原始的网络并不会必然导向理想的结果,因此如何运用网络,尽大可能的发挥其优点,采取必要措施弥补其缺陷则是下一步的重要工作;根据渐进主义的逻辑,网络的完善应是渐进调适的过程,因此要不断检查网络以发现其不足。根据上述理念,政策网络治理的分析框架可包含3个环节:网络描述、网络管理以及网络检查。根据西方学者的研究,政策网络最基本的元素包括行动者、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网络规则等,这也是认识及管理网络的主要维度。鉴于此,处于分析的方便上述每个环节都从3个分析维度入手,如网络描述包含行动者、行动者间的关系以及网络规则;网络管理包含管理者、行动者管理以及网络规则管理;网络检查包含管理者自查、行动者检查以及网络规则检查等。本文以案例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使用网络分析的理念,借助上述分析框架对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治理网络本身存在重要行动者缺失,主要行动者动力不足以及受利益驱使过于明显等问题;网络管理的措施难以持续,网络检查环节缺失,等等;末端治理阶段则存在重要行动者持续动力不足;行动者之间缺乏深层次互动;网络规则过于依赖行政主导,网络管理和网络检查缺失等问题。对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可发现前端治理阶段的问题是由制度设计不合理,社会的前端治理意识和环境意识不足,缺乏合理的网络设计以及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等原因造成;末端治理阶段的问题可归咎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复杂的人口状况,既有的政府体制和行政传统,高昂的治理成本以及社会组织的发育不足等。对国(境)外的成功案例进行分析可得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启示。德国的前端治理和台北的末端治理都是经典的案例,使用网络治理的分析框架对两个案例进行详细拆解,可提炼出可资借鉴的经验。如德国的案例表明生产企业的参与,第三方机构,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市场导向为主的规则是前端网络治理成功的关键:台北的案例则说明完善的制度设计、公众及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以及市场主导的网络规则等对成功的末端网络治理必不可少。基于以上经验和前述分析,可得到完善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网络治理的对策建议。前端治理方面:成立第三方机构作为管理者;通过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押金返还制度等激活潜在的行动者;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前端治理意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大力扶持静脉产业等提高主要行动者的积极性;设计科学的网络规则等。末端治理方面明确政府作为管理者的地位;通过合理的收费制度,完善的奖惩制度和监督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等措施提高各行动者的积极性;构建科学的网络规则,形成常态化的网络检查机制,等等。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构建了网络治理的分析框架;二是在对垃圾治理环节进行科学划分的基础上提出前消费阶段的治理也即是前端治理的概念;三是提出了生产企业应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观点;四是基于案例研究设计和完善了适合青岛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网络。本文的研究是国内政策网络及网络治理研究领域的一次大胆尝试,在厘清理论脉络的基础上提炼分析框架并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或可为国内同行在该领域的研究带来一些启示并起到抛砖引玉之效果;另一方面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为青岛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城市解决受困已久的垃圾围城问题提供思路,为治理模式的设计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持。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3](2013)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与解禁的若干问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什么是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俗称发泡餐具,是指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在挤出机中经过高温加热熔融后加入发泡剂(如丁烷)等进行挤出拉片,将片材收卷后在通风的环境中放置熟化后再进行二次加热吸塑成型,制成的各种餐饮具如快餐盒、汤碗、方便面碗、生鲜托盘等。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与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区别是什么?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也
李蔓梓[4](2013)在《关于禁止或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立法思考》文中提出一次性消费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只用一次即被废弃的物品。一次性消费品的范围非常广泛,从医疗用的一次性针管、手套到家庭常用的纸巾以及塑料方便袋等,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进行着一次性消费。一次性消费品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却也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这就涉及到环境问题的本质这一概念的探讨。环境问题的本质,就是人类活动及其影响超出环境能力或环境承受能力的极限。环境的承载力是有限的,它不可能为我们提供永无止境的资源与物质,更不可能无限地容忍我们的索取。当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索取超过一定的限度时,它将反过来危及人类的生存与持续发展。所以,我们需要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克制,理智地处理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也就是对一次性消费品要进行禁止或限制。关于禁限一次性消费品,在理论上有两个构想:其一、“源头”治理的新思路,也就是从一次性消费品生产商的生产行为入手,寻找更为彻底的解决之道;其二、从供给入手前移到从需求入手,也就是转变消费者的观念,帮助其深刻认识一次性消费品给环境带来的不可逆转的危害,减少使用甚至杜绝使用一次性消费品,最终隔断一次性消费品的需求渠道。一次性消费品的泛滥,给世界各国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继而阻碍了经济的持续性发展。为摆脱困境,实现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的长续发展,世界各国纷纷在立法上对一次性消费品进行禁止或限制,以求为本国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国外的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主要包括循环经济立法、绿色税收优惠以及“限塑令”这三个方面。首先,通过构建循环经济法来间接地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及使用进行规制,从而达到禁限一次性消费品的目的,以德国、日本和美国的立法成就最为显着。其次,与保护环境以及生态有关联的在税收上的有效优惠政策,基本上都是体现在了以下措施上:最直接的减免税收、抵免相关与投资有关的税收、对折旧产品进行加速。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都与限制或禁止一次性消费品有关,以美国、日本以及欧洲部分国家最具代表性。最后,社会国际也先后出台了各种政策法规限制使用塑料袋,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韩国、美国和英国。我国关于禁止或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立法建设,起初多为零散的法律文件,如专门针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一次性木筷以及塑料袋的法律法规。随着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出现了后来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得以系统完整地对一次性消费品的循环利用进行规定。从整体上看,我国关于禁限一次性消费品的立法非常分散,缺乏一部从整体上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进行指导的法律。同时,禁限范围也比较窄,很多对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的一次性消费品并没能被纳入法律规制范围。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基本制度则包括禁限措施和禁限范围这两个方面:1、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措施。其中,禁止措施包括对单一某类一次性消费品彻底禁止、使其退出市场以及对某一类一次性消费品中的部分品种进行禁止、有选择有区别地对待该类一次性消费品。限制措施则包括取消以往对部分一次性消费品的免费提供、变无偿为有偿以及通过征税来间接实现对一次性消费品的限制。2、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范围。主要包括塑料制品、木制品、包装材料、酒店“六小件”这四大类一次性消费品。然而,我国的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缺乏对禁限一次性消费品的统一立法以及在具体对一次性消费品进行禁限时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因此,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仍需要不断完善,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首先,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措施进行完善。对一次性消费品的限制或禁止应坚持区别对待原则;严格执行禁限措施,杜绝“执行难”问题。其次,关于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范围的完善。扩大对一次性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以及将更多“准”一次性消费品纳入禁限范围。最后,对与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有关的配套措施进行完善。如完善与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有关的循环经济法以及通过环境教育实现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止或限制。总而言之,我们人类是整个大自然的一部分,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有有效的政策措施来维系。在这种情况下,提倡环保消费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一次性消费品进行禁限,就是为实现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的统一而必须采取的措施,它将有效地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实现人类的全面发展,构建一个温暖而美丽的家园。
肖蓉[5](2012)在《拉萨市“限塑令”政策执行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塑料袋的出现,在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白色污染,不仅影响到国民身体健康,也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控制白色污染,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是我国不得不提上议事日程的问题。执行好“限塑令”,做好“白色污染”的整治工作,对拉萨来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将西藏打造成“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毫无疑问,西藏旅游,拉萨是最为重要的一站,几乎所有到西藏游客都会到拉萨观光旅游、拜佛朝圣等。做好“限塑令”政策的执行工作,不仅有利于减少旅行者对拉萨环境的破坏,更加有利于维护圣洁的拉萨“圣城”形象,有利于保护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笔者以公共政策执行理论与公共政策营销理论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观察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全面介绍了拉萨市“限塑令”政策执行的现状。通过对比,梳理归纳了“限塑令”政策执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从政策本身、执行主体、执行对象、产品替代品等多个角度深入分析了政策执行难的多方面原因。在此基础上,从政策宣传、制度配套、执行力度,发挥社会团体作用、执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解决对策。通过这些具体措施,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促进“限塑令”政策更好地落实,政策目标更早地实现。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6](2010)在《发泡餐盒并非绿色包装》文中提出一、政策背景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我国市场,以其价格低、质量轻、耐压等特点受到青睐,并于1986年在中国铁路开始大量使用。然而,由于其使用量大、回收处理难、不能
李沛生[7](2010)在《《包装产业与循环经济》丛书摘要选登 我国一次性发泡餐盒何时能重返市场? 包装产业与循环经济系列谈之二》文中研究表明认识——实践——再认识的12年。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实践、再辩论取得对废弃的一次性快餐具处置的共识——实施循环经济理念,在全国推广上海"三分钱"工程经验,走回收利用之路,是彻底治理"白色污染"的必由之路。
董金狮[8](2009)在《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政策建议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指明政策背景与市场现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于1986年在中国铁路开始使用,由于铁路沿线废弃的各种塑料垃圾给生态以及景观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铁道部于1991年即开始了铁路沿线"白色污染"治理对策的研究,并于1995年5月起,全面
尤麟[9](2009)在《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推动我国一次性快餐具行业的发展——访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循环经济分会会长、原国务院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沛生》文中提出所谓"白色污染"是指应用广泛的一次性熟料包装物,包括废弃的熟料袋、农用熟料薄膜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等等。其中,一次性餐盒虽小,却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引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方面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自1999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曾经三次发布文件,明令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如今,我国的一次性快餐具是一种什么状况?该如何发展?国家应该采取什么政策进行引导和规范?这些问题已成为我国包装业发展循环经济,治理"白色污染",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李沛生会长曾率队走访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5省11个城市30多个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快餐具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回收企业等等,得到大量的一手材料。为此,本刊就我国一次性快餐具现状以及如何按照循环经济理念促进我国一次性快餐具行业科学发展等问题访问了李沛生会长。
李沛生[10](2006)在《推进循环经济 发展绿色包装 彻底治理“白色污染”——我国一次性快餐具行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调查报告(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告(论文提纲范文)
(1)环境立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安排 |
一、环境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具体情形 |
(一)越权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 |
(二)立法限缩、剥夺或妨碍公民行使私有财产权的权能 |
(三)立法升级或缩减法律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程度 |
(四)立法对其他权利的限制同时构成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制 |
(五)景观管制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 |
(六)紧急状况时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 |
二、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依据与限度 |
(一)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理论依据 |
(二)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规范依据 |
(三)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度 |
三、环境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具体情形的适当性判断 |
(一)越权立法不当 |
(二)财产权权能的限制区别对待 |
(三)升级或缩减私有财产权的程度不当 |
(四)私有财产权限制的适当性由其他基本权利的限制决定 |
(五)景观管制的限制区别对待 |
(六)立法含糊不清的限制不当 |
四、环境立法限制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完善对策 |
(一)注重立法事实的收集和认定 |
(二)贯彻法律明确性原则 |
(三)比例原则形式化 |
(四)完善过度限制财产权的补偿条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2)网络治理视域下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1.5.1 提炼了网络治理的分析框架 |
1.5.2 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前端治理的概念 |
1.5.3 提出了生产企业应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观点 |
1.5.4 构建了适合青岛的生活垃圾治理网络 |
第2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核心概念 |
2.1.1 城市生活垃圾 |
2.1.2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 |
2.1.3 网络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策网络理论 |
2.2.2 倡议联盟理论 |
2.3 网络治理的逻辑起点和分析框架 |
2.3.1 逻辑起点: 3个基本假设 |
2.3.2 分析框架 |
第3章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概述 |
3.1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主要环节 |
3.1.1 前端治理环节 |
3.1.2 末端治理环节 |
3.2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原则、目标和关键点 |
3.2.1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原则 |
3.2.2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目标 |
3.2.3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关键点 |
3.3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政策依据及取向 |
3.3.1 政策目标: 减量化和资源化被强调 |
3.3.2 政策行动者: 强调社会力量的参与 |
3.3.3 政策工具: 家庭、社区等志愿性工具受到重视 |
3.3.4 政策理念: 治理理念由简单处理到综合治理 |
3.4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主要行动者 |
3.4.1 中央政府 |
3.4.2 地方政府 |
3.4.3 家庭和社区 |
3.4.4 各类企业 |
3.4.5 社会组织 |
第4章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状况 |
4.1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概况 |
4.1.1 城市生活垃圾数量 |
4.1.2 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 |
4.1.3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与处理方式 |
4.1.4 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 |
4.2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前端治理 |
4.2.1 青岛市资源性垃圾回收体系 |
4.2.2 青岛市限塑令的实施 |
4.3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的末端治理 |
4.3.1 青岛市推行垃圾分类的历程和主要措施 |
4.3.2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置方式 |
4.4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效果 |
4.4.1 减量化目标的实现状况 |
4.4.2 资源化目标的实现状况 |
4.4.3 无害化目标的实现状况 |
第5章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1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前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1.1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前端治理的网络分析 |
5.1.2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前端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3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前端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5.2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末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2.1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末端治理的网络分析 |
5.2.2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末端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3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末端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6章 境外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经验借鉴 |
6.1 前端治理的经验借鉴: 德国绿点制度 |
6.1.1 德国的绿点制度介绍 |
6.1.2 德国绿点制度的网络分析 |
6.1.3 德国DSD网络的经验启示 |
6.2 末端治理的经验借鉴: 台北市的生活垃圾治理 |
6.2.1 台北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历程 |
6.2.2 台北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网络分析 |
6.2.4 台北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经验启示 |
第7章 完善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对策 |
7.1 完善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前端治理的对策 |
7.1.1 前端治理网络的管理措施 |
7.1.2 前端治理网络的检查 |
7.1.3 构建理想的前端治理网络 |
7.2 完善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末端治理的对策 |
7.2.1 末端治理网络的管理措施 |
7.2.2 形成常态化的网络检查机制 |
7.2.3 构建理想的末端治理网络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本研究存在的不足 |
8.3 本研究进一步需解决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3)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与解禁的若干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什么是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与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区别是什么? |
3、一次性发泡餐具有什么特点? |
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否具有抗油特点? |
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与食品接触是否会引发安全问题? |
6、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否属于绿色产品? |
7、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对人体有哪些影响? |
8、国家从何时开始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
9、当初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原因是什么? |
1 0、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除政策外, 依然存在哪些问题? |
1 1、国家发布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令后, 各地方如何执行的? |
1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淘汰后, 为何生产企业仍拥有合法经营手续? |
1 3、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淘汰后, 对一次性非发泡餐具的管理如何? |
1 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何时解禁? |
1 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的理由是什么? |
1 6、目前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相关标准是否健全? |
17、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使用回收废料, 如何监管? |
18、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令解除后, 是否可以合法生产? |
19、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令发布后与各地方法规矛盾怎么办? |
20、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后是否实施市场准入? |
21、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是否征求了公众意见? |
2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境外生产、使用是否被禁止? |
23、为何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禁令之下仍有企业在生产? |
2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后, 合规企业是如何应对的? |
2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中是否有安全隐患? |
26、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为何使用外购废料生产? |
27、使用外购废料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哪些危害? |
28、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能否保证安全? |
29、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
30、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否真的节约石油资源? |
31、我国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回收情况如何? |
3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后易降解吗? |
33、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后是否能回收再利用? |
3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回收存在哪些问题? |
3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价值如何? |
36、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价值如何? |
环节一:废弃与捡拾 |
环节二:废品与收购 |
环节三:收购与加工 |
环节四:出售与制品 |
3 7、国外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体系是否健全? |
38、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情况如何? |
39、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如何回收才不致再次污染? |
40、解禁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销量是否会急速上升? |
41、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注意事项, 哪些食物不宜用发泡餐具装? |
结语: |
(4)关于禁止或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立法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前言 |
第一章 一次性消费的危害与禁限一次性消费品的意义 |
第一节 环境问题的本质与一次性消费品的危害 |
一、 环境问题的本质 |
二、 一次性消费品的危害 |
第二节 一次性消费行为产生的根源 |
一、 一次性消费行为产生的社会背景 |
二、 从伦理道德视角看一次性消费 |
三、 一次性消费品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三节 环境保护的新思路 |
一、 “源头”治理的新思路 |
二、 从供给入手前移到从需求入手 |
第四节 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功能 |
一、 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特征 |
二、 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功能 |
第二章 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由来和发展 |
第一节 国外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一般历史 |
一、 国外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发生——以美国为例 |
二、 国外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立法现状 |
第二节 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建设 |
一、 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产生 |
二、 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建设现状 |
第三章 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基本制度 |
第一节 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措施 |
一、 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止措施 |
二、 对一次性消费品的限制措施 |
第二节 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范围 |
一、 塑料制品 |
二、 木制品——以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例 |
三、 包装材料 |
四、 酒店“六小件” |
第四章 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不足与完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不足 |
一、 缺乏对禁限一次性消费品的统一立法 |
二、 对一次性消费品进行具体的禁止或限制时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我国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法的完善 |
一、 对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措施的完善 |
二、 关于一次性消费品的禁限范围的完善 |
三、 与禁限一次性消费品有关的配套措施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5)拉萨市“限塑令”政策执行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应用价值 |
1.3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内研究现状 |
2.1.2 国外研究现状 |
2.1.3 小结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政策执行理论 |
2.2.2 公共政策营销理论 |
第三章 拉萨市“限塑令”执行情况分析 |
3.1 政府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
3.2 商家的执行情况 |
3.2.1 2012 年 4 月 1 日之前执行情况 |
3.2.2 2012 年 4 月 1 日之后执行情况 |
3.3 消费者的执行情况 |
3.3.1 常驻居民执行情况 |
3.3.2 旅游人员执行情况 |
第四章 拉萨市“限塑令”执行困境的原因分析 |
4.1 政策本身方面的原因 |
4.2 执行对象方面的原因 |
4.2.1 商家 |
4.2.2 消费者 |
4.3 执行主体方面的原因 |
4.4 替代产品方面的原因 |
第五章 对策和建议 |
5.1 增强“限塑令”的政策宣传效果 |
5.1.1 优化宣传载体 |
5.1.2 改进宣传方式 |
5.1.3 充分运用营销理念 |
5.2 完善“限塑令”执行的制度配套 |
5.2.1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与公民参与制度 |
5.2.2 优化协作机制 |
5.2.3 完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
5.2.4 加快替代品的研发 |
5.2.5 建立、完善塑料购物袋回收再生系统 |
5.3 加大政府部门的政策执行力度 |
5.3.1 正确引导和约束政府部门的自利性 |
5.3.2 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 |
5.4 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团体的作用 |
5.5 注重对“限塑令”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 |
5.5.1 充分落实人大代表的最高行政监督权 |
5.5.2 注重民众对政策执行的监督 |
5.5.3 加强舆论监督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录一 拉萨市“限塑令”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一 |
附录二 拉萨市“限塑令”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二 |
(6)发泡餐盒并非绿色包装(论文提纲范文)
一、政策背景 |
二、什么是绿色包装 |
三、发泡餐盒的问题 |
1、食品安全的问题 |
2、环境污染的问题 |
四、结语 |
(7)《包装产业与循环经济》丛书摘要选登 我国一次性发泡餐盒何时能重返市场? 包装产业与循环经济系列谈之二(论文提纲范文)
1995年—1999年, 认识的初始阶段 |
2000年—2004年, 实践阶段 |
2005年—2007年, 再认识阶段 |
·纸浆模塑餐具 |
·纸板涂膜型餐具 |
·植物 (秸秆) 纤维型餐具 |
·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 |
结束语 |
四、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告(论文参考文献)
- [1]环境立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限制研究[D]. 李娟. 吉林大学, 2019(11)
- [2]网络治理视域下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研究[D]. 田华文. 东北大学, 2018(12)
- [3]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与解禁的若干问题[J].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 商品与质量, 2013(25)
- [4]关于禁止或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立法思考[D]. 李蔓梓. 中国海洋大学, 2013(03)
- [5]拉萨市“限塑令”政策执行现状及对策研究[D]. 肖蓉. 西藏大学, 2012(12)
- [6]发泡餐盒并非绿色包装[J].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 湖南包装, 2010(04)
- [7]《包装产业与循环经济》丛书摘要选登 我国一次性发泡餐盒何时能重返市场? 包装产业与循环经济系列谈之二[J]. 李沛生. 中国包装工业, 2010(05)
- [8]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政策建议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问题与对策[J]. 董金狮. 新经济导刊, 2009(03)
- [9]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推动我国一次性快餐具行业的发展——访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循环经济分会会长、原国务院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沛生[J]. 尤麟.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09(02)
- [10]推进循环经济 发展绿色包装 彻底治理“白色污染”——我国一次性快餐具行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调查报告(上)[J]. 李沛生. 中国包装工业, 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