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被保证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保证合同,必要共同诉讼人,无独立请求权第叁人
被保证人论文文献综述
杨奕[1](2010)在《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分析——对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提出修改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逐渐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为了降低交易风险,当事人在签订交易合同时,通常会附带要求对方提供保证合同。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债权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选择保证人或者被保证人承担责任。然而,对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认定实践中却出现了混乱,不能公平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利益。本文撰写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对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的分析,以探求司法实践中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混乱这一问题的解决途径,并提出对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的修改建议。(本文来源于《朝阳法律评论》期刊2010年02期)
杨奕[2](2009)在《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分析——对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提出修改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事交易关系逐渐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为降低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附带要求对方提供保证合同。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债权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选择保证人或者被保证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认定在实践中出现了混乱,不能公平地维护各方的权益。本文通过对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的分析,以探求两者在实践中诉讼地位混乱这一问题的解决途径,并提出对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的修改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32期)
王记恒[3](2007)在《论被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的行使——从利益平衡视角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被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的行使问题在破产法实务中是比较复杂而又具有重要意义的,从保证债权人和保证人的利益平衡的视角出发,对保证债权人债权、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和保证人追偿权关系进行分析,认为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充分保障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和连带责任保证类型中特定情形下(债权人不申报破产债权并且通知了保证人)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我国担保法和最新的破产法都没有对这一问题做出科学规定,因而其完善成为我国当前现实之亟须。(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邓世燕[4](2003)在《论保证人在被保证人进入破产程序后的权益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从而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有清偿能力时,保证人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享有的债权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得到清偿,其权利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债务人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我国破产法(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03年10期)
彭洁[5](1999)在《被保证人破产后保证人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担保合同从属于债权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主合同,因此,有保证的破产案件中,被保证人、保证人、主债的债权人都可能成为该破产案件的当事人。而这其中,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保证人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是非常关键的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来源于《黑龙江财专学报》期刊1999年03期)
吴英姿[6](1994)在《被保证人破产与保证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保障债权实现的目的出发,本文分两部分阐明作者的观点:一,被保证人破产时,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辨权,债权人得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二、主债务人(被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允许主债务人分期、延期清偿或减免主债务范围时,对保证责任及保证人权利均不发生影响。(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期刊1994年02期)
被保证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事交易关系逐渐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为降低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附带要求对方提供保证合同。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债权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选择保证人或者被保证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认定在实践中出现了混乱,不能公平地维护各方的权益。本文通过对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的分析,以探求两者在实践中诉讼地位混乱这一问题的解决途径,并提出对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的修改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被保证人论文参考文献
[1].杨奕.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分析——对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提出修改建议[J].朝阳法律评论.2010
[2].杨奕.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诉讼地位分析——对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3条提出修改建议[J].法制与社会.2009
[3].王记恒.论被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的行使——从利益平衡视角分析[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
[4].邓世燕.论保证人在被保证人进入破产程序后的权益保护[J].中国律师.2003
[5].彭洁.被保证人破产后保证人如何承担民事责任[J].黑龙江财专学报.1999
[6].吴英姿.被保证人破产与保证责任[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