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金融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交易规模,贷款比重,新兴,中国银监会,排队等待,万亿,乱象丛生,借贷,南南合作,犯罪成本
法律金融论文文献综述
何翠云[1](2019)在《消费金融市场亟待法律配套》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近年来新兴消费金融市场快速发展,消费金融牌照也成为金融机构争抢的“香饽饽”。自2010年第一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至今,我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已经走过了9个年头。其间27家消费金融公司陆续获批,23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开业,并进入市场为居民提供消费金融服务。(本文来源于《中华工商时报》期刊2019-12-06)
唐细宗[2](2019)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监管创新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丰富我国金融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存在空白、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必须从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新问题入手,从风险监管的模式、措施和监管主体等方面进行创新,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需要,更好地控制金融风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4期)
陈曦[3](2019)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法律保护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和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给人们的生活和理财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人们最关心的就是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消费者不同,互联网发展背景下,个人信息安全更易被侵犯,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到客户的权益和数据的安全性。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下,更要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本文主要就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科教文汇(下旬刊)》期刊2019年11期)
刘禹松,刘若然[4](2019)在《找准电商领域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的平衡点》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在主持第四届东湖国际法律论坛“电商领域金融与法律风险和挑战”主题研讨时表示,“互联网的发展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深刻影响,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商业交易模式的革命,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状态,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与金融方面的挑战。”(本文来源于《中国贸易报》期刊2019-11-28)
徐冬根[5](2019)在《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融合催生创新,创新引领发展。创新性科技逐步向金融领域渗透并与金融进行深度跨界融合,产生了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等诸多新业态,并使金融行业的生态系统发生了重大变化,进而引起金融监管、金融法治和金融法律规范的新变化。监管科技是数字时代下的一个通过金融科技与监管相融合而产生的金融法新概念,成为融合与创新在金融法领域中应用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一种金融科技与法律相融合的典型表现方式。监管科技的缘起宣示了一场新的金融监管范式转变运动的开启,监管科技引发金融监管范式转换话题的讨论,适应了监管层对金融科技创新与合规监管采取平衡策略的要求,加速了传统纵向监管模式向横向合作监管模式的演进,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本文来源于《东方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赵梓伊[6](2019)在《中国与俄罗斯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比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在世界范围内金融业发展十分迅速,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促进各国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在金融业异常发达的今天,我国从法治角度加强金融监管,对于规避金融风险,构建合理的金融秩序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我国与俄罗斯关于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首先对金融监管模式进行了阐述,对我国与俄罗斯金融监管法律及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了我国应该借鉴和改善的有效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3期)
陈颖婷,徐朦[7](2019)在《解析金融犯罪领域疑难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昨天,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联合举行合着的新书《金融检察典型案例集》首发式,沪上部分专家学者、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界人士参加。据悉,该新书首发式被列为上海市社联第十叁届学术活动月项目,也是浦东检察院继开展“形象视频推送”“金融检(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9-11-19)
杨雪[8](2019)在《民营经济发展金融与财税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不以骗税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构成犯罪争论已久,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中困扰一线办案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也多次以个案指导、答复、会议纪要形式否定其入罪。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基层执法单位需要有可执行、可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各项法律制度和权威。(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马一洁[9](2019)在《浅析社交金融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介绍了社交金融的具体含义,总结了社交金融的主要运行模式有社交借贷模式、社交众筹模式、社交理财模式、社交支付模式,分析并指出社交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交金融平台准入及退出机制欠缺、社交金融中对沉淀资金的规定不明确、社交金融中的刑事犯罪风险大、社交金融的信用风险控制难、社交金融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欠缺等。提出了完善社交金融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完善我国社交金融平台沉淀资金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刑法对社交金融的规制、建立社交金融征信体制、加强社交金融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等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甘肃金融》期刊2019年11期)
杨博文[10](2019)在《后巴黎时代气候融资视角下碳金融监管的法律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巴黎协定》开启了"五年评审+国家自主贡献"的全新模式,各国针对减排的资金安排也出现了变化。气候融资视角下的碳金融是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与资金融通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它不仅具有以碳配额作为新型标的资产融资的特殊性,而且在交易上也具有复杂性。为保障后巴黎时代以气候融资为主的碳金融业务顺利开展,需要建立、完善和创新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中国已于2017年12月统一了全国碳交易市场,并在国际气候融资领域有较多的融资渠道,但在碳金融的机构设置、碳金融产品和碳金融服务等方面还缺少法律规制。因此,在借鉴国际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中国气候融资视角下碳金融法律制度,对保障中国统一的碳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国际商务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法律金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丰富我国金融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存在空白、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必须从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新问题入手,从风险监管的模式、措施和监管主体等方面进行创新,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需要,更好地控制金融风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金融论文参考文献
[1].何翠云.消费金融市场亟待法律配套[N].中华工商时报.2019
[2].唐细宗.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律监管创新研究[J].法制博览.2019
[3].陈曦.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法律保护问题探讨[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9
[4].刘禹松,刘若然.找准电商领域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的平衡点[N].中国贸易报.2019
[5].徐冬根.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J].东方法学.2019
[6].赵梓伊.中国与俄罗斯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比较分析[J].法制博览.2019
[7].陈颖婷,徐朦.解析金融犯罪领域疑难法律问题[N].上海法治报.2019
[8].杨雪.民营经济发展金融与财税法律问题研究[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9].马一洁.浅析社交金融的法律规制[J].甘肃金融.2019
[10].杨博文.后巴黎时代气候融资视角下碳金融监管的法律路径[J].国际商务研究.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