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岩
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辽宁锦州121000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政策法规,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和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对矿山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引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应在查明矿区地质环境基础上,结合开采方案、开采现状对存在和潜在的重要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矿山进行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恢复方案。
1.方案编制的依据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为依据;以矿山环境调查结果为依据;以收集的相关资料为依据。
2.矿山基本概况
方案中应评述矿山基本概况,主要有矿山地理及社会经济概况;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矿山背景及开发情况。评述矿山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体地质特征及主要开采煤层,矿山及周围人类工程活动。
该矿区交通极为方便,有锦州至阜新公路从矿区东侧通过,矿区与公路由乡路相通。矿山周边为农耕地,附近无各类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风景旅游区,距城市较远,在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该矿区及附近无旅游、文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该地区是农业区,主要农作物为高粱、玉米、大豆,经济作物以花生为主。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根据矿井实际情况4.0万吨/年。矿山开采层位为白垩系九佛堂组七煤组,煤层走向N15°W左右,倾向南东,倾角3°-5°。该井田范围内共利用四条井筒,即一主、一副、南风井和北风井系统。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矿井的地质储量,生产能力确定为4.0万吨/年。矿井煤田比较集中,储量赋存分为南北两翼,其中以南翼储量居多。为提高采区回采率,采用走向长壁炮采采煤法,顶板管理为自然陷落法。
该矿区为山前坡洪积扇裙地貌,海拔标高最低+68米,最高标高+104.3米,地势较为平坦,地形地貌条件简单。
该区地层由老至新为:前震旦系建平群大营子组、震旦系雾迷山组、白垩系义县组下段、义县组、九佛堂组、第四系。评估区地层岩性条件简单。
本区大地构造位置:位于天山~阴山东西向复杂构造带的南侧,新华系第三隆起带交接部位,次级构造为阜新盆地南延部分。总体构造是一个地堑形断陷盆地。区域断裂构造以北北东向为主。区内断裂构造不发育,没有发现较大岩浆岩侵入体,局部可见花岗斑岩,霏细斑岩等中酸性岩脉。对煤质及煤层开采影响较小。该矿位于杨柳屯凹陷盆地内,九佛堂向斜中心核部,属于单斜构造。矿区内断裂构造不发育,未发现岩浆岩侵入体。
评估区内地质构造简单。
按照地下水的赋存介质条件,评估区地下水类型可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二种类型。评估区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综上所述,评估区内地形地貌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地层分布简单;区域地质构造简单,评估区内未发现较大规模的断裂构造迹象;本区抗震防震烈度为Ⅵ;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中等;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活动影响较为轻微。该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该矿山矿区批复范围面积约为2.6203km2。该矿山属于阜新、义县煤田,采用阜新、义县矿区岩移观测资料,岩移参数:下山塌陷角β=75°,上山塌陷角γ=80°,走向δ=80°。按此参数计算出矿区的地表岩移范围为1.52km2,其中矿区范围外面积为0.2km2。评估范围为矿区范围和矿区范围外的地表岩移范围,总面积为2.6203km2+0.2km2=2.8203km2。
依据《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重要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为中等。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为小型矿山。综合确定本次评估区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
3.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是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现状条件下矿业活动产生的地质灾害、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地下含水层破坏及水污染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现状评估。
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均未发生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采矿活动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地面建筑、废矿堆占压、道路占压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与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对现存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严重。综合确定现状条件下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为严重。因此,将评估区内现状条件下矿业活动对矿山环境影响程度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轻区2个级别。
3.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是指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矿山类型和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开采范围、深度、规模、采矿方法、废弃物处置方式,结合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和矿山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对其发展趋势、危害对象、影响程度和防治难度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
该矿山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主要为井巷坍塌冒顶、矿井突水、采空区地面沉陷及地裂缝和矸石山崩(滑)塌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较严重;预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较轻;预测矿山开采活动对地形地貌的影响和破坏严重;预测矿山开采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因此,将评估区分为:预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轻区二个级别
4.矿山地质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4.1分区方法
根据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在充分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前提下,结合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资源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影响程度、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危害对象等,结合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结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4.2分区评述
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针对评估区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分区。根据保护和治理对象的重要性,划分为2个区:1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点防治区,防治区面积为246.11hm2,包括各个工业广场和地面沉陷、地裂缝破坏的土地范围;1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一般防治区,防治区面积为35.92hm2,即评估范围内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和任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以保护矿山安全生产为目标;以废渣石最大综合利用为目标;以废石堆、废弃地得到综合整治、破坏的土地资源和植被得以恢复为目标;以影响的水资源环境得到恢复、治理或补偿为目标;以地质灾害及隐患得到有效防治,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目的;以矿山闭坑后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建立与区位条件相适应的环境功能为目标。
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主要有井巷坍塌治理,矿井突水治理,地面塌陷、地裂缝治理,崩滑塌地质灾害治理,地形地貌景观与土地资源治理恢复。治理恢复工程措施有回填工程,清运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植被种植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内容、方法及监测点布置。这些工程符合矿山实际,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