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区司法局,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制度,安置帮教,服刑期,司法行政,帮教对象,综合管理平台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论文文献综述
刘志月,刘欢,王继明,兰炜[1](2019)在《让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矫正好》一文中研究指出参加学习不准时、参加劳动溜小号、私自延长外出请假时长……社区服刑人员王刚是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有名的“刺头”。王刚的改变,发生在今年3月。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在武昌区启动“内视观想”试点工作,王刚通过学习《论语》,感悟做人(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2-26)
苑霞,谢殊曼,邓中文[2](2019)在《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之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未成年犯是一类特殊的犯罪群体,其处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青春期,具有心理尚不成熟、易结群、易冲动、渴望得到他人尊重、易受不良风气影响等特点。由于未成年犯其犯罪危害性低、有较强的可塑性、易于矫正等,将未成年犯放在社区内服刑,对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方案,可以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率,降低自身的标签意识,预防其重新犯罪。目前,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存在制度构建上的缺失、执行形式化严重、教育矫正缺乏分类、矫正项目缺乏针对性、对违规未成年犯的处罚缺乏中间制裁等特点。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构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制度十分必要。(本文来源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漆泽民,赵海燕[3](2019)在《初探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以焦作市A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为研究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起步晚、功能不完备,缺乏规范的未成年人社区服刑矫治法规,教育矫治管理难度大,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本文以焦作市A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存在的问题,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问题进行分析,建议应健全专业化的基础性教育机构,细化教育措施,消除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阴影,完善综合情况评价制度和个案矫正制度。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深化法制教育,注重心理辅导,家庭监管措施,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4期)
王一多[4](2019)在《无缝化管理 体验式教育 智能化监管》一文中研究指出刚满18岁的小龙如今是一名市政设施养护员,而几个月前,他还在“黑网吧”里混日子。今年,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落实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措施,主动排查监管中存在的隐患,积极开展针对性帮教,制定有效的监管教育方法,助“浪子”回头。刑罚执行标准化、监(本文来源于《四川法治报》期刊2019-08-09)
侯启舞,常伟谊[5](2019)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概念、认定及处罚——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漏管是社区服刑人员违反报到规定致使执行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将其列为监管对象的行为;脱管是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规擅自外出或拒不报告行踪造成矫正执行机关无法对其实施监管的行为。脱管虽然也是违反监管行为,但与其他一般违反监规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虽然决定机关没有尽到送达义务,但社区服刑人员仍然要对漏管承担责任。脱管与漏管不是《治安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因而不能提请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本文来源于《湘南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魏巍,雷安军,梁潘[6](2019)在《治本安全观统领下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研究——以大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治本安全观是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指引,是我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追求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代国家总体安全观的迫切需要。治本安全观的核心是把"不跑人"的底线安全教育转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修心安全教育。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志愿者数量不够、素质有待提高、工作方法不多、措施不够、对服刑人员的矫正教育不聚焦等不足。针对以上问题,围绕治本安全观需要,在大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背景下,提出了加强大学生志愿者的素养指导、校地双方通力配合完善机制等措施,推进治本安全观统领下的社区矫正工作。(本文来源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田正浩[7](2019)在《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的身体发育成熟提前,加之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导致青少年受到不良思想的侵害也不断增多,这就造成了目前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峻。未成年因其群体的特殊性,未成年人犯罪及犯罪后的教育矫治成为当今社会中的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伟大革新,是顺应我国当前民主法治和社会发展,同时也符合我国目前“宽严相济”以及“给出路”的政策。社区矫正促进矫正对象与社会的重新融合,避免罪犯重蹈覆辙,从根本上提高犯罪预防意识,从而起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的美好愿望。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制度已经成为国际化的一项法律制度,受到国家的接受和认可,它的实施不仅能对再次犯罪起到预防的效果,而且也为未成年人重新走入社会创造路径,这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标准。但是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起步晚,特别是在针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上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尤其是在社区矫正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实施者--司法所这一层级,对未成年人日常的矫正管理上还存在众多有待提高的方面。本文作者通过文献的积累和实地调查研究,结合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首先对本研究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进行了阐述,我国历来对未成年罪犯坚持“教育保护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而社区矫正采用了非监禁的执行方式,注重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教育和改造,是非常恰当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因此对相关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次对社区矫正的相关现状与理论进行论述和分析。社区矫正制度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具有很长的历史,根据各自国情不同,在实施的过程中各有特点,对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具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步晚,但是近些年发展迅速。通过对国内外工作现状及相关研究的梳理,明确了本研究中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背景和意义、社区矫正的任务、社区矫正的功能和参与者等,为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研究打好理论基础。在此部分还分析了当前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时代性特点,进一步完善未成人罪犯社区矫正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在第二部分结合实地调查与笔者的工作实际,以T市D司法所在针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矫正管理的实际为例。分析了司法所与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关系,司法所是矫正管理的主体,因此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D司法所进行调查分析,对D司法所的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概况进行调查,阐述了在进行未成年服刑人员及遵循的原则,对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进行概括分析,包括目前一线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情况,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遵循的原则。在第叁部分研究中,给出了在司法所实际工作中,两个未成人罪犯进行社区矫正的整个规范流程,肯定了社区矫正在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成绩,并且为司法所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矫正管理提供了示范和借鉴,对两个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了未成人社区矫正的特性和实践中的方式。第四部分中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总结出实践中存在着缺少法律支撑、工作机制受限、社会认同度低、人才队伍不健全等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的诸多问题。在下一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找到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立法滞后性、理念滞后性、社会资源匮乏、专业队伍的缺失的等原因。在研究的第五部分,结合实际的案例,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进行理论思考,针对总结出的这些问题以及原因,在社区矫正立法、完善未成年矫正项目、建立专业矫正队伍、探索矫正中心模式、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矫正等五大方面提出自己的思考与建议,以期推动社区矫正实践中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矫正教育的相关研究,更好的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研究主要选择了T市D司法所进行,T市D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早,经验丰富,管理的人员多,具有非常好的代表性,并且因研究中涉及到大量法律问题,本文作者也在文中参考了部分法律条文,以求研究严谨。最后希望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矫正教育研究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山东农业大学》期刊2019-06-10)
白晓旭[8](2019)在《锡林浩特市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阶段处于改革的深水期,社区矫正制度的应用和发展是司法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和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将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社区矫正制度至今在我国实行的时间不过十余年,各地区对于社区矫正制度均处于探索阶段,未形成统一完善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在社区矫正制度发展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本文将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为例,分析锡林浩特市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创新模式。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叁个阶段:入矫前,审前评估工作;入矫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解矫后,转入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管理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对象为假释、缓刑、管制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同时社区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当中所承担的是一个协助司法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社会帮扶的角色。社区矫正在我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摸索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将部分社会危害性较小及不适合在监狱内执行的罪犯重新融入到所居住和生活的社区,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使其得到更好的改造。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降低罪犯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大幅度地提升社会和谐稳定因素,更大程度上减少社会危害因素,促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完善和强化这一特殊人群的管理对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稳定也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将日常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细化研究,结合自身特点,反映出的实际问题,从社区矫正管理入手提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因国家立法等问题并不是短时间可以解决的问题,而真正解决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更多的是要靠从管理科学化,管理实际化,管理合理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在基层存在的问题,迫切地需要基层的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去解决,而正是此种结合实际工作所总结出的管理方法,才往往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在研究调查过程中采取的调查问卷法也将针对不同人员,例如,社区服刑人员、基层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服刑人员家属。此种多对象,不同群体的调查更有利于从不同角度了解到社区矫正,了解存在问题根源。本文除去引言及结语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社区矫正管理的相关概念。本部分主要社区矫正管理的相关概念目的、特点以及其发展来源。第二部分为锡林浩特市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本部分简要介绍锡林浩特市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并阐述了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从两大部分体现,一个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程序中所产生的问题;另一个是针对社区矫正管理主客体及外在因素所产生的原因。第叁部分为锡林浩特市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产生问题原因也主要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及管理主客体进行剖析。第四部分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效能提升对策。本部分针对上述提出的问题,从管理程序及管理主客体入手,提出具有针对性解决对策。(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3)
杨梦暄[9](2019)在《社会工作介入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犯罪率逐渐上升,虽然女性犯罪相比较男性犯罪而言总体数量较少,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女性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地位普遍提高,女性的社会参与范围逐渐扩大等原因,女性犯罪的数量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女性是家庭的主要成员,担任着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角色。女性社区服刑人员与男性社区服刑人员由于存在心理、生理上的差别,因此在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时,使用针对女性特点的具体方法,有利于促进女性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是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一个重要领域,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的方法与技巧,可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恢复社会功能,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融入。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梳理了目前国内外关于社区矫正的相关研究成果,并对本文研究内容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从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压力、家庭关怀与社会关系方面阐述了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了社会工作介入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可以弥补社区矫正力量的不足、丰富社区矫正的工作方法与内容以及为女性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矫正方案这叁方面的优势;第叁部分是通过以社会工作的个案工作方法介入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并综合运用了优势视角理论与社会性别理论,以文献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和无结构访谈法为基本研究方法,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个案介入过程,缓解了女性社区服刑人员服务对象的心理压力,增强其自信心,帮助其恢复家庭关系、融入社区;第四部分是通过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个案介入得出结论,社会工作介入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能够更好的关注其性别特征与特殊需求,有利于帮助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以及对此个案介入的专业反思,将助人自助理念贯穿介入始终、根据介入情况及时调整介入计划和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自身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希望能够在帮助女性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方面提供一点参考。(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期刊2019-06-01)
安佳伟[10](2019)在《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介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老年人犯罪现象日趋严峻,并且已经在社区中进行教育的犯罪老年人也非常多。怎么样来改变当前的现状,对老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矫治,减少社会危害以及产生不利的影响等,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笔者首先整理归纳了我国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类型、特点及其危害,继而以齐齐哈尔市G社区矫正中心为例,通过大量的档案调阅、个案访谈,评估了G社区矫正中心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多种需求,着重分析了这些需求中的再社会化问题及原因。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工作理论中的四项理论“ABC理论、增能理论、社会支持理论、去标签化理论”等基础来对社会工作制定相关计划,主要的工作内容包含了“社区工作、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等等,有针对性的、有步骤地对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矫正、教育和帮助,改变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非理性信念,促进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抗逆力及自信力的提升,帮助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构社会支持网络,改变外界社会对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刻板印象等等,最终帮助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克服既有障碍,完成其复归社会的再社会化进程。(本文来源于《东北石油大学》期刊2019-05-01)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未成年犯是一类特殊的犯罪群体,其处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青春期,具有心理尚不成熟、易结群、易冲动、渴望得到他人尊重、易受不良风气影响等特点。由于未成年犯其犯罪危害性低、有较强的可塑性、易于矫正等,将未成年犯放在社区内服刑,对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矫正方案,可以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率,降低自身的标签意识,预防其重新犯罪。目前,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存在制度构建上的缺失、执行形式化严重、教育矫正缺乏分类、矫正项目缺乏针对性、对违规未成年犯的处罚缺乏中间制裁等特点。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构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制度十分必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论文参考文献
[1].刘志月,刘欢,王继明,兰炜.让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矫正好[N].法制日报.2019
[2].苑霞,谢殊曼,邓中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之探讨[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
[3].漆泽民,赵海燕.初探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以焦作市A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为研究样本[J].法制与社会.2019
[4].王一多.无缝化管理体验式教育智能化监管[N].四川法治报.2019
[5].侯启舞,常伟谊.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概念、认定及处罚——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为视角[J].湘南学院学报.2019
[6].魏巍,雷安军,梁潘.治本安全观统领下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研究——以大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视角[J].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7].田正浩.未成年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实证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9
[8].白晓旭.锡林浩特市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
[9].杨梦暄.社会工作介入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研究[D].河北大学.2019
[10].安佳伟.老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介入[D].东北石油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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