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分析论文-聂圣

法经济分析论文-聂圣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经济分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预约,法经济分析,客观解释论,主观解释论

法经济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聂圣[1](2019)在《预约功能的法经济分析——兼评“疑约”的两种解释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以缔约意向形成、预约成立以及本约成立为叁个标志性时点,合同成立可以分为预约成立和预约促成本约两个先行后续的阶段。预约的法经济分析表明预约旨在成立本约且构成新的缔约约束,具有缔约担保功能和缔约延缓功能。功能视阈下,认定当事人对是否订立另一个更完备的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疑约"性质时,以探求当事人真实意思为本的主观解释论优于以合同条款内容判断合同属性的客观解释论。(本文来源于《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赵国勇[2](2018)在《上市公司市盈率的法经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市盈率是证券行业一个经常使用的指标,以市盈率为锚来评价股价高低是证券法不能忽略的问题。一级市场中股票发行价格对市盈率依赖性较强,在二级市场则不能简单的根据市盈率高低评价股票贵贱,应该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劳动保障世界》期刊2018年26期)

周泽夏[3](2018)在《知识产权法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基于《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的讨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兰德斯与波斯纳认为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经济分析的方法更具解释力。采用这种方法研究知识产权法,意图为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提供经济学的视角。在经济分析中,"效率"成为衡量法律规则的标准,"成本—收益"分析与量化分析成为论证的主要方式。其背后的法哲学基础是在作法律选择时,需要用科学的方法与实用主义来修正道德论证的不确定性。但是,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研究知识产权法也存在对知识产权其他价值的忽视与量化分析的局限。可以说,知识产权法的经济分析只是一种有用的方法。(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8年04期)

赵轩[4](2017)在《互联网平台监管模式的转变——基于法经济分析方法的立法透视》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在"双11"发起的"神秘买家"抽检,拉开了互联网平台监管模式转变的序幕。监管部门究竟是应该延续以往通知—删除的模式并进行完善,还是另辟蹊径通过立法提高平台的注意义务,学界对此各持己见。2016年在经历一系列的立法举措之后,强化平台问责的意图日渐明显,对有关政府增派平台义务的做法是否可取的探讨也更为热烈。从法经济学的视角看,此次立法不但可以降低监管部门高昂的执法成本,还能倒逼平台内规则的塑造与成熟;考虑到平台监管的客观情况,有必要在现有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将监管工作转移到对平台规则的合法性审查并监督规则的执行上来,同时政府需要打消人们对互联网创新的疑虑,通过治理模式的创新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律方法》期刊2017年02期)

高亦烜[5](2017)在《论法经济分析方法在侵权责任成立与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研究了法经济分析方法在侵权责任成立与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的应用。传统的侵权法理论关于侵权责任成立的问题上,围绕过错和因果关系两个要件存在诸多问题。在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认定上往往存在标准不够统一、主观性较强问题,为相关研究带来了较大困扰。而在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问题上,传统的侵权法理论在人身损害等难以用金钱衡量价值的损害类型上存在损害赔偿数额确定难以令人信服、确定标准难以把握的问题。在惩罚性赔偿的问题上,传统理论也存在确定数额的标准可操作性差的问题。本文借助法经济分析的方法,尝试建立起客观化的标准,在社会最优预防水平下对预防成本和预期事故成本的大小比较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通过对因果关系的法经济分析研究以及法经济分析视角下因果关系可以转化为过错的讨论,进一步简化了责任成立的判断标准。在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问题上,法经济分析针对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分别适用不同的数额确定方法,引入了等效用曲线、等量风险以及履行差错等概念,对人身损害等不能以金钱衡量的损失结果和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给出更为合理的标准,同时对具备市场价格的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给出相对操作性更强、更加精确的方法,对于侵权责任成立和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的疑难问题的解决有建设性意义。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作为本文研究方法的法经济分析方法及将其应用在本文研究的问题中的意义。从历史发展、理论假设、效率概念入手,展示了法经济分析方法运行的机制,并在其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基础上介绍将其应用在本文研究的问题中的意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法经济分析方法在侵权责任成立问题上的应用,分别围绕过错和因果关系两大要件展开。本文对过错要件的研究以汉德公式为出发点,介绍了汉德公式的内容,对其进行了进一步解读,并介绍了在汉德公式基础上改进得来的社会最优预防水平理论,通过在社会最优预防水平条件下当事人投入的预防成本与事故预期成本的比较确定过错是否成立。因果关系方面的研究主要介绍了法经济分析对因果关系的不同认识,通过对行为的效率意义的评价认定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最后介绍了法经济分析视角下对因果关系向过错转化的认识,法经济分析研究中因果关系可以转化为过错进行研究,有利于进一步简化侵权责任成立判断的标准。第叁部分主要介绍法经济分析方法在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的应用。法经济分析方法将损害赔偿分为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两种。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中,法经济分析认为有两种内涵,一种是具有市场价格的损害结果的损害赔偿,一种是不具备市场价格的损害结果的损害赔偿。法经济分析运用经济学的等效用需求曲线函数确定前者的数额,运用等量风险理论确定后者的数额。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法经济分析主要关注履行差错对其的影响,从履行差错的量化入手确定惩罚性赔偿的数额。第四部分探讨了法经济分析方法在侵权责任成立与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应用的局限,这种局限主要是由法经济分析可能存在的与公平正义等价值观念的冲突以及支持法经济分析实践化的数据支撑不足造成的。但是这样的局限并非是不可克服的,通过人为修正可以缓解法经济分析与公平正义等观念的冲突,通过深入实证研究可以获得一般性的变量数据。本文认为,法经济分析方法应用于侵权责任成立以及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研究中,可以构建出可量化操作的、相对客观化、精准化的侵权责任成立和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标准,这对侵权法制度的研究与实践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7-05-22)

孙哲[6](2016)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经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传统公司法的基本理论来看,从立法的层面肯定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显然是对公司法法理基础的冲击,然而传统的价值分析确实已难以对一人公司的合法合理性进行有说服力的阐释。采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手法,对一人公司有限责任的立法正当性、以及我国公司法如何规范其合理运行可以进行强有力的解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化无疑可以以其低成本高效率的优点吸引更多有投资意向的人进行实际的投资活动,从而促进经济的繁荣,这也符合公司法的立法本意。(本文来源于《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3期)

余庙喜[7](2016)在《农民农地金融制度的法经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农地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重要“朝阳”领域,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动力之一。一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处于社会经济发展边缘,金融抑制现象突出。特别是商业性金融(如担保贷款)在农村进展缓慢。许多文献资料和实证数据都指出造成农村贷款难的重要因素是缺少担保物。在我国农村内部,农民主要财产是房屋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金融化为核心的农地金融化也就成为农村金融深化的一个路径。本文从法经济学效率原则出发,通过文献综述法、实证—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着重分析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两权分离”的政策效率,并进一步尝试分析正在且即将全面推行的“叁权分置”的政策效率,发现其在推进农地金融深化进程中效率不及农户土地所有制下农地金融深化程度。在赋权的法经济学分析中,本文在案例分析部分采取由宏观环境到微观个案的分析进路。从金湖县的可抵押;同心、明溪两县的抵押贷款模式;抵押违约的司法裁判,这一种对现行农地政策下农地金融合约的全流程分析较好地认识了“赋权—合约”关系。赋权意味着赋予农户民事权利能力,而农地金融合约则体现为农户进入现实生活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对农地金融制度进行法经济分析后,认为农户农地所有权下的农地金融化是较有效率的。以此为我国农地金融制度构建和农村金融深化提供一定启示意义。(本文来源于《温州大学》期刊2016-03-15)

熊文聪[8](2015)在《作品“独创性”概念的法经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独创性"是着作权法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包含"独立完成"和"一定的创造性"两个要件。相比"独立完成","创造性"的判断非常模糊,司法裁量规则由"作品艺术价值"论、"作者心理意图"论、"创作过程工具"论替换为更加客观恰当的"细微/显着的差异"二分法,这有其哲学基础和科学依据,但该二分法并未提供精确统一的标准。为弥补这一不确定之不足,法经济学视角可以提供更为准确的分析路径,实现维系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治理目标。正在修改的《着作权法》应删除对"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含义阐释中"有审美意义"这一语词限定,并将计算机字体作为一种作品类型纳入新法,从而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并通过合理恰当地解释"独创性"内涵以提供公平有效的激励。(本文来源于《交大法学》期刊2015年04期)

蒋义鹏[9](2015)在《执行回转中善意取得的适用问题研究——从法经济分析视角剖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存在种种纷繁复杂的原因和因素,现行执行回转制度中未确立善意取得。然而,从法经济分析视角来看,在执行回转中适用善意取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善意取得不仅符合法的目的性——最大化社会财富,并且基于其制度本身的内在结构,使其更有利于保护原被执行人的权利和利益,而这些价值正是现行制度所不能企及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26期)

张瑞纲,胡盛楠[10](2015)在《责任保险法律诉讼与和解过程的法经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责任保险的诉讼与和解过程牵扯到多方当事人的利益,本文通过不完全信息博弈方法研究原告雇佣律师在责任保险诉讼与和解过程中的信号作用,利用动态博弈树的方法研究律师在不同收费制度下的行为动机,分析两种不同收费制度分离均衡的存在性,并比较胜诉收费制与计时收费制的优劣。(本文来源于《商业研究》期刊2015年09期)

法经济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市盈率是证券行业一个经常使用的指标,以市盈率为锚来评价股价高低是证券法不能忽略的问题。一级市场中股票发行价格对市盈率依赖性较强,在二级市场则不能简单的根据市盈率高低评价股票贵贱,应该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具体分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经济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1].聂圣.预约功能的法经济分析——兼评“疑约”的两种解释论[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2].赵国勇.上市公司市盈率的法经济分析[J].劳动保障世界.2018

[3].周泽夏.知识产权法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基于《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的讨论[J].政法论坛.2018

[4].赵轩.互联网平台监管模式的转变——基于法经济分析方法的立法透视[J].法律方法.2017

[5].高亦烜.论法经济分析方法在侵权责任成立与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的应用[D].南京大学.2017

[6].孙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经济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6

[7].余庙喜.农民农地金融制度的法经济分析[D].温州大学.2016

[8].熊文聪.作品“独创性”概念的法经济分析[J].交大法学.2015

[9].蒋义鹏.执行回转中善意取得的适用问题研究——从法经济分析视角剖析[J].法制博览.2015

[10].张瑞纲,胡盛楠.责任保险法律诉讼与和解过程的法经济分析[J].商业研究.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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