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干预论文-闫鹏飞,朱修明

社会干预论文-闫鹏飞,朱修明

导读:本文包含了社会干预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肝移植儿童,心理社会干预,医务社会工作,心理健康

社会干预论文文献综述

闫鹏飞,朱修明[1](2019)在《儿童肝移植术后心理社会干预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肝移植技术的发展,肝移植已经成为儿童终末期肝病的标准治疗方式。儿童肝移植术的发展延长了患儿的生存期,但也为患儿及家庭带来了新的挑战。通过简述中国儿童肝移植发展现状,综述儿童生长发育、心理认知、生活质量等心理社会发展状况,对比国内外肝移植儿童术后社会心理状况干预,探讨促进儿童肝移植术后的心理社会健康成长的方法,并提出发挥社会救助力量、组建跨学科团队、以家庭为核心进行社会工作个案管理等意见,旨在通过多学科的合作促进肝移植家庭的福祉。(本文来源于《中国医学伦理学》期刊2019年09期)

杨苑[2](2019)在《19世纪英国自杀现象及社会干预》一文中研究指出19世纪的英国,不仅在物质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完成了工业化的转变,而且在社会观念方面,也经历了大变革。自杀作为一项自古至今一直存在的问题,在19世纪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新特点,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的态度也随之转变,在逐渐摆脱了宗教信仰的束缚后,人们开始用科学与理性的态度来认知这一社会问题,并且从教界到俗界各个层面采取诸多措施来干预自杀行为。分析英国社会对“自杀”认知及干预,可以揭示社会的变迁,反映了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的进步。本文力图论述19世纪英国的自杀现象以及整个社会形成的干预环境,并试图在此基础上揭示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从文章的谋篇布局来看,本论文由导论、正文和结语叁个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介绍了文章的研究缘起,梳理了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列举了文章所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最后从理论与现实层面概述了选题意义。正文部分共包括四章,其中第一章概述了19世纪英国自杀现象,第二、叁、四章分别以政府、教会、医学界叁个主体来阐述,勾勒出整个19世纪社会各界自杀干预的面貌。第一章主要论述了19世纪英国自杀的基本概况。自杀事例在英国历史上存在久远,记述众多,白杀原因各异,个人、教会、国家对自杀的态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19世纪之前大概呈现出由严苛到宽容的态度。到了19世纪,英国自杀在性别、年龄、方法等层面上又呈现出新的特点。自杀虽然属于个人现象,但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通过对两性不同自杀人数、方法和年龄等自杀因素的分析,为以下各章主要是对各个主体对自杀的态度和应对提供铺垫。普罗大众对自杀掺杂着悲伤、邪恶、奇怪和滑稽的态度,而对于拥有权力和权威的人,以及在精神、肉体上帮助受苦受难的人来说,自杀和企图自杀都是必须解决的问题。19世纪为防止自杀所做的努力是多方面多领域开展的。本文第二章首先详细阐述了英国政府对自杀者的态度转变以及对自杀问题的干预,政府作为政治权威,转变中世纪以来对自杀的古老态度,将自杀视为一种正常的社会问题,并且动用各种权力资源干预自杀问题,这些举措主要包括自杀立法和自杀预防。通过修订法律法规,自杀者的人身权、财产权等诸项民事权益得到了平等保证,自杀行为由可耻的犯罪行为转变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大大推动了自杀的“去犯罪化”,在此理念的基础上,国家动用行政力量,采取包括控制危险品来源、动用新型执法力量干预自杀、建设公共设施预防自杀等措施,来干预自杀行为,从而维护了公共秩序,推动了社会改革。第叁章详细论述了19世纪英国教会对自杀问题的干预行为,通过对自杀者安葬的争论,教会整体上承认了自杀者在教堂的安葬方式,但是整个教会仍然没有改变敌视自杀的态度。基于反对自杀的态度,教会采取了很多措施来阻止自杀的发生。由于认为自杀的根源之一是犯罪和贫穷,19世纪的福音传道者将阻止自杀看作是宗教工作的一部分,为试图自杀者传福音自然是必要的工作,到19世纪五六十年代,低教会派教士、家庭传教士、国教教士、甚至是随军牧师都纷纷介绍实用的工作机会给试图自杀者。1907年,救世军中成立了反自杀局,给因为经济困境而陷入自杀危机的人提供帮助,这标志着有组织的预防自杀工作的开始。第四章聚焦于19世纪的医学界,探讨了医生这一群体对自杀的态度及干预行为。19世纪医学模式的发展扩展了18世纪来人们对自杀的理解和认识。精神病学家认为自杀是一种医学和社会问题,属于新兴的精神病学专业的范畴。这个职业提供了一种精神病学的解释,指出了自杀的非理性和抑郁方面的起源。全科医生、监狱医务人员、精神病学家是叁个与自杀接触最多的医生群体,他们在防止自杀以及自杀干预方面做出了独特的贡献,但在每种情况下,这种贡献也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结语中对19世纪英国社会对自杀的态度转变和干预行为这一现象进行总结,对待自杀的态度在这一时期发生转变是有着浓厚的时代背景的。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进程的转变、英国医学的进步、欧洲历次思想解放运动都是这一时期对待自杀态度发生转变的重要推动力。19世纪人们对自杀的态度转变及干预行为是整个社会文明理性进步的表现。(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9-05-25)

刘津宁[3](2019)在《共反家暴需公权介入和社会干预》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裁判文书公开网数据,仅2017年全国审结的涉及家暴的司法案件就有7059件,同时据调查显示,约叁成家庭存在暴力行为,其中九成为女性受害者。家暴阴云笼罩下的受害者,需要自我保护,更需要公权力强势介入和全社会驰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的权威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本文来源于《法庭内外》期刊2019年03期)

于鸿[4](2019)在《冲突与整合:大学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的博弈》一文中研究指出大学的发展史决定了其既具有学术性又具有社会性,但是大学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两方从概念和内涵上就有着天然冲突。大学如何在二者博弈过程中采取相应策略,实现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的整合,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本文来源于《天津市教科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贾庆森[5](2018)在《网瘾社会干预应致力于专业化》一文中研究指出17岁男孩陈思宇,因为长期没有在父母身边,从小性格内向孤僻。现在,他本是上学的年纪,却选择辍学在家,整日玩游戏。两个月前,正在打《王者荣耀》游戏的他,被父亲斥责后离家出走,目前仍未归家。他的父母为此急得焦头烂额,不知所措。以前的同学联系时,他称自己“在虎(本文来源于《东莞日报》期刊2018-07-26)

何红叶,宋永霞,张甜,虞苗,葛晓玲[6](2018)在《心理社会干预对肺癌患者生活质量影响的Meta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系统评价心理社会干预对肺癌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计算机检索多个中英文数据库,收集关于心理社会干预对肺癌患者生活质量影响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采用Rev Man5.3.0和Stata12.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结果共纳入11项临床随机对照研究。心理社会干预组在干预结束后即刻[SMD=0.33,95%CI(0.16,0.51),P=0.0001]和3个月以内[SMD=0.30,95%CI(0.01,0.59),P=0.04]的总体生活质量评分优于对照组,而在3个月以后,2组无统计学差异(P>0.05)。在功能方面,心理社会干预在提高患者的躯体功能[MD=0.30,95%CI(0.16,0.43),P<0.0001]上有显着作用;而在情绪、认知、角色和社会功能方面,2组无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采用心理社会干预,有利于肺癌患者在干预后短期内(≤3个月)生活质量的改善,尤其是在躯体功能方面,而心理社会干预在3个月以后的效果尚不能确定,有待临床开展大样本、设计严谨的临床随机对照研究进一步证实。(本文来源于《现代预防医学》期刊2018年12期)

赵丽,冯竹娥,盛玉霞[7](2018)在《齐拉西酮合并心理社会干预对儿童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探讨齐拉西酮合并心理社会干预对儿童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的影响。方法:将60例符合入组标准的儿童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病人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0例。对照组单纯给予齐拉西酮治疗,观察组给予齐拉西酮合并心理社会干预,进行为期12周的观察治疗。于治疗前及治疗后12周末分别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定疗效,自知力与治疗态度问卷(ITAQ)评定病人自知力情况,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评定病人的社会功能受损及恢复情况,领悟社会支持量表(PSSS)评定病人内心支持状态。结果:干预前,2组PANSS总分及各分量表得分、ITAQ、PSSS、SDSS得分的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2组PANSS总分及各分量表得分明显低于干预前(P<0.01),且观察组降低幅度大于对照组(P<0.05~P<0.01);观察组ITAQ和PSSS分值明显高于干预前(P<0.01),SDSS分值明显低于干预前(P<0.01),而对照组ITAQ、PSSS和SDSS分值干预前后均无明显变化(P>0.05)。结论:齐拉西酮合并社会心理干预对儿童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病人恢复自知力、增强对社会支持系统领悟能力、改善社会功能方面作用尤为突出,治疗依从性更好,整体效果优于单纯使用齐拉西酮。(本文来源于《蚌埠医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江述荣,李涛,张海峰,于欣,王华丽[8](2018)在《痴呆心理社会干预质量指标的德尔菲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构建我国痴呆心理社会干预质量的评估指标(简称"质量指标")。方法:共30名痴呆诊治、护理和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及9名经验丰富的痴呆照护者参与两轮德尔菲法专家咨询,基于欧洲痴呆心理社会干预质量指标以及国内实践经验设计的国内质量指标初稿(18项条目)。每一轮咨询过程中,专家和照护者对指标的重要性等级、判断依据、熟悉程度做出评价,并提出增删意见。计算各质量指标的重要性等级评分算数均数与变异系数及专家协调系数,并对专家积极性和权威程度加以评估。结果:专家咨询问卷回收率97.5%。首轮专家咨询对质量指标草案进行补充和细化,形成质量指标修改稿;第二轮专家咨询确定质量指标共5类20项条目,包括患者与照护者的评估(4项,重要性等级8.5~9.7,变异系数9%~19%)、讨论与沟通诊断(1项,重要性等级9.6,变异系数10%)、常规情况及有精神行为问题时心理社会干预方案的制定和执行(10项,重要性等级8.0~9.5,变异系数11%~22%)、主要照护者干预(2项,重要性等级分别为9.7和9.3,变异系数分别为8%和13%)及多学科团队管理(3项,重要性等级8.5~9.4,变异系数11%~22%)。两轮咨询专家协调系数分别为0.21和0.17(均P<0.05),专家权威系数平均为0.70。结论:本研究构建了我国痴呆心理社会干预质量的评估指标,该指标具有较好的重要性等级评价,取得专家共识。(本文来源于《中国心理卫生杂志》期刊2018年05期)

张静[9](2018)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护理和社会干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总结心理护理及社会干预护理对于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病人所产生的临床疗效。方法以随机实验的方法为主,根据在我院接受诊疗的102例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病人作为实验目标,分析之后将其随机的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各51例,使用常规护理方案干预对照组;使用心理护理及社会干预护理干预实验组。结果在实验结束后发现实验组患者的各项临床恢复情况都比对照组好,结果之间的差别较大,存在临床上的统计学意义。结论使用心理护理及社会干预护理对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病人进行干预可以很好的解决临床问题,值得在临床上进行大范围的推广。(本文来源于《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期刊2018年29期)

李佳,李晓璇[10](2018)在《心理与心理社会干预在产后抑郁预防中的研究进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抑郁症是严重的精神健康问题,而产后抑郁因发生时段的特殊性和危害性更被视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挑战。近年来我国围产期心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虽逐渐得以重视,但在医院与社区广泛实施仍面临诸多困难。本文总结了国外研究中关于产后抑郁预防主要的心理与心理社会干预措施,其中心理干预包括认知行为干预、人际关系疗法;心理社会干预包括产前/产后健康教育、产后支持与家庭访视、基于新媒体的干预支持。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目前相关研究的现状与进展,并提出不足和建议,为我国围产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开展与研究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来源于《中国健康教育》期刊2018年03期)

社会干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19世纪的英国,不仅在物质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完成了工业化的转变,而且在社会观念方面,也经历了大变革。自杀作为一项自古至今一直存在的问题,在19世纪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新特点,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的态度也随之转变,在逐渐摆脱了宗教信仰的束缚后,人们开始用科学与理性的态度来认知这一社会问题,并且从教界到俗界各个层面采取诸多措施来干预自杀行为。分析英国社会对“自杀”认知及干预,可以揭示社会的变迁,反映了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的进步。本文力图论述19世纪英国的自杀现象以及整个社会形成的干预环境,并试图在此基础上揭示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从文章的谋篇布局来看,本论文由导论、正文和结语叁个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介绍了文章的研究缘起,梳理了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列举了文章所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最后从理论与现实层面概述了选题意义。正文部分共包括四章,其中第一章概述了19世纪英国自杀现象,第二、叁、四章分别以政府、教会、医学界叁个主体来阐述,勾勒出整个19世纪社会各界自杀干预的面貌。第一章主要论述了19世纪英国自杀的基本概况。自杀事例在英国历史上存在久远,记述众多,白杀原因各异,个人、教会、国家对自杀的态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19世纪之前大概呈现出由严苛到宽容的态度。到了19世纪,英国自杀在性别、年龄、方法等层面上又呈现出新的特点。自杀虽然属于个人现象,但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通过对两性不同自杀人数、方法和年龄等自杀因素的分析,为以下各章主要是对各个主体对自杀的态度和应对提供铺垫。普罗大众对自杀掺杂着悲伤、邪恶、奇怪和滑稽的态度,而对于拥有权力和权威的人,以及在精神、肉体上帮助受苦受难的人来说,自杀和企图自杀都是必须解决的问题。19世纪为防止自杀所做的努力是多方面多领域开展的。本文第二章首先详细阐述了英国政府对自杀者的态度转变以及对自杀问题的干预,政府作为政治权威,转变中世纪以来对自杀的古老态度,将自杀视为一种正常的社会问题,并且动用各种权力资源干预自杀问题,这些举措主要包括自杀立法和自杀预防。通过修订法律法规,自杀者的人身权、财产权等诸项民事权益得到了平等保证,自杀行为由可耻的犯罪行为转变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大大推动了自杀的“去犯罪化”,在此理念的基础上,国家动用行政力量,采取包括控制危险品来源、动用新型执法力量干预自杀、建设公共设施预防自杀等措施,来干预自杀行为,从而维护了公共秩序,推动了社会改革。第叁章详细论述了19世纪英国教会对自杀问题的干预行为,通过对自杀者安葬的争论,教会整体上承认了自杀者在教堂的安葬方式,但是整个教会仍然没有改变敌视自杀的态度。基于反对自杀的态度,教会采取了很多措施来阻止自杀的发生。由于认为自杀的根源之一是犯罪和贫穷,19世纪的福音传道者将阻止自杀看作是宗教工作的一部分,为试图自杀者传福音自然是必要的工作,到19世纪五六十年代,低教会派教士、家庭传教士、国教教士、甚至是随军牧师都纷纷介绍实用的工作机会给试图自杀者。1907年,救世军中成立了反自杀局,给因为经济困境而陷入自杀危机的人提供帮助,这标志着有组织的预防自杀工作的开始。第四章聚焦于19世纪的医学界,探讨了医生这一群体对自杀的态度及干预行为。19世纪医学模式的发展扩展了18世纪来人们对自杀的理解和认识。精神病学家认为自杀是一种医学和社会问题,属于新兴的精神病学专业的范畴。这个职业提供了一种精神病学的解释,指出了自杀的非理性和抑郁方面的起源。全科医生、监狱医务人员、精神病学家是叁个与自杀接触最多的医生群体,他们在防止自杀以及自杀干预方面做出了独特的贡献,但在每种情况下,这种贡献也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结语中对19世纪英国社会对自杀的态度转变和干预行为这一现象进行总结,对待自杀的态度在这一时期发生转变是有着浓厚的时代背景的。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进程的转变、英国医学的进步、欧洲历次思想解放运动都是这一时期对待自杀态度发生转变的重要推动力。19世纪人们对自杀的态度转变及干预行为是整个社会文明理性进步的表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社会干预论文参考文献

[1].闫鹏飞,朱修明.儿童肝移植术后心理社会干预综述[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9

[2].杨苑.19世纪英国自杀现象及社会干预[D].南京大学.2019

[3].刘津宁.共反家暴需公权介入和社会干预[J].法庭内外.2019

[4].于鸿.冲突与整合:大学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的博弈[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9

[5].贾庆森.网瘾社会干预应致力于专业化[N].东莞日报.2018

[6].何红叶,宋永霞,张甜,虞苗,葛晓玲.心理社会干预对肺癌患者生活质量影响的Meta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8

[7].赵丽,冯竹娥,盛玉霞.齐拉西酮合并心理社会干预对儿童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的影响[J].蚌埠医学院学报.2018

[8].江述荣,李涛,张海峰,于欣,王华丽.痴呆心理社会干预质量指标的德尔菲法研究[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8

[9].张静.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护理和社会干预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

[10].李佳,李晓璇.心理与心理社会干预在产后抑郁预防中的研究进展[J].中国健康教育.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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