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刑论文-陈惊天,陈春华

社会服务刑论文-陈惊天,陈春华

导读:本文包含了社会服务刑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社会服务令,司法行政机关,监外执行,检察长

社会服务刑论文文献综述

陈惊天,陈春华[1](2016)在《增设社会服务刑 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专访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刑事司法实践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行刑社会化、轻缓化趋势对刑罚制度提出了新要求;社区矫正存在执行随意性和差别性大等问题。就这些问题的解决之策,本刊执行总编陈惊天、陈春华在两会期间对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进行了专访。人民法治:李检察长,您好!今年两会你特别关注社会服务刑制度,您也提出了增设社会服务刑为附加刑的建议提案。(本文来源于《人民法治》期刊2016年04期)

李明蓉[2](2015)在《建议在刑罚制度中增设社会服务刑》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服务刑也可以称为“社会服务令”,是刑罚的一种类别或者替代刑罚措施,是指地方法院以刑事判决的方式,判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时间内,必须为社会提供一定无偿劳动。通过此种方式,达到服务社会,矫正犯罪心理,改过自新之目的,完成罪犯改造之任务。(本文来源于《人民政协报》期刊2015-09-15)

王向阳[3](2014)在《中国刑法引入社会服务刑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社会服务刑已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普遍的确立,并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鉴于此,结合中国国情适时引入社会服务刑,对于完善中国的刑罚制度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导刊》期刊2014年04期)

周子辉[4](2010)在《管制刑变革之路径选择——以社会服务刑改良管制刑》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世界刑罚发展日趋轻缓化、社会化的今天,学界对管制刑存废这个问题仍旧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管制刑绝对的"存"与"废"都有失其合理性。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管制刑曾经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当然,不容回避的事实是,管制刑作为民主革命时期的产物,其积极意义正在随着时间的流转和时代的变迁而愈益模糊。伴随着行刑社会化的刑罚发展潮流,管制刑亦应理性地融入时代洪流,借鉴社会服务刑,对自身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6期)

戴群策[5](2006)在《社会服务刑的设置与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在现行法制框架下进行的,不可避免引致一些在现行制度下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服务刑的自身功能决定了它应当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设置社会服务刑是完善我国罪犯矫正体系的需要,是行刑社会化的必然要求。(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06年03期)

戴群策[6](2006)在《关于我国刑法设置社会服务刑的立法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刑法中增加社会服务刑,有助于完善我国刑罚体系,促进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制化,使我国刑法尽快与国际接轨,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衔接。社会服务刑应当是刑罚体系中附加刑的一种,其适用对象应区分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两种情况。在立法上设立社会矫正局,作为包括社会服务刑在内的非监禁刑的执行机关,将能达到较好的效果。(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研究》期刊2006年01期)

陈枫[7](2003)在《“社会服务刑”适合未成年犯》一文中研究指出据中新社7月11日电,成都4名律师致信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增加“参加社会服务”刑事处罚方式的建议。据悉,这是中国法学界近年来首次提出的增加刑种建议。未成年人犯罪近年在我国有上升的趋势,甚至出现许多“二进宫”、“叁进宫”的未成年犯(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3/07/16)

社会服务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社会服务刑也可以称为“社会服务令”,是刑罚的一种类别或者替代刑罚措施,是指地方法院以刑事判决的方式,判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时间内,必须为社会提供一定无偿劳动。通过此种方式,达到服务社会,矫正犯罪心理,改过自新之目的,完成罪犯改造之任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社会服务刑论文参考文献

[1].陈惊天,陈春华.增设社会服务刑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专访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J].人民法治.2016

[2].李明蓉.建议在刑罚制度中增设社会服务刑[N].人民政协报.2015

[3].王向阳.中国刑法引入社会服务刑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4

[4].周子辉.管制刑变革之路径选择——以社会服务刑改良管制刑[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5].戴群策.社会服务刑的设置与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

[6].戴群策.关于我国刑法设置社会服务刑的立法构想[J].社会科学研究.2006

[7].陈枫.“社会服务刑”适合未成年犯[N].检察日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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