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高等法学教育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新时代,法学,高等教育,改革
高等法学教育论文文献综述
高庆国[1](2019)在《新时代河南法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新时代河南法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实践探索是在河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新时代背景下,针对法学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跨学科专业建设、综合性课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开设、远程网络平台建设以及校企合作、思政进课堂等进行的改革发展与实践探索。它强调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继续教育的质和量;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可持续教育改革与发展理念,大办"互联网+法学高等教育"。(本文来源于《教育教学论坛》期刊2019年48期)
徐慧[2](2019)在《把握未来法学教育工作脉搏》一文中研究指出11月1日至3日,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上海政法学院承办。(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9-11-06)
姚明[3](2019)在《高等法学教育“课程思政”改革的探索与设计——以《法理学》为研究标的》一文中研究指出《法理学》作为高等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核心基础课程,对其进行"课程思政"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法理学》"课程思政"改革的素材可从中国传统法学教育、中国法律职业楷模和中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中去获得和汲取,有着丰富的素材源泉。但同时,《法理学》"课程思政"改革也面临和存在着教学难度更大、师资要求更高和范例经验较少等困难问题。未来,应通过对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权重进行相应调整,增强法律职业伦理考察内容;坚持"请进来"和"送出去"的有机结合,夯实师资基础等方式实现破局。同时,还要对《法理学》"课程思政"的德育目标、教学方法及检验的路径进行更为明确的勾勒。(本文来源于《铜陵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蒋懿,李占文[4](2019)在《基于CDIO理念的成人法学高等教育模式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教育体制中,成人法学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定位有较大不同,培养目标和手段也应当有所区别。我国目前成人法学高等教育仍然较多的照搬普通高等教育培养目标和手段,不能满足现代成人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可以借鉴CDIO工程教育理念对成人法学高等教育模式进行优化,具体包括教学目标的明晰化,"重实践,重应用"的课程体系改革以及评价体系的改革。改革的目标在于培养掌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具备法律专业基本素养的基层法律人才。(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24期)
李树忠[5](2019)在《新时代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的探索和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我国法学高等教育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结合中国政法大学的探索与实践,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管理、师资队伍、国际合作、社会服务等角度探讨我国法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措施。(本文来源于《北京教育(高教)》期刊2019年06期)
郑浩田[6](2019)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对法学的研究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我国对于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也给予了更高的关注,对此,我国基层高等院校也纷纷开始了对法学的研究和探索工作,并开设了专业化的法学课程,但是在实际的探究和探索中,高等教育法学内容的开展和教学还存在诸多不足,笔者以此为研究背景,客观分析我国高等教育中法学的研究和教学现状,结合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中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方向,对于法学课程的教学和思考给予科学的指导建议。以此更好的促进法学在我国教育领域的发展和创新。(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4期)
魏亚萍[7](2019)在《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国际化路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学教育国际化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际交往增多所引发的一个现实问题,在研究之前需解决一个元问题即高等法学教育为何要国际化,国际化的目的何在的问题。从逻辑上来说,对法学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走出去”与“引进来”。通过对法学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研究,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学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储备更多优秀法治人才。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再到多样化的过程,有必要对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历程进行追溯,从而更加全面的认识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及发展进度。现阶段,我国法学院校在其法学教育中,对国际化的重视程度已经逐渐上升,但是各院校间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影响着我国法学教育的综合发展。我国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存有诸多问题,其发展领域的制度空白化及研究匮乏态已经严重影响着我国建设世界水平的法学现代化教育。教育体制及相关政策因素也制约着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发展。由于受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并不顺畅。纵观英国及其他国家的法学教育国际化发展状况,可以从中获得启示,通过经验借鉴以促进我国法学教育国际化发展与完善。为避免法学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无度性,必须从多方面予以规制与引导。在政策法规方面,要重视相关立法建设。结合地域特色,制定普遍适用于不同类型院校法学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法规,从法学学科的不同门类入手,国际法方面的课程首先进入国际化。同时增加政策性支持,这方面主要包括政府与学校、社会叁个主体。社会是连接政府与学校的桥梁,政府通过制度保障与方向引领,出台针对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与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政策,保障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进程。学校是法学教育国际化的主要阵营,学校可以通过设立奖学金制度吸引海外留学生,重视法学教育国际化的相关学术与科研活动。在法学教育内容方面,不仅要吸收多背景下的法学教育者,促进国内外法学教师的交流,还应培养国际型法学教育者,让学生以更多途径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提升自身的国际视野。同时还要整合法学教育资源,成立国内外法学教研基地。在法学教育培育机制方面,通过入学制度、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式等几方面的国际化,促使我国法学高等教育摆脱引进多输出少的问题,从而平衡法学教育“走出去”与“引进来”,为法治建设提供优秀的国际型法治人才,更好地应对国际交往中的诸多问题。(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9-05-01)
李晓婧[8](2019)在《安徽高等法学教育之源头——以民国时期省立安徽大学为考察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的省立安徽大学,它开创了安徽省高等教育的先河,其法学院之法律系更是开创了安徽高等法学教育的先河。省立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从1929年开始招生到1934年停招,共完整培养了叁届法律专业本科生。虽然持续时间较短,但在这短短的六年间,省立安徽大学对法学教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些探索为后来的国立安徽大学法学教育奠定了基础,也为整个中国法学教育的演进积累了经验。(本文来源于《法律史评论》期刊2019年01期)
梁宝伟[9](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进程下的高等法学教育历史发展脉络》一文中研究指出高等法学教育与法治建设密切联系,伴随着改革开放蓬勃发展。梳理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法学教育的历史脉络,对于把握其今后发展有重要意义。为此,需要用历史与现实、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对高等法学教育的影响。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民主法制化的论断为高等法学教育的恢复作出贡献,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促进了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法学院校大幅增加,人才培养模式、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取得重大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为高等法学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机遇。(本文来源于《忻州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郭凤丽,李博,徐晓静[10](2018)在《基于社会需求的成人法学专业高等教育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成人法学在我国成人高等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经过调查发现,我国大部分成人法学专业教育课程设置并不科学,难以体现出成人教育特色。并且,在教育过程中师资团队不够专业,严重影响我国成人法学专业高等教育转型发展。因此,本文对此进行分析,从社会需求视角分析成人法学专业高等教育课程设置问题,并提出成人法学专业高等教育转型策略,以此提升我国成人法学专业教育水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4期)
高等法学教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11月1日至3日,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上海政法学院承办。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高等法学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1].高庆国.新时代河南法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对策[J].教育教学论坛.2019
[2].徐慧.把握未来法学教育工作脉搏[N].上海法治报.2019
[3].姚明.高等法学教育“课程思政”改革的探索与设计——以《法理学》为研究标的[J].铜陵学院学报.2019
[4].蒋懿,李占文.基于CDIO理念的成人法学高等教育模式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
[5].李树忠.新时代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的探索和实践[J].北京教育(高教).2019
[6].郑浩田.我国高等教育中对法学的研究与思考[J].法制博览.2019
[7].魏亚萍.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国际化路径分析[D].郑州大学.2019
[8].李晓婧.安徽高等法学教育之源头——以民国时期省立安徽大学为考察视角[J].法律史评论.2019
[9].梁宝伟.改革开放以来法治进程下的高等法学教育历史发展脉络[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8
[10].郭凤丽,李博,徐晓静.基于社会需求的成人法学专业高等教育研究[J].法制博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