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因果必然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因果关系,必然性,偶然性
因果必然性论文文献综述
宋振武[1](2016)在《刑法上关涉的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问题之消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归责的事实基础是多元的,除了动力因与结果之间的狭义因果关系,还包括条件—结果关系和根据—结果关系。动力因与结果之间的狭义因果关系与形而上学因果关系不是简单的特殊与一般之关系,并非均具必然性,还可以是盖然性的联系,以因果性作用为中介的条件—结果关系和根据—结果关系更是如此,因此就归责的事实基础讨论广义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问题于逻辑不合。作为外部事实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广义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为归责只须问某一结果是法理上必然的结果还是偶然的结果。法理上的必然结果与偶然结果相关于行为人的认识与意志而言,就结果是否以行为人的意志为根据而论。(本文来源于《法学论坛》期刊2016年06期)
黄玉兰[2](2015)在《罗素认为因果律不具有必然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罗素是20世纪英国着名的哲学家、数学家、散文家和社会活动家。他在《人类的知识》和《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等多部哲学着作中阐述了他的因果思想。他认为以往的因果概念含混不清,因而他试图给出一个清晰的概念,同时提供一套因果理论系统,为科学知识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5-12-15)
徐冰[3](2014)在《具体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休谟问题”核心含义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休谟问题"有因果性的必然性问题和具体的因果关系问题这两个不同的层次。在因果性的必然性层面上,又有人类因果性思维的必然性和现象的因果性必然性两层含义,在因果性思维形式之下才有对现象之因果必然性发问的问题。但仅凭因果关系的普遍性也说明不了具体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在具体的因果关系层面上,又有着具体的因果关系、具体的因果关系的现实、用具体的因果关系接受的特殊现象这样叁层含义。休谟问题的核心含义是具体的因果关系的必然性问题,能针对这一层次做出回答才算是抓住了问题的根本。而这种因果关系的必然性既不是可以经验到的,也不是可以完全抽象的认识,而是属于关涉到"存在"本身的本体认识。(本文来源于《人文杂志》期刊2014年11期)
魏长领[4](2013)在《因果报应与道德公正——因果报应具有必然性吗?》一文中研究指出因果报应就是中国老百姓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直观层面讲就是做好事得到相应的奖赏,做坏事遭到相应的惩罚;其深层次就是道德与幸福的统一。因果报应是一个重要的道德形而上学问题。经验层面的呈现是有因果报应,但缺乏必然性。因果报应具有必然性至少需要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道德要求(道德准则)本身要公正,二是道德评价要公正,叁是道德赏罚要公正,四是道德结果要公正。(本文来源于《伦理学研究》期刊2013年05期)
张自慧[5](2011)在《“克己复礼为仁”的因果必然性及其现代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克己复礼为仁"是儒家伦理的核心命题。孔子"克己复礼"的目的是让人们通过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回复到周礼所倡导的礼之内在精神和道德情感上,最终使人与人之间拥有理性的仁爱、使社会走向有序的和谐。"克己复礼为仁"的因果必然性在于周礼的精神实质与"仁"的要素组成都是敬、诚、忠、信、义等道德元素,因此孔子认为人们通过"克己复礼"可以达到"仁"的境界。"克己复礼为仁"的命题同样适用于今天的中国和世界,它将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人类全球伦理的建立提供有价值的借鉴。(本文来源于《孔子研究》期刊2011年05期)
乔志录[6](2008)在《谈农机事故因果关系中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任何具体事故的因果关系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其内部都有着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共居和依存,学习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这一范畴,并运用于事故处理的工作实践,对于科学的分析事故及有效地控制事故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农机事故的发生是违犯其(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机监理》期刊2008年10期)
马德华[7](2008)在《论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之如何可能》一文中研究指出列宁说:“人从主观的观念,经过‘实践’(和技术),走向客观真理。”然而,到底是何种主观观念方能经过实践而走向客观真理,并进而改造客观世界呢?这种观念如何产生?发现并揭示事物、现象或事件及其相互间的因果必然性,从而达到对事物等的规律性、真理性认识。这是科学得以建构的基础。这种必然性认识是客观的,但作为人类思维的反映和产物,则同时又是思想性、观念性的东西——因果必然性观念。因此,以上诸问题主要的可以转化为下面这个问题——人类这种因果必然性观念如何可能?即这种观念对于人如何得以产生和实现等。这同时也就是休谟因果问题之中最重要也是最有价值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休谟因果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叁个问题:如何对原因下定义的问题、“进入因果观念中的那个必然联系的本质问题”以及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如何可能即其产生和来源的问题。然而,对第叁个问题进行研究,必须先厘清第一、二个问题即对因果和因果必然性概念进行界定。通过对洛克、休谟、康德和黑格尔及马奇等人的因果定义考察和比较,我们得以进一步肯定和充实辩证唯物主义的因果概念,紧接着又在因果关系中揭示因果必然性的诸种特征,从而为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之如何可能的问题提供一个坚实而必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之如何可能的问题,可分两步走:首先,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的产生和来源问题,主要是遵循叁个原则(即想象自由原则、实践第一原则和逻辑一致原则)并在其中得以实现。其次,人类如何把握因果必然性观念的问题。因为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之如何可能不仅在于因果必然性观念之如何产生,其产生只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在于人类如何把握和应用这种观念。也就是说,人类的因果必然性观念之如何可能不仅仅是其可能性的问题,更主要的还在于其现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问题,即本质上或根本上是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实在化、现实化的问题。人类对自身因果必然性观念的把握和应用及其效果,是决定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之如何可能的最关键的一环或核心所在。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在实践中得以产生,并在实践中得以把握,从而通过主体实践获得其可能性和现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基础。(本文来源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期刊2008-05-01)
王天成,张琼[8](2007)在《从事实的必然性到逻辑的必然性——简述康德对休谟因果关系问题的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休谟认为从经验出发,我们无法得出具有必然性的因果观念,因果关系的客观存在只是心灵的习惯和信念的结果,其结论使得事实的真理完全丧失了必然性的根基。康德首先改变论证思路,不是从事实中寻找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基础,而是通过证明因果性法则是经验所以可能、因而是认识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从逻辑的角度为因果必然性找到了合法性,从而实现了从事实的必然性向逻辑的必然性的超越。这种论证方法是"自上而下"的,主要表现于其范畴的"客观演绎"中。但康德也并未无视"自下而上"的方法,这主要体现在其"主观演绎"和"原理分析论"中对从感性出发通过先验想像力而构成知识的人心活动的描述中。这两种方法互为补充,使康德较合理地解决了休谟所提出的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普遍性问题。(本文来源于《长春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07年06期)
徐杨[9](2007)在《对休谟因果关系非必然性论证的语言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极少怀疑因果关系的存在与其必然性,但它却让人们在思辨领域内不止一次地陷入困境。这些困难从知识论上来说是从休谟开始的,因为他不但质疑了原因在经验上的必然性,还以论证的方式质疑了原因在逻辑上的必然性。分析哲学对知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首先在于它改变了哲学的提问方式,因为在分析哲学家们看来,在问“什么是真的?”之前,我们并没有回答我们能否对这样的问题作出正确的回答,即“我们能否正确地表述真?”同样可以问的是:在问“什么是因果关系之前”,我们能否正确地表述因果关系?因此分析哲学要求我们首先去考察对因果关系的表达。本文正是以休谟对原因非必然性的一个论证作为对象,试图通过分析的方法对休谟的这一论证作出符合现代哲学语境的解释,并指出戴维森的行为因果理论在解释这个论证,进而在解释因果关系方面的优势,最后给出戴维森对原因的非必然性的相关看法及其论证。因此本文的结构将作如下安排:本文第一章确定本文的分析对象,即休谟对原因的非必然性作出的一个论证,并对这个论证作初步的说明:第二章指出这个论证在传统哲学视野下的相关考察,并以论证方式上的“笛卡尔倾向”作为分析的重点:第叁章考察这个论证在分析哲学指称论视野下的问题,包括概念意义的变更和论证原则的失效:第四章说明戴维森是怎样在反指称论的基础上确立意义理论的;第五章说明戴维森的行为因果理论建立的理论过程,分析根据这个理论戴维森对休谟论证的看法,以及这个理论对因果关系的基本观点及其优点。(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07-05-10)
姚莉萍,韩卿[10](2006)在《因果必然性探析——结合休谟、卡尔纳普因果研究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纵观西方因果观念的历史演变,它与必然性、决定论的相互纠缠有其特定的自然科学背景。近代,休谟提出了因果性批判;卡尔纳普试图从语义学角度来定义因果必然性。对待决定论的态度取决于不同阶段自然科学的发展状况,被认为是非(因果)决定论的量子力学却在某种意义上保留了因果必然性(微观因果性)。(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6年05期)
因果必然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罗素是20世纪英国着名的哲学家、数学家、散文家和社会活动家。他在《人类的知识》和《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等多部哲学着作中阐述了他的因果思想。他认为以往的因果概念含混不清,因而他试图给出一个清晰的概念,同时提供一套因果理论系统,为科学知识提供一个有力的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因果必然性论文参考文献
[1].宋振武.刑法上关涉的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问题之消解[J].法学论坛.2016
[2].黄玉兰.罗素认为因果律不具有必然性[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
[3].徐冰.具体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休谟问题”核心含义分析[J].人文杂志.2014
[4].魏长领.因果报应与道德公正——因果报应具有必然性吗?[J].伦理学研究.2013
[5].张自慧.“克己复礼为仁”的因果必然性及其现代意义[J].孔子研究.2011
[6].乔志录.谈农机事故因果关系中的必然性与偶然性[J].中国农机监理.2008
[7].马德华.论人类因果必然性观念之如何可能[D].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08
[8].王天成,张琼.从事实的必然性到逻辑的必然性——简述康德对休谟因果关系问题的解决[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7
[9].徐杨.对休谟因果关系非必然性论证的语言分析[D].山东大学.2007
[10].姚莉萍,韩卿.因果必然性探析——结合休谟、卡尔纳普因果研究的考察[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