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南北协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NAFTA争端解决机制,制度成因,中国实践
南北协定论文文献综述
孙志煜[1](2014)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成因析论——兼论中国参与“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的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NAFTA是"南北型"自由贸易区成功的范例之一,而其争端解决机制更是独具特色,为NAFTA的顺利履行提供了制度保障。该机制形成是各成员国经济、法律、政治和文化等诸方面因素合力的结果。只有对其成因有透彻了解,中国才能在参与"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时,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选择有所侧重。(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杨静[2](2011)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南北矛盾及其消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后TRIPS时代,南北知识产权矛盾在FTA这一领域再次凸显和激化。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上的既有差异,TRIPS-plus规则带来的利益冲突和发达国家的霸权谈判模式等现实问题,引发了南北矛盾,而冲突的根源则在于南北之间政治经济的不平等。加强对话与沟通,调整利益取向,建立公正合理的谈判机制势在必行。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则在于改造现有体系,建立真正平等的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新秩序。(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1年10期)
俞顺洪[3](2011)在《贸易成本与技术差异:南南和南北协定对FDI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贸易成本不同和技术差异,不同国家组成区域贸易协定(RTA)后,FDI流入数量和质量都存在差异。以知识-资本模型为理论框架,本文对OECD国家和东盟国家的FDI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研究表明南北型RTA比南南型RTA能带来更多的FDI,发展中国家进行区域一体化时最优选择是和发达国家缔结贸易协定。(本文来源于《商业研究》期刊2011年09期)
何树全[4](2008)在《南北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南北自由贸易谈判中的互惠原则一直受到批评。与WTO的现有规范相比,南北自由贸易协定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服务、投资、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等领域超越了WTO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具有相当的不利影响。因此,发展中国家在进行自由贸易谈判时应当保持谨慎与小心,不仅要考虑市场开放带来的进出口和外来直接投资增加的影响,也要考虑这些贸易协定对他们追求更长时期的发展目标而采取其他政策与手段的选择权的影响。(本文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期刊2008年12期)
江涌[5](2003)在《《洛美协定》加速南北合作》一文中研究指出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46个发展中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9国在多哥首都洛美签订了名为《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洛美协定》。近30年间,《洛美协定》历经修订延续,但其“援助———贸易”的基本目标始终未变。这对于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03-02-24)
高静[6](1997)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南北经济一体化的尝试》评介》一文中研究指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南北经济一体化的尝试》评介高静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区域集团化已日益发展成为世界经济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亚太经合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等纷纷建立。原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有的组织如欧共体(欧盟)经过...(本文来源于《拉丁美洲研究》期刊1997年04期)
刘明[7](1993)在《“洛美协定”——南北经济合作的一种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洛美协定”是非加太国家集团与欧共体之间缔结的经济贸易合作协定,也是以契约制度化的形式确定并建立的南北国家间经济合作的一种模式。 非加太国家指位于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独立前,它们均是欧共体多数成员国的殖民地或海外领地。历史上,非加太国家同欧共体成员国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非加太国家是欧共体国家的原料产地、工业制成品销售市场及资金投放场所。欧共体6个(本文来源于《世界经济》期刊1993年10期)
王桂山[8](1991)在《《洛美协定》与南北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1989年12月15日,欧洲经济共同体12国与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地区68个国家在多哥首都洛美签署了第四个《洛美协定》(1990年3月新独立的纳米比亚也被批准参加该协定)。鉴于有关国家的批准程序进展缓慢,欧洲共同体部长理事会今年初决定,将该协定的正式全面实施日期从原定的今年3月1日推迟到7月1日。《洛美协定》产生于1975年,至今已叁次续签。它是欧共体与第叁世界国家发展经贸合作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被视为南北合作的“样板”。目前,加入该协定的(本文来源于《现代国际关系》期刊1991年02期)
墨冰[9](1990)在《南北关系中的积极因素——第四个《洛美协定》剖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洛美协定》的前身是《雅温得协定》和《阿鲁沙协定》。这两者的前身要追溯到1958年1月成立欧共体的《罗马条约》,该条约有一个附件《关于海外国家和领地与本集团联合实施专约》,从《专约》到《洛美协定》不仅反映欧共体与目前殖民地的非加太国家互相依赖的特殊的历史关系,也证明双方都有协商的愿望,在自前南北关系僵局中有积极的作用与影响,并为发展中的非加太国家提供较多的经济利益。 (一)单方面的贸易优惠。《雅温得协定》规定互相减免关税,表面上是公平的,实际执行的结(本文来源于《世界经济》期刊1990年10期)
潘永明,季晓峰[10](1990)在《《洛美协定》下的南北合作》一文中研究指出洛美专电 欧洲共同体在第四个《洛美协定》中答应今后5年内向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简称非加太)的68个国家提供132亿美元援助,这一行动有利于《洛美协定》的继续发展,但非加太国家的经济困难问题仍然亟待解决。 第四个《洛美协定》是1989年12月15日在多哥首都洛美签字的,从1990年2月正式生效。欧共体12个成员国和非加太原有的66个国家及新加入的海地和多(本文来源于《了望周刊》期刊1990年01期)
南北协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后TRIPS时代,南北知识产权矛盾在FTA这一领域再次凸显和激化。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上的既有差异,TRIPS-plus规则带来的利益冲突和发达国家的霸权谈判模式等现实问题,引发了南北矛盾,而冲突的根源则在于南北之间政治经济的不平等。加强对话与沟通,调整利益取向,建立公正合理的谈判机制势在必行。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则在于改造现有体系,建立真正平等的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新秩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南北协定论文参考文献
[1].孙志煜.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成因析论——兼论中国参与“南北型”区域贸易协定的路径[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2].杨静.自由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南北矛盾及其消解[J].知识产权.2011
[3].俞顺洪.贸易成本与技术差异:南南和南北协定对FDI的影响[J].商业研究.2011
[4].何树全.南北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议题分析[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8
[5].江涌.《洛美协定》加速南北合作[N].中国经营报.2003
[6].高静.《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南北经济一体化的尝试》评介[J].拉丁美洲研究.1997
[7].刘明.“洛美协定”——南北经济合作的一种模式[J].世界经济.1993
[8].王桂山.《洛美协定》与南北关系[J].现代国际关系.1991
[9].墨冰.南北关系中的积极因素——第四个《洛美协定》剖析[J].世界经济.1990
[10].潘永明,季晓峰.《洛美协定》下的南北合作[J].了望周刊.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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